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
‘夫子當路於齊’章‘或問曾西’節,集注‘不道管仲之事’下小注輔氏、饒氏説。
虚齋蔡氏曰:‘楊氏曰“譬之御者,子路則範我馳驅而不獲者也;管仲之功,詭遇而獲禽耳”。以“範我馳驅”比子路以聖門規矩作為也,〔以〕“不獲”(以)比子路僅可治千乘之賦,而九合一匡有所不逮也。以“詭遇”比管仲之行伯術,以“獲禽”比管仲之九合一匡之功業也。此意讀者了了分明,不待辨説。而輔氏乃云謂“子路是範我馳驅,而不遇王者,故不獲;管仲則詭遇以逢桓公之為,故得禽多”,饒氏亦云,皆不可曉。’
‘浩然’章首節小注許氏説。
曹氏端曰:‘注“恐懼疑惑”就是動心處,舍恐懼疑惑,又何討動心矣。饒氏謂“是心之所以動”,固不是;許氏以“疑懼又在動心之外”,亦不是;其云“疑懼即是動心處,疑懼乃動心之目”,是矣,又云“因疑懼而動,而疑懼非心之所動”,又説得騎墙。’
‘孟賁’小注‘賁齊人’。
按史記范睢傳注:孟賁衛人。
‘既曰志至焉’節小注陳氏説。
增訂 按:湖南講謂志可着力,而心則自然。四書家訓謂持志非存心之謂。愚謂志只是心之所之也,志可著力,即是心之可著力處,安得有如湖南講所云。朱子謂‘持志便是養心,非持志外别有一個養心’,則持志非存心而何,又安得如家訓所云。困勉録因家訓之言而欲將‘持志’作‘知言’者,亦謬。○陳新安謂‘志可言持,心不可言持’,與湖南講失同。朱子謂‘告子堅持其心’,則心之可言持,明矣。
‘善養吾浩然之氣’節輔氏注。
按:凡有一物,則有一物之理;有一事,則有一事之理。故一物來,則即其物而窮其理,以處其物;一事來,則即其事而推其理,以處其事。今輔氏云‘一事來,則以一理應’,有若以他理應此事者,然似為語病。
‘其為氣也’節輔氏注。
虚齋蔡氏曰:‘其體段本如是也。輔氏以謂“舉體以該用”者,非也。體段猶云形像模樣耳,初非體用之體也。’
‘是集義所生’節饒氏注。
虚齋蔡氏曰:是‘集義所生’,不兼言道。饒氏曰:‘道體義用,體上無做工夫處,故只説集義。’蓋是也。但其上云‘浩然之氣,其體配道,其用配義’,此説似戾。蓋配義與道,皆是就行處説。故曰:‘使其行之勇,決無所疑憚也。’饒氏又云:‘“無是餒也”是無氣,則道義餒;“行有不慊於心,則餒”是無道義,則氣餒。’此説尤謬。一‘餒’字本同也,皆謂體不充。
‘何謂知言’節饒氏注。
虚齋蔡氏曰:‘孟子不欲以“知道”自謂,所以只説“知言”。愚謂,説“知道”又不如説“知言”之深。“知道”只是汎説,知道理而已;“知言”則即知人之言,而探見其心術之隱處,蓋尤難也。能如是,則知道又不足言矣。’
‘人皆有不忍之心’章饒氏注。
虚齋蔡氏曰:‘“不忍人”,忍字是反字。饒氏謂:“人心慈愛,惻怛才見,人便發將出來,更忍不住者,非是不忍人,不忍害人也。”’
‘去齊’章三節輔氏注。
虚齋蔡氏曰:‘“有欲為王留行”節,輔氏注大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