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章】
恥其言而過其行。
或問 諸説善矣,然以其文義觀之,則當作恥其言之過其行,乃與諸説合。如今之文,則恐其當作兩事也:恥其言者,常若有愧而不及其行也;過其行者,常若勉强而使有餘於言也。姑記以俟考焉。
大全 問:‘“過其行”,猶易所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俭”之過,非言過其行也,以而字貫其中,可見矣。范氏以下之説,恐文勢不順。’答曰:‘舊嘗疑此章當如此説,今得來喻,甚合鄙意也。’答潘端叔。
存疑 恥是恐行不得,故以為恥,故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恥則必擇其所能行者言之,雖能行得,猶有一兩分不敢説,盡至所不能行者,則絶不敢出諸口矣。故曰:‘不敢盡過其行,是對恥其言説。’謂言則恥不敢盡,而行則過之也。饒氏謂‘如説七分,而行十分’是此意。故曰:‘欲有餘之辭,行必過其言,方為有餘,不然,豈能有餘?雖至聖人,亦只是盡這理而已,豈能有餘?’語録喪用過乎哀俭之説又非中道,非君子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