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不主皮章】
‘射不主皮’云云。
精義 謝氏曰: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中多者,得與於祭。容體不比於禮,其節不比於樂,中少者不得與於祭。射而貫革,主皮也;射而不貫革,不主皮也。雖不主皮,然無害於中,則比於禮樂,亦可見矣。云云。
大全 問:‘楊氏曰“容節可習而能,力不可强而至”,先生易容節二字為“中”字,不知如何?’曰:‘楊氏大概得之。但云容節則是全不求中,又非射之意也。故因其詞而改此二字,以補其闕耳。’答汪長孺。
語類 問:‘“主皮”如何?’曰:‘皮字,看來只做個“貫革”字。主,便是主於貫革。’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