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
【第一章】
‘孔子謂季氏’云云。○按:此時三家僭禮,舞佾於庭,似非獨季氏一人。以下章以雍徹之事觀之,則可知其必然也。然則此獨舉季氏者,抑以三家之中季氏尤專權,而首倡之罪在於季氏故歟?○‘孰不可忍’,不字是‘不為’之不,非‘不能’之不。不為、不能,其形有異。此不字,作不為意看方可,以直攻其無忌憚之心,而意卻嚴厲。諺解作不能意釋之,恐誤。
或曰‘每佾八人’云云。○按:以左傳衆仲説推之,舞佾之義既由於節八音、行八風,則諸侯以下佾數雖減,人數似當以八為主,杜預注可疑。然古制今不可考,則亦未知其孰是也。
范氏曰‘樂舞’云云。○按:集注上文以敢忍之説為主,而以容忍之説備之一義。於此則卻以范説居前,謝説居後者,蓋范説只釋本章之旨,謝説則推言君子之本心。且所謂‘弑父與君’,語勢太露,與聖人言不迫而意獨至者差異,此可為此章之餘意,故先范而後謝而已,非以容忍之義長於敢忍之義而然也。
【第二章】
‘三家者’云云。○按:舞佾、歌雍,俱是僭禮,而夫子一則嚴辭以斥之,一則緩語以譏之,何也?蓋僭禮固出於無忌憚之心,而其實亦由於不知其無義也。然舞佾,則只是人數添減之間,卻未有明文或無怪其不知。而至於歌雍,則辭義分明,不待智者而知之,而三家者反不能知之,則一向嚴辭峻責亦不濟事,故為之釋其辭,而譏其無所取義也。豈謂舞佾則只出於無忌憚,而歌雍則只由於無知也哉?當與上章參看。○‘相維辟公,天子穆穆’,非但於三家無此事,於魯廟亦然。孔子雖以諱君之義,不欲明言,然言外之意可以默會。程子之推言因襲之弊者,蓋亦有以識此矣。
‘此雍詩’云云,小注雙峯饒氏曰‘上章’云云。○按:此云‘言其不仁、言其不(志)〔知〕[1]’,雖與謝上蔡‘不仁者所為,不知者所為’云云語意有間,然恐不必如是分説。
【第三章】
子曰‘人而不仁’云云。○按:仁者,只是天理全體之具於人心者,而禮即此天理之節文,樂即此天理之和順。人而不仁,則天理之全體亡矣,有何節文和順之可言哉?
游氏曰‘人而’云云。○按:禮樂本無情,用之則為用,不用之則不為用矣。然人而不仁,則禮樂之本亡矣,其所用者,不過玉帛、鍾鼓之末而已。故自人而言,則雖曰人不能用禮樂,而自禮樂而言,則便是禮樂不為人用也。
程子曰‘仁者’云云。○按:或問以程子説為至,而集注反置游説之後者,蓋程子之説深得此章之正義。但直曰‘天下之正理’,而不言其頓在人心之意,則説得仁字不免少疏也。故言仁,則游説較親切;言禮樂之本,則程子説較分曉。
李氏曰‘禮樂’云云。○按:此云‘禮樂’字是該本末而言,‘苟非其人’ 以下始説禮樂之末徒然無用耳。小注輔慶源乃謂此章禮樂正指玉帛、鍾鼓,而李説亦專言玉帛、鍾鼓,則不免俱失於經文、李説之旨也。○‘禮樂待人’人字,與經文及游説中‘人’字不同。蓋經文、游説則公共説人字,此則指體仁者而言。
小注勿軒熊氏曰游氏云云。○按:李説之言禮樂,亦該體用而言,已論在上。
【第四章】
‘林放問禮’云云。○按:禮之本。本字不必遠推,蓋凡物有本有末,禮亦物也,而其本則質而已。若謂此禮字指禮之理,而本字指大本也,則禮是性之名,而即自為大本也,安得復言禮之上面更有所謂大本者哉?若又謂禮字固以物言,而本字乃指理也,則夫子之答何不就性上説,而以儉戚為言耶?故知此本字即為質耳,但林放之問則只是公共説本字矣。
‘林放魯人’云云,小注勉齋黄氏曰‘本之’云云。○按:勉齋前説,以‘仁義禮智根於心’云云觀之,則似以禮字為禮之理者然;以‘中者天下之大本’云云觀之,則又似以禮為物而本為理者然。其意未知何謂,而要之皆未當,已辨在上。至於後説,則又引楊氏説以為本始之本。夫楊氏所謂禮始諸飲食者,亦不過推原禮生之初,以明儉之為本而已。集注之取其説,豈必專取本始之意哉?
‘孔子以時方’云云。○按:本亦未便是全體,然末不可以包本,而本可以包末,故曰全體在其中。
‘禮,與其’云云。○按:儉戚比之奢易,固勝矣,然於文既有不及,則其不得為禮之中,一也。然林放之問非在於禮之中,而在於禮之本,故夫子分説四者,致其抑揚之意,使之知本之所在也。
‘奢易則’云云。○按:此不曰儉戚則過於質,而曰‘不及而質’者,蓋禮之儉、喪之戚,只是於文有不及,而於質非有過也。君子用過於儉,喪過於哀,則何嘗以儉哀之或過為憂哉?故奢易則曰過於文,儉戚則曰不及而質。然則儉戚之不中,在於不及字而不在於質字,可知也。至若下文范氏之説,抑揚太過,謂之敬有餘、哀有餘,夫敬哀每患其不足,豈患其有餘乎?朱子釋戚字不曰‘哀有餘’而曰‘一於哀’,又以楊氏‘徑情直行’一語謂‘傷那哀戚之意’,其意大可見矣。
‘然凡物之理’云云。○按:此云‘質乃禮之本’,與范楊之直以儉戚為本者似同而實異。蓋儉戚者,乃徒質而無文之謂,於此見其質為禮之本,則可;若直以儉戚為禮之本,則不可。如文為禮之末,而奢易則未可遽謂之末耳。然儉由不侈而得名,戚由哀而得名;而禮以不侈為主,喪以哀為主,則儉戚為本之説無甚大害。故或問既論范楊之失,而集注復采入其説。
小注朱子曰‘禮不過’云云。○按:‘儉戚只是禮之本’云云,與集注差異。
南軒張氏曰‘禮者’云云。○按:‘禮者,理也’之云,語涉齟齬,且非本文之義。‘過於儉、過於戚’云云,亦未穩,當曰‘寧失之儉、寧失之戚’。
葉氏曰‘論禮’云云。○按:近本之説,程子亦言之,蓋儉戚不可直以為本,故曰近本。
【第五章】
子曰‘夷狄之’云云。○按:此時周室衰微,天子下堂之事;魯邦削弱,‘公在乾侯’,此皆便是無君,而夷狄之不如矣。然孔子於天子之邦、父母之國皆不敢斥言,但汎言中夏諸國之於王室俱犯無君之惡,而於大夫陪臣又不能自盡君道耳。然周室、魯邦之無君亦已包在其中,此所以為聖人之言也。
【第六章】
范氏曰‘冉有’云云。○按:‘不可告’,謂冉有不可以救季氏也,據上文‘從季氏’從字可知也。此從字,與先進篇‘季子然’章所云‘從之者’從字意同。蓋其為人如此,則其不能救季氏不難知也。然季氏為人之不可告,亦包在其中。記疑亦言之。
【第七章】
子曰‘君子無所’云云。○按:‘必也射乎’,是不争而争;‘其争也君子’,是争而不争。
【第八章】
‘所謂起予’者云云。○按:子夏之問,能説起夫子思量未到處,故夫子特許以‘起予’。然想當時,子夏偶然記得禮器篇中語,遂有是問。而夫子之思量未到,本非不足也。若謂之有相長之義,則過矣。聖人豈真待學者之言而有所長益哉?
【第九章】
子曰‘夏禮’云云。○按:夏商之禮,孔子自以為能言者,亦必由所聞所見而知之矣。雖聖人生知,無所不通,豈能於典章制度不待見聞而盡知之哉?意其時天下之文獻猶有未泯,而以上聖聰智推類而知其餘耶?天下之文獻雖有未泯,而二國之文獻既不足,則宜乎其難於所證也。然但曰不足而已,則其非全無可知,如夏時坤乾是也。而惟其舉全體而言,則蓋不足證耳。然則未可以自己能言而筆之於書,傳之於後,此所以傷嘆之意屢形於語言之間歟?
‘徵,證也’云云,小注朱子曰‘孔子’云云。○按:夫子之讀二書而大有發明者,今無可見,而如他日語顔淵以‘行夏之時’者,蓋是得小正之驗,而歸藏之書亦必有賴於贊易之際也歟?
潛室陳氏曰‘三綱’云云。○按:‘三綱五常,〔固〕[2]不待所證’之云,語極無當。‘意料臆説’云云,記疑已辨之。
【第十章】
‘魯之郊禘非禮’云云。○按:魯之禘非禮,而夫子特舉徵失,以為吾不欲觀。下章‘或問禘説’,而又答以‘不知’,此皆出於諱國惡之義。而至於禮運篇,則既斥以‘非禮’,又曰‘周公其衰矣’,其語意直截,略無隱諱,與此兩章之義不同,甚是可疑。抑夫子之言本不如此,而門人但據聖人之意而記之歟?當更商。
【第十一章】
‘或問禘之説’云云。○按:‘知其説’,知字意味精深,非但一時聞見之知而已,而又自兼知行二義。惟燭幽明之故,盡仁敬之實,然後乃可謂知禘之説矣。然幽明之故,非盡仁敬者不能燭;而仁敬之實,非燭幽明者不能盡,則其實亦非有兩般道理也,故以一知字包之。
‘先王報本追遠’云云。○按:‘仁孝誠敬’、‘理無不明’,應上‘報本追遠’;‘誠無不格’,應上‘仁孝誠敬’,而又同係於‘知禘’之下,則知字之包二義者,尤皎然矣。○‘指其掌’,言易見也。易見則明矣,然分而言之,明是一義,易是一義,故此以一‘且’字别之。
小注延平李氏曰‘記曰’云云。○按:此但以知鬼神之情狀謂之知禘者,恐偏。
【第十二章】
‘祭如在’云云。○按:‘祭如在’,即仁孝、誠敬之至也。故集注程子言孝敬,范氏言誠。合而言之,則亦仁孝、誠敬耳。記者序此於‘問禘’之下,其旨深矣。
【第十四章】
子曰‘周監’云云。○按:郁郁之文,固是好底。而文之太盛,有末流減質之弊,則其中亦已藏得欠底。夫子之此云‘從周’,蓋取其好底而言之也;中庸之云‘從周’,則雖知其為欠底,而時王之制,不得不從耳。讀者固不可以‘從周’一辭之同而牽合為説,亦當通達兩言而觀之,以盡聖人之意也。
尹氏曰‘三代’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周之’云云。○按:夫子之言,但曰‘郁郁乎文’,而未及於質。今云‘文質得宜’之文,恐非文義。
【第十五章】
‘子入太廟’云云。○按:或人所言禮字,指節文度數而言。‘是禮也’,禮字指禮之本而言。
尹氏曰‘禮者’云云。○按:或問論楊氏説,以‘籩豆之事聖人真有不知’者為未安。而集注采入尹氏説,則蓋謂聖人固無不知,而敬謹之至,故問之也。小注朱子説一段云,聖人‘平日講學,但聞其名,而未識其器物,未見其事實,故〔臨事〕[3]不得不問耳’。以此觀之,則蓋謂聖人答,亦有不知而問之也。兩説似相牴牾,而實相貫通。何以言之?蓋聖人之於禮,既有以識其理而聞其名,及其一接乎目,則名物度數自當瞭然於心中,豈或有所不知者,而猶且問之,則是專出於敬謹之意也?或問及尹説之意,蓋如此矣。聖人雖以敬謹為主,然不應每入而每問,則初入而問者,亦必自以平日所聞,未及身親行之,疑或有未盡然也。疑或有未盡然,則未可專謂雖知更問也,小注之意蓋如此。要當參互兩説,而就其中默識聖人自然敬謹底氣象耳。
【第十六章】
子曰‘射不主皮’云云。○按:夫子此言,非專論古今之射法而已,實傷當時之全廢禮射,而只尚武射也;又非專傷禮射之廢而已,實深痛禮樂之淪亡,而兵革之不息也。蓋禮射不主皮,武射則主皮。不主皮之射,可以常行而不廢;主皮之射,必不得已而用者,如武王之事是也。及夫戰國之世,則不主皮之射仍不可復見,而主皮之射,舉天下皆然,於是乎先王之禮樂壞喪無餘,而列國之征戰無時可已。此聖人所以言古者觀德之射,而嘆今世之不若也。集注之意亦恐如此。○此引儀禮之文,而去一禮字。新安陳氏論之,而不言其所以然。蓋禮字存之,則有若今世猶有禮射,而但主皮者然。必去之,然後乃見今世之初無不主皮之射也,如曰‘古射之不主皮,非所以尚力,而今世則不然也’。大抵古者武射絶罕,所謂射者只禮射而已,非如今世之所謂射也。故去一禮字,尤可以見古今之相反也。
‘武王克商’云云。○按:‘正謂此也’,言武王之時暫用主皮之射,而專尚不主皮之射也。其下‘周衰禮廢’,言周衰之後禮射遂廢也,非謂禮射猶存,而但廢不主皮之法也。
楊氏曰‘中可以’云云。○按:楊氏此説只論射法,恐不能得聖人言外之意也。
小注朱子曰‘夫子’云云。○按:朱子此説,深得夫子之正意。蓋聖人非惡主皮之射,只惡列國之只習主皮之射,而全廢不主皮之射耳。
【第十九章】
定公問云云。○按:大學曰‘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則君臣之道亦仁敬而已;孟子曰‘君臣有義’,則君臣之合亦義而已。而此必以禮忠為説者,蓋禮是委曲謙遜底物事,以尊臨卑者易於驕亢,故使之不以委曲謙遜,則情志不能相通矣;忠是盡己誠實底物事,以卑仰尊者嫌於疏隔,故事之不以盡己誠實,則義分有所未至矣。使之以禮,事之以忠,則所謂止仁、止敬,以義合之實皆在其中矣。
‘定公魯君’云云。○按:定公名宋,而孔子不諱,如言‘宋不足徵’是也。以朱子避國諱,不言慎字之義推之,則似可疑。然蓋尊諱之法始自周初,而特不以其名呼之而已,至於言語、文字,則未嘗避焉,如雍詩之稱‘克昌厥後’是也。然則孔子何必諱宋字哉?末世文勝,始有諱名廢文之舉,而因襲之久,遂至於不可變,則朱子亦不得不從耳。
尹氏曰‘君臣’云云,小注厚齋馮氏曰‘以尊’云云。○按:此云‘當有節文’,雖祖襲經傳,然此章禮字以‘禮之理’而言,非欲其徒設儀文以飾外貌也。集注之以‘理之當然’釋之者,恐不可易,馮説未穩。其下‘以下事上者易以欺’云云,亦涉偏枯。
【第二十章】
關雎云云,小注朱子曰‘此詩’云云。○按:關雎是宫人之作,此固無疑。至於寤寐、反側之憂,琴瑟、鍾鼓之樂,詩傳、集注則似屬之宫人,此説則似屬之文王。觀於‘沈湎淫泆’云云,可知其為戒色之語也。蓋以理推之,夫得淑女配君子而成内治者,固宫人之所同願,而帝王配匹之際,乃莫重莫大之事,國家興衰之攸係,宗廟神靈之所託,此豈婦寺輩之私自憂樂者哉?其寤寐反側,固已不近理。而‘琴瑟友之’之友字,乃相與之義,於敵可言,而以上則不可言也。雖以此章論之,宫人之思得女主,而至於寤寐反側,已是過於分數,又何慮其哀之過,而至於憂愁哭泣乎?既得之而和樂歡慶則可也,而又何慮其樂之過,而至於沈湎淫泆乎?雖以周時宫人之異於後世婦妾者,未必其若是之過情也。大抵配匹之際,是人道之當然,而不容已者。然苟非純乎天理而無一毫人慾之私者,則鮮不至於未得而過於憂,既得而過於樂也。文王之盛德既如此矣,而宫人之作又能形容其所難言,則於此可以玩辭審音,而有以識夫性情之正也。世之論此者,皆據詩注而專屬之宫人,愚於此尋常疑之,故略辨以自考焉。
胡氏曰‘觀詩’云云。○按:此云‘而今性情難知’者,未安。蓋玩其辭,審其音,則於此可以識性情之正。雖百世之下,善讀詩者,可以知之也,何必身親見其人,而後始知其性情乎?
【第二十一章】
子聞之曰‘遂事’云云。○按:諫(此)〔比〕説稍重,咎比諫尤重,所謂一節深於一節也。
【第二十二章】
‘管仲齊大夫’云云。○按:‘局量褊淺,規模卑狹’八字的解‘器小’二字,局量、規模以器言,褊淺、卑狹以小言。而原其‘局量褊淺,規模卑狹’之所以然,則由於不知聖賢大學之道也。考其‘局量褊淺,規模卑狹’之驗,則乃其不能正身、修德,以致主於王道者也。集注此説,發明夫子所未言之意。當夫子稱器小之時,或人若問其何謂也,則言之詳略或未必盡同,而大意則不出於此説也。或人不知聖人之意,乃以儉與知禮為問,故夫子隨其問而答之,以見奢與犯禮之亦為器小。然只舉其一二事,而未舉其全體;只論其事實,而未論其所以然也。讀者當就此集注以見器小之大體,就奢而犯禮處以見其器小之一端耳。○‘局量褊淺,規模卑狹’,分看則‘局量褊淺’以心言,即‘富貴、貧賤、威武’‘淫、移、屈’是也;‘規模卑狹’以事言,即孟子所謂‘功烈如彼其卑’是也。又合看,則規模之卑狹由於局量之褊淺,本末只是一事也。又推其所以然而言,則其不知大學之道者為本,而‘局量褊淺,規模卑狹’乃其驗也。又以或問所論‘用狹量淺’之説而言,則其不能為王佐之事而謂之用狹者,即其規模之卑狹;而奢與犯禮,乃其局量之褊淺者耳。是則‘規模卑狹’反為本,而‘局量褊淺’反為驗也。縱横見之,其義乃盡。
小注勉齋黄氏曰‘局量’云云。○按:局量乃心之分量,而今云‘心之藴蓄’,恐未安。其餘記疑已辨之。
‘或人蓋疑器小’云云。○按:儉則凡事節約,有似乎吝小;奢則儀物繁縟,有似乎禮文,故或人皆疑之。
小注厚齋馮氏曰‘以歸民’云云。○按:歸民之意未瑩。
‘然則管仲’云云。○按:此云‘管氏知禮,孰不知禮’,比之上文‘焉得儉’,語意頗峻,其所以斥之者殆無餘地。蓋不儉之失猶在可恕,而僭禮之罪有難容忍故也。
‘愚謂孔子’云云。○按:此云‘其旨深矣’者,包上所謂‘聖賢大學之道’以下三言之意也。‘亦可見’亦字,言其器小之本末在於三言,而奢與犯禮亦可見其一端耳。若程子所謂‘器之小可知。〔蓋〕器大,則自知禮’者,亦以奢與犯禮為可知之一事,而器大則知禮在其中云爾,非謂奢與犯禮可盡器小之義,而知禮便即是大器也。
蘇氏曰‘自修身’云云。○按:‘其本深’結‘修身正家’,‘其及者遠’結‘以及於國’。三歸反坫、内嬖六人,即其本不深,天下不復宗齊,即其及者不遠。東坡雖以文人名,亦足與語聖賢大學之道者也。○規矩、準繩之自成其圓方平直者,譬之則自治也;制物之圓方平直者,譬之則治人也。
楊氏曰‘夫子’云云,小注‘桓公伐楚’云云。○按:桓公之伐楚,不能以侵凌中夏、僭號稱王聲其罪者,恐非但慮楚之不肯服而然也。蓋自家心中不免有侵凌中夏、僭號稱王之意,雖其畢竟不敢做得,方寸之内亦未嘗一日忘也,豈真有尊王之意哉?是故姑將年代久遠已冷底罪過,及些少不供貢事去問他,以為自家自便之圖,此所以為三王之罪人也。
【第二十三章】
‘子語魯太師’云云。○按:‘樂其可知’,猶言樂不可不知也。○翕者,合也,而純、繹亦便是合之事也。蓋翕是合之始,純是合之中,繹是合之終。翕為大綱,而純則為經,繹則為緯。又皦一事終始乎翕、純、繹之間。合而分,分而復,合樂之理,妙矣哉!
【第二十五章】
‘子謂韶盡美’云云。○按:韶武之不同,非但以盡善與未盡善也。其所謂盡美者亦不同,‘發揚蹈厲’之美,安能及‘揖讓繼紹’之美乎?○又按:善者美之本,美者善之驗。武既未盡善,則何以能盡美也?蓋以武之善比之韶之善而言,則此固為未盡;而以武之善對武之美而言,則未嘗不相稱矣。非善則不及,而美則過之也。夫子所稱武之盡美者,亦就武上言耳。若又以武之美比之韶之美,則此之不及於彼者,亦自不可掩耳。
‘然舜之’云云,小注‘韶武今皆’云云。○按:樂記曰‘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注:‘三成〔則〕舞者從第三位至第四位,極於北而反乎南,象克商而南還。’據此,則所謂南者,克商而後南還也。此云自南而北伐紂,兩説不同。然再成既象滅商,則三成而南必非更象伐紂之事,恐當以樂記為正。
程子曰‘成湯’云云,小注西山真氏曰‘聖人’云云。○按:此章稱武之未盡善者,以樂之氣象而言。革卦稱‘應天順人’者,以湯武之實事而言。所指各有攸當,非為後世亂賊之窺伺神器,與亂君之肆行於上,而故致抑揚之意也。真説恐未必然。
【第二十六章】
‘居上主於’云云,小注朱子曰‘居上’云云。○按:此以‘觀’字謂卻就寬、敬、哀中觀其得失、厚薄,如是看則意味似不足。夫子之意蓋曰:‘不寬、不敬、不哀,則其本亡矣。更把甚底以觀其人之所行乎?’如此,則非但寬、敬、哀中之得失厚薄,其他日用,凡事皆在所觀之中矣。集注則不分而言之,恐當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