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 下二十七 章】
竊意:三者非無各其條例名目,而孟子本只是大汎説為下貢上之體而已。大抵民既能生此布縷,則斯當有布縷之征;民既能生此粟米,則斯當有粟米之征;民既能任此力役,則斯當有力役之征。然若急於布縷,則衣必有缺;急於粟米,則食必有缺;急於力役,則農時必失而衣食舉缺。故先王之為政也,縱因經國之用不可已,定三者之征,然其於田也,猶必曰‘以歲上下’,以均邦國之政,則是粟米之可緩也;其於宅也,猶必曰‘無夫里之布’,則是布縷之可緩也;其於力也,猶必曰‘使民以時’,而直到均歲之役,或至於無從政之免,各有其差,則是力役之可緩也。所謂用一緩二者,言當於三者之中必隨時擇。縱歲率以一征之全應副國用,而其餘二征則看勢減除,都無妨也。然則此不是另説君子之政,只是就先王之法明其所以然之故。但要得民無餓殍之患,親無離散之弊,使有可以之善地而已者,即君子之本意云爾。○張彦陵曰:‘三征俱國家正額,勢不容廢。然急征之害,其至父子不相保矣,況後世巧立名色、征索無已者乎?法不可廢,而調停於用緩之間,便是心溢於法之外。’竊意:布縷也,粟米也,力役也,皆有國之所不得不需用者,故不容廢。然但恐民力有所不堪,則隨時蠲減。視力調停者,既非姑息,亦非優柔,自是個公平正大道理也。若又過看此理,不立三征定額,而永蠲不税,則是謂貊道,而國反不國矣。
君子之政,未必有别般惠政,只就其常法正額上視其闊狹調停之心,以之為安民生而遂其道底無限大受用、無限大事業。其所成就得致,惟在乎此。此以其運心實地而言,故不曰先王而必曰君子。君子者,先王之所以為先王也。‘民有殍’上,須反而見民無失所底氣象;‘父子離’上,須反而見道無所憾底境地。是知聖賢惓惓於世,必欲得君而行政之心,只是以天下同善之心也。孟子寂寥一語無端而發,而平生苦心可以咀嚼出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