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王 下】
首 章
沼上之對發之而未盡,此章始詳言之。雪宫之對又加詳矣。‘好貨、好色’亦是此意,皆是一義。‘文王之囿’亦是此意。大概孟子告人君多是此意,都是公與恕字意思。不必人君,雖居家者亦有此義,宜類推之,莅官者尤宜省察。
‘文王之囿’章
‘民猶以為小’,蓋若已是探知齊王發問之意者然。意或齊王欲更大苑囿,小人舉文王之事以逢迎之,王遂舉以問之孟子。孟子對以‘於傳有之’,蓋曰傳有是言,而未必信然也。王更問,一轉‘若是其大乎’,蓋謂文王之囿若是其大,則今雖更大,無傷也。孟子便答,一轉語‘民猶以為小’,蓋欲竢齊王更問而竟其説。王更問‘寡人之囿,民以為大’,蓋欲歸罪於民俗之薄惡。孟子便對以‘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則是文王未嘗有囿,特是空曠不可耕之地方七十里,而其中之所有與民共之而已。孟子之言分明如此,而後世乃有如任芝、樂松之徒,假孟子此説以為逢君之地。彼小人者不恤經旨之不同,而但藉以為文姦飾非之地。鳴呼!六經為姦究之囊橐,彼六經何罪?乃姦究者竊取而用之,是乃膝甲之類耳。世之君子,其無妄用經語以取膝甲之譏哉?○膝甲者,東俗以環膝者。諺傳昔有偷膝甲〔者〕不知其用,見其斑爛可愛,乃以環額。故俗謂誤用古語者曰膝甲。
‘交鄰國有道’章
此章有上下截。上截言懲忿非獨人君為然,尤為學者切近工夫。余每戒此而不能免。且存心積慮,毫忽之間,尤宜察之。而余每犯此戒,當以書紳。下截言大勇雖非關學者事,然‘自反而縮、善養浩然’等事皆可類推。大概我當自治,彼之横逆不干己事,我但盡吾分内事耳。分内當治者,則或治之,或教之,皆以其宜,不容放過,此亦大勇之類也。既以自警,將復以告我同志者。
‘見孟子於雪宫’章
‘賢者亦有此樂’,以集注及大全考之,賢者似謂在下之賢,如孟子等人之類。然終不詳其指,竢與朋友講之。○雪宫是離宫,想去王宫不甚邇,而有游觀眺望之勝,故下文引轉附、朝儛之事以證之。‘賢者亦有此樂’,疑是齊王言當世之賢者亦果有此樂乎?意蓋謂賢者淡泊簡素,必不能有此樂。孟子以為豈無此樂?至於下民,不得此樂則必非其上,況可使賢者不得此樂乎?下引晏子之對,蓋欲其因游觀之樂,而思夏諺之義,又念師行糧食之弊,戒流連荒亡之失,而以民事為心,則民亦以暇日有此樂矣。僭疑如此,不知具眼者以為如何?○‘畜君何尤’,言晏子畜止其君遵海之行,是畜君也。孟子引此,亦欲畜止宣王獨樂之欲也歟?○竊疑‘沼上’所謂賢者與此賢者不知其異指,但‘亦樂此乎’,言賢者疑不以此為樂也。‘亦有此樂乎’,若謂賢者勞攘,無暇有此樂也。此所以有或驕或遜之異歟?僭有未曉,不得不記,以為他日再思之地。
‘明堂’章
澤梁無禁,關市不征,而成周有厲禁。大全載潛室陳氏之説,以為文王乃王道之始,成周乃王道之大備。其説恐非。關市限守,不知其制,不敢妄為之説。厲禁疑是如魚不滿尺,市不得鬻之類乎?蓋禁其盡取之也,所謂‘斧斤以時入山林’之事歟。
‘喬木世臣’章
‘如不得已’,未曉。集注説終亦未曉,竢與朋友講之。○大全載先儒以此句連下文説,而曰:然則是‘唯不得已之際,方致其謹,非孟子意也’,其説甚長。然‘如不〔能〕得已,(為)〔是〕至謹之意’[1],終未分曉,而逾尊逾戚,‘非禮之常,(故)〔尤〕不可不謹’,尤未分曉。竊疑連下文説者亦有理,蓋非不得已而後始謹也。唯其謹之至,故如或尊者親者未必賢,則不得已而用疏遠也。臆見僭記于此,以竢他日再思,或就正於有道。○‘左右皆曰賢,未可’,‘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此未詳其説。蓋必待國人通謂之賢而察之,則人君之明不用者常久矣。左右、諸大夫之言亦不足察乎?竊疑此語乃文勢之當然,非必如此拘執也。左右之所賢亦必察之,而又詢之諸大夫,稽之國人。諸大夫、國人之所賢亦倣乎是。己之所賢,亦詢稽左右、諸大夫、國人。言不苟循己見,亦不苟從衆論,必稽衆論而斷之以己見耳,不當拘泥於文義也。
‘湯放桀武王伐紂’章
湯武之事,所謂不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且未到聖人,不敢妄論,但後世難以自諉於湯武。然其中亦有可論,姑就大概言之。則無道之極如秦隋之世,四方羣起,皆以誅無道秦為辭,或曰‘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則其為獨夫可知。故漢唐之興,君子不之罪,但儒生本分,當謹守素履。無道則隱,不為獨夫宣力,亦不為興王佐命。湯武、伊吕,自有能者,讓他與人,而己不與焉可也。抑湯武是自上古以來有民社之國,而己有聖德,桀紂命絶,則天吏之責有不得辭者。伊吕亦久為商周所聘,而己之才力足以擔當大事,則佐命之責亦在此,二人故不得而辭。若欲乘亂有為,以取功名,則非聖賢之用心也。而況古與今異,若世族之家,累世受恩,雖天命已改,無所效忠之地,其所自處但有二道,若不為逄干之死,則為微子之行遯而已。豈可乘危僥倖,弁髦吾君,而自取大利,圖為佐命也哉?若此,則狗彘之不若也。漢魏以來,堯舜湯武一何多耶!然君子不之與者,雖自附如此,其事實殊也。吾家先世未嘗有策勳之事,是亦世德。願吾子孫世守此義,國家有難,則各以職分死之;無道之世,則預於未亂未危之前潔身而去之。至於功名之塗,則必避之。蓋有意於功名,便是利心。長此心也,何所不至?千百惡行,皆由於此一念,吾子孫宜切戒之。又不宜乾没於亂世,自蹈禍機而臨危苟免也。
‘為巨室’章
璞玉之譬與戰國策‘尺縠’之對相似,然集注有‘愛國不如愛玉’之説,故今人講‘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以為‘教,使也。何乃異於使玉人雕琢玉耶’?愚謂此非集注之意,若然,則當讀‘教’作平聲,今無此音讀,則今之講非也。蓋雕琢玉,玉人自能之,不待我教也,付之玉人而已,不敢與愛玉也。治國家則不然,賢人所學足以擔當,而我乃曰‘姑舍汝所學而從我’,則是何以異於告玉人曰‘姑舍汝所學之技,從我所教而雕琢之’耶?此‘愛國不如愛玉’之説也。蓋非説‘愛國不如愛玉’,乃以國比玉,以玉人比賢,而明其不可,則‘愛國不如愛玉’之事自見。○‘大木’之譬,大全謂‘任賢不如任匠’,非也。乃以木比賢,以匠比王,而説用賢不如用木也。蓋木可任棟梁,匠乃斲而小之以為杙,則王必怒矣。賢人所學者王道,而王欲小用以為富國强兵之事,則當何如耶?
‘齊人伐燕勝之’章
‘人力不至於此。不取,〔必有〕天殃。’凡今人中心所欲,乃諉天諉命,或舉他事以為諉而行之者,與齊王此語同一心也。余亦甚有此病,宜切戒之。○燕民悦則取,不悦勿取,此正告以勿取也。蓋誅暴亂而定其國,則義舉也,不獨燕之君臣咸悦而心服,抑諸侯亦皆歸心矣。若乘人之亂而滅人之國,則燕民不服,而諸侯亦惡之矣。且置是非以利害言之有如此者,況於義不可乎?
‘滕文公問齊築薛’章
‘强為善而已矣’,不獨人君為然。凡可以為處患難之常法,蓋只當循理,不敢妄有希覬,而所守不失其正,即處患難之道也。
‘魯平公將出’章
此章所論,亦可為處患難、在窮阨安分自守之法,與‘强為善’之義相發。蓋窮通有命,死生榮辱亦有命,但當安之而已。吾如天何哉?但吾之所為,則盡乎天理之正而不敢違越,此乃求生之道耳。如是而不免,則天也。己不自盡而諉之天,不可也;曲逕而求免以為自盡之道,亦不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