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
凡二十四章。
【一章】*
或問 北辰之為樞,何也?曰:天圓而動,包乎地外;地方而静,處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乎地上,半繞乎地下,而左旋不息。其樞紐不動之處,則在乎南北之端焉。謂之極者,猶屋脊之謂極也。然南極低入地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隱不見;北極高出地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北極之星正在常見不隱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而不動。其旁則經星隨天左旋,日月五緯右轉,更迭隱見,皆若環繞而歸向之。知此,則知‘天樞’之説,而聖人所以取譬者亦可見矣。謝氏以為‘以其所建周於十二辰之舍’,則是北斗,非北辰也。〇曰:諸説如何?曰:程子、張子、范、尹得之。吕氏意亦謹嚴,但所以語夫德者則粗矣。謝氏由誤認北辰為北斗,故有‘無為而為、推吾所有’之説,甚失聖人取辟之本旨。楊氏所謂‘中心守正’,周氏所謂‘居中不移’,似皆便以‘居其所’為‘有德’之辟,亦恐未然。詳聖人之意,但以為有德然後能無為而天下歸之,如北辰之不動而衆星拱之耳,非以北辰為有居中之德也。二家又皆以中而不遷,有定次而不移,故謂之辰,亦恐非是。辰蓋天象之名耳。
精義 伊川〔解〕[1]曰:為政以德,然後無為。○張子曰:為政不以德,人不附且勞。○范氏曰:人君欲天下之歸己,則莫若務德而已。為政以德,則不動而化,不言而信,無為而成,如北辰之居其所而衆星拱之。是故所守者至簡而能御煩,所處者至静而能制動,所務者至寡而能服衆也。○吕氏曰:為政以德,自治之道備,則不求於民而民歸之,故大人之政,正己而已。○謝氏曰:北辰,天之機也。以其居中,故謂之北極;以其所建周於十二辰之舍,故謂之北辰。於此見‘無為而為’矣,故‘為政以德’者如之。學以成己,政以成物,雖有内外之殊,及其時措之宜則一也。以德為政者,特推吾所有與民由之而已,故在我則不勞,在人則易從。苟為不爾,將弊弊然以物為事,而後能使民從己者,則是居陋巷、積仁義之君子。一旦中天下而立,未必能為禹稷之事也。親其親,長其長,未必能平天下也。‘不出家而成教於國’,此語未必信也。○楊氏曰:‘政者,正也’,‘王中,心無為〔也〕,以守至正’,而天下從之,故譬如北辰。辰,極星也,居中故謂之極,中而不遷故謂之辰。○尹氏曰:為政以德,則不動而化,無為而治。人之歸之,如衆星之共北辰。為政苟不以德,則人不附且勞矣。
【二章】*
或問 二章之義。曰:程子、范氏正矣。〇曰:或謂詩三百篇,雖有美惡怨刺之不同,然皆‘發乎情’而‘止乎禮義’者也。此其所以為‘思無邪’者歟?曰:此詩序之言也,然愚嘗竊有疑焉。夫變風鄭衛之詩,發乎情則有矣,而其不止乎禮義者亦豈少哉?〇或曰:然則夫子删詩,何取於此而不之去也?曰:夫子之存之也,特以見夫一時之事、四方之俗,使讀者考焉以監其得失,而心得以卒歸於正焉爾,非盡以為合於禮義而使人法之也。〇曰:是亦安知其非當時賢者所作,以刺夫為此之人,故其言雖邪而義則不害其為正乎?曰:詩雖或主於譎諫,然其譏是人也,亦必優游含蓄,微示所以譏之之意,然後其人有以覺悟而懲創焉。若但探其隱匿【眉批】 匿,疑‘慝’。而播揚之,既無陳善閉邪之方,又無懇切諷諭之誠,則正恐未能有益於其人,而吾之言固已墮於媟慢刻薄之流,而先得罪於名教矣,夫子亦何取乎爾哉?〇曰:然則詩之不正者多矣,又可以‘思無邪’之一言而盡斷之耶?曰:吾固言之矣,聖人之意,固將使人考焉以監其得失,而心得以卒歸於正耳,非欲使人習焉而效其所為也。則其為義,夫亦豈不卒歸於‘思無邪’之一言耶?〇或又曰:然則‘思無邪’之一言者,其讀詩之法耶?曰:夫子所謂‘一言以蔽之’者,非謂是也。然誠能是也,則治心、脩身、讀書、窮理,無適而不可,又豈但讀詩之法而已哉?〇曰:諸説如何?曰:大旨則皆失之,而就其中又有甚可疑者。如謝氏專以‘先王之澤’為言,而其所引之詩,不過‘怨而不怒’之一端耳。其於夫子特舉‘思無邪’之一言,以警學者於思慮隱微之際者,亦太疏而不近矣。楊氏所以辨蘇氏者善矣,然謂詩皆出乎國史,則序詩者固已失之,而楊氏又因荆舒新義之説,以國史為國人之文勝者,則其失愈遠矣。其後所著三經義辨蓋嘗辨之,豈為此説之時其尚論有未定者歟?周氏專以美刺為言,其失近於謝氏。尹氏主於删詩而言,以為凡夫子之所取者,皆‘思無邪’之言也。是亦不考於詩而已矣。
精義 伊川曰:‘思無邪,誠也。’又曰:‘蔽,當也。詩三百篇,惟“思無邪”一言以當之。’○范氏曰:‘詩之義,主於正己而已,故一言可以蔽之,“思無邪”是也。學者必務知要,知要則能守約,守約則足以盡博矣。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亦可以一言蔽之,曰毋不敬。’又曰:‘王中,心無為也,以守至正。’○謝氏曰:詩者,民之情,性之正,出於先王之澤。先王之澤既熄,而詩遂亡。其流出於楚漢,猶有屈宋蘇李;魏晉齊梁之間,猶有鮑謝曹劉,孰謂當春秋之時而遽亡邪?蓋求其止乎禮義則無也。止乎禮義,非易其心而後語者不能,則‘思無邪’,可謂一言以蔽之矣。君子之於詩,非徒誦其言,亦將以考其情性;非特以考其情性,又將以考先王之澤。蓋法度禮樂雖亡,於此猶能並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故其為言,率皆樂而不淫,憂而不困,怨而不怒,哀而不愁。如緑衣,傷己之詩也,其言不過曰‘我思古人,俾無尤兮’。擊鼓,怨上之詩也,其言不過曰‘土國城漕,我獨南行’。至軍旅數起,大夫久役,止曰‘自貽伊阻’。役行無期,度思其危難以風焉,不過曰‘苟無飢渴’而已。若夫言天下之事,美聖德之形容,固不待言而可知也。其與愁憂思慮之作,孰能優游不迫也?孔子所以有取焉。作詩者如此,讀詩者可以邪心讀之乎?○楊氏曰:‘詩發於人情,止乎禮義,固惟“思無邪’一言足以蔽之。’或問蘇子瞻曰:‘有思皆邪也,無思則土木也。思無邪者[2]惟有思而無所思乎?如何?’曰:‘書曰“思曰睿,睿作聖”,孔子曰“君子有九思”,思可以作聖,而君子於貌言視聽必有思焉,而謂有思皆邪,可乎?繫辭曰:“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自至神而下,蓋未能無思也。惟無思為足以感通天下之故,而謂無思土木可乎?此非窮神知化,未足與議也。詩三百出於國史,固未能不思而得,然而皆止於禮義也,其所思無邪而已。’○尹氏曰:詩三百篇,雖美惡怨刺之不同,其旨則可一言以蔽之,曰‘(詩)〔思〕[3]無邪’而已。夫子既删之,止乎禮義,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非正奚可哉?
【三章】*
或問 三章之説。曰:楊侯周氏得之。但楊説以為‘有德禮,則刑政在其中’者,意則甚善,而微有異乎此章之意,不若周氏之得其本旨也。侯氏以‘道’為‘治’,於‘政’猶可通,於‘德’則無所當矣。范吕謝尹氏皆以‘苟免’為言,殊失文意。蓋所謂免,正以其革面而不敢為,非真有以免於罪戾耳,豈冒犯不義以至於犯上作亂,而脱漏憲綱[4]以幸免於刑誅之謂哉?若以説專任政刑之弊,其流必至於此,則可矣。吕氏謂先治内以格其非心,亦非此章之意,蓋與范氏皆有廢置刑政而專任德禮之意。恐董子所謂‘承天意以從人事’者,亦不至如是之偏也。謝氏所謂‘先後、表裏’者,則庶幾得之矣。
精義 伊川曰:‘格,至也,至於善。’又曰:‘“有恥且格”,此謂庶民。士則“行己有恥”,不待上之命而然。’○范氏曰:政者,法度之事也。以法度率人,而齊之以刑,則苟免而無恥。無恥則無所不至,犯上作亂者有之矣。刑政之不足恃也如此。若夫先之以博愛,陳之以德義,道之以禮樂,示之以好惡,皆道德齊禮之事也。○吕氏曰:‘知本末先後,然後可以言治矣。德禮者,所以治内;政刑者,所以治外。治内者,先格人之非心,使之可以為君子,則政足以不煩,刑足以不用也。乃若一切任治外之法,則民將失其本心,不知有德禮之美,冒犯不義,無所不作,雖有格者,畏罪而已。’又曰:‘德禮者,先王之所以治内,而刑政所以治外。治内之教行,則人皆可以為君子,雖有政刑,非先務也;治外之法行,則不知為善之美,雖有本心,無從發也。故政刑之用,能使懦者畏,不能使强者革,此之謂失其本心。’○謝氏曰:道,所以勸之;齊,所以率之。政與德為先後,刑與禮為表裏。以欲【眉批】 ‘以欲’,恐當從下‘欲以’而乙。善其心,故有德禮;欲以正其身,故有刑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雖刑措可也。雖無德與禮,而刑政猶存焉,故傷人倫之廢;至於並與刑政而亡,故哀刑政之苛。人倫廢,則君子至於犯義;刑政苛,則小人至於犯刑。君子犯義,是以無恥而苟免者多,況於小人乎?○楊氏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知遠罪而已,故‘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日遷善而不自知,故‘有恥且格’。夫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成矣。先王非不用刑政也,書曰‘德為[5]善政’,則以德為政也;‘伯夷降典,折民為刑’,則以禮用刑也。有德禮,則刑政在其中矣。兹其所以不悖歟?○侯氏曰:道,治也。以政治之,以刑齊之,霸者之事,非有以教之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教之也。教之,則民日遷善而化矣,王者之政也,故‘有恥且格’。○尹氏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則無教化矣,民雖苟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教化存焉,所以有恥且格。
【四章】*
或問 大學之道,何道也?曰: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其説具於大學之篇矣。〇曰:聖人生而知之,其必十有五而後志於學,何也?曰:程子以為夫子立法以勉進後人之辭是也。楊周尹氏蓋守其説,特周氏‘血氣’之説無所當,而所謂‘知所嚮’者為大輕耳。蓋其於此章通以血氣為言,而語皆輕。至於下文兩節,則意愈疏而言愈輕也。張子以為聖人之學真有次第,而自志學之年固已明道,因以為天已定而所以為天不窮譬之,則恐其理之不通也。蓋聖人生知安行,渾然天理,固不應年十有五乃志於學,其後不應又必累年而後一進也。若天之無窮,則自古至今,曷嘗見其加益而有所進哉?其不得引以為比,明矣。謝氏以為聖人為童子時,已知從心所欲不逾矩之妙,特行之未熟,故必由志學而漸進。蓋亦近乎張子之説。若如其言,則是聖人之所以為聖,固有徒生知而不能安行者,雖或不思而得,而未至於不勉而中也。然則所謂‘自誠而明’者,又何必聖人而後可以當之乎?其曰:生知,非‘物物而知之’,‘有所未知,亦當學而知之’,則程子嘗言之矣。然所未知者,不過指夫名器事物之間,非以為義理之本原亦待學而後知也。又曰:安行,非‘物物而安之’,‘有所未安,亦當學而安之’,則是聖人之義理、物欲,猶未免交戰乎胸中也,而可乎哉?至於范氏以為聖人有與人異者,而又有與人同者,則其説依阿兩可而不可曉矣。吕氏不言聖人學者之分,其意殆亦若張子之云。其以‘信有諸己’為‘志學’之説,則非孟子本文之意。意者其曰‘信知善之固有於我’云爾,此以學者言之則無不可,若以聖人言之則亦誤矣。〇曰:所謂立者,何也?曰:自志乎學,積十五年進脩持守之功,而其所立之地確然堅固,物莫能摇也。程子、吕、謝之説得之。至於張子、范氏必以禮言,則少拘矣。張子所謂‘器於禮以成性而非强立’之謂,則又必以為聖人之事而極其言之,過也。〇曰:所謂不惑者,何也?曰:既立矣,加以十年玩索涵養之功,而知見明徹,無所滯礙也。蓋於事物之理、幾微之際、毫釐之辨,無不判然於胸中,若程子、張子、范、吕、謝氏之説是也。但范氏引孟子‘不動心’為比,似亦小差。蓋曰不惑而後能不動心則可耳。〇曰:所謂天命者,何也?曰:無所疑惑而充積十年,所知益精,所見益徹,而至於是也。蓋天道運行,賦與萬物,莫非至善无妄之理而不已焉,是則所謂天命者也。物之所得,是之謂性;性之所具,是之謂理。其名雖殊,其實則一而已。故學至於不惑而又進焉,則理無不窮,性無不盡,而有以知此矣。〇曰:然則程子之直以‘窮理盡性’言之,何也?曰:程子之意,蓋以理也、性也、命也,初非二物,而有是言耳。夫三者固非二物,然隨其所在而言,則亦不能無小分别。蓋理以事别,性以人殊,命則天道之全而性之所以為性、理之所以為理者也。自天命者而觀之,則性理云者,小德之川流;自性者而觀之,則天命云者,大德之敦化也。故自窮理盡性而知天命,雖非有漸次階級之可言,然其為先後則亦不能無眇忽之間也。亦猶不惑之與不動心,雖其相去不能以髮,然以此訓彼則有所未可耳。周氏之説,蓋亦放此。然以孟子‘知性則知天’者驗之,前説益明白矣。〇曰:他説奈何?曰:程子所謂‘生而知之’者,當矣。若張子所謂‘(知)〔至〕[6]天之命’,則過也。范氏‘學易’之云,尤無所謂,吾於本章已略記所聞矣。謝氏所謂‘理之所自來,性之所自出’,又似以理性與命真為二物。其曰‘與之無間’,則又有張子‘至命’之嫌,而非知之所能及矣。其曰‘與道為二’者,猶此意也。楊氏所論‘世人皆知窮達有命,而信之不篤,乃其知之未至’者,得之矣。然又以為‘孔子所知殆不止此’,則未知其所止果何謂也?但以為窮達之命耶?則‘所知’云者又若别有所屬。以為賦受萬物之命耶?則與上文不相應。而但欲其信夫窮達之有命,則亦不待知此而後能也。〇曰:然則命有二乎?曰:命,一也。但聖賢之言,有以其理而言者,有以其氣而言者。以理言者,此章之云是也;以氣言者,‘窮達有命’云者是也。讀者各隨其語意而推之,則各得其當而不亂矣。〇曰:所謂耳順,何也?曰:其義則程子、張子言之詳矣,其序則自知天命又加十年,若用力、若不用力而自至於此。蓋其德盛仁熟而幾於化也。然程子之意主於貫通,張子之意主於神速,而程子最後一説又與張子相似,蓋義不害於兩通也。其曰‘不思而得’者,引據尤精。所謂‘滯於迹’者,豈以其猶必耳有所聞,然後心有所通,為未免滯於有形之累,而不若從心所欲不自逾矩之渾然無迹也乎?至張子後説所謂‘盡人物之性’者,則恐其未安也。范氏所言疏略,無以知其意之所指。若曰耳之所聞,無不有以别其是非可否之理,則可;若曰横[7]耳所聞,更無姦聲,則恐其言之過也。然誠有以别其是非可否之理焉,則謂之無姦聲亦可,但恐其或出於列禦寇、莊周之謂,則不可耳。吕氏、周氏蓋皆祖其師之初説。謝氏所謂‘内外兩忘’者,則又非儒者所當言也。〇曰:從心所欲不逾矩,何也?曰:此聖人大而化之,心與理一,渾然無私欲之間而然也。自耳順及此,十年之間,無所用力而從容自到,如春融凍釋,蓋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此聖人之德之至,而聖人之道所以為終也。〇曰:‘從心’之‘從’,舊讀為縱,且至心字而句絶。諸先生之説皆如此,而今獨不然,何也?曰:經之本文作‘從’,而陸氏無别音,則舊固讀如本字爾。讀如縱者,乃近世習俗流傳之誤,而諸先生偶未察耳。以理言之,則有心於縱,亦豈聖人與天為一、從容中道之謂哉?范氏雖不以‘從心’為絶句,然其音讀亦不免於誤也。若其大義,則程子、張子固不害於得之。但張子兼‘不思不勉’而言,不若程子之分之為當耳。其論‘不夢周公’,迂回難通,殊不可曉。〇曰:諸説如何?曰:范氏之説殊無倫次,而‘養血氣、一其德、致命遂志’等語,尤不可曉,且與其下文所引舜、孔子事亦相反,不知其果何謂也?吕謝楊説皆善,但‘從’字之讀則皆失之耳。程子為五十知天命而未至命,七十然後至於命,何也?曰:‘至命’之云,言其與天為一而已。五十知命,誠有所未至也。然易大傳之言‘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以易書所發之理言之,為言亦蒙上文‘窮、盡’之云而繫之耳,非指聖人所造之地也。然古今以為聖人之事者亦多,故程子因之,蓋不害於理也。
精義 伊川解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聖人言己亦由學而至,所以勉進後人也。立,能自立於斯道也;不惑,則無所疑矣;知天命,窮理盡性也;耳順,所聞皆通也;縱心,則不勉而中矣。’又語録曰:‘孔子,生而知之者也。自十五以往事,皆學而知之者,所以教人也。三十有所立,四十能不惑,五十知天命而未至命,六十聞一知百、耳順心通也。凡人聞一言則滯於一言、一事則滯於一事,不能貫通。耳順者,聞言而喻,無所不通。七十縱心,然後至於命。’又曰:‘孔子之學,自十五至七十,進德直有許多節次者。聖人未必然,亦直且為學者立下一法,盈科而後進,不可差次,須是成章乃達。’又曰:‘十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明善之徹矣。聖人不言誠之一節者,言不惑則自誠矣。五十而知天命,思而知之也。六十而耳順,耳者,在人之最末者也,至耳而順,則是不思而得也,然猶滯於迹焉。至於七十縱心所欲,不逾矩,則聖人之道終矣。此教之序也。’○張子曰:‘三十器於禮,非强立之謂也;四十精義致用,時措而不疑;五十窮理盡性,至天之命,然不可自謂之至,故曰知;六十盡人物之性,聲入心通;七十與天同德,不思不勉,從容中道。’又曰:‘常人之學,日益而莫自知也。仲尼行著習察,異於他人,故自十五至七十化,而知裁其進,德之盛者歟!’又曰:‘窮理盡性,然後至於命。盡人物之性,然後耳順,與天地參;無意、我、固、必,然後範圍天地之化,縱心而不逾矩。老而安死,然後不夢周公。’又曰:‘縱心莫如夢。夢見周公,志也;不夢,欲不逾矩也,不願乎外也,順之至也。老而安死,故曰“吾衰也久矣”。’○范氏曰:聖人生而知之,‘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此所異於人也。自十五始志於學,至七十而縱心所欲,此與人同者也。三十而立者,既壯矣,非禮無以立。立於禮者,三十之事也。四十而天下之理得矣。不惑者,孟子所謂‘不動心’者也。五十而學易,窮理盡性,故知天命。六十而耳順者,耳之所聽無非道也。七十而縱心所欲,惟不逾矩也,是以能縱之。夫血氣有衰,而志氣無衰。舜耄期倦於勤者,其血氣衰也。志氣塞於天地者也,無時而衰。七十而從心所欲,所以養血氣也。君子困而致命遂志,而老則縱心所欲,皆所以一其德也。舜曰‘俾予從欲以治’,又曰‘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為’,此舜之所欲也。‘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孔子之所欲也。及夫時不用,道不行,則定禮樂,修春秋,此縱心所欲之大者也。蓋自七十以下,未與於此。若其逾矩,則何以為法乎?○吕氏曰:信有諸己,故志於學。‘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故立;酬酢萬變,用無不利,故不惑。六十,心知之虚,通貫乎全體。至七十,然後化。○謝氏曰:此一節,論道之精粗無二,時【眉批】 ‘二時’之‘時’,恐特字。熟與不熟有差别耳。雖始於學,亦可以見聖人生而知之也。生而知之,特聖人之不居也。譬如飲食焉,始則知其可嗜,已而加烹飪焉,已而設匕箸焉,已而可於口,已而飽飫厭足,已而知嗜好與滋味兩相忘矣。雖始終不同,何嘗有二物哉?志於學,志於是也;不逾矩,不逾於是也,亦豈有二理哉?於其間有所謂立,則物莫能摇奪而正固矣;有所謂不惑,則規盡物理而無疑矣;有所謂知天命,則知理之所自來、性之所自出,與之無間矣;有所謂耳順,則内外兩忘矣。至於此,則酬酢事物之變,雖欲加意焉,不可得而益;雖欲不加意焉,不可得而損。心雖未嘗放,而非出於收;心雖未嘗思,然亦未嘗無思也。未嘗無思,故有所欲;未嘗放,故不逾矩。聖人於成童時,已知有此理。有志焉者,知其學,而後可以安且樂也。若見道不明,決無志學之理;未知以學為事,決無可立之理;未能立,決無不惑之理。心且不盡,性且不知,豈有知天命者乎?不知天命,則與道為二,決無耳順之理。然則不志於學者,舉廢之矣。或乃以謂聖人縱心之妙不學而能,益見其狂且妄也。今去聖人既遠,所以知道入德為尤難。蓋非知高明之難,而志乎學為難也。今天下之士,視聖人志學之事特以為淺近,又豈知何害其為生知乎?何害其為安行乎?聖人之於生知,豈物物而知之?聖人之於安行,豈物物而安之?有所未知,亦當學而知之;有所未安,亦當學而安之。下學而上達,正如是爾。學者儻能離經辨志,親師擇友,決知中道而不反,決知不為外物摇奪,決知不為異端誘怵,始可以當志學之名,始可以知聖人為童子時也。是可不謂難矣乎?未能如此,雖曰志乎學,吾必謂之未也。○楊氏曰:‘學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自十五志學,積至於七十,則終乎為聖人矣。縱心而所欲不逾矩,則從容中道無事乎操也。揚子曰:“能常操而存者,其惟聖人乎!”非知聖人者也。夫以孔子之聖,其學不待十年而一進,而其言若此者,所謂以身教也。不以聖哲自居,庶乎學者知此則可勉而漸進也。’又曰:‘孔子固天縱之將聖也,其學宜不俟十年乃一進。蓋聖人以其身為天下法,故言之序如此。顔淵未至乎縱心,故“未達一間者也”。’又曰:‘世之學者,皆言窮達有命,特信之未篤。某竊謂其知之未至也。知之,斯信之矣。今告人曰“水火不可蹈”,人必信之,以其知之也。告人曰“富貴在天,不可求”,人亦必曰“然”,而未有信而不求者,以其知之不若蹈水火之著明也。孟子曰“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又曰“得之不得為有命”,世之後生晩學讀孟子者,皆知之矣。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豈今之後學皆能知,孔子必至五十而後知耶?蓋孔子之所知,殆不止此也。’○尹氏曰:立,能自立於斯道也;不惑,則無所疑也;知命,窮理盡性也;耳順,所聞皆通也;縱心,則不勉而中也。孔子,生而知之者,而言十五至於七十成德之序如此,其亦勉進學者不躐等之。闕。孟子曰‘盈科而後進’、‘不成章不達’,亦此意也。
【五章】*
或問 三家僭禮,其於夫子之三言者其有考乎?曰:魯之三家,殯設撥,則其葬也,僭而不禮矣;以雍徹,則其祭也,僭而不禮矣。其事生之僭雖不可考,然亦可想而知矣。嗚呼!彼為是者,其心豈不以為是足以尊榮其親,而為莫大之孝?夫豈知一違於禮,則反置其親於僭叛不臣之域,而自陷於莫大之不孝哉?夫子因其問孝而知其有愛親之心,故以此告之,庶其有所感發而能自改也。雖然,聖人亦豈務為險語,以中人之隱而脅之以遷善哉?亦循理而言,而物情事變自有所不得遯焉(爾)〔耳〕。嗚呼,此其所以為聖人之言也歟?曰:諸説如何?曰:程子以告懿子者為告衆人之言,蓋以其所包之廣而未及乎孟氏之僭禮也。雖於其事有所未合,然直以理而觀之,則聖人此言固亦無所施而不可也。范尹則以此章為箴懿子之失矣,然不得其事之實,而以其事君者推之,則亦疏矣。又以懿子‘力不能問’,而夫子復以告之。蓋亦或有此意,然不直告而因樊遲以及之,則亦無問一而告二之瀆矣。吕氏以仁言之,亦過高而傷贅。其言僭禮之意則善,而考之亦未詳也。謝氏通以性與天道並釋四章之意,亦高矣。然聖人之言,何者而非性與天道之發?不特此章為然也。其論葬祭以禮,遺事實而騖高遠,亦若其前篇所論‘朋來、忠信’之病也。又以樊遲‘非不知此’,特問之以‘質其目’者,其待樊遲似亦少過矣。以聖言之淵懿如此,而樊遲平日又非敏悟通達之才,亦何以知其非有所不知也耶?楊氏之言,為世之貧賤而愛親者言,則得之矣;以為夫子告孟孫之意,則恐其未然也。然亦可見以聖言所包之廣,而為程説之驗矣。周氏之説雖約,庶幾得之。
精義 范氏曰,學記曰:‘力不能問,然後語之。’孔子告以‘無違’,而孟懿子不能復問,則將以不違君父之命為孝,此不可不告也,故因樊遲御以告之。孟氏魯之世臣,其事君不以禮多矣,其孝宜盡此三者而已,故告之如此。○吕氏曰:孝者,仁之出也。不以仁之道事親,謂之孝可乎?孟懿子於魯,列於三家,而與逐昭公,其不仁甚矣。親之生也,以卿之禄不足養而竊君之禄;其没也,以卿之禮不足以奉喪祭而僭君之禮。雖曰厚其親,而非孝也。故孔子因其問孝,而對以‘無違’。夫能無違於禮,豈特孝而已哉?所謂‘我欲仁,斯仁至矣’。○尹氏曰:孟懿子問孝,答以‘無違’。懿子不能復問,故因樊遲御而告之。孟氏之於魯,事君不以禮者多矣,則其於事親可知矣,故戒之以禮。苟能盡此三者以事其親,足以為孝矣。
【六章】*
或問 六章之説。曰:此章惟謝氏之説切於人心,使學者知有所警省而用其力。若如諸説之意,則夫子於武伯之問,何不直告之曰‘不為不義以貽父母之憂,可謂孝矣’,而顧為是迂昧不切之語以告之,反若使之必致疾以憂其親,而後可以為孝者,是豈聖人平日教人敬身謹疾之意哉?
精義 范氏曰:孟武伯弱公室而强私家,所以得免其身而保其族者,幸也。故告之如此。‘父母唯其疾之憂’,不憂其為不義也。不孝,則災及其親。子能不為父母之憂,則可謂孝矣。○尹氏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者,疾病人所不免,其遺父母憂者,不得已也。如此疑。非義而遺其父母之憂,則不孝之大者也。
【七章】*
或問 父母至尊親,犬馬至卑賤。聖人之言,豈若是之不倫乎?曰:此設戒之言也,故特以其尊卑懸絶之甚者明之,所以深著夫能養而不敬者之罪耳。謝氏言之已詳,學者考之可也。曾氏引孟子‘愛而不敬,獸畜之也’,亦其明驗。諸説於此疏略。惟范尹氏之説‘犬馬皆能有養’,則犬馬之有力於人,初無致養之意,恐聖言取譬必不若是其拙也。此殆欲避前説之嫌而遷就之耳。
精義 范氏曰:此教弟子以孝也,故其言明而切。犬馬皆能有養,於人若不敬,無以異於犬馬,故養親以敬為大。孝經曰‘居則致其敬’,則孝以敬為先也。○尹氏曰:犬馬能養而不能敬。人之養親苟不能敬,無以異乎犬馬。
【八章】*
或問 ‘色難’之説不同,何也?曰:二説固不同矣。然務承順其親之色,則必有和氣婉容矣;有和氣婉容,則必承順顔色者矣。但以文義考之,則似當以程子、楊、周氏説為正,而程子後説則似有闕文誤字而不可解也。謝氏於服勞具饌,又皆以為孝焉,則亦似失立言之意矣。楊周亦以二子之失為言,然不若程子之言為盡矣。
精義 伊川(解)[8]曰:‘對孟懿子,告衆人者也;對孟武伯者,以武伯多可憂之事。子游能養,而或失於敬;子夏能直義,而或少温潤之色。各因其人材高下與其所失而教之也。’又曰:‘色難,形下面“有事服其勞”而言。服勞更淺。若謂諭父母於道,能養志,使父母説,卻與此辭不相合。然推其極時,養志如曾子、大舜可也。曾元是曾子之子,尚不[9]能,況餘人乎?’○范氏曰:色難者,養親之志為難也。能養其志,則能承其色矣。勞事,則代長者;酒食,則先長者。此所謂養口體也,不足以為孝。○吕氏曰:‘色難,養志者也;“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養口體者也。’又曰:‘色難,先意承志之謂。’○謝氏曰:四人問孝不同,聖人語之各異。要之,非不同也。蓋親,天也,不以事天之道事其親者,不足以為孝子。聖人之言,天也,一言不足以該徧天理,不足以為聖言。既謂之天理矣,何淺深之有哉?樊遲、游、夏雖不在寢,疑。三桓子孫非志於聖學者,然其言有及於孝,亦不可不謂之切問也。聖人對之,舍性與天道,又烏得而言哉?何謂性與天道?則愛敬是也。‘生,事之以禮’,舍愛敬則不能也。‘父母唯其疾之憂’、‘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愛也;不如‘犬馬皆能有養而不敬’,敬也。然則愛敬非‘生,事之以禮’乎?‘生,事之以禮’,聖賢語之詳矣,今不復道。‘死,葬之以禮’,非謂棺椁衣衾之美也,必誠信可矣。祭之以禮,非謂備九州之美味也,知不以仁者之粟祀,其親必不享也。則以仁者之粟祀其親,豈非以禮乎?何謂禮?順理之謂也。順理則無違矣。樊遲非茫然不知此,有問於聖人者,特欲質其目而已。父母唯其疾之憂,父母之愛其子,無所不至。惟其愛之,是以憂之也。以苟訾取危,是所憂也;以苟笑取辱,是所憂也。而況於好勇鬥狠乎?苟不念此,則親之不忘我者,有矣;我之所以不忘親者,未之有也。豈非不孝?豈非不順理?不順理,豈非違也?違則豈知‘生,事之以禮’哉?‘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此言愛而不敬也。禽荒者愛犬,乘肥者愛馬,與好好色同,亦愛之之至也,故特以犬馬語之。愛其親而不敬,猶不足以為孝。信乎,事親之猶事天也!色難,此非苟於從父之令,悦其顔色而已。至於有過,則下氣怡色以諫之;諫而不聽,則號泣以隨之。至於先意承志,喻父母於道,皆恐傷其色。有事弟子服其勞,必欲躬致其勞也;有酒食先生饌,欲將徹,必請所與也。○楊氏曰:不得,不可以為悦;無財,不可以為悦。得之為有財。孟懿子蓋得之而有財者,故告之如此。夫無財不可以為悦,則人子之於其親,生事葬祭,蓋有不得盡其禮者。然以其所以養,養之至也,雖啜菽飲水足以盡歡矣;以其所以葬,葬之至也,雖斂手足形為不薄矣;以其所以祭,祭之至也,雖澗溪沼沚之毛足以盡誠敬矣。反是,皆違也。仲孫謚武,非有柔嘉之德也,故以‘父母唯其疾之憂’告之,使無陵犯取禍以貽親憂也。子游、子夏皆在文學之科,蓋多文之士也。至敬無文,故以敬養、色難告之,欲其知本之為貴也。故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嚴威儼恪,非所以事親也。所謂色難者如是。○尹氏曰:色難謂承順顔色為難,若曾子養志是也。先生,父兄也。服勞具食,若曾元養口體是也。曾是以為孝乎,言養口體未得為孝也。故孟子曰:‘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九章】*
或問 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其以‘私’為‘自得’、為‘中心’者,亦密矣。但以燕私言之,則尤足以見其隱顯一致之實耳。然程子於退、省二字,意亦不同。前説以為孔子省之,而後説以為顔子之自省,恐當以前説為正。‘發’字之義亦然。蓋以為‘開發’者二,以為‘發明’者一,亦恐當以一説為正也。蓋若以為顔子退省乃有發明,則是無違之時初未了了也。以為‘開發’,則未知其以為顔子心有開發,以為孔子發之耶?若曰顔子心有開發,則當云‘亦可謂能有所開發’,而不當云‘亦足以發’。若以為孔子發之,如憤悱啓發之云,則雖於文義可通,而其語意乃若以顔子為僅可開發,而視他人為全不足教者,恐聖人之辭氣不如是之驕倨而忽易也。范氏專以顔子退與門人講論為説,蓋用古注,然亦狹矣。夫子所以省顔子之私者,豈獨其講論之云乎?謝氏‘不違’之説,以為觀書不如聽言之切,固有此理,然遂為觀書決不足以得聖賢深微之意,則聖人之立言垂教,又何望於後世聞而知之者?且不可復有其人矣。其論顔子之不違,不言其義理之契合,而專以‘神受’為説。不知方以耳聽,若之何而又以神者受之也?不言其氣稟之高明,而專以‘好篤、心虚’為言,則亦得其然而不得其所以然者矣。然‘好篤、心虚’之説,於學者猶有所益;‘神受’之云,則或能使馳騖恍惚而流於怪誕之域,其為害將有不可勝言者矣。楊氏‘教不陵節’云者,亦得之。然非聖人陰以告顔子,而不欲使衆人得聞之也。蓋或偶因其問答而詳言之,以至於終日耳。謝侯氏皆以為聖人言此,欲以證其察之之詳而發門人之進。恐亦或有此意。周氏又以為欲門人觀顔子之朝夕者,尤善,而亦皆少偏。蓋雖聖人之於顔子,固有不待省而知者,然蓋必常有省焉,非全無事實而妄為此言以為教於門人也。曾氏、胡氏、張敬夫之説亦善。曾氏曰:‘入乎耳,著乎心,默而識之,故不違如愚;退而察其履踐,則布乎四體,形乎動静,故足以發。’胡氏曰:‘顔子之質鄰於生知,故聞夫子之言,心通默識,不復問辨,反如愚蒙之未達者。及侍坐而退,夫子察其燕私,則其視聽言動皆能以聖人所教隨用發見,然後知向之所謂愚者,乃所謂上智也。然聖人久矣知顔子之不愚矣,而必曰“退而省其私”之云者,所以見其非無證之空言。且以明進德之功,必由内外相符、隱顯一致,欲學者之慎其獨也。嗚呼!夫子與回言終日,則言多矣,而今存者無幾,可勝惜哉?’張敬夫曰:‘夫子之言,顔子皆能體之於日用之間,所以夫子退而省其私,而知其足以發明斯道,乃其“請事斯語”之驗也。’
精義 伊川(解)曰:‘回於孔子之道無所不悦,故如愚;退而省其私,所自得亦足以開發矣,故曰不愚。’或問:‘“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如何?’曰:‘孔子退省其中心,亦足以開發也。蓋顔子見聖人之道無疑也。如“參乎,吾道一以貫之”,便理會得,曰唯。若其他門人,便須辨問也。’又曰:‘孔子門人,少有會問者,只有顔子能問,又卻終日如愚。’○范氏曰:顔子之性幾於聖人,於夫子之言無所不悦,默識而心通,不疑故不問,不問故無辨,終日不違如愚而已。及其退而與門人言,則門人之於回,不能如回之於夫子也,故有問而回之所應亦足以發,此所以知其不愚。於夫子則如愚,於其私則不愚,此顔子所以為不可及也。○謝氏曰:聖人之教雖多術,然莫善於答問。孟子嘗曰‘而況於親炙之者乎’,蓋言入心通,最為親且切也。然苟不至於不違之地,則與亡則書無以異也,疑。此顔子所以獨為好學。所謂不違者,蓋聲聞相通,雖以耳聽,而實以神受也。顔子於聖學之外,無一毫私意留於視聽言動之間,拳拳焉,孜孜焉,其好篤,其心虚,想起觀聖人之形容,猶將有得,況於聞聖人之言乎?則其不違也必矣。所謂‘退而省其私,然後知回也不愚’,聖人之意蓋不如此。聖人於眉睫之間,察顔子之形容,已知其不愚矣。為此言者,特以是證聖人察顔子之詳,非真實之言也。○楊氏曰:默而識之,故如愚。然孔子謂‘吾與回言終日’,則非止一二也。是書所載顔淵之言無幾,則孔子所與回言,羣弟子有不得而聞者矣。非聖人之教人凌節,而施也蓋如此。○侯氏曰:顔子具體而微,去聖人特未化耳。故聞聖人之言,默識而心通,無所不悦,所以終日不違如愚,頽然其順也。夫子‘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聖人固已知其不愚,矣【眉批】 矣,當作‘愚’。云爾者,有以發門人之進也。○尹氏曰:回之學,默識心通,何事於問辨?其於孔子之言無所不悦,故曰‘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明其道,所以為不愚也。
【十章】*
或問 十章之説。曰:唯程子得之。范氏之説則疏矣。人之易見者莫如行事,難知者莫如用心。今先視其用心,而後察其行事。且‘歸趣’之云,又迫夫所安者之地矣。今以‘歸趣’語‘所由’,而所安者乃特為‘所處之是非’,則其輕重淺深無一當其所者矣。吕氏亦疏,其以‘所由’為‘昔者所經由’者,則尤有所不通也。謝氏説似甚雜,然細考之,意亦貫通。但上二句恐有未當,而引‘何莫由斯道也’,殊不可曉,蓋已贅矣。‘所安’之云,則得之,然兼君子小人而言,亦似非此章之本旨。至曰‘小人何嘗一日不在於善’,則其進小人也亦驟矣。楊氏三句,大抵略似謝意。然引左氏之言以釋以字之義,而謂‘所以’為才,則其支離遷就,抑又甚矣。周氏亦然。尹氏則又似范氏説而小不同,然亦不必論矣。蘇氏説亦得之,但‘所安’之云,亦如謝説耳。蘇氏曰:見其所為者誠善矣,則未知其所自為之者果善乎?所自為之者果善矣,則未知其能久而安之乎?惡亦如之。至於久而安之,則其為善惡也決矣。小人有幸而中於善,君子有不幸而入於惡,然終不可以易其人者,所自為之者非也。
精義 明道曰:所以,所為也;所由,所從也;所安,所處也。察其所處,則見其心之所存。在己者能知言窮理,則能以此察人如聖人也。○伊川曰:‘以,用也,所為也;由,所從之道也;所安,志意之所安所存也。’又曰:‘視其所以,觀人之大概;察其所安,心之所安也。’○范氏曰:‘視其所以’者,知其用心之邪正也;‘觀其所由’者,考其所行之歸趣也;‘察其所安’者,究其所處之是非也。以此三者取人,無所匿其情矣。夫達視之謂觀,詳視之謂察。夫在己者未至,則在人者亦難知。君子知己,然後知人。三者,知人之常道也。若夫大佞之似大賢,大姦之似大忠,則雖帝堯亦以知之為難。苟以為難,則易將至矣。豈可不以堯難之為法乎?○吕氏曰:所以,今所自歸;所由,昔所經由;所安,卒所歸宿。○謝氏曰:視其所以,視其行事也;觀其所由,觀其動作也;察其所安,察其情性也。君子小人雖行事不同,然豈有無因而然者?必有以也。視其所以,則可以觀其識。君子小人動作雖不同,然‘誰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故道有君子小人,其所由則一也,於此則可以見人之德。君子而不仁者有矣,然而所安者仁;小人何嘗一日不在於善,然而所安者利。要其久,則可以知其所安矣,於此可以察人之誠。視其所以,以視其變事也;觀其所由,觀其常事也;察其所安,要之以久也。所以,在小人猶可以思慮為,亦可以勉强至。至於所由,則動作態度之間難乎勉强也;至其所安,則顔色之間必有發見者,尤所難勉强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言必見於外也。然非有德者不能以此道觀人,故惟君子視小人,如見其肺肝也。後世為九證十二流之别,其源亦出於此。然豈如聖人為簡且易也?○楊氏曰:春秋傳曰‘師能左右之曰以’,苟無濟用之才,則不能以也。人之所由有邪正,所至有遠近。視其所以,則知其才;觀其所由,則知其行;察其所安,則知其至。夫如是,尚能廋乎哉?○尹氏曰:‘視其所以’者,知其用心之邪正;‘觀其所由’者,考其所由之嚮背;‘察其所安’者,究其所處之是非。則人之情何所匿哉?重言之者,深明其不可匿也。
【十一章】*
或問 學必温故而後可知新乎?抑温故者必貴於知新乎?豈為師之道亦足於此而已乎?曰:故者,昔之所已得者也;新者,今之所始得者也。昔之所得,雖曰既為吾有,然不時加反復尋繹之功,則亦未免廢忘荒落之患,而無所據以知新矣。然徒能温故而不能索其義理之所以然者,則見聞雖富,誦説雖勤,而口耳文字之外略無毫髮意見,譬若無源之水,其出有窮,亦將何以授業解惑,而待學者無已之求哉?學記所謂‘記誦之學不足以為人師’者,正謂此耳。若能尋繹其所已得者,而每有得於其所未得者焉,則譬諸觀人,昨日識其面,而今日識其心矣。於以為師,其庶矣乎!夫子之言所謂可云者,正所以明夫未至此者不足以為師,非以為能如是而為師有餘也。且昔程子晩而自言:‘吾年二十時,解釋經義與今無異,然其意味,則今之視昔為不同矣。’此温故知新之大者。學者以是為的而深求之,則足以見夫義理之無窮,而亦將不暇於為師矣。程子惡夫氣象之狹而為斯言,‘可師’之説,美則美矣,其無乃非本文之意乎?至引子夏之言,則其文義亦有倒置而錯陳者,當於本章論之耳。范楊周氏説亦倣此。而楊氏又並夫子、子思之意而一之,則其牽合甚矣。吕氏據程子專以多聞為師之事,失之尤遠。審究其説,則記誦之學何為而不足以為師乎?謝氏過高不實,於此尤甚。至引‘高明、中庸、廣大、精微’以為極致,而不察其理。所謂分殊者,則亦誤矣。夫聖賢所以言之如是之詳者,正以為【眉批】 ‘以為’之‘為’,唐本作‘謂’,恐為字是。學者各極其功而無所偏廢,則兩得之;概以為同而不察其異,則將有兩失之患耳。
精義 伊川解曰:‘温故則不廢,知新則日益,斯言可師也。所謂“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也。’又語録曰:‘“温故而知新,可以為師”,只此一事,可師矣。如此等處,學者極要理會。若只指認温故知新便可為人師,則窄狹卻氣象也。’○張子曰:温故知新,‘多識前言往行,以蓄其德’,繹舊業而知新益,思昔未至而今至之,緣舊所聞見而察來,皆其義也。○范氏曰:‘温故而知新’者,進德修業而不已也。師者,人之所取以為益也。未有不自益而能益人者也。温故者,月無忘其所能;知新者,日知其所亡也。揚雄曰:‘其動也,日造其所無,而好其所新。’若此,則可以為師矣。○吕氏曰:師尚多聞,故‘温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謝氏曰:新故之相因,特事變之不同。然自一德者觀之,莫知其異也。温故而知新,猶言‘極高明而道中庸,致廣大而盡精微’,則故與新非二致也。在温故,不害其為知新,則知新非進取之謂;在知新,不害其為温故,則温故非不忘其初之謂。能温故知新,豈徇物踐迹者之所為乎?故可以為師矣。與記問之學豈可同日而語哉?○楊氏曰:温故則月無忘其所能,知新則日知其所亡。子夏以為好學,而夫子以為‘可以為師矣’。此書所謂‘惟斆學半’也。○尹氏曰:温故則不廢,知新則日益,斯言可師也。
【十二章】*
或問 十二章之説。曰:程子、尹氏得之矣。范氏大意亦善,其語意繁雜,其引形而上下之云,亦無所當於此章之意矣。且聖人教人,先盡其小者近者,而後進夫遠者大者,但君子不溺其心於是,而有以貫通之焉耳。若曰以道為本,而忘夫小者近者,則是離物以求道,而又為子游之譏子夏也。必以形而上下為言,則聖人亦豈教人以遺器而取道者哉?游氏意亦類此,而語涉老莊,則尤虚汎而不實矣。楊氏引揚雄‘大器’之言以釋‘不器’之義,是徒喜其有據而不悟其施安[10]之失所也。彼規矩準繩,雖方圓平直之所自出,然亦各專其用而不能相通,豈不器之謂哉?侯氏所引,語自倒置,於大義若有所偏。蓋若曰‘不器,故不可小知而可大受’,則所包者廣而不專於一事。今直以‘不可小知而可大受’為‘不器’,則意專在是,而不盡乎不器之理矣。周氏之説,則亦支而無所當也。
精義 伊川(解)曰:君子不器,無所不施也。若一才一藝,則器也。○范氏曰:形而上者,道也;形而下者,器也。君子以道為本,故不入於形。器者,各適其用而不能通其變者也,故舟不可以行陸,車不可以行水。大德則工,小德則器。工者,所以制器也。夫子之門人,唯顔淵、冉伯牛、仲弓不可以器名之,自子貢以下皆器也。夫子之教人,志其大者遠者,而忘其小者近者,故曰‘君子不器’。○游氏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君子,體夫道者也,故不器。不器,則能圓能方,能柔能剛,非執方者所與也。○楊氏曰:君子其猶規矩準繩乎?方圓平直之所自出,非一器可名也。○侯氏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故不器。○尹氏曰:車不可以行水,舟不可以行陸,器之於用也如此。君子無施而不可,安得而器之?
【十三章】*
或問 十三章之説。曰:程子凡三説而兩意,其首末兩説則一意也,中一説又自為一意,而其語有不可解者。以其所謂因子貢多言而發者推之,恐亦若范周氏之説也歟?范周之説也則當矣,而周尤明白。謝氏説中語意雜亂,尤不可曉。以其所謂‘(所)有雖不言而可喻’,及‘德諧頑嚚、能讓千乘之國’者推之,則為不待言而人信從之之意。以‘行其所言,言其所行’者推之,則又若范周之説,則本文初無人信從之之云者,不知其何故重復言之,以至於繁而不殺如此也。今姑論而闕之,不敢以意斷也。楊氏疏矣,君子切己之事多矣,夫子曾不及之,而以此為説,何耶?且曰‘先行’而不言何人,固無以知其為他人矣。以為他人,則所謂‘其言’者又安得為己之言耶?蓋與其所引孟子文勢自有不同者,不得强取以為證也。且子貢之言語,乃善於辭令耳,初未嘗以言干世,如史氏之所記亡吴霸越之辨也,告之以此,亦何為哉?尹氏之説不明,豈亦程子中説之意歟?
精義 伊川解曰:‘踐言則可信。’又語録曰:‘子貢問君子。孔子告以“先行其言而後從之”,而後可以為君子。因子貢多言而發之。’又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謂觀人者。彼能先行其言,吾然後信之。’○范氏曰:君子言之必可行,行之必可言。故必先行之而後從之以言,則言不浮行而皆有實矣。‘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此君子之事也。子貢之患,非言之艱而行之艱,故夫子以此告之。○楊氏曰:言將行其言也則從之,不行其言則去之,兹其為君子與?子貢在言語之科,故告之以此。○尹氏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言顧行者也。
【十四章】*
或問 十四章之説。曰:程子之解善矣。但其曰‘周而不比、比故不周’,則語勢若不倫者。然‘周而不比、比而不周’者,本文之意也;‘比故不周’者,推其意而言之者也。程子之意,豈其以是互相發歟?諸家得失亦以是推之可也。一説以‘周’為‘周旋’,則亦以世俗之説發明‘徧及’之義耳。其周字固非若‘奉以周旋’之云,其語意又非委曲以成就一人之事,若宗魯所謂‘以周(氏)〔事〕[11]子’之‘周’也。范氏所引‘是與比周’,則正此之謂也。以為‘小人於不善亦周’,而同於‘徧及’之義,則非也。‘義之與比’,恐不為親比於人而言。然如易所謂‘外比於賢’,亦以理之所當親之,非有暱比之私,則固不害其為周徧之道也。今謂君子於善亦比,而同於阿黨之意,則又非矣。若謝氏、張敬夫之説,則皆足以明程子之意矣。張敬夫曰:君子内恕以及人,其於親疏、遠近、賢愚,處之無不得其分。蓋其心無不溥焉,所謂周也。若小人則有所偏繫而失其正,其所親暱皆私情也。周則不比,比則不周,天理人欲不並立也。曰:舊説以‘忠信’為‘周’,奈何?曰:‘忠信’非以訓‘周’也。忠信,則無彼此於人,周之道也。楊氏之説得之矣。
精義 伊川解曰:‘“周”為“徧及”之義。君子道弘,周及於物而不偏比;小人偏比,故不能周。’又語録曰:‘“周”謂周旋,“不比”謂不相私比也。’○范氏曰:忠信為周,言其道之可以周徧也;阿黨為比,言相比附而已。君子唯忠信是與,周焉者,皆忠信也,不患無黨於天下,故周而不比;小人唯己之私,唯利之從,故比而不周。然君子於義亦比,子曰‘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也;小人於不善亦周,傳曰‘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君子與小人,晝夜陰陽,相反而已。○吕氏曰:周者以至公交物,比者以私意交物,故‘周’訓為‘徧’,又為‘忠信’;至公之交,以忠信也。○謝氏曰:‘天下之善,如仁智聖賢,皆有主名,特君子不可以一端論也。君子之道四,夫子所不居,則謂之聖人亦可。’又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則謂之賢人亦可。要其所存所養,蓋喻於義而不懷惠,上達而非小知者也。其所存養者如此,試一想其為人,將何以目之乎?其必謂之君子可也。此等豈可以器名之乎?其所有雖不言而可喻,其所行固無係吝之私。以其不可以器名,故曰不器。顔閔於聖人之一體未必優於子夏、子游、子張,然而具體也。孟子於清和〔任〕[12]未必過於伯夷、伊尹、柳下惠,然而不學三子也。知此者,可以識不器之理矣。以其不言而可喻,故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先行其言,行其所言也;而後從之,言其所行也。能至於德諧頑嚚,雖不言而人皆知其為孝;能讓千乘之國,雖不言而人皆知其為廉。則行至而言不至,何害其為君子?如不言而四時行,亦何害其為天乎?以其無係吝之私也,故曰“周而不比”。君子無私好也,無私惡也。無私惡,則何所親?無私好,則無所不親。如日月之光,豈擇地而後照乎?故為周而後可以不比也。彼係情於濡沫之間,謂惟予與汝者,乃兒女之事,壯士且不可為也,而謂君子為之乎?知此者,可以知君子不比而周也。’○楊氏曰:忠信,則無往而不周,故不比;比則暱於私矣,故不周。○尹氏曰:君子道大,周及於物而不偏比;小人偏比,故不能周。
【十五章】*
或問 ‘學思、罔殆’之辨,既曰昏且危矣,而又繫以‘無得、不安’之説,不已贅乎?曰:罔者,其心昏昧,雖安於所安,而無自得之見;殆者,其心危迫,雖得其所得,而無可即之安。此固兼夫内外始終而言,而後足以盡夫‘罔、殆’之義也。昏以心言,無得者,無得於理而卒於罔也;危以事言,不安者,不安於理而卒於殆也。考之精義,則程子、范、謝、楊、尹氏言之詳矣。但程子以殆為勞,未有所考。又以為無進故殆,於文義亦不切也。范氏則語多不瑩,而其章末亦有闕文。謝氏‘不可不兩進’者,賢於‘温故知新’之説遠矣。以‘思’為‘知及之’,亦似少過。彼其所以思者,正謂知有所未及耳。其引‘六言、六蔽’者,亦不相類。若吕氏以‘罔’為‘如網之無綱’,則失之矣。罔[13]之得名,正以其惑禽獸而取之,使之罔焉而無所覺耳。至游氏之説,則所謂思者,非以思夫義理之所在,特兀然癡,坐如釋子禪觀之為耳。以罔為不能為己而無實,殆為不足以涉事而不安,亦皆生於‘思’字之失,遂疑學非為己之事,思有遺物之蔽,而不悟聖人所謂學與思者初不在於是也。彼其親見先覺,得聞後學之所不聞,而差失有如此者,可不戒哉!周氏意雖正而語差冗,其間不能無失云。
精義 伊川解曰:‘學而不思則無得,力索而不問學則勞殆。’又語録曰:‘學而不思則無得,故罔;思而不學則無進,故殆。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五者廢其一,非學也。’又曰:‘學原於思。’○范氏曰:學以治之,思以精之。學而不思則無得於内,故罔,罔之言亡也;思而不學則無得於外,故殆,殆之言危也。博學而多識,非不美也,然不能思以索之,則無以致其精,故罔而無得也;殫思研精以求微妙,非不善也,然不能學以聚之,則殆而不安,或過乎中,無以致其道。故‘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學而思,則有得於内也。學則有治,思則有得,則無罔殆之過也。○吕氏曰:學而不思,如罔之無綱;思而不學,則不得其所安。罔,罔羅也;殆,危也,不安也。○謝氏曰:知崇則德益崇,下學則業益廣。崇德而廣業,雖非二體,然自其内外不合者觀之,不可以不兩進也。思,知之事也,欲其崇;學,習之事也,欲其畀。【眉批】 ‘其畀’之‘畀’,恐當作‘卑’。能習矣,而不能思以精之,則有習矣而不察之病。民不可使知之,正謂是也;知及之,而不能學以聚之,則有窮大而失其所居之蔽。夫子語季路以‘六言、六蔽’,正謂此矣。○游氏曰:多識前言往行,而考古以驗今者,學也;耳目不交於物,而悉心以自求者,思也。思則知敬以直内,而中有主;學則知義以方外,而外有正。學而不思,則所學者不能以為己,故罔。罔者,反求諸己而無實也。思而不學,則所思者不足以涉事,故殆。殆者,應於事而不安也。○楊氏曰:不思則無以自得,故罔;不學則居之不安,故殆。○尹氏曰:學而不思,則罔然無所得;力索而不學,則勞而無所安。
【十六章】*
或問 ‘攻乎異端’之説。曰:程子、范、尹之言正矣。自張子、吕、謝、楊、周氏,皆誤以攻為‘攻擊’之‘攻’,而其所以為説者亦不同也。曰:其不同奈何?曰:張子之言,若有是孔非孟之意,與其平日之言行有大不相似者,蓋不可曉。然謂孔子不闢異端,則其考之亦不詳矣。當時所謂異端,固未有以見其為誰氏。姑以楊墨論之,如墨氏之無父,則悖德悖禮之訓,固以深闢之矣;楊氏之無君,則潔身亂倫之戒,又已深闢之矣。若以好辨為孟子之疵,則彼世俗之毁譽,又豈君子之所屑意哉?若吕氏之所以為説者則善矣,然亦非也。蓋不務反經而徒與之角其無涯之辨,固所以自苦,然熟視異端之害而不一言以正之,則亦何以祛習俗之弊而反之於經哉?蓋正道異端,如水火之相勝,彼盛則此衰,此强則彼弱。反經固所當務,而不可以徒反異端,固不必辯。然亦有不可不辨者,熟觀孟子所以答公都子好辯之問者,則可見矣。謝氏以夫子為不闢異端,則亦若張子之云也。然其所謂‘姑存而無害’者,吾恐聖人之憂天下、慮後世,不如是之淺且近也。謂其‘識吾之門牆,能以善意從我,則於異端不待言而判’者,其乖於事理益以甚矣。夫吾之所以闢之,正謂其不識吾之門牆而陷於彼之邪説耳。若既識於正而從我矣,則又何闢之云乎?楊氏‘歸斯受之’之説,亦正類此。周氏則又並與子夏、孟子之言而失其旨。是數説者,豈其猶有取乎老佛之言,故欲曲吾説以衛之,而不知其失聖人之本意以至於此耶!
精義 伊川解曰:攻乎異端,則害於正。○范氏曰:攻者,專治之也,故木石金玉之工皆曰攻。揚雄曰:‘事雖曲而通諸聖,則由之。’異端,則曲而不通諸聖者也,若楊朱、墨翟是已。其率天下至於無父無君,豈不害哉?人君之學,苟不由堯、舜、文、武、周、孔之道,皆異端也。○吕氏曰:君子反經而已矣。經正,斯無邪慝。今惡乎異端而以力攻之,適足以自敝而已。○謝氏曰:隱於小成,暗於大理,皆所謂異端。然當定哀之時,去先王猶近,故其失亦未遠,姑存之則未甚害也。欲攻之則無徵,無徵則弗信,弗信則民弗從,其為害也莫大焉。恐其不免推波助瀾,縱風止燎也。故夫子於怪力亂神,特不語而已,無事於攻也。彼有一識吾之門牆,能以善意從我,則其於異端豈待吾言而判哉?若孟子之於楊墨不得不辨,則異乎此。○楊氏曰:異端之學,歸斯受之可也,如追放豚則害矣。○尹氏曰:適堯、舜、文王為正道,非堯、舜、文王為他道,君子正而不他。苟攻乎異端,則害於政。
【十七章】*
或問 十七章之説。曰:程子、尹氏之言實矣。其次則范楊氏近之。但范氏所謂‘(强)〔小〕[14]其所知以為不知’者,求之子路平日之言,似無此事。又引‘禹之行水’為言,則讀‘是知’之‘知’為去聲,恐亦未安。且曰‘必由其誠’者,又與行其所無事之意初不相似也。謝氏之説則新矣,然尤非本文之意。其曰‘能充是非之心’者,似亦以‘知’為‘智’。然所謂‘充其是非之心’者,亦曰善善惡惡,不以毫髮之私而亂其真耳,豈此之謂哉?周氏無大得失,但直以‘知’為‘智’,不知其傳寫之誤耶?抑亦若范謝之云也?
精義 伊川解曰:人苟恥其不知而不求問,是終不知也。以為不知而求之,則當知矣。故云‘是知也’。○范氏曰:仲由好勇,勇於學,則將强其所不知以為知,小其所知以為不知,故莫若必由其誠,則是知也。若禹之行水,行其所無事而已。凡人莫不有此患,有諸己而必信者鮮矣!豈獨由也哉?○謝氏曰:子路,勇於學者也。彼其閑於死生之際,蓋有大過人者,然舍故態而遊夫子之門,其為功不過數年之間,若是其速,則於道豈無强探力取之蔽乎?故特語之以此。知之為知之,可以知、不可以不知者也;不知為不知,不可知、不必知者也。如死生之説,鬼神之情狀,在衆人則以為不可知者矣,然而在學者,苟不知此,豈非闕歟?千歲之遠,六合之外,則衆人有以不知為愧者矣,在學者儻不知此,則亦何害於道?如此者,蓋非可以一言盡也,儻能别識於此,亦可謂知所存心矣,亦可謂能充是非之心矣,故曰‘是知也’。○楊氏曰:以不知為知,豈知也哉?子路以正名為迂,是以不知為知也,故語之如此。○尹氏曰:仲由好勇,蓋有强其所不知以為知者,故孔子誨之以此。
【十八章】*
或問 子張學干禄,而夫子告之如此,何也?曰:人之處己接物,莫大於言行。而聞見者,所以為言與行之資也。然積之不多,則孤陋卑淺,無以參驗而知所疑殆;知而不闕,則冒昧苟且,無所依據而流於繆妄。能闕疑殆,則庶幾矣。顧於其餘,遂以為已信已安而無事於謹,則言行之間物我交戾,而尤悔之積有不能免,是將無以行乎州里,尚何禄之可干哉?誠反是而觀之,則夫子之所以告子張者,其意亦可知矣。然自寡聞見而積之多,多聞見而擇之審,擇之審而猶曰謹其餘焉,則其反身亦切矣。而聖人之訓猶曰僅足以寡尤悔而已,蓋未敢以為絶無也。聖人之於言行之際,其重之如此,而推本所從,有始有卒又如此,學者亦可以盡心矣。〇曰:然則是果何以得禄耶?聖人教人,真使以是求禄耶?曰:程子言之詳矣。蓋先王之世,教民以德行道藝而賓興之,故士能謹其言行,則有得禄之道。然聖人之意,則以為君子亦脩其在我者而已,其得與不得非所計也,故曰‘禄在其中’。如曰‘仁在其中、樂在其中、直在其中、餒在其中’,皆本為此而反得彼之辭也,豈真教之以是而求禄哉?嗚呼!三代之時,先王之法行於上者既如彼,聖人之教行於下者又如此,是雖欲人材之不成,風俗之不厚,蓋亦不可得矣。正使士之不賢者,或不免於外慕;有司之不明者,或不足以為得人。然其所以相求者,蓋猶出於脩身謹行之意,一得其人,則其法固萬世不易之良法也。豈若後世專以詞藝取人,而不考其言行之素,使士之賢者猶不免急於彼而緩於此,有司之良者每恨無以必得行藝才業之人,而其不賢且良者則固皆以為當然而不之怪也。然則人材風俗之所成就,又安得不愧於古上之人,亦何重於此而不之革哉?〇曰:諸説如何?曰:程子、張子、范、吕、楊氏得之。但程子所引‘謀道不謀食’者,恐於文義反類不通,當於本章辨之耳。范氏以‘脩身、干禄’為二事,則失聖人之意。而楊氏以子張為琴張,則亦考之不詳也。謝氏以‘見’為‘識見’之‘見’,‘尤’為‘自尤’之‘尤’,似皆未當。又謂‘寡尤、寡悔’為‘非特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也’而已,則其輕重倒置,殊不可曉。其論得禄之道,又有斷然取必之義,尤失聖人之深旨也。游氏‘尤’字之説,不若程張之安。周氏‘餘’字之説,亦非是。尹氏因程子説,大概亦善,但程子之解略舉經文,例不必盡,尹氏不能補而因之,似便以‘闕疑殆’為‘謹言行’者,則於‘其餘’二字,意有所不盡矣,學者詳之。
精義 伊川解曰:‘多見而闕其不安者,寡悔之道也;君子行己能慎,得禄之道也。’又語録曰:‘尤,罪自外至者也;悔,理自内出者也。脩天爵則人爵至,禄在其中矣。子張學干禄,故告之以此,使定其心而不為利禄動。若顔淵,則不然矣。“君子謀道不謀食、學也禄在其中矣”,然學不必得禄,猶耕之不必得食,亦有“餒在其中矣”。君子知其如此,故“憂道不憂貧”,此所以告干禄者也。’又曰:‘“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此所以告子張也。若顔閔則無此問,孔子告之亦不然。或疑如此亦有不得禄者,孔子蓋曰:“耕也餒在其中矣,唯理可為者為之而已矣。”’○張子曰:‘歸罪為尤,罪己為悔。言寡尤者,不以言得罪於人也;行寡悔者,“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又曰:‘聞而不疑則傳言之,見而不殆則學行之,中人之德也;聞斯行,好學之徒也。見而識其善,而未果於行,愈於不知者耳。’○范氏曰:夫子之門人,顔淵、閔子騫皆不仕於大夫,漆雕開亦不欲仕也。子張以仕為急,故學干禄,而夫子告以慎其言行,修天爵而人爵從之矣。夫子循循然善誘人,故曰‘禄在其中矣’。苟能修身,亦不廢其干禄也。○吕氏曰:疑者所未達,殆者所未安。○謝氏曰:‘此子張以干禄之學問於夫子,而夫子語之以干禄之道也。或得之於往訓,或得之於益友,皆所謂聞也,彼豈欺我哉?然未能安於吾心,皆所謂疑,疑則勿言可也。“見”非“目見”之“見”,乃“識見”之“見”。見之不疑,然後行之不疑;於見有所未安者,不行可也。聞疑而言,見殆而行,人雖不我罪,我獨於心無慊乎?“尤”非人尤之,乃自尤也。多聞闕疑,可以無慎。’又曰:‘慎言其餘,多見闕殆,可以無慎。’又曰:‘慎行其餘,此皆有深意,其惟近思者可以得之乎?能至於此,非特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也。若汝如此,天下不用善則已,用善則人其舍汝乎?無天理則已,有天理則神之聽之其舍汝乎?此所以有必得禄之道也。’○游氏曰:行於己而為行,故慎行則寡悔,悔在心也;應於物而有言,故慎言則寡尤,尤在事也。易之言‘無悔’者,本諸心也,故於行己者言寡悔;言‘無尤’者,涉於事也,故於應物者言寡尤。咸、同人、復、大壯‘無悔’,賁、鼎、蹇、旅、大畜‘無尤’,非謂言可以有悔已。○楊氏曰:聞見之多,則知之未必盡也,不能無疑殆。疑而言之,殆而行之,不知闕其疑殆而慎其餘,則不無尤悔矣。積尤悔之多,則身之不能保,何禄之干乎?然學於聖人之門而問干禄,宜非所學也,故孔子以‘言、行寡尤、悔’告之,所以‘長善而救其失’,使知其求焉耳。詩曰‘干禄豈弟’,蓋是義也,然子張、孔子以為狂士,則多聞見而不能闕其疑殆,蓋有之矣,故其告之如此。○尹氏曰:臣聞歸罪為尤,罪己為悔。多聞而闕其所疑者,寡尤之道也;多見而闕其不安者,寡悔之道也。子張以仕為急,故夫子告以慎乎言行,修天爵而人爵從之故也。能慎言行,則禄在其中矣。
【十九章】*
或問 十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諸説大略無甚異,而楊氏語意尤相似,然曰‘當人心’,不若其曰得義者之有準則也。〇曰:當是時也,三家專魯哀公豈得而擅舉錯之權哉?曰,胡氏有言:‘使公復問孰為枉直,而付舉錯之柄於夫子,必有所處矣。民心既服,公室自張,何至乞師於越而卒以旅死哉?’此言得之矣。
精義 伊川解曰:舉錯得義,則民心服。○范氏曰:為國之道,唯患乎枉直之不察、是非之不辨也。舉君子而錯小人,則民服矣;舉小人而錯君子,則民不服矣。○謝氏曰:天下之道二,枉直而已;天下之情二,好惡而已。好直而惡枉,天下之至情。順其所好,人之所以服也;逆其所好,人之所以去也。然則為天下國家之道,特在於舉錯之間而已。故舉錯則同,治亂則異。然自古治日少而亂日多,彼其心豈固欲舉枉錯直以拂天下之心哉?蓋無道以照之,則自以為直、自以為枉者,亦多矣。○楊氏曰:舉錯當,人心則服矣。○尹氏曰:舉錯得義,則民心服也必矣。
【二十章】*
或問 二十章之説。曰:諸説皆得之,而楊氏為密。但范氏以夫子為君大夫有問必以正對,為急於民而然。然夫子於他人之問,亦未嘗不以正對也,豈必急於民而後然哉?謝氏敬忠二義,文意不明,似有為政者自致其敬忠以率民之意,然與下句文勢不類,計亦不至若是之疏也。但得‘自養’之云,則過於本文之意而失之明矣。周氏問其説甚善,但以為使民勸於敬忠,則非文意耳。尹氏大意亦善,但語勢倒置,不免有病。張敬夫之説,其亦偶中其失者歟?
精義 范氏曰:季康子不能正身而欲民敬,不能孝慈而欲民忠,不舉善而教不能而欲民勸,不可得也。夫子於君大夫之問,未嘗不以正對者,急於民也。○吕氏曰:‘既孝且慈,上下交盡,此所以使民忠也。’又曰:‘孝以盡乎内,慈以盡乎外。交盡,忠之本也,故可使民忠。’○謝氏曰:敬忠以勸,雖三代之民何以加此?如季氏者,亦豈知此道真可以為天下國家也?彼其所問,蓋故家遺俗之所傳耳。三者皆情性所有,豈可以强為乎?敬無體也,惟莊可以聚之;忠固有也,惟孝慈可以居之;勸非强勉也,使知善之為善,蓋有不待詔而從之輕矣。此三者皆不可以僞為,善學者雖以此自養可也。民雖不可使知之,其能使不出於此道乎?然則所謂成己成物,有二致不可矣。後世徒以法度繩墨糾持人心者,亦多見其術之疏矣。○楊氏曰:有戲慢之色則人易之,故臨之以莊則敬。孝以身先之,慈以子畜之,則人知親上矣;善者舉之,不能者教之,則人樂於為善矣,故勸。○侯氏曰:莊非敬也,臨之以莊,孰不敬哉?孝慈非忠也,孝於親而慈於下,孰不為忠哉?善者舉而用之,不能者矜而教之,孰不勸哉?雖堯舜之政,不出於斯而已。○尹氏曰:欲使民敬,當臨之以莊;欲使民忠,當先孝慈;欲使民勸,當舉善而教不能。未有不自己出而能化人者也。○張敬夫曰:此皆在我所當為,非為欲使民敬忠以勸而為之也。然能如是,則其應蓋有不期然而然者矣[15]。
【二十一章】*
或問 二十一章之説。曰:引書之義,唯程子、楊、侯氏得之。但兼孝友而一言之,則恐非夫子專舉‘孝乎’而言之本意耳。張子以‘有政’為有政之人,范謝尹氏皆以為施之於家而有政,則非也。謝氏又讀‘孝乎’屬之下句,尤失之矣。是亦為政,夫子蓋曰:‘彼以是為可推以為政,則我之為是,是亦未嘗不為政耳。’范謝尹氏之説近之。張子、楊、侯、周氏皆謂真有為政之效,則失之矣。〇曰:聖人未嘗忘天下。今不為政而其言如此,將不為獨善之私耶?曰:聖人未嘗不欲仕,而亦不求仕也。況定公之初,陽虎用事,又非可仕之時也。然此意有難以告或人者,故特告之以此,而為政之本實不外焉,舉而措之,則愾【眉批】 愾,鄉本作‘幾’。乎天下矣。嗚呼,此所以為聖人之言歟!
精義 伊川解曰:書之言孝,則曰:‘惟孝友於兄弟,則能施於有政。’○范氏曰:政者,正也,正身而已。未有不正身而可以正家,不正家而可以正國者也。故孝於父母,友於兄弟,施之於家而有政,是亦為政矣。豈必在位乃為政哉?○謝氏曰:‘孝乎惟孝,友於兄弟’,猶言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此一家之政也;一國能如此,一國之政也;天下能如此,天下之政也。豈有二道哉?同是道也。一人用之,不見其聚而多;天下皆用之,不見其分而少。天下皆亂而己獨治,在獨善者處之,不害為太平;天下皆治而己未治,在任重者處之,猶以為不足。然則論政者果有物我之限哉?謂‘孝乎惟〔孝〕[16],友於兄弟’,未足為政,豈知道者之言乎?○楊氏曰:為政者,自家推之國而已,此為政之本也。夫子之於是邦也,必聞其政。至於為政,則有不得而與焉,以行示之而已,是亦為政也,故其言如此。○侯氏曰:為仁自孝弟始,推孝弟之順施於有政,則天下可以平,何必民人社稷而後為政哉?聖人言而世為天下法,動而世為天下則,行而世為天下道,其為政孰禦焉?○尹氏曰:‘政者,正也’,正身而已。所以施於天下國家者,其為道一也。故孝友之施於家,是亦為政,奚必在位乃為政哉?
【二十二章】*
或問 二十二章之説。曰:楊尹氏説為近之。諸説皆以‘有諸己’者為言,則非但不究此章之旨,又將並與孟子之意而失之矣。游氏以‘中有主’為言,亦非文義。夫言而有信,夫子固常言之矣,曷為其必舍此而務鑿焉以為深乎?且其曰大德小德所由以進之屬,皆欲就車取義,亦大泥矣。聖人之言,如天地之生萬物,豈若是其譾譾拘拘也?曰:然則楊氏以【眉批】 唐本‘楊氏’下有‘以’字,恐衍。‘倚衡’之説,亦因車而發耳而不病焉,何也?曰:是其意以言忠信者為主而蔓衍以及此耳,其所為説者初不主於此也。若‘進德’之云,則正其所專恃以為説者,亦不得同日而語矣。
精義 范氏曰:車無輗軏,則跬步不能進也;無信,則不可行於州閭鄉黨,而況其遠乎?故兵食可去,信不可去。匹夫不信,猶不知其可,而況於為天下國家,無信其可行乎?○謝氏曰:有諸己之謂信。人而無信,則無諸己矣。孔孟論信如此。然自不學者觀之,亦莫知所謂有者有何物也,亦莫知所謂無者無何物也。今且以形性之近論之,聖人,人倫之至,雖不可以信言,然自其因性言之,亦可謂有是性;自其踐形言之,自可謂有是形。聖人固如此,然衆亦豈能舍是性?亦何嘗離是形?何以謂之無也?曰:視之不見,與無目同;聽之不聞,與無耳同。則雖謂之無是形,何不可之有?當其操欲害人之心,則幾於無惻隱;當其懷穿窬之心,則幾於無羞惡。則雖謂之無是性,亦何不可之有?天與之,而己不能有之,以至於此,求其有以異於遊魂為變者已希,【眉批】 ‘已希’之‘已’,疑作幾。尚可以謂之人乎?世蓋有魍魉之論,惟斯人者可以當之,以言其非有非無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取譬實不遠矣。○游氏曰:‘人而無信,以輗軏為喻,何也?’曰:‘忠信所以進德,而義也、禮也以信成之。人而無信,則中無所主矣,以之為仁則蹩躠而已,以之為義則踶跂而已,為智則誣,為禮則僞,無所施而可也。輗軏,大車、小車所恃以行者也;而有信,則大德、小德所資以進也。故輪輿雖備而無輗軏,則有車之名而無運行之實;人而無信,則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終不可入堯舜之道,故其喻如此。○楊氏曰:車無輗軏,則無以引重而致遠,人之於信猶是也,故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夫然後行。舍是,則不行於州里,況天下乎?○侯氏曰:信者,有諸己也。信於仁則為仁,信於義則為義,信於禮則為禮,信於智則不鑿。不信,則無此四者,罔人而已,猶大車之無輗,小車之無軏,可行之哉?輗軏,車待以行者也。○尹氏曰:大車,謂平地任載之車。輗者,轅端横木,縛軛以駕牛者也。小車,謂田車、兵車、乘車。軏者,謂轅端上曲,鉤衡以駕馬者也。人而無信,如大車無輗,小車無軏,言不可行也如是。
【二十三章】*
或問 何謂三綱?曰,按邢疏白虎通云:‘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何謂五常?曰:仁義禮智信也。首篇詳矣。○何謂文質?曰: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也。○何謂三統?曰:王者受命而改正朔,所以新民之視聽也。故夏以建寅之月為正,謂之人統;商以建丑之月為正,謂之地統;周以建子之月為正,謂之天統。孔氏以為商湯始改正朔,而周因之,鄭氏以為自古帝王皆然,蓋不可考。然以理求之,疑孔氏為得之也。〇曰:子於是既取夫馬氏之説矣,其下有曰‘物類相召,世數相生,其變有常,皆可預知’者,非馬説耶?何不録也?曰:以疏例考之,非馬氏也,是何晏不曉其文義而妄改易之耳。〇曰:何以知其不曉也?曰:馬氏之説雖約,然其義則可推而知也。蓋以所因為主,而御夫損益之變,故雖損益之無窮,而其不能甚異可知。今是説者乃遺其所因,而專以損益為言,則夫損益之變,又豈有常而可預知者耶?此雖其不察於文義之失,然迹其所由,殆亦源於祖尚浮虚,捐棄禮法,故其議論之際,不自知其逐末忘本而至於斯也。〇曰:夫子之言,以三代之事言之可矣。若以繼周者言之,則秦不能因周之禮而損益之矣,漢繼秦而反因秦禮以為損益,然則夫子之言,其不驗乎?曰:不然也。秦滅先王之法,漢懲亡秦之禍,皆非欲因其禮而損益之者。然其所謂君臣、父子、夫婦之實,則秦不能有以甚異乎周,而漢亦不能有以甚異乎秦也。至於秦之罷侯置守,廢德任刑;漢之苛解,與民休息,亦皆損有餘補不足,其勢有不得而不然者,然卒亦不能變其所因之大體也。推之萬世,亦莫不然。雖昏狂乖亂之極,不能出此,但其得失有多少之差耳。然則夫子之言,豈可謂之不驗乎?曰:然則諸家之説,皆不出此,何也?曰:何晏誤之也。然至於胡氏、吴氏而獨得之,則理之所在,亦有不可得而誤者矣。前此,楊氏略有此意,而其説不若二家之明且決也。吴氏曰:凡稱可知者,若曰其大略不能甚異也。三綱五常,天下之達道,夏以是而為夏商以是而為商周以是而為周。商雖不期於因夏,而必至於因夏;周雖不期於因商,而必至於因商。世異事殊,不過就其已行已成之間,或少損以裁其過,或少益以救其不及,而皆不能易其大體。前乎夏者固不能甚異於夏,則後乎周者亦豈能甚異於周哉?雖千萬世其不能外乎此者,必矣。
精義 伊川(解)曰:‘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損益可知,默觀得者。須知三王之禮,與物不必同,自畫卦、垂衣裳,至周文方備,只為時也。若不是隨時,則一聖人出,百事皆做了,後來者没事,又非聖人知慮所不及,只有時不可也。’又曰:‘禮時為大,須當有損益。夏商所因,損益可知,則能繼周者,亦必有所損益,如云“行夏之時”之類,可從則從之。’又曰:‘秦以暴虐焚詩書而亡,漢興鑑其弊,必尚寬德,崇經術之士,故儒者多。儒者多,雖未知聖人之學,然宗經師古,識義理者衆,故王莽之亂,多守節之士;世祖繼起,不得不褒尚名節,故東漢之士多名節。知名節而不知節之以禮,遂至於苦節,故當時苦節之士有視死如歸者。苦節既極,故魏晉之士變為曠蕩,尚浮虚而無禮法。禮法既亡,與夷狄無異,故五胡亂華。夷狄之亂已甚,必有英雄出而平之,故隋唐混一天下。隋不可謂一天下,第能驅除爾。唐有天下,如貞觀、開元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父子、君臣、夫婦,其原始於太宗也,故其後世子弟皆不可使。玄宗纔使,肅宗便篡;肅宗纔使,永王璘便反。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鎮不賓,權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亂。漢之治過於唐漢大綱正,唐萬目舉,本朝大綱甚正,萬目亦未甚舉。’因問‘十世可知’,遂推此數端。○范氏曰:夏商之禮,皆聖人之所作也。然而商周繼之,必有所損益焉,所以適時之宜也。其或繼周者,亦必有所損益可知也。三代之禮,至周而備,後世雖有作者,亦無以加矣。故孔子曰‘吾從周’。雖有損益,亦不出乎三代而已。揚雄曰:‘繼周者未欲太平〔也〕,如欲太平〔也〕,舍之而用他道,亦無由至矣。’○吕氏曰,按:殷周已見之迹,知理勢之必然,故可以推知百世。○謝氏曰:子張之意,以謂遠必有以驗乎近,亦可謂窮理之言也。然意則有盡,故聖人不〔以〕為然,亦不以為不然,直暢之以己意而已。聖人之意如何?以謂在我之前者,既以‘考諸三王而不謬’;在我之後者,又當‘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也。因革損益之理出於窮則變,而與民宜之,不謂纂紂之餘一無可因革,紹堯之後一無可損益,視其理之所在何如耳。於此可以見三王之用心矣。此聖人於因革損益之理可知也。繼周者或有以聖繼聖者乎?不可得而知也。或有以暴易暴者乎?不可得而知也。其知所以損益乎?不可得而知也。不知所以損益乎?不可得而知也。其惟可以證諸庶民,可以驗諸鬼神者,雖百世之遠,有聖人作,其必同乎?此其可知也。○楊氏曰:三代之禮相因而已,非盡革也,因時損益,救其偏弊而已。後之繼周者無以易此,故雖百世可知也。觀孔子對顔淵‘為邦’之問,其損益之理可知也。○侯氏曰:損過、益不及,雖百世可知也,奚止十世哉?三代之損益,不越斯而已。○尹氏曰:臣聞三王之禮不同,自畫卦、垂衣裳,至周方備,皆因時損益而然也。推之,則商因於夏周因於商,從可知矣。後世若能知損益之道,雖百世亦由是也。
【二十四章】*
或問 見義不為,或以承上文而言之,何如?曰:此非相因之文。范吕周氏之説得之矣。謝亦以相因為言,且失之過,而其所論鬼神之意,則學者所宜深考也。楊氏謂‘見義不為,故餒而無勇’,則語倒而意亦支。周氏自‘朝夕惟義之知’以下,亦不免有此失也。
精義 伊川解曰:不當祭而祭之,諂乎鬼神也。時多非禮之祀,人情狃於習俗,知義之不可而不能止,蓋無勇耳。○范氏曰:非其鬼而祭之,則是非所事而事之也;見義不為者,所當為而不為也。夫可為而不為,與不可為而為,其失則均。故祭非其鬼者為諂,見義而不為是無勇也。○吕氏曰:諂生於過,無勇生於不及也。推是二端,以明過與不及之害。○謝氏曰:此一段立義雖異,而意則相循。陰陽交而有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為智,事此者為仁,惟仁智之合者,可以制祀典。祀典之意,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不可者使人遠之,不使人致生之。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則鬼神之情狀,豈不昭昭乎?若夫不知不仁者,不足以與此,亦豈知鬼有不神者乎?而又當政教失、禮義廢之時,則非所祭而祭之者,宜其紛如也。聖人於此時,欲驟而語之則無證,欲秩之以禮則無位,其憂深思遠之所為,以謂儻能知所祭而祭之,則鬼神之禮未為不明於天下也,祀典猶不喪也。蓋鬼神之理不明於天下,原於非所祭而祭之,此其所以祈於不諂焉。知諂為可恥,而又能勇於不為,庶乎經正矣,故繼之以‘見義不為,無勇也’。仁且不武,蓋有如公子家者,則知及之而勇不能行者蓋有矣。然此之所謂見,亦豈真所謂見哉?使其如見所好,則豈不能如父母之愛赤子?使其如見所讎,則豈不能如鷹鸇之逐鳥雀?謂不能為,吾不信也。恂恂仁者,有如吴祐而能抗跋扈之威,此可見矣。又況於自反而縮者乎?○楊氏曰:非享親報本,皆祭非其鬼也。徼福於非其鬼,非諂而何?夫氣,集義所生也。見義不為,其氣餒矣,焉得勇?○尹氏曰,臣聞師程頤曰:‘不當祭而祭之,諂於鬼神也。時多非禮之祀,人情狃於習俗,知義之不可而不能止,蓋無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