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
按:前篇言禮樂之事,而此篇繼言仁。凡七章,蓋明仁而後能行禮樂之意。
子曰:‘不仁者。’
按:四德之中特舉仁知二德,蓋由於知行二事之無所不包,而‘仁道至大’至‘安行之域’,然後方可謂‘全體之仁’,故以‘安仁’謂仁者也。知雖同是性,而其道不如仁之大,至利仁境界自能全知之全體,故以‘利仁’謂知者歟。
子曰:‘惟仁者能好(仁)〔人〕。’集注:‘得其公正。’
按:小注朱子以公為體,以正為用,以正對公,固有體用之分。然程子既言‘用心以公’,則程子本意恐公正皆以用言。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小注朱子曰:‘好仁而未至,卻不及那惡不仁之功止壁立千仞,滴水滴凍,做得事成。’
按:此節之先‘好仁’後‘惡不仁’,承上‘安仁’、‘利仁’而言。而‘好仁’上言‘無以尚之’,則是幾於安仁也;‘惡不仁’言‘不使不仁加身’,則夫子之意已有等級優劣。集注同謂之成德者,成德亦有淺深故也。小注始言‘無大優劣’者,雖略有分數而不欲分優劣也;次以‘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諭之者,又似無優劣也;次言‘顔子、明道是好仁,孟子、伊川是惡不仁’,則是略有優劣。而至於此節謂‘好仁而未至,〔卻〕不及那惡不仁之功’云,則所謂‘好仁已過了惡不仁一等矣’,豈有好仁之未至,而不及惡不仁之理乎?
子曰:‘朝聞道。’集注程子曰:‘皆實理也,人知而信。’
按:聞字專以知言,而程子加一‘信’字,已該行之意。然此‘聞’字雖知底意,而指其心悟之在力行後也,如曾子之悟‘一貫’也。若以此‘聞’字看作‘知行’之知,則知而未及行者,豈以夕死為可乎?按:自此至‘一貫’皆言‘道,夕死可’之訓,合於曾子之得正而斃之訓,恐亦曾子門人所記。
子曰:‘參乎。’小注:‘流乎[2]佛老低底。’
按:低,恐衍文。
‘子出,門人問’,小注:‘忠恕别一。’
按:别,恐‘則’字之誤,以下文有别字之誤歟。集注程子曰:‘以己及物,仁也。’
按:此句雖對言‘推己及物’,然仁字只明及物之自然而已,而孤立懸空説也。下句‘推己及物’與下‘忠恕,一以貫之’對言耳。
按:語類‘一貫’章,卓録曰‘不是一本處難認,是萬殊處難認’,蓋認以覺悟之知言,故以萬殊為難。如朱子之於中庸散殊處,則曰‘沈潛有年’;於貫通處,則曰‘一朝豁然’。曾子於散殊處,則真積力久;而悟一貫,則一言速應。若言行上工夫,則一本處難於萬殊,故以顔子克復請斯之勇,而有卓立末由之歎;且以曾子作傳述經之學,而有皜皜不可尚之歎。朱夫子‘萬殊處難認’之訓,雖就覺悟上説,而實欲學者尤用力於分殊上也。延平先生所謂‘吾儒之學所以異於異端者,理一分殊也。理不患〔其〕不一,所難者分殊耳’。朱子之訓其有所受歟。又按:一貫只是聖道之體用,忠恕乃是恕之正名、正位,而曾子借以明一貫,此是程朱之所詳言。而饒氏所謂‘忠信三説’,恐分析之已甚。王氏所謂‘朱子詳夫子之意,程子詳曾子之意’者,尤似未然。朱子所謂‘欲人易曉’者,非曾子之意乎?程子所謂‘忠者天道止大本達道’者,非夫子之意乎?惟上節小注許東陽就事物論一貫,可謂深得此章之旨。
君子欲訥於言止合於曾子之質魯行篤。
按:自‘一貫’至此十章,意蓋如此,故胡氏以為曾子門人所記理似然矣。
子曰:‘德不孤。’止子游曰:‘事君數。’
按:此篇備言仁義禮智,故結之以‘德不孤’。‘斯辱’、‘斯疏’又是‘德’、‘鄰’之反。論語記載之次,恐無一條無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