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亡章】
莫不有知、知有不盡、因其已知。 上知字,明之所謂屬知覺,似稍粗;克念所謂以理言,不善看則或涉於禮智之智。恐以‘能知覺’言之為便否?中‘知’之兼理迹言,似牽强。愚意中下二‘知’,恐同為‘知識’。或問既言‘吾之知識’,則今不必有此安排。論洪克念、金明之説,下同。
表裏精粗。 ‘衆物’云者,即衆物之理也。此‘表裏精粗’,即物理之表裏精粗,只可以理論之,不可以格致之意賺看矣。此所謂‘用工、思慮、博約’等説,太侵過‘格致’字界頭,不為平説物理之語矣。如何如何。‘用工、思慮、博約’等説,克念説云云。理有燦然可見底用,理有沖漠無眹底體,亦有九分底道理,亦有十分底道理。鄙意只欲以所當然、所以然為表裏,以九分十分為精粗,未知不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