14. 全民所有制经济能否实行股份制
14. 全民所有制经济能否实行股份制
股份公司的基本特征是: 具有法人资格,把其股本分为等面值额的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它能根据生产和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通过发行股票,扩大资金来源,股票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其股票,但不能向公司退股索回股本,股东凭其股票分享公司收益,但股东对公司仅负有限责任,即以股票面值为限,这种股份公司也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份公司以金融市场为其产生和发展的外部条件,通过金融市场发行买卖股票,进行筹集资金和投资活动。
我国目前在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扩大经营,向企业内部集资,由职工向企业投资认股,按股分红,也是股份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能否实行股份制,学术界有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必须改变以国家为主的所有制,代之以股份制。理由是: (1)可以使所有制关系具体化,改变过去那种谁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谁都对企业资产不负责的状态,在企业所有者、生产经营者、劳动者之间建立相互制约的关系,使职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感。(2) 有利于企业行为合理化,从根本上改变滥发奖金,侵蚀固定资产,不关心企业长远目标的局面。(3)有利于政企分开,促使行政干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逐步根除。(4)可以积累游资使大量消费基金转化到生产领域,解决消费基金膨胀的矛盾。因此一些同志提出将全民所有制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实行股份化,以利于搞活企业,并使企业行为合理化,他们认为股份经济是一种新的公有制经济必将取代传统的公有制形式。
另一种观点对实行大部分全民企业股份制持否定态度,认为股份化不是改革方向。针对股份制有利于企业行为合理化的观点,他们指出,企业短期行为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改革措施不配套、宏观控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实行股份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相反,股票分配还可能刺激消费基金膨胀。这种观点认为,在全民所有制大中企业实行股份制有以下弊端: (1)职工入股额小,不会起强化主人翁感的作用。由于入股额的不同而导致的分配差别,会出现食利阶层,扩大社会不平等感; (2)会助长投机心理; (3)会为新的不正之风开辟门路。但同时他们认为,在一定范围内,在税制的约束下,可试办股份企业,但试点不能盲目照搬资本主义股份制的模式,也不宜选择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发行股票,防止把职工入股作为变相增发消费基金的手段来利用。
第三种观点认为,由于争议大,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因此对全民所有制是否实行股份制应当持慎重态度,简单地肯定或否定都是不对的。如果采取股份制形式,就会出现如下情况: 企业在社会上广泛集资; 把现有资产出售给个人或社会集团; 把现有资产出售或转到国家各个部门、各个机构手中,采取董事会的形式,行使所有者的权限和管理企业,这样做的结果,会使所有制性质发生变化,只能实验不能推广。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把整个企业的股份化和只在职工中集资入股区别开来,先推广在职工中集资入股的办法。
第四种观点认为,股份公司作为企业组织形式,首先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产生和发展,但从集资杠杆角度来看,股份公司是商品生产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所以股份公司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的企业形式。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要发展商品生产,也可以组织股份制企业,只是在组织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型股份公司时,要反映全民所有制占主导地位,使国家成为最大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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