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婁】
‘規矩方圓’章‘欲為君’節陳氏説。
陸氏曰:‘“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猶言為君而欲盡君道,為臣而欲盡臣道也。人倫獨言君臣者,此章主君臣言也。雙峯説得之,新安以宗主綱維為説,不是。’
‘暴其民’節輔氏注。
虚齋蔡氏曰:‘輔氏曰“以幽厲視桀紂”云云。’按:幽厲還是暴其民甚者,如何説未至於身弑國亡?下章言失天下以不仁,則幽厲俱在失天下之列,明矣。存疑名之曰‘幽厲是通管身弑國亡,身危國削。’
‘愛人不親’章末輔氏注。
虚齋蔡氏曰:‘輔氏曰“為治本乎自反,多福本乎自求”,亦太扭捏。蓋能自反而天下歸之,此便是永言配命,而自求多福也,引詩以咏贊之耳。’
‘不仁者可與言’章首節饒氏注。
虚齋蔡氏曰:‘此是三件。饒氏曰“要在看樂其所以亡”一句大段未是。朱子未嘗特解此句。’
‘自暴’章‘曠安宅’節饒氏注。
虚齋蔡氏曰:‘“曠安宅而不居”云云,無自暴自棄,不可依饒氏説。’
‘恭者不侮’章小注胡氏説。
增訂 按:實為侮奪人之事,而僞託於恭儉,便是聲音笑貌為者,非有两層也。
‘有不虞之譽’章輔氏注。
曹月川曰:‘孟子説此两句,是欲人於毁譽上斟酌,不可一概信之也。注以“脩己觀人”者,發之意已足矣。輔氏説不是。’
‘舜生諸’章小注‘周禮六節’云云。
增訂 按:‘周禮六節’,‘六’字,當作‘八’字。
‘子産聽政’章朱子注。
增訂 ‘慕其小惠’,‘慕’字乃‘暴’字之誤。
‘非禮之禮’章雲峯胡氏注。
虚齋蔡氏曰:‘雲峯謂“夫隨事循理,而不為非禮之禮;因時制宜,而不為非義之義”,非也。如此則禮只在事上用,義只在時上用。蓋朱子下此二句是要兼時與義,非是分貼禮與義也。’
‘中也養不中’章陳氏注。
陸氏曰:‘新安陳氏“過猶不及”之説謬。’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章章下陳氏注。
陸氏曰:‘“存”字内該知行,新安陳氏謂“知之而後存,存之而後能行”,似謬。’
‘禹惡旨酒’章‘周公思兼三王’節陳氏注。
虚齋蔡氏曰:‘“周公思兼三王”,不可依小注謂“是孔子集大成”意,如此則三王各居其一節,周公獨會其全體,要當思其時如何耳。’
‘可以取可以無取’章小注程子説。
增訂 與傷惠者,就其可以無與而與之時,即便傷於惠矣。正不須到財或不贍,合當與者無可與之之時也。
‘王者之迹熄’章末節蔡氏注。
曹月川曰:‘三“其”字皆指春秋,文即記事之文,義即其文之義。蔡氏曰“義蒙上文是王者之義”,不是。’○陸氏曰:‘其義蔡氏謂是“王者之義”,曹月川謂是“春秋之義”,曹説是。蓋雖春秋之義,亦即是王者之義,但本文所指則自有所主也。’
‘天下之言性’章二節陳氏注。
虚齋蔡氏曰:‘此節似言利,然利即故之利也;下節似言故,然故即其利者也。決不可依新安之説,强分故與利。’○增訂 按:此章尤重在‘利’字,言利則故在其中。故總注‘事物之理,莫非自然’數語,專以利言之,許東陽曰‘天與星辰之故’,亦只是利而已,然則末節如何可離卻利字耶?新安陳氏‘次節屬利,末節屬故’之説,蔡氏駁之甚當。
‘君子所以異於人’章小注輔氏説。
虚齋蔡氏曰:‘此仁禮,看來都是愛敬之心,言仁,亦偏言者也。輔氏云:“以仁存心而不忘,如造次顛沛必於是也;以禮存心而不忘,如視聽言動必以禮也。”此説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