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
‘學而時習之’,程子曰:‘習,重習也。’
按:學與習皆以知言。又曰:‘學者,將以行之也。時習之,則所學者在我,故説。’此條則以知言學,以行言習。小注陳氏以此條為以行言,恐未然。
‘有朋自遠方來’,注程子曰:‘以善及人。’
按:此‘善’字似兼知行言。
又曰:‘止樂主發散在外。’
按:主字上可見樂非在外。以對説而言,主其發於外者言之,則此非樂之該内外者耶。且朋來而有麗澤之説,則愚謂説在樂中也。
‘人不知而不愠’,注:‘愠,含怒意。’
按:‘意’字意深。若不下意字,則子文之無愠色,亦可謂不愠矣。
‘及人而樂止惟成德者能之。’黄勉齋嘗曰‘經文謂不愠者是君子,而解言成德者能不愠,似為倒説。先生以為當改,而卒仍舊’云云。
按:君子是成德之名,而非成德之謂,則經文所謂‘不亦君子乎’者,非謂不愠然後成德也。學至於樂,則德便成矣,而至不愠然後方得成德之名。勉齋倒説之疑恐未然。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
按:篇首揭‘學’字,次言‘孝’,次言‘仁’,其意深矣,故愚嘗以‘學’、‘孝’、‘仁’三字為一部之綱領,而編之於經書八圖云。
本立而道生。
問:‘本者末之對,而道兼本末,故不曰“末生”,而曰“道生”。’
誨曰:‘為仁即所謂道也。特以孝弟為本,而仁民愛物之道自此而生,來諭“道兼本末”云者,見得是。’
注:‘性中只有個仁、義、禮、智。’
問:‘性只是仁、義、禮、智,而謂之性中有此者,似有二之之嫌。’
誨曰:‘性有此四者而更無他物,將言有是四者,故曰“性中有此”,如坐中有此四人云者。四人即坐中也,非坐中自為一物,而人在其中也。夫豈有二之之嫌乎?’
‘仁者,愛之理,心之德。’北溪陳氏曰:‘“心之德”,乃專言而體也;“愛之理”,乃偏言而用也。’大山曰:‘仁有專偏之異。專言而以心之德為體,則其用以惻隱之貫四端者為情;偏言而以愛之理為體,則又以愛之發為用。今以專言者為體,偏言者為用,則體專而用偏,體大而用小,恐不成造化。且其曰“愛之理”者,就其情之發而指其本體之理以明仁耳。見愛之為用,而並與其理而謂之用,可乎?’朱子曰:‘愛之理,不可以用言。’西山真氏曰:‘以體言之,則仁之道〔大〕[1],無所不包,發而為用,則主乎愛。’止大山又曰:‘言仁之無所不包,則是專言其體也,當以已發為用,而包愛恭宜别之情;言用之主乎愛,則是偏言其用也,亦當以愛之理言其體。今以專言之體對偏言之用,其病與北溪相似止專言則未發是體,已發是用;偏言則仁是體,惻隱是用止蓋專言體,則用亦以專言;偏言體,則用亦以偏言。’
按:朱子既以愛之理為體,此章小注亦同。李先生辨解若是精詳。而所可疑者偏言處當只言愛之理,專言處當只言心之德。且論語先愛之理,孟子先心之德。小注諸葛氏謂:‘論語偏言,故先愛理;孟子專言,故先心德。’然孟子之仁既是對義而言,則不可謂專言也。且孟子之釋義曰:‘心之制,事之宜。’心之制是體,語類曰:‘制是説義之體。’程子所謂‘處物為義’是也。事之宜是用,則以愛之理對言事之宜,亦何也?竊念愛之理雖不可以用言,而纔説愛則猶可就用上説,故就論語孝弟上説,則先愛理;就孟子本體上説,則先心德。而以‘愛之理’對言‘事之宜’者,非謂愛之理為用也,愛為用之意在其中矣。論語專言仁,而就用上説,故先偏言愛之理;孟子偏言仁,而推源頭説,故先專言心之德。其實論語仁是專言也,孟子仁是偏言也。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
按:‘吾身’二字已得務本之意。謀、交、傳雖應人,而忠、信、習實在己,當在為仁、鮮仁之次。
注:‘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南塘曰:‘論語之言忠信,只就修身上説,則當取正訓忠信之義。而叔子“盡己”、“以實”之云切當,故集注取之。大學之言忠信卻從絜矩上説來,則伯子“發己”、“循物”之云,合於絜矩之義,故章句取之止朱子解經之意十分精當。’
按:南塘説甚當。
問:‘曾子若未接物,而以此日省,則無或近於期待耶?抑日日應此,故日日省之耶?’
誨曰:‘蓋此三者,其自治之要也,以之日省其身,則彼忠信與傳習等必常參前倚衡,豈特臨事而為然乎?恐不可以近於期待疑之也。’
小注:‘三省、一貫’先後。朱子曰:‘未一貫前也要〔得〕[2]忠信,既一貫後也要忠信。’止胡氏曰:‘早悟一貫之旨,晩加三省之功。’止陳氏又引‘一貫’章‘真積力久’之訓,孟子‘(詩)〔時〕雨化之’之訓,而乃以‘三省’為‘聞一貫’之前。
按:胡氏、陳氏之説,皆有未安。曾子以魯得,則恐不可謂‘早悟一貫’;曾子反求之功,是其徹頭工夫,則不可謂‘晩加三省’。且陳氏以積功後聞一貫,乃謂‘三省’在‘一貫’前,則曾子聞一貫之後,便無省察之功乎?君子所貴之三道,是曾子臨死之言,而其警省之意無論三省,則豈可曰‘三省’在‘一貫’前耶?朱子‘徹頭徹尾’之訓若是稱停,而陳胡所見若是不同,何也?
子曰:‘道千乘之國。’
按:此篇言學者事,而言此治國之事者,如大學言平治。而下篇又以為政繼於學而,則政治之道豈非學者之所當知乎?
論其所存,未及為政。
問:‘政亦有專偏言。專言而如“為政以德”,則此五者便是政也;偏言而如“道之以政”,故以此謂“未及為政”。’
誨曰:‘見得是。’
子曰‘弟子入則’,注:‘餘力,猶言暇日。’
按:此‘餘力’釋之以‘暇日’,然後學問不為餘事。而程子曰:‘力有餘則學文。’恐不如朱子‘暇日’之意。
‘子夏曰賢賢易色’云云。
按:吴氏以子夏之言謂其弊端將至廢學,小注朱子説亦然。然活看之,則恐似無病。子夏之意,蓋謂‘能是四者,則分明是學問人也,他人雖曰未學,吾必謂學也’,是其甚言非學不能之意。
子曰:‘君子止主忠信。’注:‘人不忠信,則事皆無實。’
按,小注朱子曰:‘忠為實心,信為實事。’則‘事皆無實’,此事字非對心而言,只是‘事為’之事,而如下‘為惡’、‘為善’之為字。
‘過則勿憚改’,注:‘憚,畏難也。’
問:‘難字合於憚改之意,而畏字似不襯貼。’
誨曰:‘過出於所欲,將改過,則欲將絶矣,豈非其所畏耶?’
曾子曰:‘慎終追遠。’注:‘己之德厚。’
按:或問以謝氏‘己德歸厚’之説為衍文,而集注反用之,蓋以慎終追遠於己,己為厚也。然則‘歸厚’之歸字,小注雖以‘復其本厚[3]’言之,然恐亦有歸向從上之意。
‘子禽問於子貢’,謝氏曰云云。小注饒氏以謝氏三‘亦’字為寓抑揚之意。
按:謝氏此説,則三‘亦’字似無抑揚之意。而至‘綏來動和’章,謝氏乃謂‘觀子貢稱聖人語,乃知晩年進德極於高遠’,則此三‘亦’字之寓抑揚丁寧矣。然温良恭儉讓五者,既言恭之莊敬,則威與厲在其中矣,恐不可謂非中和。而但和底意較重者,蓋指時君易親之容而言故也,子貢豈不知中和之氣,而遺了嚴威一邊耶?
‘子曰父在觀其志’云云。語類吕子約謂‘三年無改’與‘父没觀行’作一事説,朱子始謂甚好,而終又非之。
按:集注‘然又’之然字,兼承觀志觀行而言,則不與觀行為一事也。小注許氏所謂‘三年無改,〔又〕是觀行中之一節’者,恐未然。
有子曰:‘禮之用。’注:‘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
按:上句是體,下句是用,則和雖是理之自然,而須從儀則上看,如何?天理節文是體,故訓‘克己復禮’而特言‘天理之節文’。只言節文之理則用也,故‘生事以禮’訓之以‘理之節文’,‘動之以禮’訓之以‘義理之節文’。朱子隨經訓釋之異,可見其精密。
有所不行。
按:圈子下引程子、范氏‘禮樂對舉’之説,明禮樂相須之意,其下特結之以‘禮之全體’者,以經文主禮而言故也,所以上下集注未嘗言樂。
小注謝氏説:‘異用同體。’南塘曰:‘道夫録曰“禮主敬,敬則和,這便是〔他〕同體〔處〕”,伯羽録曰“禮主於敬,樂主於和,(是)〔此〕異用也,皆本之於一心,是同體也”。兩説不同,伯羽録為正。[4]’
按:南塘説固是。然禮之敬、樂之和,既有所本所主之不同,則恐不可以‘本於一心’謂之同體。
子貢曰:‘貧而無諂。’注:‘好禮則安處善,樂循理。’
按:安字、樂字訓好字,善字、理字訓禮字。善指施與之行而言,理指其善之合於節文而言,循理宜在處善後。小注許氏‘善外樂内’之説恐未安。此樂字與‘貧而樂’之樂有淺深,此樂只是好底意。
注:‘既切之而復磋之。’
問:‘大學注“切琢”之下無之字,此則加一“之”字,何也?精字是用力之意,之字亦用力之意。而大學以治之有緒為主,故以一“精”字、一“之”字結之;論語則以精而又精為言,故以二“精”字、二“之”字申言耶!’
誨曰:‘大學之切琢,是以方切琢者言,而時無切琢之可言,故切琢無之字,蓋一直做工去者也。論語之切琢,是以子貢之無諂無驕為其所己能,故“切琢”下便下之字。“樂好禮”,即將來之磋磨,而亦是做工去者,則其下之字自當與大學同。’
‘雖有得焉,而未可遽自足。’沙溪曰:‘鄭景任謂“有得指無諂無驕”。細觀上下文勢,若如景任説,則不當下遽字也。“有得”乃聞夫子之言以後事也,不當更言無諂無驕也。’
按:下節小注勉齋曰:‘此章須是見得切磋琢磨在無諂無驕、樂與好禮之外,方曉得。’沙溪説正合於勉齋説,甚好。
‘子曰不患人之’云云。
按:論語未嘗合言仁義禮智,而首篇務本之書不可闕此四者,故首言‘為仁’、‘鮮仁’、‘親仁’,次言‘禮之用’,次言‘近於義’,終以‘知人之智’,此非記者之微意耶!又按:前章應‘學習’,此章‘不患人不知’應‘不知不愠’,‘患不知人’應‘朋來’。小注但言知之相終始。
按:十六章皆務本之意,而學習與孝仁與朋友為綱領,可不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