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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0_166梁惠王 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0_166梁惠王 下

【梁惠王 下】

莊暴見孟子’章
今之樂(由)〔猶〕古之樂也。
按:以王獨樂之事觀之,則今樂果與古樂不同,而以孟子與民同樂之意觀之,則今樂古樂無所異也。所謂‘今樂(由)〔猶〕古樂’者,無他,只在與民同樂而已。夫樂雖有古今,至於與民同樂,則豈有古今哉?若使王能與民同樂,則其所樂者亦先王之樂而已也。
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
按:獨樂與少樂,即世俗之樂也;與人樂與衆樂,即先王之樂也。王既知獨樂不若與人樂,與少樂不若與衆樂,而然不能與民同樂者,蔽於私欲而不知反故也。
今王鼓樂於此止與民同樂也。
按:此段應上‘與人樂樂、與衆樂樂’。所謂先王之樂,其效如此也。
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
按:此段應上‘其庶幾’,所謂‘今樂(由)〔猶〕古樂’者如此也。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章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
詩正義:有蕃曰園,有垣[1] 曰囿。○左傳疏:天子曰苑,諸侯曰囿。○問:‘“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先生以為三分天下有其二以後事。然孟子所謂“傳有之”者如何?’朱子曰:‘想他須有據。但孟子此説,其意亦只主在風齊宣王爾。若文王之囿果然縱一切人往,則雖七十里之大,不過幾時,亦為赤地矣,又焉得有林木鳥獸之長茂乎?之盛時,雖天下山林,猶有厲禁,豈有君之苑囿,反縱芻牧[2] 恣往而不禁乎?亦無是理。漢武帝上林苑只有二三十里,當時諸臣已皆以為言,豈有文王之囿反如是之大?’
郊關之内。
杜子春云:五十里為近郊,百里為遠郊。云四境皆有關者,蓋四郊之門也。
齊宣王問曰交鄰國有道’章
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
按:小之事大,雖非仁者可以能之,至於以大事小,苟非仁者則不能焉。況小者不恭而猶且事之,此非仁之至,詎能之耶?
自然合理,故曰樂天。不敢違理,故曰畏天。注。
按:味此‘自然’字,可見樂天之意。味此‘不敢違理’字,可見畏天之意。
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按:怒者,勇之事也。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則其勇孰大於此也?如此則非但善於交鄰而已。
一人衡行。
按:衡行,即所謂‘敢越厥志’是也。○沙溪曰:一人,非謂也。天下雖有一人作亂,而武王恥之也。
武王恥之。
按:上段以一怒字為文王之勇,此段以一恥字為武王之勇,蓋恥而果斷亦勇也,故中庸曰‘知恥近乎勇’。
新安陳氏曰:‘章旨“能懲小忿”,實自“寡人好勇”一句發出。’小注。
按:此章旨於‘恤小事大’,必曰‘能懲小忿’者,其意蓋以小國雖或不恭,大者能懲其忿不以不恭,而其恤之之心不已焉;大國雖或侵凌,小者能懲其忿不以侵凌,而其事之之禮尤勤焉,此其所以為能交鄰國之道也。況宣王未言‘寡人好勇’之前,孟子只言‘大之事小,小之事大’而已,則所謂懲小忿者,其在好勇之前可知也,故朱子之章旨亦如此云爾。今陳氏以‘能懲小忿’謂自‘寡人好勇’一句發出,恐失章旨之本意也。如欲據章旨分開説,則當曰‘能懲小忿’四字自‘大事小,小事大’上發出,‘能養大勇’四字自‘寡人好勇’一句上發出,如此,然後其意似合於章旨,未知如何。
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問:‘孟子既教以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又安在其能事大恤小而交鄰國乎?’蔡氏清曰:‘此章當作兩截看。蓋自宣王言“寡人好勇”,則是已不能事大恤小矣,故孟子又從他好勇處引將去,不復拘其事大恤小矣。’
齊宣王孟子於雪宫’章
雪宫
蔡氏清曰:時王館孟子於雪宫而就見之也。若王在雪宫而見孟子,則當云‘孟子齊宣王雪宫矣’,或曰‘孟子豈當館於是’,殊不知孟子之滕亦嘗館於上宫矣。
人皆有此樂。注。
蔡氏清曰:‘此樂’謂皆有此宫室安居之樂,非謂以雪宫與民共之也。
雲峯胡氏曰:‘梁惠王問“賢者亦樂此”,與齊宣王問“賢者亦有此樂”,兩“賢”字似同而實不同。止此則答以“有”之一字者,謂賢者亦有此樂也。’小注。
按:惠王所問‘賢者亦樂此’及宣王所問‘賢者亦有此樂’,兩‘賢’字皆汎指賢者而問也。惟孟子於惠王之問答以‘賢者而後樂此’者,指君而言也。於宣王之問答以曰‘有’者,指賢而言也。以此觀之,惠王、宣王所問之賢字則未始不同,而孟子所答之賢字彼此有異耳。胡氏所謂‘兩“賢”字似同而實不同’者,即指梁惠、齊宣所問之賢字也,未知如何。
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
按:孟子於齊王‘賢者樂此’之問,略對曰‘有’而已,顧其主意,則專在於‘人不得,則非其上’。故自此以下,皆推演此意説去,更不提起‘賢者有此樂’之意。
為民上而不與民同樂。
按:此樂字及下段‘樂民’之‘樂’、‘樂以天下’之樂字,皆從上‘賢者亦有此樂’之樂字説來。
民亦樂其樂。
憂其憂。
李氏霈霖曰:上只説同樂,而此並及同憂者,蓋以同民之樂,未有不同民之憂,原非兩事也。
齊景公
景公名杵臼
轉附
琅邪
景公傳云:轉附乃太公之墓,即武陵是也。琅邪乃桓公之墓,所謂穆陵是也。
吾王不遊。
吾王不豫。
按:此一節言先王之與民同樂,所謂‘先王觀’者如此也,應上‘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
飢者(不)〔弗〕食,勞者(不)〔弗〕息。睊睊胥讒,民乃作慝。
按:‘勞者(不)〔弗〕息’應‘師行’二字,‘飢者(不)〔弗〕食’應‘糧食’二字。此一節言時君之不與民同樂,與所謂‘先王觀’者相反,應上‘人不得,則非其上’。
方命虐民。
書‘方命圮族’注:‘方命者,逆命而不行也。’王氏曰:‘圓則行,方則止,方命猶言廢格詔令也。’
糧,謂糗糒之屬。注。
韻書曰:‘糗,煼乾米麥也。’禮記内則‘糗餌’注:‘搗熬穀以為糗餌。’○糗,乾飯也。
附庸之國。注。
禮記注曰:民功曰庸。其功勞附大國而達於天子,故曰附庸。○朱子曰:附庸,猶屬城也。○春秋公羊傳注:庸者,通也。官小德微附於大國以名通,若畢星之有附耳然,故謂之附庸。
從流下而忘返止樂酒無厭謂之亡。
按:此與先王之省耕省斂,諺之以休以助者相反也。
齊宣王問曰人皆謂我毁明堂’章
明堂
綱目曰:明堂,四面無壁取其通達,以茅覆蓋取其精潔,為溝通水以圜〔遶〕[3]宫垣。○尸子曰: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總章,(商)〔殷人〕曰陽館,〔人〕曰明堂。[4]○周禮考工記‘匠人’: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每筵長九尺。東西九筵,廣八丈一尺。南北七筵,深六丈三尺。堂崇一筵,高九尺。五室,堂有五室象五行。凡室二筵。每室二筵一丈八尺。○集覽曰:布政之宫在國之陽,上圓下方,八窗法八風,四闥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旬,七十二牖法七十二候。
明 堂 圖

 


新論:王者造明堂,上圓下方,以象天地。為四面堂,各從其色,以倣四方。隨其時之方位開門,須八窗四闥,方是俗所謂玲瓏窗也。
‘東之南為青陽右个,東之北為青陽左个’止西之北為玄堂左个。小注。
禮記本注:四面旁室謂之个。青陽左个,太寢東堂北偏也。青陽太廟,東堂當太室。青陽右个,東堂南偏也。明堂左个,太寢南堂東偏也。明堂太廟,南堂當太室。明堂右个,南堂西偏也。太廟太室,中央之室也。總章左个,太寢西堂南偏也。總章太廟,西堂當太室也。總章右个,西堂北偏也。玄堂左个,北堂西偏也。玄堂太廟,北堂當太室也。玄堂右个,北堂東偏也。
耕者九一。
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
禮記王制:‘公田藉子夜反。而不税,借民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取其私田之税。市廛而不税,廛,市宅也。賦市地之廛而不征其貨。關譏而不征。關之設,但主於譏,察異服異言之人而不征其往來之貨。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山澤採取之物,其入也雖有時,然與民共其利,即所謂澤梁無禁也。’又曰:‘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關,境上門。
干戈戚揚。
干,楯也。東謂之干,西謂之楯,戈柄長六尺六寸。○彙考云:戚揚二者,斧鉞之别名,戚為斧,揚為鉞,鉞大斧小。
古公亶父
注云:古公,豳公也。古,言久也。亶父,字,或因以名。
孟子齊宣王曰王之臣有託其妻子於其友’章
士師
鄭玄云: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
顧左右而言他
按:四境不治,其罪在王,故王難於為對,顧左右而言他事。蓋顧左右有若不見孟子者,言他事有若不聞孟子之言者。
憚於自責,恥於下問。注。
按:齊王於孟子四境不治之問,顧左右言他而不服其罪,則是憚於自責也。更不問如何可治,則是恥於下問也。
孟子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章
喬木
通考云:古人立國,凡廟朝壇壝宫府及臺榭之所,皆必植名木,如三槐、九棘之類,歲久則成喬木,有無不足以係國之輕重。○詩伐木篇注:喬,高也。
國君進賢,如不得已。
蔡氏清曰:以其審了又審,而後始從而取之,有似乎不得已而進之者。如不得已,最形容得真切,若輕信而遽用之,有如不得已意乎。
左右皆曰賢,未可也。止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按:‘左右皆曰賢’至‘見賢然後用之’者,言知其賢而取之必慎也,應上‘國君進賢,如不得已’一段。‘左右皆曰不可’至‘見不可,然後去之’者,言知其不才而舍之亦必慎也,應上‘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一段。‘左右皆曰可殺’以下,又因此而推言,雖有罪當殺者,其殺之亦不可不慎也。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章
新安陳氏曰:‘紂罪浮於桀,故〔下文〕[5]單説。’小注。
按:此所謂‘一夫’,蓋孟子據書所謂‘獨夫’而言也。引書而言,故於此只言耳,非以為罪輕而故不舉論也,其實桀紂之賊仁賊義,其惡同。今陳氏以為紂之罪浮於,故單説,未知其如何也。
孟子齊宣王曰止必使工師求大木’章
工師得大木,則王喜;匠人斲而小之,則王怒。
按:為巨室則喜工師之得大木,而怒匠人之斲小;為國家則舍賢者所學之大,而使從我所學之小。夫舍賢者所學之大,則與喜工師得大木者異矣;使從我所學之小,則與怒匠人之斲小者不同矣。是為國反不如為巨室,而任賢人反不如任工師也。
雖萬鎰,必使玉人雕琢之。
戰國策曰‘趙與蘇秦黄金百鎰’,注:‘二十兩為一鎰。’
東陽許氏曰:‘璞玉之價,直萬鎰也。’小注。
按:或以為治璞玉之價,其直萬鎰,未知孰是。
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玉哉?
問:‘教玉人雕琢玉,集注云:“不敢自治,〔而〕付之能者,愛之甚也。治國家則不能用賢而徇私欲,是愛國家不如玉也。”此莫是餘意否?正意是如何?’朱子曰:‘正意只是説玉人自會琢玉,何消教他?賢者自有所學,何用教他舍其所學?後譬只是申解前譬。而兩譬又似不相似,不知如何做得恁地嵯峨?’
齊人伐燕勝之’章
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
按:宣王之問以為取非人力所及,此必是天意。而孟子之答以為此豈有他哉?不過避之虐而望之救,則之取不取只觀其人心可也,人心悦而天意順矣。若徒諉之天意而不行仁政,則民不悦而將運矣。其所以警告王者深切矣。
如水益深,如火益熱。
蔡氏清曰:此‘如’字是‘假如’之‘如’也,非‘如似’之‘如’也,即集注‘若更為暴虐’之‘若’字。上‘文避水火也’,皆未有‘如’字,而必於此方用‘如’字,故斷作‘若’字用。
齊人伐燕取之’章
若時雨降。
按:上言‘望雲霓’,故此言‘時雨降’以應之,蓋大旱望雲之餘,時雨快降,則其悦可知也。
霓,虹也。注。
爾雅曰:‘雲出天之正氣,霓出地之正氣,雄謂之虹,雌謂之霓。’蓋雲,陽物也,陰陽和而既雨,則雲散而霓見矣。
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衆,置君而後去之,猶可及止。
按:上文言‘殺其父兄,係累子弟’,故於此言‘反其旄倪’;上文言‘遷其重器’,故於此言‘止其重器’;上文言‘毁其宗廟’,故於此言‘謀於衆而置君’;上文言‘動天下兵’,故於此言‘猶可及止’,皆所以節節結上文也。○蔡氏清曰:以上條看之,未見得民悦,亦未見得民不悦,故勸以行仁政,猶或可取也。及不行仁政而更為暴虐,致煩諸侯之兵,孟子乃轉教以置君而去。蓋是時已失人之心,無復可為者矣。
鄒與魯鬨’章
穆公,鄒君也。注。
穆公,曹姓子爵,其先顓頊之後,武王克商,封于,為附庸,至穆公改邾
誅之,則不可勝誅;不誅,則疾視其長上。
按:穆公之問不出於三‘誅’字,而孟子之對只先言‘上慢〔而〕殘下’以告其疾視長上之由,繼言‘君行仁政’以告其親上死長之道,而更不答誅字。
君行仁政,斯民親其上、死其長矣。
按:上慢殘下則疾視長上而不救者,蓋是出乎爾、反乎爾之事。而君行仁政則民之親上死長者,亦是出乎爾、反乎爾之事也。其所反之事不同,而其反之之意則一也。
滕文公問曰小國’章
滕文公
左傳:滕,姬姓,文王第十四子叔繡後也。
滕文公問曰齊將築薛’章
,國名。注。
左傳:薛,任姓,黄帝之苗裔。奚仲封為薛侯,今魯國薛縣是也。
創業垂統,為可繼也。
蔡氏清曰:此章斷作遷國説,方見所謂‘非擇而取之,不得已也’有着落。不然孟子特提太王事何為?且下文如何接?○又曰:遷都如何見是為善?蓋被人侵迫,不與之較智力以弊其民,乃遠而去之以自圖存,其為善也,孰加於此?但為其所當為,便是為善。
若夫成功,則天也。君如彼何哉?强為善而已矣。
按:此言成功則在天,而為善則在我也。在天者不可必,而在我者不可不勉。
滕文公問止竭力以事大國’章
土地乃先人所受。注。
按:諸侯受土地於天子而世世守之,所謂先人所受,即始封之君所受之土地也。○此一章即合前兩章之意而總言之也。
魯平公將出’章
魯平公
四書彙考云:平公名叔景公子也。平公五年,用樂正子為政。六年,孟子自齊而歸,過魯,平公將因樂正子以見孟子
樂正子入見,曰:‘君奚為不見孟軻也?’
廣文選云:樂克備道孟子於平公曰:‘孟子私淑仲尼,其德輔世長民,其道發政施仁,君何為不見乎?’
棺椁衣衾之美也。
按:公孫丑下篇,充虞曰‘木若以美’。然以此觀之,孟子後喪之棺椁想踰於前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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