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靈公第十五】
凡四十二章。
衛靈公問陳於孔子。陸本‘陳’作‘陣’。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舊本‘明日遂行’屬下章。
補曰:陳者,行軍列伍之法。陳列也。俎豆,亦陳列之物,其形如布陳。○補曰:俎豆陳列之法曾所聞之,軍旅陳列之法舊未學焉。鄭云:萬二千五百人為軍,五百人為旅。補曰:俎,升牲之器。自鼎而升俎。豆,菹醢之器。邊以盛乾物,豆以盛濡物。○補曰:時衛侯無道,與晉交惡,連歲搆兵,問陳將以修怨,孔子不欲為謀主,故權辭以免。○補曰:明日遂行,恐衛侯强之,將有禍。○案:集解‘明日遂行’屬之下章,集注上下章合之為一。今按史記,在陳絶糧在去衛七年之後,宜别為一章。
鄭曰:軍旅末事。本未立,不可以教末事。邢云:治國以禮義為本,軍旅為末。○尹曰:衛靈公,無道之君〔也〕,復有志於戰伐之事,故去之。○案:軍旅之事,在平世猶不敢弛備,況於春秋之時,朝被圍,夕受伐,雖禹稷當之,何得不講習乎?孔子於夾谷之會,請修武備;於陳恒之弑,沐浴請討,孔子未嘗不好兵也。故子自言‘我戰則克’,禮器文。又曰‘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其作易傳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豈必襃衣博帶,日講賓祭之禮,方可云儒者乎?但此時靈公耄亂無道,召淫人,逐世子,怨讟紛興,定十四。而數年之間兵連禍結,伐曹伐晉哀元年。殆無虚歲。孔子若於此時或以軍旅之事言於衛侯,則不但禍衛,亦足戕身,斯其所以拒絶而不言也。此與孔文子之問答前後一套,明孔子之意在於畏禍,不但舍禮義而崇甲兵為君子之所惡也。審如是也,不對斯足矣,何必汲汲然去之乎?
〈引證〉 哀十一年左傳云:孔文子即孔圉。之將攻太叔也,衛大夫大叔疾。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矣。胡、瑚同。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言主人不能執賓。○案:仲尼於此不對斯足矣,何必悻悻然命駕乎?興兵搆亂以伐人之國家,則其謀主危矣。合觀兩事,其志見矣。且衛靈、孔圉皆不義而用兵,故孔子避之。苟其合理,則固嘗沐浴而請討矣。
〈事實〉 史記世家云:‘孔子適衛,主蘧伯玉家。他日,靈公問兵陳於孔子。明日,與孔子語,見蜚雁,仰視之,色不在。孔子遂行。(遂)〔復〕如陳。’集注云:‘是歲魯哀公三年,孔子年六十矣。’○案:春秋哀二年四月丙子,衛侯元卒。即靈公。安得魯哀公三年,靈公問陳乎?靈公問陳,蓋在定公之末年。十五年。是年孔子去衛如陳,而過鄭,有匡人之畏。至於絶糧之厄,明在哀六年,距問陳之年已七年矣。
在陳絶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愠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
孔曰:‘孔子之陳,會吴伐陳陳亂,故乏食。’邢云:以孔子世家文而知也。補曰:魯定公末年,孔子去衛。哀公六年,復自衛至陳,有絶糧之厄。○補曰:從者,弟子及僕御從行者。病,飢憊也。○孔曰:興,起也。○補曰:愠見,以怒色見於夫子也。見,音現。○補曰:君子居亂世,固當窮,分之所固然。以其仕止不逾節也。小人窮則濫而為非,故不窮。○何曰:濫,溢也。補云:逾節犯分謂之濫。
〈事實〉 史記云:孔子去衛,復如陳。自陳遷于蔡三歲,吴伐陳。楚救陳,軍于城父。哀六年。聞孔子在陳蔡之間,楚使人聘孔子。孔子將往拜禮,陳蔡大夫謀曰:‘孔子賢者,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疾。今者久留陳蔡之間,諸大夫所設行皆非仲尼之意。今楚,大國也,來聘孔子。孔子用於楚,則陳蔡用事大夫危矣。’於是乃相與發徒役圍孔子於野。不得行,絶糧。○朱子曰:是時陳蔡臣服於楚,若楚王來聘孔子陳蔡大夫安敢圍之?且據論語,絶糧當在去衛如陳之時。○齊曰:時陳服楚蔡服吴吴楚交戰無虚歲。孔子蓋為楚昭王之聘,徘徊陳蔡而絶糧於其間也。○純曰:孔子去衛,復如陳,自陳遷于蔡,自蔡如葉,去葉反于蔡。是孔子自去衛而往反于蔡葉之間,凡三歲,自魯哀公二年至四年也。○案:孔子之始去衛在定末年,吴之侵陳在哀元年,見左傳。而孔子時不在陳。衛靈公之卒在哀二年,見春秋。而哀三年五月,桓宫、僖宫災,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見左傳。哀四年,孔子自陳適蔡、適衛。哀六年,孔子自衛之陳,厄於陳蔡。見年表。而是年春,吴伐陳,而楚救陳句。師于城父哀六年左傳。則絶糧之厄正在哀六年之春。記事者必不以相距七年之事合之為一章,在陳絶糧之當為别章無疑。朱子以絶糧謂在去衛之年,本據論語。若别為一章,則無可據矣。左傳、史記豈可悉斥之為妄乎?既經絶糧之厄,孔子不應再游陳蔡。而哀三年之在陳聞火,既有明文,則在陳絶糧,必在哀三年之後,史記其不虚矣。
〈事實〉 家語云:楚昭王聘孔子孔子往拜禮焉,路出于陳蔡。陳蔡大夫相與謀曰:‘孔子賢聖,其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病。若用於楚,則陳蔡危矣。’遂使徒兵距孔子。孔子不得行,絶糧七日,外無所通,藜羹不充,從者皆病。在厄篇。○案:此竊取史記文也。家語者,僞書。
孔曰:孔子去衛如曹曹不容。又之宋宋遭匡人之難。又之陳,會吴伐陳陳亂,故乏食。○案:匡人之畏,明在定末年;吴之伐陳,明在哀六年。孔注連言之,殊不明矣。
純曰:絶糧是異時之事,則‘在陳’之上當有‘子’字,别為一章。如‘歸與’章例。今詳本文,疑史記有誤,當依朱説,以論語為斷。○案:先儒皆以此之故,合為一章,然‘祭如在’、‘互鄉難與言’、‘舜有臣五人’、‘柴也愚’之等文例不一,‘祭如在’,宜有‘子’字。‘柴也愚’,宜稱‘子曰’。此不足以破史記也。孔注、馬史、左傳、家語,無不相合,不可作一時事。
鄒嶧山云:從者病,莫能興,只是病吾道之不能興起于時,不必作飢餓説。○駁曰:非也。
純曰:愠見者,不豫之色見於面也。家語云:‘子路愠,作色而對。’子路宜不離夫子之側,何以及病進見乎?○駁曰:非也。
徐自溟云:子路以為夫子少從靈公意,與之言軍旅,而與我共行三軍,亦不至行之陡卒,而有絶糧之窮也。○案:通作一章,則此義甚好,奈相距七年何?
何曰:君子固亦有窮時,但不如小人窮則濫溢為非。○駁曰:非也。本旨不明。
程子曰:固窮者,固守其窮。○案:子路以君子之窮愕為非理,孔子答之為常理。若作固守説,非所以破其惑也。
〈考異〉 陸氏釋文:‘陳’作‘陣’。○純曰:非也。陣字,王羲之所作古文無之。説見顔氏家訓書證篇。○案:純説見佩觿集,然史記已有陣字。淮陰侯傳云:先行,出,背水陣。
子曰:‘賜也,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
補曰:多學,謂博學。廣涉羣經以學道。識,記也。邢云:記識之。○補曰:對曰然者,順以遜也;曰非與者,將受誨也。○補曰:一者,恕也。五典十倫之教,‘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所以行之者,恕也。斯之謂‘一以貫之’。
何曰:善有元,事有會。‘天下殊塗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知其元,則衆善舉矣,故不待多學而一知之。○邢曰:我但用一理以貫通之。○駁曰:非也。平叔知孔子與子貢問答為何説乎?一貫之解,曾子親口言之,明明白白。後之儒者猶復熟視含疑,不肯往從者,其心以忠恕為小也。老子言‘一生二’,‘三生萬物’,佛氏言‘萬法歸一’,孔子言‘一以貫之’,可以相配為天地間至高至大之言。曾子落而下之、斲而少之為‘忠恕’二字,極卑極小,故晉儒違之,宋儒違之,於彼則曰‘曾子自領妙道,以糟粕酬門人’,於此則曰‘子貢不能妙悟,以秕糠學聖人’,此吾道之巨蔀也。原夫人生斯世,自落地之初,以至蓋棺之日,其所與處者,人而已。其近者曰父子兄弟,其遠者曰朋友鄉人,其卑者曰臣僕幼稚,其尊者曰君師耆老。凡與我同圓顱而方趾,戴天而履地者,皆與我相須相資,相交相接,胥匡以生者也。我一人,彼一人,兩人之間則生交際。善於際,則為孝、為弟、為友、為慈、為忠、為信、為睦、為姻;不善於際,則為悖、為逆、為頑、為嚚、為姦、為慝、為元惡、為大憝。吾道何為者也?不過為善於其際耳。於是作為禮法,以道其善,以遏其惡。一動一静,一言一默,一思一念,皆有刑式禁戒,俾民趨辟。其文則詩、書、易、春秋,既千言萬語,而‘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枝枝葉葉,段段片片,浩浩漫漫,不可究學。要其歸,不過曰善於際也。善於際何謂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無以交於右,斯之謂善於際也。括之以一字,非即為恕乎?然則恕之為物,如一條繦索,貫得千萬個錢孔。子所謂‘一以貫之’,非是之謂乎?天之所以察人之善惡,亦惟是二人相與之際,監其淑慝,而又予之以食色安逸之慾,使於二人之際,驗其争讓,考其勤怠。由是言之,古聖人事天之學,不外乎人倫。即此一‘恕’字,可以事人,可以事天,何故而小之也?一者,恕也。
毛曰:曾子一貫在忠恕,子貢一貫只是恕。○駁曰:非也。曾子、子貢並無大小。曾子、子貢之一貫,並無知行之别;曾子、子貢之一貫,並無忠恕、單恕之異。況此一貫,本是夫子之物,語曾子不必為大,語子貢不必為小;語曾子不必該備,語子貢不必省約。曾子曰‘唯’,不必為受道統;子貢無對,不必為隔膜子。純云:子貢不應,近於不違如愚。儒者當精微處,混侖而不劈;當圓融處,破碎而多端。其為病,均也。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起句既雙舉忠恕,而下節單言恕,何也?忠恕即恕,非有二也。先儒謂‘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今人知之,若先有一物在内為忠,然後自此推轉發之為恕,豈不大謬?審如是也,孔子二以貫之,豈一以貫之乎?恕為之本,而所以行之者,忠也。忠恕非恕乎?曾子、子貢之本無層級如是也。四書者,吾道之指南也。而大學、中庸都是恕字之衍義,論語、孟子其言强恕以求仁者,重見疊出,不可殫指,則夫子之道一‘恕’字而已。執此一字以之接人,仁不可勝用也。而今之儒者摸撈探索,東塗西抹,每云萬殊一本,復合一理,執天地萬事萬物都歸之於一理,曰:此夫子之道。夫子之道無亦空曠渺茫矣乎?以一理貫萬物,於自己善惡毫無所涉,終日儼然危坐,究得萬殊一理,不念父母妻子在傍訕己,鄉黨賓友歸而議己,其與‘庭前柏樹子’相去未遠,此學道者所宜戒也。
〈質疑〉 集注曰:方信而忽疑。○案:先生長者將有所言,發問如此,弟子當順其旨而導其言,冀聞明教,不應曰‘我則不然’,以塞其言也。朱子謂曾子、子貢積德積功,將有所得,故夫子告之以‘一貫’,此謂瓜熟而蒂落,水到而渠成也。一貫不是神異之言,恐不必如是。且知既有一個一貫,行又有一個一貫,則仍是二貫,恐不然也。
子曰:‘由!知德者鮮矣。’
朱子曰:由,呼子路之名。○補曰:知德,謂知人之有德也。孔子與子路周流四國,不遇知己,感慨而告之。
王曰:君子固窮,而子路愠見,故謂之少於知德。○韓曰:此句當在‘子路愠見’之下。見筆解。○朱子曰:此章蓋為愠見發也。○案:‘鮮矣’二字,本是慨惜世人之辭。若慨惜於子路,則豈云鮮矣?子路不知德,而語之曰‘知德者鮮矣’,則是恕子路也,豈責子路乎?此章與‘愠見’無涉。○孔門弟子,其最受切責者,子路。然其汲汲行道之志,斷斷從師之忠,於諸弟子中最熱最猛,故孔子許之以乘桴浮海,猶然相從,斯可知也。師弟二人周流四國,卒無所遇,及其遲暮也,悵然感慨曰‘知德者鮮矣’,斯豈切責之言乎?將子路平生但受切責,而無一言以相與乎?
〈引證〉 皋陶曰:都!在知人!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立政曰:古之人籲俊尊上帝,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案:此之謂知德也。此章與下章,疑一時所言。
〈質疑〉 集注曰:德,謂義理之得於己者。○案:德者,直心之攸行也。修於己曰修德,察於人曰知德。先儒每訓之為得,諧聲也。然摸捉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