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經義問辨
【題 解】
論語經義問辨作者宋德相(一七一〇—一七八三),字叔咸,號果庵,本貫恩津。尤庵宋時烈之玄孫。以遺逸薦為世子翊衛司洗馬,歷任同副承旨、漢城府左尹、經筵官,遷吏曹判書為臺職,隱居鄉曲未就。因洪國榮事被牽入獄,處以杖殺。
論語經義問辨收録於果庵集卷七,選取各章中心句節,解説大注和小注,指出了程朱學説的長短處。(李明學)
學、習二字當分屬知行,而以集注觀之,似難分看。其下曰‘既學而又時時習之’,此則顯有分界矣。
學字當兼知行看,習字不必分看。來諭所謂特以其進不已之義釋之者,甚好。
‘慎終’云云。
竊見朱子注説,則雖於注説有所避諱,而本經文字則未嘗輒改易。此‘慎終’云云,亦其例也。古注‘喪盡其哀’云者,不如伊川‘喪盡其禮’之言,故所以捨彼取此也。
有所不行止亦不可行。
‘有所不行’,承‘和為貴’而言;‘亦不可行’,承‘不以禮節’而言。來諭所謂承接與結語者,大概得之。
‘信近於義。’竊謂:近於義者亦有可復之效,則義之為貴可知也;近於禮者亦有遠恥之效,則禮之為貴可知也。如是看去如何?
來説亦好,而集注釋以合字,語類又云‘大綱説’者,自有深意,體認恐好。
吾不與祭,如不祭。
當統指祭先祖、祭外神而言。夫子在官奉命而祭外神,或有疾病事故,則雖當己職,而亦豈無不得與之時耶?
‘子曰關雎’章,集注‘后妃之德,宜配君子’。
此其將言樂不淫、哀不傷,皆主君子之求淑女不得而言,故不得不以‘后妃之德’為言,而不曰‘文王之德,宜求聖女’者也。
‘管氏亦有反坫’云云。
此乃邦君為好所用之禮,而管氏僭之,是為不知禮也。今之校院之禮,特祭饗之事,而非和好之禮,故不為僭耶?坫制似無未瑩。所謂‘漆赤中’者,似是四邊為漆,而其中則為赤之意也。然笏記中坫字,亦安知其不必如古所謂坫,而特以其‘反爵’之處而言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