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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3_008離婁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3_008離婁

【離婁】

問:離婁,何時人歟?此獨以古人之名為篇目,非梁惠王、公孫丑為一例者也,亦有擬乎論語名篇之義者乎?
翁曰:離婁黄帝時人也。黄帝遊乎赤水之北,登乎崑崙之山,南望而歸,遺其玄珠。使索之不得,使離朱索之。見莊子。趙氏云:‘離朱,即離婁也,能視於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然必須規矩乃成方員,猶論語“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故以名篇。’此説全是傅會,蓋以篇首二字為一篇之目亦出於論語,何必更事傅会哉!
問:公輸子師曠是何代人歟?
翁曰:公輸子,即魯般也。或云是魯昭公之子也。師曠晉平公樂太師也。
問:孟子論政多主心言,此章獨主法言,何也?
翁曰:以當時諸侯蔑視井田、學校等法故也。説見説統。
問:本章語氣,如‘不以仁政’等句,句皆以反言,而不作正語,何也?
翁曰:湖南講曰,‘正言之只一語“法先王之道”便了,那有許多文字?蓋非正言則不稳實,非反言則不激切。論語説理渾融,一兩語已無剩意,故多用正語。孟子全是文章,有開闔頓挫之法,以逆出正意,故多用反語。’此説深見得孟子文章之妙,讀者宜細玩。
問:以六律何以正五音耶?
翁曰:六律五音之説詳於前漢律曆志、律吕新書等諸注疏,而説者紛紜,不可辨其是非。湖南講曰:‘律乃有形之器,音乃無形之聲,必託〔律〕[1]以吹之,然後清濁高下之節可辨。’惟以此説,想見其概略可也。
問:行法在人,隨時制宜,則何必一循舊章,而後不愆不忘耶?
翁曰:此言也恐墜良知家坑塹矣。良知家欲奮其私智,而廢從古聖人之道,謂:‘周公制作,何不先盡為而待周公?必遇其時,方有其事,故但須心明,不須講求。’此不知周公。若不講求,之道雖遇其時,心因不明,如何制作?故夫子曰:‘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周公之逸於制作,正以其能監前古也。清浄與良知家惡講求,俱是棄逸而取勞,其所為皆苟簡滅裂而釀亂無窮,安能治天下哉?
問:聖人既竭心思焉,則‘所存者神’,‘所過者化’,而‘上下與天地同流’,何待不忍人之政而後治天下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者,顓為後世慮也,味‘繼之’二字可知歟。
翁曰:聖莫聖於,而之咨四嶽,釐百工,分命,敬授人時,罔非竭心思之仁政,而豈顓為後世慮乎?之象五刑而罪四凶,修王禮而齊七政,三載考績,三考黜陟,以至同律、度、量、衡,若上下草木鳥獸,罔非竭心思之仁政,而豈顓為後世慮乎?所謂法於後世者,澤既被於當時,其良法美意又足以垂訓於來世也。存疑曰:‘蒙引,或問:“聖人本身若竭心思而不用仁政,果亦能(安)〔覆〕[2]天下否?”曰:“分明説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了。先儒謂聖人若只竭心思而不繼之以仁政,則仁自聖人而始,亦自聖人而止者,誤矣。”此説是也。又謂:“聖人若只竭心思而不繼(之)以仁政,則所及無幾。”此説不是,即先儒臆説也。只竭心思而無仁政,決無惠可及民,何説無幾?蒙引欲於“繼之以規矩準繩”一讀,截“以為方圓平直”屬下文讀。依愚見,“準繩”下用個以字,文勢未斷。況上曰“既竭目力”,下只曰“繼之以規矩準繩”;上曰“既竭耳力”,下只曰“繼之以六律”,住意亦未完。以為“方圓平直”、“正五音”只當連上文讀為是。’即此以觀,此章之旨可了然。
問:此章重先王之道,故‘率由舊章’等句皆專言法守。而下文乃以道揆、法守分屬上下而言之,何也?
翁曰:此章重在先王之道,故‘率由舊章’等句是統指君臣而言,道揆、法守分屬上下而言耳。或曰:道揆有圓活意,法守是一定意,所謂君主圓、臣執方也。湖南講曰:‘凡看書要看通章精神,專注所在,如畫龍點晴,通體俱為生動。此章展轉提醒先王之道,便見總要人取法先王。其餘零星字眼只須隨文帶過,若處處破碎,研求個字義,看去像細膩,通章精神反提挈不出。’二説可並看,而後説深得講貫之體耳。
問:以道揆度,隨時制宜,亦可謂法先王否?
翁曰:此正法先王也。方圓之巧,萬有不同,未有不以規矩生者也;五音之亂,代有不同,未有不以六律正者也;仁政之行,窮則變,變則通,未有不以先王善者也。孟子原教人法先王之政,非教人事事倣先王也。説見説叢。
問:‘無然泄泄’,注:‘泄泄,怠緩悦從之貌。’怠緩似與悦從意相反矣。
翁曰:翼注曰,‘泄泄,注云:“怠緩悦從。”又云:“不急救正之。”急字反怠緩,救正反悦從,然直至“事君無義”節方可發透。’又曰:‘怠緩而不直切,悦從而不鯁直,其相反而不相妨之義,於此可見。’
問:‘泄泄,猶沓沓也。’泄泄是古之方言,沓沓是時之方言也,故孟子解其義,曰‘泄泄,猶沓沓也’歟?
翁曰:泄泄、沓沓,皆古語也。虞伯生云:‘之臣師師,三代之臣謇謇,隆之臣藹藹,衰之臣泄泄,戰國之臣沓沓。’以此説觀之,泄泄是時人語,沓沓是戰國時人語,故集注曰‘孟子時人語如此’。
問:‘進退無禮’一句似應上下文。上文‘事君無義’,便是進無禮;則下文‘言則非先王之道’,無乃是退無禮者歟?
翁曰:非也,此三句各有其義。存疑曰:‘“責難”、“陳善”,事君之義也。“事君無義”,言不責難陳善。“陳力就列,不能者止”,進退之禮也。進不能陳力就列而又不能止,是進退無禮也。“言則非先王之道”,詆毁先王之道,謂不可行也。’困勉録曰:‘蒙引云:“進退無禮有二説。一謂其去就之間不以禮,但知爵禄之為重,雖不當進而亦進,雖當退而亦不退。則此進退非[3]“進以禮、退以義”之進退也。如此者,豈望其能正君哉?一謂〔其〕[4]動静之間不以禮,但見其(擎跽曲拳)〔擎拳曲跽〕[5]奔走承順而已。如此者,又安望其能正君哉?”二説皆可。按蒙引前一説亦該得後一説,不若存疑只從前一説為是。’
問:責難必稱恭,陳閉必稱敬。‘恭敬’如是分言之,恭、敬字義有輕重淺深之别歟?
翁曰:徐自溟曰,‘陳善與責難共是一事,而何以分恭、敬?蓋以其所陳者而致其所責,是望之大的意思,故曰“恭”;以其所責者而細密開陳,是小心謹密處,故曰“敬”。陳、責非有兩功,恭、敬非有兩念。’困勉録曰:‘此處恭與敬乃大綱細目之分。’此説誤矣。恭即是敬,敬即是恭,何可謂大綱細目之分乎?恭只是對敬言者也。
問:此章言聖人人倫之至,而下文不言父子、夫婦、長幼、朋友,而只言君道、臣道者何也?
翁曰:此章主君臣而言,故不舉四倫。且君臣之倫,於人倫為尤大,所以宗主綱維彼四倫者也。
問:道一而已,而孔子曰‘道二’,何也?
翁曰:仁與不仁並舉之,故曰‘道二’。然孔子嘗謂曾子曰‘乎,吾道一以貫之’,又謂子貢曰‘予一以貫之’。夫子之道一而已矣,豈有二哉?
問:暴其民甚,而果身弑國亡。之暴其民不如之甚,而不至於身弑國亡。孟子之不言,而獨言之‘百世不能改’,何也?
翁曰:孟子以惡謚而言之,故曰:‘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謚法,周公始立,非謚也。蓋謚法至公,一加以‘幽’、‘厲’之惡謚,則雖孝子慈孫不能掩其祖之惡而改其謚也。此非獨指之有幽王厲王而言也。凡為君者没身之後,或以其昏昧不明而名之曰‘幽’,如幽王;或以其殘賊無道而名之曰‘厲’,如厲王。則雖不至於身弑國亡,孝子慈孫亦何能改其惡謚乎?
問:孟子言治國必曰仁心仁政,而今曰‘治人不治反其智’,天下亦可以一人之智治之歟?
翁曰:説統云,‘知明處當之謂智,即在立綱陳紀見得。’存疑曰:‘立紀綱,行政事,以整理臣民,使人就吾條理治人也。若夫治人而人不治,必是智識未到,凡紀綱政事所以治人者,猶有未合天理,當人心處也,故必反其智。’細究此二説,可以知‘反其智’之義耳。蓋孟子論王天下,未嘗不以行仁政為主。勸齊宣王亦曰‘推恩足以保四海’,恩即是仁也。又曰:‘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其所以善推其所為者,豈非智乎?然則仁且智,然後可以治天下矣。
問:‘天下國家’四字是人之恒言也,‘天下之本’以下三句是孟子之言也。然則孟子此言實本於大學矣,何不終言脩身、正心、誠意、致知之序耶?
翁曰:孟子以人之恒言中自有之次序言之,則當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此二句足以解恒言之義。而繼之曰:‘家之本在身。’此一句是恒言之所未及也,故集注曰:‘大學所謂“自天子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脩身為本”是也。’家之本在身,既是恒言之所未反,而孟子特言之,則脩身、正心、誠意、致知之序,自在其中矣。
問:‘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恐非孟子立言之正意也。當是時,諸侯失德,巨室擅權,如之三家,其侈强可知耳。今欲為政,而以不得罪於巨室為心,則必有‘畏首畏尾,身其餘幾’之嘆,斯豈非孟子所謂‘妾婦之道’也歟?
翁曰:此以巨室之賢者言之耳,故曰‘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苟其不賢而擅權,國人皆當怨怒,安有向慕之情哉?且為政者以國君言之耳,故朱子麥丘邑人祝齊桓公曰‘願主君無得罪於羣臣百姓’之言以為人君為政之證。疏云:‘孟子之意,蓋欲當時國君為政直其道、正其心,使卿大夫慕之而不去,則遠近雖異方莫不均慕之,此德教所以溢乎四海。’此亦以國君為政解之者也。然雖以人臣為政言之,亦不宜得罪於巨室而已。非謂附麗而諂媚之也,豈可曰‘妾婦之道’乎?
問:‘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夫大德大賢,良貴也,天爵也,其所為役,謂之天可也。‘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强。’夫大國强國,乘勢也,人力也,其所為役,謂之人可也。而孟子曰:‘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夫斯二者,一是天也,一是人也,何不分以言之,而並歸之于天耶?
翁曰:此二者皆天時所遭也,當順從之,不當逆也。集注曰:‘天者,理勢之當然也。’翼注云:‘“斯二者天也”,見得運鍾其泰而以德相役者,為理所當然;運值其否而以力相役者,為勢所不得不然。或欲不分理勢亦可。’
問:姓之國,何以謂之蠻夷,而齊景公羞與之婚至於涕出耶?
翁曰:太王泰伯仲雍逃至,自號句吴武王,得仲雍曾孫周章,因封於。噫,泰伯仲雍之德其至矣,孔子稱其三以天下讓。其高閥也,至德也,雖逃之蠻夷之邦,豈不爀爀有光輝哉?而其子孫不能用變夷,雖至强大,然齊景公與之婚而羞愧至於涕出,豈不寒心哉!
問:所謂先師,是已殁之師也。曾為其弟子者,何以得親受其命歟?
翁曰:蒙引云,‘先師不是已亡之稱,後世所謂釋奠於先師先聖者,則皆是已亡者之稱。所謂先生、先輩之先,故得親受其命。’此説良是。非獨先生先輩之先,孟子伊尹謂‘天民之先覺’亦是也。
問:師文王則可以為政於天下矣,而五年七年之期,一何易且速耶?
翁曰:文王之時難,故百年乃洽;今之時易,故五年七年而可行。蓋文王由百里起,今之大國乃逾千里,過之十倍有餘,故五年足以為政。小國差之,故至於七年。孟子豈無思量而易言之哉!
問:‘仁不可為衆也’,謂仁者不待師旅之衆而自無敵於天下耶?
翁曰:非也。説統曰:‘“仁不可為衆”,猶言衆者遇之失其衆耳。’
問:孔子之言,‘仁不可為衆也’一句而已。‘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二句,是孟子之言,所以解‘仁不可為衆’之意歟?
翁曰:味夫字,似是孟子之言。然翼注云:‘“仁不可為衆”指文王説,下二句汎説,俱是孔子言。’未知何所據而云耳。
問:武王,乃有天下。而今此詩及孟子之言皆歸之於文王,何也?
翁曰:武王之有天下,實文王之德所致也。武王乃克,而謂太王‘實始(剪)〔翦〕[6]’,亦此意也。
問: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既知不仁者之不能從諫從善以至亡國敗家,則君之不仁不必諫諍,友之不仁不必規勉,子弟之不仁不必訓戒耶?
翁曰:仁者見不仁者之安其危、利其災,莫不愕然而驚,惻然而傷,豈忍恝置?雖知其必亡而必諫其君也,雖知其必敗而必規其友也,必戒其子弟也。是故古有争臣、争友、争子,而或能保其身家國者有之矣。若知其必至亡國敗家而不與之言,是亦不仁者也。蓋此章深戒不仁者之辭耳,非謂見不仁而不必與言也。説統曰:‘通章言敗亡之禍皆不仁者所自取,總是激悚他受言聽(言)〔諫〕[7]意。’此説良是。
問:滄浪是何水,而一水有清濁之浪耶?
翁曰:漢水東為滄浪之水。見禹貢。凡水澄之則清,撓之則濁,何獨滄浪之水哉?四書釋地曰:‘集注:“滄浪,水名。”(非是)〔殊非〕,蓋地名也。當云“武當縣西北四十里,漢水中有洲,名曰滄浪漢水流經此地,遂得名滄浪之水”云。善乎,〔葉夢得言〔大抵〕禹貢水之〔正名〕可以單舉者,若之類是;不可單舉者,則以“水”足之,若黑水弱水之類是;非水之正名而因以為名,則以“水”别之,若滄浪之水者是。“滄浪之水”四字成文,未可直曰“滄浪”(也)。[8]’此説極明。然謂之地名者只一人,謂之水名者必千萬人。集注其從衆而云歟?
問:人何如而為自侮,家何如而為自毁,國何如而為自伐歟?
翁曰:人之持身也,先自為可侮慢之行,故見侮慢於人,此便是自侮也;御家也,先自為可毁壞之事,故見毁壞於人,此便是自毁也;為國也,先自為可誅伐之暴,故見誅伐於人,此便是自伐也。
問:集注云,‘民之所欲,皆為致之,如聚斂然。’此霸者務得民心之術也。孟子立言之意豈如是乎?
翁曰:困勉録云,‘所欲不是容易知,須去其己私以體察;與聚亦不是容易聚,須立其法制以經營。如田里桑麻等,皆是聚之實際。’又曰:‘聚欲勿施惡,即仁也,王道也。須説得醇細,勿似專為得民心而設,同於伯主固結民心之術。’此説深得孟子立言之意,而善補集注之所不及。
問:‘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恐是取喻而言之的當者也。病至七年而不瘳,則可以試艾。艾必三年而後乃可以已疾耶?
翁曰:病至七年,則其沈痼可知也;艾至三年,則其乾久可用也。蓋十年之病,得以不死者幾希矣。病至七年而始能蓄艾,雖已晩矣,至十年而猶可得三年之艾而試之矣。説統云:‘據時説,言病日已深,當急求三年之艾,喻民困已極,君當急於求仁。’
問:自暴者,自棄者,亦有優劣之可言歟?
翁曰:朱子謂自暴者剛惡之所為,自棄者柔惡之所為。蒙引謂‘自暴自棄兼氣習言’。存疑云:‘“自暴者不可與言”,“自棄者不可與有為”,與言且不可,況有為乎?不可與有為,不可與言可知矣。’參以三説,暴棄之優劣未分,均之為下愚之歸也。
問:天下之治平固至難,而孟子曰:‘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然則天下之至易者,平天下也。且人有能親其親,而或有沈惑酒色者;有能長其長,而亦有偷竊姦宄者。罪戾於是乎積,刑獄於是乎繁,然則親其親、長其長曷足以平天下哉?
翁曰:親親,仁也;長長,義也。人人仁且義,安有酒色之過,偷竊之患哉?天下誠無一人不仁且義,雖欲天下不治平,不可得已。翼注曰:‘人人各親其親,各長其長,天下皆孝子悌弟,道德一,風俗同,此即是天下平,非由此而後可平也。’此説良是,然此章恐是有為而發也。説統曰:‘此為人之思以道術易天下者發。’蒙引曰:‘此章論道術也。蓋當時處士横議,所謂人(持)〔挾〕一椎鑿,家築一宫墻。墨氏之徒則曰“但使人人視親疏為一體,則天下平矣”,楊氏之徒則曰“但使人人(惟)〔推〕求己之(非是)〔是非〕而不較人之得失,則天下平矣”,之徒則曰“行吾之(志)〔智〕,自足以平天下”,之徒則曰“行吾之法,自足以平天下”。故孟子以為〔此〕皆亂天下者也,惡能治天下?[9]’此説深得此章言外之旨耳。
問:陰陽消長,四時遷易,其變不測,是乃天道也。而孟子以一誠字謂之天道者,何也?
翁曰:元亨利貞,自然之理,是天道也。自然之理皆實而無僞,則天之道可以蔽一言曰‘誠’而已矣。
問:‘誠者,天之道。’集注曰:‘誠者,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僞,天道之本然也。’既曰‘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僞’,則便是人道,何以謂之天道歟?
翁曰:存疑云,‘“誠者,天之道。”此天道自在人者,言天之道本無不實,理之在人者無不實,是亦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是君子誠之為貴意。二句總是言理本實,而人之當實也。’細玩此説,可見天道、人道之分雖在‘思’字上,而自在人者言天道之義亦可曉也。
問:此章言誠二句只是從中庸‘誠者,天之道’二句來,言誠之義同歟,異歟?
翁曰:此義詳辨於困勉録,逐條參証,可見其同異矣。其辨曰:‘此章,存疑雖云與中庸孔子哀公之言只一般,然中庸“在下位”節只歸重在身上,蓋誠字意上文已有也。此章則重在誠上矣,微不同。’又曰:‘中庸“誠者,天之道”二句是承上文而推原其所以當誠之故,此章“誠者,天之道”二句是承上文而言其不可不誠,亦不同。玩白文“是故”二字,可見淺説“過文與中庸同”殊不是。’又曰:‘思字與中庸“慎思”之思字不同。’又曰:‘中庸言動、變、化,此章末節一動字亦該得變化矣。’又曰:‘首節與末節分别處,雙峯説得極明,細玩可見。蓋逐節遞推,與一節貫通。大凡説效驗處,皆當以此二意推之。輔氏以大學次序中庸極功,分看甚妙。’吕晩村曰:‘中庸天人後面分説開去,故中庸“至誠”專就天道邊多。此處不分天人,即接“至誠”二字,是即思誠以極其誠,由人以合天,如中庸“致曲”節之至誠也。’此説亦好,而困勉録所不及辨者也。可並玩。
問:‘思誠’依小注既兼知行,則脩身工夫盡於是矣。乃又曰‘思誠為修身之本’,何也?
翁曰:蓋曰‘修身’則兼内外,曰‘思誠’則主内而言也。説見困勉録。
問:‘文王作興’,謂文王起興王道也歟?
翁曰:見閣本、監本皆以‘文王作’為句,以‘興曰’為句。我東所謂諺解以‘文王作興’為一句者,恐誤。翼注曰:‘作,屬文王。興,屬伯夷。’先儒分析句截之明有如此。
問:伯夷之歸文王,明是就養也;太公之歸文王,明是求仕也。而集注曰:‘伯夷太公來就其養,非求仕也。’朱子何以必知太公之心非求仕也耶?
翁曰:二老之歸,皆聞西伯善養老之故也。當是時,二老皆避而遯海之濱,曷嘗有求仕之心哉?
問:所謂文王養老,只是庶人之老皆無凍餒也。伯夷太公,當時亦皆是庶人之老,則其所歸來只為僅免凍餒之苦歟?
翁曰:四書釋地又續曰,‘馬貴與言,古人養老之禮,有養於鄉者,有養於國者。余謂孟子“制其田里教之樹畜”節便是西伯養老於鄉。若伯夷太公往歸,暨鬻熊辛甲大夫之徒自養於國學,則西伯“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後”,又不待云矣。’即此以觀,二老之必養於國學可知耳。夫以二老之齒德,為天下之達尊,豈可以無爵,一而與庶人之老同歸於鄉里之養哉?
問:伯夷太公同歸于文王,而及武王之伐也,伯夷叩馬而諫,不食粟而餓死;太公八十為將,鷹揚于盟津伯夷為義人,則太公為不義人;太公為順天者,則伯夷為逆天者也。一出一處,判若陰陽。而孟子以天下之父、天下之大老並稱二老者,何也?
翁曰:伯夷太公出處之迹雖殊,其心則皆仁也,皆義也。一則明君臣之分,一則順天人之心,非仁且義而能之乎?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此其迹雖各殊,而孔子曰:‘有三仁焉。’知此義,則亦可以知孟子並稱二老之意哉。
問:善戰者,勇士也。聖人以戰陣無勇為非孝,而孟子曰:‘善戰者,服上刑。’得無過乎?
翁曰:‘戰陣無勇非孝’云者,以本國被兵而不思奮勇,視長上之死而不救,以至國破而父母陷於危亡,則非所以為孝也。至若孟子之時,諸侯貪暴,争地争城,惟以殺人為務,則所謂善戰者,即罪之魁也。王者作而明刑,其可逭上刑之服乎?
問:然則連諸侯者服次刑,猶可也。辟草萊、任土地者,亦服其次刑,不亦冤乎?則壤成賦,大禹之功也;明農備豫,周公之制也。然則辟草萊、任土地,獨非王政之所先乎?
翁曰:成賦明農,皆古聖人之遺法,而莫不取於民有制,故名之曰仁政也。至於後世,如李悝之盡地力,商鞅之開阡陌,莫不變古之制,而以損下益上為務,則其所以富國,乃所以虐民也,王者作而刑之。連諸侯者,辟草萊者,其可逭次第之誅乎哉!
問:冉求以賦於民,雖見罪於聖門,今與辟草萊、任土地者同科,不亦過乎?
翁曰:存疑云,‘冉求聚斂,雖為聖門之罪人,然與商鞅之徒尚差。商鞅之罪,以今觀之,尤浮於善戰,蓋萬世無窮之禍也。此章之言特孟子一時之論耳。’此説殊公平,可以深玩。
問:李悝之務盡地力只是教其民治田勤謹,則與商鞅之廢井田、開阡陌同歸一罪,不亦冤乎?
翁曰:冉求以聚斂而同擬於辟草萊、任土地者一科,則李悝獨非聚斂之臣乎?朱子曰:‘只為他是欲富國,不是欲為民。但强占地開墾將去,欲為己物耳,皆為君聚斂之徒也。’
問:‘莫良於眸子’,集注曰:‘良,善也。’此謂人之善惡存乎眸子乎?
翁曰:莫良,猶言莫貴也。蒙引曰:‘言最好是眸子,眸子最好觀人也。主觀人言。“存乎人者”,謂耳、目、口、鼻、手、足、動、静皆是存乎人者,但莫良於眸子耳。’此説良是。
問:存乎人者,宜莫良於心。而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何也?
翁曰:凡觀人者,莫不曰觀其心也;凡知人者,莫不曰知其心也。然其所以觀其心、知其心者,自古至今,未免糊塗過了多少人。孟子獨得聽其言、觀其眸子之法,以鑑人物,其心之善惡卒莫逃也。然非孟子之知言而徒觀其眸子,亦何以知其心也?
問:‘聽其言也’句,味也字意,可知為聽言之際,必觀其眸子也。
翁曰:是亦可以備一説耳。説統曰:‘知言是孟子一生大學問,此非把聽言撇卻。玩本文也字口氣,則聽言只據現成説,如云以言參之眸子,則人必無可躲閃處。‘人焉廋哉’句非説人不能掩過,説我如此觀人,定不為人所掩過耳。孔子是徐察法,孟子是直截法。’湖南講曰:‘人當未説話時,眼睛不甚動,要看他還難。一到發言,他口裏略弄些虚頭,便眸子閃爍張皇,如左傳云“目動而言肆”者,即有一種人肚裏甚是姦(甚)〔深〕[10],口裏不吐一詞,卻免不得有開口處,所謂“以言餂”,“以不言餂”。就他欲吞欲吐之際,政好覷他眸子。’按:此二説皆專就聽言時看眸子,不可專用而可兼用。
問:‘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然則權是禮之反也,而集注曰‘權而得中,是乃禮’者,何也?
翁曰:禮者,常行之正理也;權者,稱量輕重以取中之謂也。嫂溺時,避嫌為輕,拯溺為重,須稱量其輕重而處得其當,此所謂‘權而得中,是乃禮也。’困勉録曰:‘注“權而得中,是乃禮也”,即程子“權只是經”之説。論語主言經權之二則,於程子之説補其所未盡;此章主言經權之一則,全用其意。集注之精如此。’又曰:‘此章禮字只作一經字看。’蒙引曰:‘禮與權二字有正道邪説之分。蓋權與經雖有辨,其實權不離經,權所以濟經也,故曰“權而得中,是乃禮也”。只是於事之常者用常禮,事之變者用變禮。權只是禮之變者,非有背乎禮,乃委曲以成乎禮也,故曰“權非體道者不能也”。淳于髡孟子直己守道,不肯少屈身以伸道,以為知有禮不知有權,則是以權為禮外物也。即此便是邪説,與古人所謂權者差毫釐而謬千里矣。此一字最難認。’
問:‘父子相夷,則惡矣。’惡字當讀以入聲耶?
翁曰:當讀以去聲。疏云:‘父子既以相傷其恩,則父子(皆)〔必〕相疾惡也。’
問:古者易子而教,朱子孔子之問學禮學詩 為非自教子之證,然如周公之撻伯禽,獨非自教子者歟?
翁曰:然。先儒亦有此説,可以默會。説統曰:‘子弟賢智者少,愚不肖者多,此就人情多處説。’困勉録曰:‘此章,大全、存疑皆概言父子,惟蒙引則主常人之父子説。看來蒙引似優,蓋周公亦嘗撻伯禽,則知父子賢聖者,亦不必不親教也。’
問:父子之間不責善,子之不敢責善於父可也,父之不得責善於子,何也?
翁曰:為父者,欲其子之為善,其情無窮,苟可責也,何日不責?何事不責?以無窮之情,施無窮之責,為其子者,其能堪之乎?所以離而至於不祥也。為父之道,見其子之有不義,則戒之而已;為子之道,見其父之有不義,則争之而已。
問:‘事孰為大?事親為大’,此句上下二事字;‘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此句上下三事字,音義皆無異同歟?
翁曰:翼注云,‘事字非行事之事,乃承事之事。’蒙引云:‘“孰不為事”、“事之本也”,此二事字與凡所謂事物之事稍不同,乃服事之事也。’蓋服事猶承事,而皆非行事之事,亦非事物之事也。
問:曾子曾皙必有酒肉,家饒而能爾歟?
翁曰:曾子素貧,而養親則必具酒肉,此可見誠孝之至矣哉!
問:曾子之將撤[11],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只是養志於飲食之中,此細節也。故孟子曰:‘事親若曾子者,可也。’可,是僅可之謂歟?
翁曰:養志,豈止酒食一端?凡繼志述事之類皆是,舉酒食特以見例耳。鄒東郭曰:‘人都把“必請所與”等當飲食細事看,其實看數必字,直是無一時一念不在親,就是一頓飯間一餕一餘,亦看做親意所存,纔能如此。常常問必之云者,無一次不然辭也。此豈一時口頭勉强做得來?與文王一日三朝問膳同,分明是“視於無形”,“聽於無聲”,鍚類不匱之孝,有守身意在内。’翼注曰:‘養志,兼親志未形而曲以深之,親志既形而曲以體之。’此二説皆以為曾子養志,實是事親之大。然程子則曰:‘子之事父,其孝雖過於曾子,畢竟是父母之身做出來,豈是分外事?若曾子者,僅可以免責耳。’噫,事親若曾子,可謂至矣,而孟子止曰‘可’,程子曰‘僅可以免責’,蓋以子之事父,聞有自知其不足者矣,未嘗聞其以為有餘者故耳。
問:孟子曰,‘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蓋孟子以大人自居也,故三見王不言事,而曰‘我先攻其邪心’。然王卒莫能改,故孟子,而曰:‘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然則大人亦不能格君心之非,何也?
翁曰:孟子深知格君心之難,故謂‘惟大人為能’也。饒雙峯曰:‘大人是之徒,他人當不得。’蓋孟子雖是大人,遠不及元聖,惟以伊尹言之。伊尹以天民之先覺,處保衡之極位,而不能格太甲之非心。作書以戒,而罔念聞;乃言以曉,而未克變。欲敗度,縱敗禮,將至顛覆之禍。伊尹乃放之而大懲創,三年,然後始悛不義之習。格君心之難有如此。孟子則以千里一叟來見王,雖不言事而先攻其邪心,其如王之好貨好色、興兵構怨而有所大欲何哉?未知孟子才德視伊尹何如,而顧其時勢,名雖為卿,實未得政,是亦遠不及伊尹之得志,何以能格王之非心耶?
問:何如之行是不虞之譽,而何如之事是求全之毁歟?
翁曰:趙氏尾生之行證不虞之譽。尾生本與婦人期於梁下,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没溺,而獲守信之譽。以陳不贍之事證求全之毁。陳不贍將赴君難,聞金鼓之聲,失氣而死,可謂欲求全其節,而反有怯弱之毁者也。
問:孟子之於王驩始終不與之言,則其為人可知矣。樂正子孟子之高弟,乃與之遊,惡在其好善耶?
翁曰:王驩,當時貴人而無已著之惡,故人無不與之交。不與之言者,獨孟子一人而已矣。然則何可以亞聖不惡而嚴之義責之樂正子耶!
問:孟子之切責,以其徒餔啜也。焉有好善人為餔啜從匪人耶?
翁曰:説叢云,‘謂正子有因以干進之意,非也;謂不干進而真有意於藉其資糧輿馬之便,亦非所以論正子。只是偶然不謹,與之同來。孟子亦儘諒得他過,尋思其故,殊是無謂,故曰“徒餔啜”耳。’深玩此説,正子之過與孟子之責,皆可以得其意耳。
問:孟子以‘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責之,則曰:‘克有罪。’以‘從於子敖來’正其罪而切責之,則無服罪之辭。終不悟歟?心不服而然歟?
翁曰:以好善之心,豈有心不服之理乎?誠如説叢之言,孟子亦儘得諒他過,故正子更無服罪之辭歟。
問:趙氏云,‘於禮有不孝者三事。’此見於禮記耶?
翁曰:輔氏曰,‘此必見於古傳記。趙氏時其書尚存,故引之,今則不復存矣。’恐是博考古傳記而無之,故云然也。
問:士之禄仕繫於命數,有非人力可求。而以家窮親老不為禄仕為不孝者,何也?
翁曰:古所謂禄仕,即抱關擊柝之賤役耳,何繫命數?士所恥而不肯為者也。家窮親老而猶不肯為,則是不顧其親養也,豈非不孝乎?
問:人之妻子有無、世代短長各有定命,而乃以不娶無子、絶先祖祀為不孝之大者,恐是不通之論也。人孰不欲娶妻生子?而或有不得者,豈其罪哉?
翁曰:子之有無,雖云命也,娶妻然後可以生子。而不為娶妻,以至絶嗣,則豈非自作之孽乎?
問:之不告而娶,見於傳記耶?
翁曰:朱子以為以事理度之,意其未及告而受之命耳,其後固不容不告而遂娶以歸也。夫以朱子之博學,不言其出於何書,只以事理度之,是以先儒多有疑之者矣。蒙引云:此章不告而娶云云,只可論理,要非實事。蓋戰國時人多好事,處士常妄言,如曰孔子癰疽、(寺)〔侍〕人,曰百里奚自鬻於,曰伊尹割烹要,曰不告而娶,此類蓋甚多也。孟子大概亦隨所聞而以義理及己意評斷之,不及一一覈其妄耳。又如焚廩浚井、二嫂治棲之言,尤為乖妄不足信,孟子亦只據理斷將去,俱不暇覈其言之妄。至於瞽瞍殺人之問,亦只告以竊負而逃之理,要之亦未必當於事實也。按尚書,既克諧以孝,瞽瞍允若,然後四嶽舉之,乃妻之,則當無不告而娶之事。縱使瞽瞍未底豫,然以人情言,彼頑嚚之人一聞帝顯用其子,而以帝女為之婦,彼亦不無沾被福澤之理,庸有不幡然歡喜者乎?而又何至畜怒藏怨,不樂其娶帝女,而欲禁之哉?孟子之言,要之但可立萬世人子之順耳。[12]
問:‘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事親從兄固有等差,而至情無文,則宜其誠實淳朴而已,焉用文采於其間哉?
翁曰:説統云,‘節文不是把禮去節文,只就此孝悌行去有個矩度。是節有個條理,是文此天然自有之節文。’此説良是。有個矩度是節,謂如昏定晨省一定之格式;有個條理是文,謂如應對揖遜自然之文采,不至直率粗鹵,亦非矯飾為文之謂也。
問:‘樂之實’,樂字是聲音之樂耶?
翁曰:摘訓云,‘“樂之實”,樂字不是聲音之樂。此處只以孝悌與他事論華實,原不曾比到音樂上。言樂别樣事為樂之華,樂斯二者方為樂之實。不可云聲容為樂之華,樂斯二者為樂之實。’以此説觀之,‘樂之實’,樂字非聲音之樂也明矣。
問:觀下文‘手舞足蹈’,可知上文‘樂之實’明是聲音之樂,而況承上‘禮之實’而言‘樂之實’,則豈非連貼禮樂而言者乎?
翁曰:存疑云,‘手舞足蹈不必説,如作樂者之舞蹈,只脚輕手快便是。’又曰:‘這樂與“仰不愧”、“俯不怍”之樂不同。這樂尚在工夫上,那樂是效驗。這樂上尚有生“烏可已”許多事,故曰尚在工夫上;若“仰不愧”、“俯不怍”之樂,又在手舞足蹈之後,故曰是效驗。’蓋非特摘訓、存疑二説俱然,徧考諸注疏,並無以聲音之樂為解者矣。
問:人之良知良能是事親從兄也,何待樂而後事親從兄之意油然自生耶?
翁曰:困勉録云,‘“樂則生矣”句重在生字,不重在樂字。惟生乃見其真樂,非謂樂則自然能生也。’汪份則以‘非謂樂則自然能生’句為語病。然生則樂,樂則生,生生不已,故曰‘烏可已’。蓋事親從兄之意固已生於樂之前,然‘智之實,知斯二者而弗去’,‘弗去’云者,謂見之明而守之固也。見之明而守之固,則乃知斯二者為真樂也。‘真樂’云者,謂和順從容,不待勉强也。和順從容,不待勉强,則孝悌之心無時不生,生之又生也。無時不生,生之又生,則烏可已也。‘烏可已’云者,謂如草木之有生意,自有不可遏者。如草木之有生意,自有不可遏者,則至於手舞足蹈而不自知矣。此其漸次然也。
問:集注云,‘瞽瞍父名。’父無目,故以‘瞽瞍’為名耶?
翁曰:按孔安國尚書傳云,‘無目曰瞽。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惡,故時人謂之瞽,配字曰瞍。瞍,(亦)[13]無目之稱。’此見正義。
問:此章重在之孝,瞽瞍底豫,莫非不格姦之所致也。何不曰‘天下之為子者定’,而兼言父歟?
翁曰:淺説云,‘子化於孝,則子止其所,而天下之為子者定;父化為慈,則父止其所,而天下之為父者定。蓋父子俱化而天下化,豈可單舉子而不舉父乎?’
問:史記云,‘冀州人也。’冀州,古帝王之所都。五子之歌所謂‘惟彼陶唐,有此方’是也。然則皆都東夷之地,而謂之中華耶?
翁曰:趙氏謂‘諸馮負夏鳴條皆地名’,‘在東方夷服之地,故曰東夷之人也’。集注亦因之。未知趙氏何所據而云耳。通義仁山金氏曰:‘諸馮河中府河東縣,其地有姚墟負夏地。史及雜書云販於頓丘,就時於負夏鳴條,在今解州,乃戰處。史、記皆云崩於蒼梧之野,因葬焉。今道州九疑是也。此云鳴條,恐古地有二名爾。有虞之國在今河中府井尚在。歷山雷水皆在河中之境。而古今又多傳齊州歷山濮州雷澤曹州陶丘,此舊隱,是云東夷之人。又會稽上虞,世俗亦云所居,此或因孟子之言而附會之歟。按:為父母所逐,負販就時,多在東方之地,故云東夷之人爾。或云東夷西夷,猶俗言東邊西邊。’仁山説止此。此説考據地名雖甚的確,本文言之生卒與所遷之地而曰東夷之人,而此則只以負販之地而謂之東夷之人者,其説未備。或説云云可謂新語,而恐無所據而云耳。
問:集注所謂畎夷,是犬戎耶?
翁曰:四書釋地續曰,‘史、漢匈奴傳並言西伯畎夷氏師古注:畎夷畎戎也。又云:昆夷,字或作“混”,又作“緄”。昆、緄、畎聲相近耳。亦云:犬戎以西有之,乃知畎夷文王之所事者。采薇序文王時西有昆夷之患是也。’此説甚詳,足資參証。
問:畢郢亦在西耶?
翁曰:四書釋地曰,‘“卒於畢郢”,卒即葬也。括地志:周文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原上,在畢原,在則名畢郢疏竟以故都,在南郡,大非。’據此説,則畢郢雍州之西南,而陳氏則謂東,未知何所據也。
問:‘歲之相後也’,後字之義未瑩。
翁曰:後字即去字之義,不必泥看。説見説統。
問:古之聖人多矣,何獨舉而言其一揆耶?
翁曰:存疑謂以其獨盛者言,此恐未必然。朱氏公遷謂舉其相去之最遠者以為例。此説良是。
問:陸象山所謂東海聖人、西海聖人此心此理之同,與孟子此章之旨將無同乎?
翁曰:非也。吕晩村曰:‘孟子之所指者,義理也;陸子静之所指者,心體也。何以知之?孟子謂“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所謂其揆者,專指其裁度義理無過不及之處而言,即允執厥中,相傳之心法也。陸子静則但言此心此理而已。究其所為,此心此理者何物耶?不過曰“天地何所窮際”而已,然則其所為此心之同者,不過虚靈之本體,即其所為此理之同者,亦不過八荒洞達之意,乃無星之秤,無寸之尺也。充類至義之盡,一是君子之中庸,一是小人之無忌憚。崖略雖近似,相隔何啻萬重山耶?’即此可見先聖後聖一揆之義,而陸氏之為異氏之學亦可見矣。
問:‘若合符節’,殊可疑。符則可合也,節亦可以合而同歟?
翁曰:符節非二物也。周禮有六節,而符節即其一也。‘(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注云:‘符節〔者〕,如今宫中諸官詔符也;璽節者,今之印章也;旌節,今使者所擁節是也。將送者執此節,以送行者(也)。[14]’蒙引,問:‘符節一物乎?分為二物乎?’曰:‘一物也。’‘何以証?’曰:‘注曰符節以玉為之云云,可見是一物。’
問:,或謂泥水,或謂沙水,深不可施梁柱,淺不可徒涉,亦難以乘輿濟。然則子産何以濟人?孟子何以云‘徒杠’、‘輿梁’之成耶?
翁曰:通義金仁山曰,‘按,古今地名不同,圖經流傳亦異,二水源流亦長。詩“褰裳涉”,“褰裳涉”,則二水亦小,可以徒涉。但或冬寒病涉,子産偶見之以乘輿濟之耳。觀下文言十一月、十二月可見。又徒杠輿梁,字皆从木,不過秋冬間作木橋耳,固不患沙之淺深者[15]。’汪份注曰:‘按,語類 聞人務德以為水底皆沙,不可施梁柱,孟子之言非是。今閻丈又釋地則云:“余讀酈道元注,於洧水相鄰者若丹水汝水潁水異水渠水沙水皆不載有橋梁,獨洧水一則曰:‘又東逕陰坂北,水有梁焉。’再則曰:‘又屈而南流,其水上有梁,謂之桐門橋。’則洧水之有梁可見。”孟子言殊非無因,然則聞人務德之言謬矣。’蓋履祥若璩俱篤於地理之學,而二説皆有的證,則或者泥水沙水之説,可謂不攻而自破耳。
問:徒杠輿梁其制同,而大小有異,故先其小而後其大歟?
翁曰:徒杠者,説文云:‘石矼,石橋也。俗作杠,从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也。輿梁者,蓋橋上横架之板若車輿者,故謂之輿梁也。’此見於正義。其制之不同有如此。先後之别,非以小大之異也;不忍之政,必先施於徒步之病涉者也。
問:君視臣如土芥,不過賤之而已。臣視君如寇讎,疾之已甚,篡弑之禍必萌於此矣。後世人君見而起怒,不亦宜乎?
翁曰:時君靡不賤使其臣,視如土芥,此孟子之所惡也,故甚言之以深戒也。若與大夫言,必不下‘寇讎’字。然孟子之下‘寇讎’字,亦有所本矣。昔宋高宗尹焞曰:‘亦君也,孟子何以謂之一夫?’對曰:‘此非孟子之言,武王誓師之辭也,“獨夫洪惟作威”。’高宗又問曰:‘君視臣如土芥,臣便可視君如寇讎?’對曰:‘此亦非孟子之言。書云“撫我則后,虐我則讎”。’高宗大喜。和靖孟子之言皆有所本,故能善對如是矣。
問:‘收其田里’之義。
翁曰:田,所賦之禄入也;里,所居之第宅也,故曰田禄里居。説見蒙引。
問: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則可知其為賢臣,何不大用而任其去國耶?且猶望其歸,而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則又何以先於其所往耶?所往之國若收用,則安有復歸之理也?且己則知其賢而不能自用之,何以稱其賢於他國之君,而勸其收用耶?
翁曰:此章之疑非止一端,先儒已言之矣。困勉録曰:‘又先於其所往,蒙引疑我既為人道其賢而欲用之,我何故不以為賢而自用之乎?若他國以此問,則我何以答?此疑固是,然亦想是自己任過,而使賢者去就之義暴白於天下爾。要之,此等亦已非第一等君道。’朱子曰:‘有故而去,非大義所繫,不必深為之説。臣之去國,其故非一端。’汪份注曰:‘按,朱子文集答何叔京書“其故非一端”下云:“如曰親戚連坐,則先王之制,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亦豈有此事哉?”愚謂存此數語亦妙。’即此以觀,有故而去,亦為疑端爾。
問:何如之敬是非禮之禮,何如之行是非義之義歟?
翁曰:若禮而非禮,陳質娶婦而長拜之是也;若義而非義,藉交報讎是也。此趙氏注也。恭本定禮,過恭則非禮之禮;以物與人為義,過與則非義之義。此程子之訓也。二説與集注並觀,可以得其義也。
問:‘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後字是‘後日’之‘後’耶?
翁曰:非也。説約曰:‘為與不為只在一時。而後,猶云然後,非後日後字也。譬如有一條正路於此,有一條邪路於此,必能不走邪路,方能走正路也。豈可曰“今日不走邪路,待異日方走正路”耶?仁與不仁,義與不義,決擇只在目前,不容兩騎也。’翼注曰:‘而後,猶云方纔也,不分窮達、先後説。’
問:‘不為已甚’四字何足以稱孔子之大聖耶?
翁曰:孟子以‘時中’二字稱夫子。‘時中’二字與‘不為已甚’四字並看,則可以見夫子之為大聖矣。蒙引云:‘本分最難,盡到盡處又求加焉,則非所以為聖人。自古聖人皆不為已甚,何獨〔稱〕仲尼?孟子學(孔子)〔仲尼〕者,故稱其家法,以其所處地位同也。[16]’又曰:‘聖人之所為,天理之當然,中而已矣。中之所在,加之錙銖則太過,故曰:“本分之外,不加毫末。”所謂本分者,正以理之所當然。言理所當然處,便是個本分。孟子此句説得最盡,不必依南軒,只用答陽貨、見南子、不脱冕而行及沐浴請討等類説。聖人之不為已甚者不止此,但凡所謂“依乎中庸”處皆是。如孝悌恭儉等事,聖人為之固不容有一毫之不及,但到他限便止,不求奇取異,所謂“無以甚異於人”。而致其知者,如割股、廬墓、敝車、羸馬之類,皆聖人所不為。’
問:‘言必信,行必果’,則皆非義之所在歟?
翁曰:説統云,‘信果無病,病在兩必字。無必心,便是惟義所在,無兩層意。’蒙引曰:‘合當信果處便是義。大人言行主於義,不主於信果。蓋主於信果,則有所泥,而不必合於義矣。雖然,大人於言之合義者無不信,行之合義者無不果。此則不可不知。’此二説已盡其義,可細玩。
問:赤子蒙然無知。不失其蒙然無知之心,而何能為大人耶?
翁曰:趙氏云,‘大人謂君。國君視民當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謂也。一説曰:赤子,嬰兒也。少小之子專一未變化,人能不失其赤子(之)〔時〕[17]心,則為貞正大人也。’説止此。疏於提綱處用前説,而於正釋處用後説。程子朱子南軒張氏藍田吕氏並主後説立論。朱子大全答潘謙之書曰:‘若大人只是守個赤子之心,則於窮理應事,皆有所妨矣。’吕晩村曰:‘“不失”二字藏有擴充知能實際。若體認不真,竟墮良知家坑塹矣。’此二説可以參看。
問:‘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此二句語與‘事死如事生’、‘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之義有若相反,何也?
翁曰:蒙引云,‘“養生不足以當大事”,蓋以人情言,則暇豫而有措;以事勢言,則雖失而可贖。“惟送死可以當大事”者,以人情言,則倉皇而顛沛;以事勢言,則其悔不可追。’此説極明,可玩。蓋‘事死如事生’、‘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概言之者也;‘養生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分而言之者也。養生非謂是細事,但以常變、從容急遽校之,則送死比養生尤是巨事也。
問:‘自得之’之義。
翁曰:蒙引,‘論自得者,可把牝雞抱卵出雛為譬。朱子曰:少時見雞將出卵,視之。其時已至,自然迸裂而出,全不(待)〔用〕彼着力。有時見其難,稍以手助之,其子出來,便不長進。學而進於自得者,其理正如此。蓋至於(自得)〔日至〕之時,自然熟矣,所以養氣不可助長。如文中子〔如〕陸象山皆未免有助長之病,不但告子也。惟聖人能無積累之漸。陸氏便欲以聖人自(居)〔處〕,宜其不得斯文(之)正印也。[18]’此説得之,然若不深造以道,則亦不能自得之以道,是為學次第條目工夫。深造是進取不已,故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
問:‘居之安’之義。
翁曰:朱子曰,‘財貨一般,或搶於人,或假於外,終非己物,居之可得而安乎?’此言與集注‘自得於己,則所以處之者安固而不摇’句合看,可以明其義耳。
問:‘取之左右逢其原’之義。
翁曰:存疑云,‘“左右”,注云:“身之兩旁,至近而非一處。”是解字義。其實取之左右非取之身之左右,取之心也。心中那有左右?是不一之辭,猶詩言“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一般。緣這道理在胸中,萬事萬物之理一一皆備,日用間在人所取。若取他這一件,這一件便原有個道理在撞着;取他那一件,那一件便有個道理在撞着。左左右右,東西南北,四方八面,隨吾所取,無不有個本原底道理在撞着。這便是“取之左右逢其原”。注“至近而非一處”,即是此理,非真有個左右若身之兩旁也。’此説雖與集注稍異,亦可以善會也。
問:‘博學而詳説之,將以反説約’,與温故知新之工似是相反矣。博學反約之後,温故知新可廢乎?
翁曰:温故知新,進而不已之工也;博學反約,欲其自得於道也。雖反約之後,進而不已之工亦何可廢也?楊升庵有辯曰:‘或問:反約之後,博學詳説可廢乎?曰:不可。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禮三千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今教人止誦“思無邪”、“毋不敬”六字,詩禮盡廢,可乎?人之心神明不測,虚靈不昧,方寸之地,億兆兼照者也。若塗閉其七竅,折墮其四支,曰我能存心,有是理乎?’
問:‘以善養人’者,如西伯之善養老耶?
翁曰:然。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養人者也。故曰:‘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
問:‘敝賢’者,謂掩人之善耶?
翁曰:然。如臧文仲柳下惠而不舉,虞丘叔敖之賢而不進。凡此之類,是謂敝賢者也。
問:孟子‘原泉混混,不舍晝夜’之義,與孔子‘水哉,水哉’之旨有異,何也?
翁曰:‘孔子言水不舍晝夜,明道體之不已;孟子言水之不舍晝夜,喻人為之不已。孔子之言發天理之本然,孟子之言指人事之當然。孔子言天理之本然,而人事之當然者自見於言外。孟子徐子言,未及於語上也。’此蒙引之説也。‘君子恥之,則非仲尼之所取矣。’此存疑之説也。蓋孟子只就徐辟身上説,取切其病而易曉,故不及仲尼‘川上’之微旨也。
問:人之心虚靈,包得許多道理,無有不通。萬物之心只有一兩路明,其他道理便都不通。則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可謂多矣,何以謂之幾希耶?
翁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言其小異也。今欲究其所以小異處,必先言其無異,然後就其中别其異,乃見其小異也。故曰: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此其無異者也。然雖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19],而人乃獨得其形氣之正,而有以全其性,是無異中之一異也。如此解,庶得所謂“幾希”者之來歷分明。但雖得其來歷分明,而孟子所謂“幾希”之本旨則不盡然者,故隨足之曰:雖曰小異,然人物之所以分,實在於此。則知孟子所謂“幾希”者,其旨甚重,而非輕之曰“幾希”也。’此蒙引説也。集注既深得孟子本旨,而此説又補集注之所不及,語意極為分明,尤於幾希來歷條理脈絡燦然,可玩。
問:‘惡旨酒’何足以稱之盛德乎?
翁曰:‘惡旨酒,則凡人情所欲者皆不能動矣;好善言,則凡天理之正者皆其所嗜矣。此雖二事,所該甚廣,在善讀者意會,不然是為數其事而稱之矣。’此蒙引説也。‘三王,各舉兩事而自相為偶:惡旨酒與好善言對,一好一惡也;執中與立賢無方對,一立政一用人也;視民如傷與望道未見對,一治人一治己也;不泄邇與不忘遠對,尤明白。’此存疑説也。二説已盡之,可以熟玩。蓋孟子之言皆有所本,而一字不苟,於此章論三王亦可見矣。
問:執中果是之盛德,而立賢無方何足以稱之盛德乎?苟知其賢,自東自西,自南自北,不必以其類為别。此後世中主亦有能爾者,此何足以稱之盛德乎?
翁曰:書云,‘知人則哲,能官人。’又云:‘惟帝其難之。’知人、官人已是帝堯之所難,而況立賢而無方,則其絶私意可知已,此不足以為之盛德乎?楊升庵别有所辯,故兹録入。其説曰:‘孟子言“執中,立賢無方”者亦何取其義,至於窮旦夜之思而汲汲若是乎?蓋嘗考之,用人止於世族:左傳八元、八愷,則高陽、辛之才子;史記世系,同所自出;孔安國書傳以皋陶之子,皋陶高陽氏才子庭堅也。之家法,以親親為重,以異姓為後:武王兄弟九人,若皆列為顯諸侯,召奭[20]亦以同姓為上公;雖凡民之俊秀論於王朝,不過州閭族黨之官,出長入治之職,如三公吕望、六卿蘇公、諸侯三恪之外,異姓僅此矣。逮至春秋門高弟仕者不過家臣。一有所進,則謂之遠間親、新間舊矣。蓋其一時之弊,周公諒亦知其未廣矣,故日夜之所思,惟以之立賢無方為中道。今觀商書,一則曰“敷求哲人”,二則曰“旁招俊乂”。伊尹萊朱巫賢傅説諸大臣,非以親舊,以其賢也。蓋主於立賢,則有德是親,固不間親之情;主於親,親則未必皆賢,且妨賢之路矣。信矣,立賢無方為不易之中道。而周公往往言之,亦未得盡行其志也。何以知其然也?之叛雖未發,而周公明哲,豈不能逆知之?周公知之而亦難於言,蓋言之必不用。當時習俗已久,必謂周公間親間舊,而忠言反為薄論。孟子所謂“周公之過,不亦宜乎”者,正此之謂也。武王之惡曰:“官人以世。”此豈獨之罪,自以來已如此矣。武王雖惡之官人以世,而已不能改積習之常,久則難變也。故曰周公亦未得盡行其志也。孟子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逾尊,疏逾戚。’以今言之,國君用賢亦何不得已之有。蓋尊者親者未必賢,必進疏遠之賢而用之,則尊與戚之黨囂然而議,是其時積習使然也。若在今日,則朝釋耒耜,暮登槐衮,人亦安之矣。又通論之,之三之七,其子孫盤據,苗裔嬋嫣,雖貪如狼,狠如羊,蠢如豕,虣如虎,皆用之。而當時秀民才士,屈於族姓而老死田野者,不知其幾矣,惜哉!至用客卿,用刀筆,此弊始除。迨東晉、六朝,又踵其弊。南之,北之,雖貪狠蠢虣,皆據顯位,謂之華腴膏粱。南之并韶,北之侯景,亦憤族姓之下而至於作亂。江南求娶於不得,乃按劍曰:“會須令兒女作奴。”雖其凶悍出於天性,致亂亦有由矣。然則之立賢無方,豈非萬世君人相國之第一義乎?’
問:或者有謂武王之不泄邇、不忘遠非仁也,勢不得不然也。此説何如?
翁曰:語録,‘因論“泄邇”、“忘遠”,老蘇説(乘)〔乖〕[21],曰:“聖人心如潮水上來,灣坳浦漵,一時皆得,無有遠邇。”’此説亦言其水勢之不得不然,而非海潮亦不能爾。武王之不泄不忘,雖云勢也,非武王之仁亦不能爾。
問:潛室陳氏以為周公斟酌三王之事而損益之,猶孔子之集大成。然則周公可以比孔子,而三王豈可擬於伯夷伊尹柳下惠三子之各極一偏耶?
翁曰:陳氏之説大誤,故蒙引辨之曰:‘周公思兼三王,不可依小注謂是孔子集大成意。如此則三王各居其一節,周公獨會其全體。高了周公固無害,卑了三王奈何?要當思其時如何耳。’此説良是。然又曰:‘此一節看來只是時中。’既駁集大成之譬,而旋倡時中之喻。周公若為時中之聖,則三王又豈不各居其一節乎?俄辨人誤,忽又自誤,可笑。
問:四事即三王盛德之事,則可以為萬世法也。其有不合者,何也?
翁曰:困勉録云,‘“其有不合”,蒙引作四事之外説。余初不然之,然於四事之内求其説而不得,始信虚齋燭理之精,其説為可從也。蓋旨酒則惡,善言則好,中則執之,賢則用之,民則愛之,道則求之,邇則不泄,遠則不忘,此皆古今之所同,未見有不合者。惟四事之外,如忠質文之異尚,子丑寅之異建,貢助徹之異法,似此之類,不可盡窮。以後觀前,以今視古,有不能合者耳。按:“其有不合”專就四事之外説,此蒙引初説則然,其後説則不爾也。予録其後説。’又曰:‘或兼四事與四事之外説亦可。然本文只是就四事説,於言外推廣之,則可也。’困勉録説止此。蒙引曰:‘“其有不合者”正指四事。如惡旨酒,是時去上古朴略之風猶近而絶之。至周公時,人文已盛,祭祀賓客,安得絶酒?故人之詩云“我有旨酒”者無慮數十,是惡旨酒有不合者矣。在時所謂善言,在周公有行不得者矣;在時所謂中,在周公時又不為中矣。之立賢無方,人大抵親賢並用,亦其時勢有不得不然者矣。時乎當勞也,如佚道使民;時乎當威也,以生道殺民,亦不得拘於文王之視民如傷。其事果善矣,自信而不疑;理果當也,決行而無滯,亦不必拘於望道而未之見耳。邇者固不宜泄,亦有可親者;遠者固不宜忘,亦有可略者。’蒙引説止此。此言其有不合在四事之内者也,無乃是所謂‘後説則不爾’者歟?困勉録雖以初説為是,然經文分明言‘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則其有不合者,豈可作四事外説乎?
問:‘王者之迹熄而詩亡’,集注謂黍離降為國風而雅亡,然則國風獨非詩耶?
翁曰:詩亡,謂雅詩亡也。不然邶鄘諸詩春秋時多,何謂之亡?蒙引曰:‘二雅之詩(既)〔概〕是朝廷禮樂、征伐、命德、討罪之舉,(及)君君、臣臣、親親、賢賢之事,雖雅之變者亦皆是刺其非以追於正,掉其流而反其源,其意度終與黍離之氣象苶然淒然、無復(興衰起廢)〔起廢興衰〕之望者不同。此所謂詩亡也。使春秋不作,則王法掃地盡矣,孔子是以不容已也。[22]
問:史所記載善惡無遺,以垂襃貶勸戒之義,而之檮杌獨以惡獸為名者,何也?
翁曰:檮杌,‘注疏皆謂為嚚凶之類,左傳稱為顓頊氏不才子。漢書注:崇伯之名即檮杌。又周禮外史以“檮杌”為惡獸,取垂惡以示戒也。惟是史善惡並載,無單記惡之義。且史傳高陽才子檮戭今音檮杌,亦陸德明九經釋音之誤考。留青日札云:“檮,剛木也;杌,樹無枝也。从木从壽,垂可久也;从兀,莫可動也。”史本歷久不易之書,其義最精。’此見於陸經世驪珠。
問:‘其事則齊桓晉文’,此只言二伯。而集注云:‘春秋之時,五伯迭興。’五伯事果皆載於春秋耶?
翁曰:齊桓公,名小白周僖王元年始霸;秦穆公,名任好襄王八年始霸;宋襄公,名兹父襄王十年始霸;晉文公,名重耳襄王十七年始霸;楚莊王,名定王元年始霸,號稱五霸,自管仲始。此趙氏之説也。此可見五伯事皆載於春秋。然楊升庵則曰‘世儒多稱五伯,濫矣。予見其二矣,未見其五也’云云。又曰:‘論世於春秋,考衷於孔子而已矣。孔子之言曰:“其事則齊桓晉文。”稱管仲曰:“如其仁,如其仁。”又曰:“齊桓正而不譎,晉文譎而不正。”下此無譏焉。予故曰:其首也,伯之雄也;其繼也,之匹也。未有三此者也。’由此觀之,孔子所稱,只是二伯,而五伯並稱昉乎後世也明矣。
問:‘其義竊取’之義。
翁曰:存疑云,‘三其字皆指春秋,“文”即記事之文,“義”即其文之義。’蔡氏曰:‘“其義”,蒙上文“王者”而言者也。’困勉録云:‘蔡氏謂是王者之義,存疑謂是春秋之義。存疑説是。蓋雖春秋之義,亦即是王者之義。但本文所指,則自有所主也。’邵二泉云:‘天下有王者,則此義著為王者之迹,而播為詩歌;天下無王者,則此義紊於伯圖,而聖人因定為筆削。’此皆義字辨之各異者也。淺説曰:‘大注,“竊取者,謙辭也。”不必依蔡氏謂夫子有德無位,故自(謂)〔以為〕竊取。若公羊傳作“其辭則有罪焉”卻是此義,所謂“罪我者,其惟春秋乎”。然大注下文云“意亦如此”,則又以為同者,何也?蓋言“斷之在己”意同也,若“竊取”是有德無位意,則〔是〕本分之辭,非謙辭也。’翼注曰:‘“竊取”只是謙辭,勿用“位不在而道在”之説,則是真僭竊了。如云“竊比老彭”,亦豈位不在耶?’此竊取説之有不同者也。須把同異處仔細看,可辨其是非耳。
問:澤是流風餘韻,則恐不可稱於小人矣。且均為五世而斬,則是豈有君子小人之别耶?
翁曰:四書脈云,‘君子小人俱指人之賢者,但以有位無位别言之。’蒙引云:‘“五世〔而〕斬”之義乃是以服制亦至五世而絶,以証君子小人之澤五世而斬也。’此二説雖簡而明,可以意會。
問:孔子之澤可以萬世不斬,而斷以五世,何也?[23]
〔問〕[24]:賊何為庇護耶?
翁曰:古有兩羿。通雅云:‘一弑夏后者,一時射落烏者。’孟子所謂羿若是善射之羿,而非篡弑之羿,則公明儀‘宜若無罪’之問固無足怪矣。然集注特以篡弑之羿言之,則亦當以是釋其義矣。蓋公明儀之問,惟以羿被殺一事而言也,逄蒙學射於羿而反殺羿,就是一端而論,則逄蒙之罪大,而羿似無可罪者,故問之歟。
問:集注云,‘夷羿篡弑之賊。’篡弑之賊,擯斥如夷狄也,故特加夷字於羿名耶?
翁曰:恐是。為東夷之國,故目之謂夷羿歟?當俟後考。
問:逄蒙之‘逄’,讀作何音耶?
翁曰:逢,音蓬,説文:‘遇也。’逄,音龐,廣韻:‘姓也。’二字不同。之姓,則當從龐音。然古字多通用,通雅云:‘逄蒙,荀子、吕覧俱作蠭門王褒逢門,七略作蠭蒙。古通用逢逄,後别。’
問:子濯孺子侵伐,則使庾公之斯迎擊可也,防禦可也,而曰追之,何也?
翁曰:蓋子濯,見勢不利而遂遯,故追之。或謂迎擊者非也。觀下文‘發乘矢而後反’,則子濯果遯矣。
問:乘矢謂之四矢者,何義也?
翁曰:乘矢,古人一乘用四馬,故謂四矢為乘矢。説見蒙引。
問:西子西施,則子者謂是女子也。‘施’無乃其名耶?
翁曰:正義云,‘按史記,西施之美女。句踐以獻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願見者先輸金錢一文,是西施也。’然今史記無此文,未知何所據也。或曰:‘施氏夷光會稽苧蘿村人也。家在西,故云西施。’
問:‘故者以利為本’之義未瑩。
翁曰:存疑云,‘性是無形影底物,如何説得?是故聖賢説性都是自發見處説,即其故也。詩曰:“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皆是以其故言。’又云:‘“故者以利為本”,利,順也,對害逆説。蓋言性固必驗之故,言故又必本之順。若其故之逆,亦不足以言性矣。如人之善、水之下,是皆其順者,此可以觀性矣。若人之為惡,水之在山,則逆其性而不順矣,何足以觀性哉!’又云:‘此節雖先説故後説利,卻歸重在利上,總是利之故也。’蒙引曰:‘故者以利為本,此是發明其所謂故者之本旨。’體玩此諸説,可以明此章之義。
問:此章上言性而下言智,重在智歟,抑在性歟?
翁曰:程子曰‘此章專為智而發’。朱子亦以為然。或曰:‘此章為告子之徒而發,是論性,非論智也。告子言性,鑿之以杞柳,鑿之以湍水,鑿之以仁内義外,故孟子云云。’此説背集注,斷不可從。
問:千歲之日至,何以坐致於天之高、星辰之遠耶?
翁曰:‘天之高,星辰之遠’,語其至難也;‘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語其至易也。所以至難而至易者,在求其故而已。求其故,謂求天與星辰之故也。蒙引曰:‘日至之度,究竟來是就星辰上推,如二十八宿即天之體也。天無體,以星辰度數為體。’存疑曰:‘蓋治曆者必先就今日,逆推到起初源頭處,然後從源頭處歷歷推其未來者,始不差。’淺説曰:‘千歲,亦大概言其久耳。上古日至豈止千歲耶?歲月日時皆甲子,亦時有,但要上古者方為曆元耳。’參是三説,可知推步之概。若其詳,則在諸注,須細玩。
問:孟子惡小智之鑿,而舉大智之事以詔後學,則從古聖人大智之事亦多矣,何獨以之行水為喻耶?
翁曰:古之天下一大事,無如洪水之治;古之天下一大智,亦無如之行水也。故舉以為行智者法例,而非設喻也。
問:既曰‘有進而與右師言者’,又曰‘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進者、就者何以異哉?
翁曰:蒙引云,‘“有進而與右師言者”,非己進也,進右師也。’存疑云:‘“進而與右師言”,乃“司敗”“揖巫馬期而進”之進。’於此二説可見進者、就者之有不同矣。
問:位與階何以異歟?
翁曰:位是本身站立位次,階是朝官序列班行。階有許多人,位只己一人,故有同階而異位者。如六部尚書故是一班,與侍郎不同,此階同也。然吏部尚書在户部尚書之上,户部又在禮部之上,此位異也。説見存疑。
問:孟子、右師之位又不同階,朱子何以知之耶?
翁曰:孟子處賓師之位,其階必在右師上矣。及其出弔於也,孟子為正使,王驩為輔,則其階亦必在王驩上矣。今於公行子之弔也,更何疑其不[25]
故能隨所遇而盡其道。然則其心一而其道不同,此必無之理,而易地皆然之義,於此亦可見矣[26]
問:既曰顔回同道,而下文只言之思溺者、之思飢者,而不説顔子之所思,何也?
翁曰:俱有責任,急於拯溺救飢,故言其思在責任上;顔子避世,居陋巷,而樂己之樂,故無所責任,而不言其思。此顔子之所不同。若其心則一,而其道同。故上文曰‘同道’,下又曰‘易地則皆然’。吕晩村曰:‘大意注重顔子一邊,之同顔子易信,顔子之同難見也。看“同道”下單説而不及顔子,此是孟子文章省文之妙,只用“是以如是其急也”一句,而顔子之所不急已明。’
問:吕晩村所謂‘之同顔子易信,顔子之同難見’者,其義何居?
翁曰:此義不難解。孟子若曰伊尹,則人易信之;伊尹,則亦非難見。今乃以避世、居陋巷、修己、不改其樂之一儒者,比之憂天下溺者飢者之,故曰難見耳。吕晩村曰:‘孟子只為出處立論,故止取顔子較耳。若論具地不同,則之與亦自不相通。“易地皆然”,則無不皆然也。’此説真是‘顔子之同難見’句之自注也。
問:‘由己溺之’,‘由己飢之’,兩由字如‘由我而死’之‘由’歟?
翁曰:兩由字,大全、蒙引作猶字解,存疑云‘如字’。存疑似長。
問:三過其門而不入只一人,而孟子並稱,何也?
翁曰:古人以為同功一體。蓋之治水非暨播殖則無以奏艱食,非得之平水土則無以為躬稼。故言治水必並稱,言躬稼亦必並稱,未嘗分而别也。南宫适曰:‘躬稼而有天下。’曷嘗有天下哉?
問:匡章是姓名,則宜稱匡子,而必稱章子者何也?
翁曰:此義詳釋於四書釋地又續。其説曰:‘顧麟士云:“匡章當名,字章子。是公都子稱其名,而孟子稱其字也。”蔡虚齋曰:“匡章又曰章子者,蓋章子是字,今去卻子字,猶之曰顔淵耳。是孟子稱其兩字字,而公都子稱其一字字也。”皆非也。按戰國策,齊宣王與羣臣皆稱為章子,蓋於人名下繋以子字,當時多有此稱謂:田盼,人稱為盼子;田嬰,人稱為嬰子;田文,人稱為文子;以及魏冉亦稱為冉子,皆此類。’
問:‘夫妻子母之屬’,未詳其義。
翁曰:集注謂‘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屬’,語極精,義已明矣。此‘子’指匡章之子,此‘母’即匡章之妻。
問:‘是則章子已矣’之義未瑩。
翁曰:‘是則章子已矣’,‘是’指上文意,言此乃章子之所為也;‘已矣’,無他之辭。義見存疑。
問:匡章陳仲子為廉士,則其知識之淺陋、性質之狷隘可知矣。安知其不遇於父而别居也,是其學於陳仲子之離母乎?匡章陳仲子為廉士,則孟子斥之;匡章以子而責善於父,則孟子不辯之,何也?
翁曰:孟子嘗以‘父子責善,不祥莫大焉’,戒羣弟子矣。若知匡章以子而責善於父,則豈無不屑之教哉?恐是匡章被黜於其父之後,察其無一於五不孝,而又見其黜妻屏子以自責罰,遂甚矜之,所以不絶也。
問:陳仲子,國人皆信其不受齊國,而孟子惡之;匡章,通國皆稱不孝,而孟子憐之。公都子之疑,不亦宜乎?
翁曰:孟子於此兩人可謂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聖賢大公至仁之心可見矣。
問:‘沈猶負芻之禍’,似非兵革之侵伐,而採樵者之自相鬥狠也。曾子之率羣弟子避去,何其弱也。若指揮七十人之從者而同力合義,可以救主人之禍矣。師與父兄雖與子思之臣也微也有不同,既主沈猶之家而不能同其患難,則烏在其賓主之誼也?
翁曰:疏云,‘往日沈猶有寇賊,自負其芻草來攻我室。’即此觀之,非採樵者作亂。寇賊之自負其芻草而來攻者,必是以示持久之計,而其有兵馬亦可以推知矣。曾子何能以七十弟子之力以相救耶?既知其勢不相救則去而避之,蓋不得已也。
問:沈猶行自謂‘昔沈猶有負芻之禍’,曾子之所居停,即弟子沈猶行之家,而時有負芻之禍耶?
翁曰:非也。蒙引云:‘“昔沈猶有負芻之禍”,不必説沈猶行,或偶同姓亦未可知也。’
問:曾子之居武城,即是寓居也。則曾子謂之武城人之師可也,謂之武城人之父兄,恐不可也。
翁曰:張南軒以‘曾子,師也,父兄也’謂師之尊與父兄之義同。此説恐涉穿鑿。曾子費邑人,而費邑之距武城僅八十里,見四書釋地。則無異同里也。同里少年通稱為子弟,同里長老通稱為父兄。古者仁厚之俗,況曾子之齒德達尊於邦,則武城人豈不仰之如父兄,稱之為父兄耶?且曾子之宗族姻黨多居武城亦未可知也。然則‘曾子,師也,父兄也’之義,固何足疑哉?
問:‘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集注曰:‘施,邪施而行。’施,何以有邪義歟?
翁曰:史記賈生傳‘庚子日施兮’,注:‘施,矢遺反。’索隱曰:‘施,猶西邪也。’又説文:‘施,旗貌。’欒施子旗。是知施者,旗也。旗之貌豈非邪乎?
問:然則‘施施從外來’,何不訓以‘邪施而來’,而乃以‘喜悦自得之貌’為解耶?
翁曰:趙氏注,‘施施,猶扁扁,喜悦之貌。’音義:‘如字,音怡。’詩王風‘將其來施施’,箋云:‘施施,舒行伺閒,獨來見己之貌。’
問:東郭墦間之祭是何祭耶?古無墓祭,則是葬而祭者耶?
翁曰:葬而祭,是亦墓祭也。蓋墓祭自古有之,考之傳記,班班可據矣。四書釋地曰:‘余每讀“東郭墦間之祭者”注“墦間,郭外冢間也”,以為此古墓祭之切證。不知何緣至東漢建寧五年,蔡邕從車駕上陵,謂同坐者曰“聞古不墓祭”;魏文帝黄初二年詔曰“古不墓祭”,自作終制曰“禮不墓祭”。此言既興,下到今紛紛撰述皆以墓祭為非古,雖高明如顧炎武寧人亦惑於其説。余謂孟子且勿論,請博徵之:成陽靈臺碑“慶都仙殁,蓋葬於兹,名曰靈臺。上立黄屋,所奉祠”,非墓祭之見於集乎?韓詩外傳“曾子曰:椎牛而祭墓,不如雞豚逮親存”,非墓祭之見於子乎?周本紀“武王上祭於”,文王墓地也,非墓祭之見於史乎?周禮“冢人”:“凡(墓祭)〔祭墓〕[27]為尸”,朱子曰“墓祭,周禮上已自有了”指此,非墓祭之見於經乎?更有可言者:孟子之前,孔子卒,葬魯城(水)[28]上,世世相傳,以歲時奉祠孔子冢。豈有非禮之祭,而敢輒上聖人之冢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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