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曰第二十】
凡三章。
〇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禄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絶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衆,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説。
注言:‘紂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此蓋因書先言‘離德、同德’,而繼以‘雖有周親,不如仁人’,故所云如此。然自書所言之義論之,‘雖有周親,不如仁人’乃汎論事理,以明離心之不如同德,億兆之不敵十人,非謂億兆夷人皆為紂之至親,而不如周之有此十仁人也。此所引蓋亦承上文‘善人是富’,明所以富善人者,其意如此,非取較計商周之得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