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監於二代章】
吾從周。
或問 謝氏、侯氏以為‘不敢不從’,則是以聖人心所不取而强從之也。且‘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之語,又將何所措乎?楊氏以為從其監於二代之意,而非從其文,則‘郁郁’之嘆,亦將無所施也。惟尹氏得之。
語類 問:‘吾從周。’曰:‘孔子得志,大概從周處多。蓋法令自略而入於詳,詳者,以其弊之多也,既詳則不可復略。今法令明備,猶多姦宄,豈可更略。’僩。
三代之禮,至周大備。
精義 范氏曰:唐虞官百,夏商官倍,周三百焉。事之多少不同,夏商如是而足矣,而周之禮,則其文大備,時使之然也。○謝氏曰:禮之文出於與時宜之。燔黍捭豚與以燔以炙、陳其犧牲、備其鼎俎,汙尊抔飲與玄酒在堂、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蕢桴土鼓與列其琴、瑟、管、磬、鍾、鼓,文質雖不同,然有自來矣。故周監於二代,其文為備也。
蒙引 視二代之禮而損益之,此禮字指制度文為,言所損益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