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
禘自既灌。
按王制:天子諸侯宗廟,四時之祭,礿禘嘗烝,此夏殷之禮。至周改以祠礿嘗烝。禘則為殷祭。鄭注:‘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羣廟。自爾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疏引‘閔二年禘于莊公昭十五年禘于武宫,〔昭〕[1]二十五年禘于襄公’以證之。據此,則羣廟皆有禘,不獨始祖所出之帝,與此集注不同。蓋祭之以禘為名者,非一名同而義各異也。喪服小(注)〔記〕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又曰:‘禮,不王不禘。’注:‘始祖感天神靈而生,祭天則以祖配之。’疏曰:‘若周之先祖,出自靈(感)〔威〕[2]仰〔也〕。以其祖配之者,以其先祖配祭所出之天。’據此,則禘是郊祭,而所自出即天帝也。集注以所自出為始祖之父,與小記不同,未知其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