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者三樂章】
樂節禮樂。
精義 張子曰:節禮樂,不使流離相勝,能進反以為文也。○謝氏曰:節禮以樂,節樂以禮,則常莊和。
或問 樂節禮樂之説。諸説皆以為‘以禮節樂,以樂節禮,而不使流離相勝’,其説美矣。然以下文二句例推之,則此句未應遽至如是之密也。范氏以為動必以禮樂為節,雖與諸説不同,然亦未免於太重,而文勢又不順,亦不能使人無疑也。竊獨以為此但為講明禮樂之,制而裁節之,使其是非不亂而已。
蒙引 節,節之也。禮樂本有節而我去節之,故曰‘辨其制度聲容之節’。夫禮之制度,其多寡之數、降殺之等,無非一中之所在,有不容以毫髮差謬者;樂之聲容,其清濁高下、俯仰疾徐,亦無非一中之所存,有不容以毫髮差謬者。故君子樂於辨之,以其一一皆至理所寓也。
存疑 節禮樂兼内外説。内主敬和,外面儀文度數,一毫不苟且也。
增訂 份按:或問云‘内有以養其莊敬和樂之實’,‘外有以善其威儀節奏之文’,此與存疑所謂“節禮樂兼内外之説”同。但本注講節字,只主辨其制度聲容説。蓋外既善其威儀節奏之文,則内自養其莊敬和樂之實。本注乃是以外養内之意,非脱卻‘内’字義也。
‘樂道人之善’云云。
蒙引 ‘樂道人之善’者,天地間方以類聚,物以羣分,自家為善則見人之善,不知不覺自然好之若自己出;惡人見人之善,則臭味不相同,不知不覺而妒之忌之,不惟自家不肯説起,亦不要聞他人之稱説矣。
損者三樂。
精義 范氏曰:丹朱慢游,是好傲虐,是作驕樂也。太康游畋,十旬不反,佚游也。桀紂幽厲以酒亡國,宴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