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 下】
孟仲子
注‘從父昆弟’之昆字,似無意義,删亦無妨。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
孟子於是歸則歸、朝則朝,可矣。何為而往宿於景丑氏耶?不得已而朝王,可;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别無意義。豈欲因景丑氏而使王聞之耶?不得已三字甚覺無味,如何?
使管叔監殷。
案:管蔡監殷,在武王時,則非周公使之也。且武王不崩,成王不幼,周公不攝,則管蔡雖凶,豈至於挾武庚以叛乎?祇緣監殷未幾,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攝政,則管蔡始有積惡之心,而終至於叛也。然則聖人之智慮有限,天下之事變無盡,雖以周公之聖,安能逆睹未來之事,而不使管蔡監殷乎?若如此為説,則周公初不曾過,而孟子之不為深辨,豈不論事實之有無,只據義理之當然以告之,如答萬章所問大舜之事歟?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
案:其間必有名世者,謂五百年之間,又有名世之至。若夏啟、少康殷太甲、太戊、盤庚、武丁之類也。若以皋陶、伊吕之屬當之,則‘其間’之‘間’字,似難强解。抑間字豈際字之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