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問:‘誠者自成。’曰:‘誠者自成,從“鬼神”章體物不遺上説出來。’
問:‘“誠者自成”,以章句“物之所以自成”看,則懸空説;以“誠以心言”看,則還屬人。然則此一句當兼實心看否?’曰:‘章句説,始則懸空説,終則屬心言。’
問:‘“自成、自道”,兩自字意微有不同,然否?’曰:‘願聞其微有不同之由。’對曰:‘“自成”之自是自然之意,“自道”之自是自我做去,然否?’曰:‘所謂不同者,以此也。’
問:‘“誠自成”、“道自道”,此兩句分明是相對説,而“誠”下著者字,“道”下無者字,中以而字承接之者,何也?’曰:‘而字連續得上下句,不如此則判作兩事矣。以其有而字,故無者字。若著者字為對舉,則似是别件事,故不為耳。’
問:‘章句所謂“物之所以自成、人之所當自行”,正解本文兩句,意已足矣。而下又添之以“誠以心言、道以理言”者,是從“道自道”一句上推演出來,專為“人之所當自行”者而言耶?’曰:‘“誠以心言”,正為下段“誠之為貴”開端耳。’
問:‘“誠者物之終始”承上“誠者自成”之意而復説之,“道自道”一句則不復提説者,何也?’曰:‘“誠之為貴”獨非釋“道自道”者耶?章句下段亦以道“無不行”結之矣。’
問:‘“物之終始”之物主萬物而言,“不誠無物”之物主事為而言,兩物字似有不同,如何?’曰:‘“物,猶事也”,初非兩物。’
問:‘“誠者非自成己而已”與章首“誠者自成”,意實相承。而然上則汎説之,此則專主人言者,何也?’曰:‘語類説,當撿看。’語類曰:‘誠者非自成己而已’,此‘自成’字與前面不同。蓋怕人只説自成,故言非自成己,乃所以成物。
問:‘仁知皆性也,而必曰“性之德”者,何也?’曰:‘必著德字而後仁知之義方周足。’又問:‘有德字而後仁知之義方為周足者,何也?’曰:‘仁知性上説著德字,尤可見其用處故也。’
問:‘“合(内外)〔外内〕之道”,指性而言耶,指誠而言耶?’曰:‘指仁知而言。’
問:‘此章始言誠與道,而終則曰仁,曰知,曰性之德,曰時措之宜,生出許多名目者,何也?’曰:‘雖生出許多名目,不過包在性道字。’
問:‘“性之德”,或曰:“當以未發之中看之,而‘時措之宜’以時中之中看也。”或曰:“‘性之德’是合成己之仁、成物之知而言,不可以未發之中看也。”如何?’曰:‘後説是。’
問:‘“時措之宜”,章句釋之以“既得於己,則見於事者以時措之,〔而〕皆得其宜”。“得於己”,指成己而言;“見於事”,指成物而言耶?’曰:‘“得於己”與“行道〔而〕有得於心”同,即成己也。“見於事”,並指成己成物而言。’
問:‘此章之所以為人道者,於何可見?’曰:‘“誠之者,人〔之〕道也”,不讀“九經”章乎?此章亦有誠之字。’
問:‘自“天下至誠”章以下三章,皆以一誠字反復説來,而至此章特以道字相對説去者,何也?’曰:‘此章正釋“道自道也”,而管轄於一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