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中庸首言‘命’,大學首言‘德’,言殊而意同也。德者,得也,得之為言天賦而人得也,故章句曰:‘人之所得乎天。’言天,則命之道也。昧者明之反,不昧則明而已。經只曰‘明德’,不言其所以明,故又加‘虚靈’於‘不昧’之上,以著其所以不昧。朱子曰:‘虚靈自是心之本體。’虚靈者,心也,氣也。總言之,則理與氣合而有心之名;分言之,則性理而心氣。故上言‘虚靈’,下言‘具衆理’,可見虚靈之非屬於理也。氣者,陰陽也。虚屬陰,靈屬陽,不虚則不靈,所以先虚也。虚靈不昧,心也;具衆理,性也;應萬事,情也。中間下一以字,最有力,可見心是統性情者也。
昧者,自昧也;昏者,為他所昏也。昧字應‘明德’之明,昏字應‘明之’之明。
不昧,則其體本全;未息,則已涵用在中,故曰‘因其所發而〔遂〕明之’。明出地上曰晉,其象曰‘昭明德’,‘明明德’之謂也;明入地中曰明夷,其六五曰‘明不〔可〕息也’,‘未嘗息’之謂也。
‘明’與‘新’可替换説。經曰‘明明德於天下’,新民之謂也;商書曰‘德日新,萬邦惟懷’,明明德之謂也。然只言新民,未説到其本明之體者,何也?民可使由之,未必使之知也。然革舊從新,亦莫不以所固得者為本,故至條目則曰‘明明德於天下’,於是乎意無不貫。易曰:‘革,去故也;鼎,取新也。’革舊之義也。君子復初,小人革舊,勢有不同也。‘舊染之汙’出夏書,謂羲和之民被汙於惡俗也。明明德,從一身言;新民,舉天下言。從一身則以德言,舉天下則以俗言。
金縢‘惟朕小子其新逆’,注引鄭氏詩傳,‘新’當作‘親’,猶大學以‘新’作‘親’也,蓋古人二字通用也。
‘止者,必至於是而不遷之意。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也。’此訓誥也,便各於一事上求,未説到明德、新民意思。故‘至於是而不遷’者,如之東則至於東而不遷,之西則至於西而不遷也;‘事理當然之極’者,如著衣時有當然之極,吃飯時有當然之極也。下云‘明明德、新民,皆當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則非復可以一事説。所謂‘至於至善而不遷’,即明明德、新民二者之‘至於至善而不遷’,乃所謂‘止至善’也。經只言‘止至善’,而不著其所以止,故章句又推本以發其藴,曰‘苟非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者,不能如此也’。蓋止字兼至至善及不遷兩義,故未盡夫天理之極,則不可謂至至善;有一毫人欲之私,則不能不遷也。今既至至善而不遷,則其盡天理之極而無人欲之私者,可以質言矣。此數句,初學多不能了看,以疏説未白,而傳寫有誤故也。今本云‘皆當止於至善之地而不遷’,此止字乃‘至’之誤也。上云‘至於是而不遷’,故於此以至善之地四字换一‘是’字,而云‘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兼至至善與不遷兩句,方為止字之義。今若既云‘止’,又云‘不遷’,則便覺剩語而不成文勢,蓋因經文本有止至善三字而不察於此也。考於諸本,則中國版刻亦多作如此,獨於朱子大全、儀禮經傳等數書得其本字,乃知丁寧有錯,學術之頑弊,奚但外國然哉?‘必其有以’四字,其語脈如‘誠意’章小注朱子説‘必其有以用力於格物致知’之意也,即推本而測度之辭也。上言‘事理’,下言‘天理’,非有深意。訓詁則以一事説,故曰‘事理’;下文則合明德言,故曰‘天理’,不過文勢之如此而已。吴氏以一本萬殊紛紛立説,是甚緊要?此不但於理義無所發明,反令學者惹起無限疑惑,不可不察。
第二節止字雖帖第一節止字,然能得之前只須言‘當止之地’,若道其‘必至於是而不遷’,則不穩也,且須分别看。
或問中有曰:‘能知所止,則方寸之間,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若言其本體,則事物上元有定理,不待知止而後然也。然若吾知未至,則在物之理亦全不顯,不與吾方寸相干。知已至,則定理自顯,吾之志向亦定。如某物分明在東,則志向定於東,若復搜南覓北,則是知未明而志無定向也。然則志之有定即理之有定,而其於知止之後,只須道‘志有定向’也。若但曰‘物有定理’而闕一志字,則與下文‘静、安’字不得為承接關子。章句之義精矣。
心不妄動,誠也。程子易傳曰:‘動以天為,無妄;動以人欲,則妄矣。’又曰:‘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據此,則惟合動而動者非妄也。
静者動之反,雖有定向,不能無動撓,至静則無動矣。雖無動,其心未必帖然安泰。
按:六書,安,會意,从女在室中。女子生長壼内,無有外志,安習之至也。朱子曰:‘安以地位言[1],在此則此安,在彼則彼安。’蓋隨所處而安也。而字極有味。
兩處字義不同,上文是居處之處,下文是區處之處。居處在身,區處在心也。古人用慮字,概多區處之義,如慮遠、慮患之類是也,故直以‘處事’訓‘慮’,非謂行事如此也。朱子曰,慮‘只著得“研幾”字’。其釋‘研幾’則曰:‘不待他顯著,只在(一)〔那〕[2]芒昧時都處置了。’又曰,‘便是研磨出那幾微處’,如一卦便有吉凶悔吝,‘幾微毫釐處都研出來’也。處置研磨,即‘處事精詳’也。經文上言‘知止’者,知為子必孝,為臣必忠也。由此而至於安,則安於臣子之位也。然忠孝亦非草草行去所能盡,必須事精詳,不精則雜,不詳則疏,雜與疏皆不足以能得也。繫辭曰‘井以辨義’,本義曰‘辨,謂安而能慮’,當考。
‘明德為本’,此明字,明之之明,傳所謂‘克明德’是也。新者,革其舊染也。舊染而今新者,德也,故新民亦曰物明。明德、新民,則明明德為重;知止、能得,則能得為重。以物則本重,以事則終重。蓋始者,欲其有終也,無終則始為虚名;末者,本之餘也,未有無其本而能有其末者也。上言‘本末、終始’,則本與終為先,欲人之所重也;下言‘知所先後’,則本與始為先,欲人行之有序也。蓋己與人對言,則己重;以一己之事言,則得之為重,在新民亦然。
明德、新民,功夫也;知止而能得,功效也。若但言德明民新,則將不知德明當如何,民新當如何。須言知止、能得,德可明、民可新也。然此又統體説,知其必可明新,而得於明新,所以為綱領、功效。若言行之,則須從一事上説起,故有八條之别。知止,如漢祖知天下之當取;格至,如知東征如何,西伐如何。
‘明明德於天下’,其功在己;‘皆有以明其明德’,其力付人。經文國曰‘其國’,家曰‘其家’,身曰‘其身’,心曰‘其心’,意曰‘其意’,知曰‘其知’,不曰‘明其明德於天下’,則與下六其字相涉,而屬在其身,非因其固有而明之之義也。章句云‘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既云‘使天下之人’,則添一其字方好。
國者,天子畿内千里之地,天子之自治也。天下者,統言諸侯之國,天子不能皆有以自治,使諸侯治之而統於天子,故下文言‘天下平’。‘平’如衡之平,中國既治,天下之國亦從而治,無有高低之别,如稱物而衡平也。
治國者,禮樂以教之,刑政以臨之,賢者勸,不肖者知懼,所謂治也。若家則異於是,其為父子、兄弟,恩常掩義,於此下治字不穩,惟當隨事隨宜,節其過而補其不及,俾有整頓、無参差,所謂齊也,比諸‘治家’字尤見緊要。蓋修身而使家皆修,則齊也;治國而使天下皆治,則平矣。
説卦曰:‘齊乎巽。’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夫内離外巽,其卦為家人,故文仲子謂内明而外齊也。象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此皆齊家之義也。
孟子曰‘修天爵’,修身之謂也。有此身則便有此職,遵而行之,無所曠闕,如子孝臣忠、手恭足重之類皆是也。蓋因其固有而整理之曰修。
正者,邪之反。心者,統性情者也。不偏不倚,體之正也;無過不及,用之正也。比如坐不中堂,向不正方,則邪也;出不正門,行不大路,則邪也。章句曰:‘心者,身之所主也。’正其體而不正其用,失為主之道矣。
實者,虚之反。置物於器,而若容有多少空虚,則非實。誠意者,十分好,無多少虚僞,如物之填滿,無表裏之異也。
心者統説也,其未發及已發莫非心,故曰‘志者,心之所之’,‘意者,心之所發’也。心體本正,若無邪私之間,則豈復有不正乎?私邪之作,由意用事,故將正心必先誠意。意即心之發,‘發’之為義,須於心中萌芽處理會,故自天下至於意,皆自外推入也。心所該載者,性,性即理也。理無造作,乘氣以敷施,故曰‘性發為情,心發為意’。若無意,則情無所發用也。情與意自是離不得之物,故朱子曰‘情是發出恁地,意是主張要恁地’,‘情如舟車,意如人〔去〕使那舟車一般’也。其曰‘心發為意’者,如蓮心為薏也,薏即的中萌芽處是也。‘志者,心之所之’,凡有所發,而後方有所之也。‘之’之為義,謂去向彼也。其曰‘心之所之為志’者,如日之所之為時也。日在子則為子時,日在丑則為丑時也。假使心要讀書,始也思量如何,此即意也。既思量,此心一直去在書卷上,此乃所謂志也。然或始要讀書,更思量道讀不讀孰當,更思量道不讀無妨,更思量道讀之有害,此非一直去底,其千頭萬緒各自萌芽,迭發互侵,轉為私邪。比如人將至百里之程,一發而便去向他者,可謂之‘之’也。或發出(機)〔幾〕步便休,又更討一條路,催(鑽)〔趲〕更休,旋發旋復,終日不離於門庭之際,則此‘發’也,非‘之’也。是以其始發雖意,而既發後只一直去,更不打經營往來者,只唤做志,不唤做意。其始發及既發後復要如此,要如彼,經營不休者,只唤做意,不唤做志。故朱子曰,志是‘一直去底’,意‘是志之經營往來底,是那志底脚。凡營為、謀度、往來,皆意也’。意既是志底脚之經營往來,則不經營往來時果非意而志也。孟子曰‘以意逆志’,意是思量,志是見定,則此句盡之矣。然意已誠,後必自慊而毋自欺,則便是一直去,而不容經營往來,則此志也,非意也。然則經營往來之説不與於已誠之意也。且據朱子説,情與意相離不得,則情之所到,意無不俱,若情發直遂,則意何得獨自經營乎?愚謂意、志二者,有析言者,經營、一直之類是也;有混言者,誠意、意誠之類是也,故已誠之意不繫於經營往來也。
誠意者,自修之首也。有意未誠而心不正者,有意已誠而心不正者。朱子曰:‘心是大底,意是小底,心要恁地做,卻被意從後面牽將去’,‘如心要孝,又有不孝底意牽了’。此謂意未誠而心不正,故欲正其心者必先誠其意也。朱子又曰:‘蓋有意誠而心未正者,於忿懥、恐懼等事,不可不隨事而排遣也。’此謂意已誠而心又不正,故既誠意而後又必須正心也。
誠意,欲其意誠也;致知,欲其知至也;格物,欲其物格也。章句三言‘欲其’字,皆於功夫中已拈功效而釋之。若以‘欲其’以下為本節之解,則甚錯,當與下節章句帖看。
‘格物’之‘格’訓‘至’,故釋功夫則曰‘窮至事物之理’;‘物格’之‘格’訓‘到’,故釋功效則曰‘物理之極處無不到’。同一格字之訓也,而有功夫、功效之别,故稱量改下。其語意如致知、知至之義,‘窮至’之至,如‘致知’之致;‘無不到’之到,如‘知至’之至。
‘致知在格物’不用先字,釋者皆謂‘格物之外更無致知之功’云爾。然傳文於‘正、修、齊、治’以下多下在字,意者格物是話頭起處,而更無可推去,故言‘在’以明至此而止耳,只是變文,無他深意。
上節則治,治之也;齊,齊之也,修、正、誠、格亦然,皆從我而言也。下節則治,得治也;齊,得齊也,修、正、誠、格亦然,皆從物而言也。皆一字而二用,惟致字異例。我推極之則曰致,彼無不盡則曰至。至者只訓盡也,故於‘致知’下至字不得,於‘知至’下致字不得。然致者,使之至者也;至者,得其致者也,其義未嘗不同,如言‘莫之致而至’者是也。
‘物理之極處無不到’者,功效也,我格其物,而其物得格也,其語勢不過如誠意而意誠,修身而身修也。朱子曰:‘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詣其極而無餘之謂也。’所以詣者雖因窮至之力,而得詣者理自詣也。到字須兼詣字看,尤無病敗。且如事親合當温凊定省,若知其温凊而不知其定省,是格之未盡也,須知其一不可闕方可。當知温凊而不知定省時,其事親之理只以温凊為足,又須待吾知其一不可闕,然後其事親之理方詣其極,是謂物格。我格之而彼得格,非有二義也。故以我格其理而言,則曰窮、曰至,窮者,窮其第一等而上之也;至者,至其第一等也。以理自格而言,則曰詣、曰到,詣者,從下等而自詣乎第一等也;到者,其第一等處自到也。到,如功到、至到之到。今人謂言之功至者曰‘理到之言’,謂此理至此更無可進也。補傳曰‘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須帖此看。
書曰‘格于文祖’,格,至也;孟子曰‘格其非心’,格,正也。蓋非心者,非理之當然也,規正而至於極則格也。苟能推此心而極之,未有不正者也。或訓格為杜,亦因正理既實,不復容非僻之干,故借為扞格之格。看字如此,未有不通也。格物者,我於物推以窮至,無有餘地,須兼正字看,尤切。朱子雖以書文為證,此只明格之為至,非謂我至於物,如‘格于文祖’之義。有此物則便有此理之極處,然而必待窮至而後謂之到者,何也?此與‘知止〔而〕後有定’□□,朱子釋之曰:‘能知所止,則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定理亦何待乎吾之知耶?然吾知未及,則此理不見,便是未有定也。故格之之功容有一分未至,則其極處猶是未到也。且如人要孝,只見得養口體,未見得上面有養志一段極處,則物便是未格也。必須推至於十分精微不可易處,而後此理昭晣呈露,無有以加,此是謂‘極處無不到’也。有物而後有事,不究此物之性,則無以處此事。故究牛性,而後知其可使引重;究馬性,而後知其可使致遠。凡大而父子君臣,小而禽獸草木,莫不如此。然亦須有輕重緩急之别,故朱子答陳齊仲書云:‘今為學而不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於一草木一器用之間’,‘如是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飯也’。至他日汎論工夫,則輒曰:‘一物未格則一物道理有闕,一草木、一昆蟲,亦各有理也。’於此數説,可以知所先後,而益致其功也。
天下之中有國,國之中有家,家之中有身,身之中有心。意是心之發,知是心之覺,亦是心中事。而心之所具之理曰性,明德、新民,莫非此理。而以物為言,格物之物亦非有二義,即不過吾心所具之理也。然若不求於衆理之上,而兀然獨守吾心,則終無可格之道,故必於事物求之。朱子曰:‘心雖主乎一身,而其體之虚靈足以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物,而其用之微妙實不外一人之心。’理雖在物,而用實在心也,然則求於衆物,乃所以格吾所具之理也。
朱子曰:‘不説窮理,卻言格物,蓋言理則無可捉摸,物有時而離;言物則理自在,自是離不得。’然則物非理也,如君臣、父子是也。有物則有事,如君使臣、臣事君、父教子、子養父是也。格物便是格其事也,故曰‘物猶事也’。以本有此理,故曰物;以人或難喻,故曰事。然若言事而不言物,則事無所本,故依經文而合言曰‘窮至事物之理’也。朱子又答李繼善曰:‘理有未明,則見物而不見理;理無不盡,則見理而不見物。不見理,故心為物蔽,而知有不極;不見物,故知無所蔽,而心得其全。’蓋言物理既格之後,無有纖毫隱蔽之地,然至曰不見物,則語意之間微涉太快,或使蒙士有錯看者矣。如君臣、父子,其理既格之後,所不見者何物?姑識所疑。
或問:‘物格而知便至’,‘與下文“而后”之例不同’。朱子曰:‘看他文勢,只合與下文一般説。’‘物格則不害其為一事一物〔在〕[3],到知,則雖萬物亦只是一個知。’此説固無間然,然其答黄商伯則曰:‘物格猶可以一事言,知至則指吾心所可知處,不容更有未盡。程子“一日(格)[4]一件”者,格物功夫次第也;“脱然貫通”者,知至效驗極致也。’謂之‘猶可’,則疑若本非以一事言者也。其答汪長孺則曰‘一物之理格,則一事之知至’也,其書吕氏大學解則曰‘一物格則一知至,其功有漸’也,然則知亦似非全體説也。嘗試思之,物,萬物也,知是一個吾心之知也。物之分,則物物各自物也;知之限,則一物未窮,吾知未充也,朱子所謂‘零細、全體’是也。然經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其意本在於衆物之皆格也。若果只舉一物而言,則致知奚在於格物,物格而後知又未必至也。至其功夫次第,則衆物非一時之所格,故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然則‘猶可’二字下得稱停。知雖全體説,既稱一物之知,則與只言一知字異例,各尋所指,兩不相妨也。其所謂‘極處無不到’,何也?補傳曰‘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蓋有見表而不見裏者,有見粗而不見精者,又或有思慮向裏去,而於眼前道理全不理會者。無不到者,謂其表裏精粗無所不盡也,非指衆物言也。何以知之?或問中有一條可證,曰:‘必其表裏精粗無所不盡,而又益推其類以通之。’既曰‘無所不盡’,又曰‘益推其類而通之’,可知一物之無所不盡也。此即釋補傳者也,補傳即釋經文者也,寧有異例?今人以補傳中有‘衆物’字而惹惑焉,恐不可泥看。
問:‘注或用者字,或用謂字,或用猶字,或直言,如何?’朱子曰:‘者、謂,是恁地;直言者,直訓如此;猶云者,猶是如此。’愚按:是恁地者,謂是如此也,如‘止者,所當止之地’,及‘静,謂心不妄動’之類是也;直訓如此者,無所差别也,如‘致,推極也’,‘格,至也’之類是也;猶是如此者,胡氏所謂無正訓,藉彼以明此是也,如‘知,猶識也’,‘物,猶事也’之類是也。蓋知字實,識字虚,知本四德之一,而識不可謂德,則非正訓也;物字實,事字虚,於五聲,徵為事,羽為物,則亦可知其非正訓也。
第二節五后字及第五節七后字皆訓‘後’,然與先後之後不同。蓋先後之後,後之也;而后之后,次後也。於而后處可下後字,於先後處不可下后字,此用字之異也。次后者,謂既為第一件,次當為第二件,彼既如此,而此又不可不如此也。然則章句所謂‘序不亂、功不闕’者,一后字盡之矣。
大學必先功夫而後功效,故第四節應第一節,第五節應第二節,上下十二后字皆一義。章句云:‘“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齊家”以下,新民之事。’修身、齊家、明德、新民,皆功夫事。又云:‘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皆得所止之序。’物格、知至、意誠、知止、得止,皆功效事。章句之精切如此。
大學之要在三綱八條,而行之之要又在本末。首言三綱,而結之曰‘物有本末’;次言八條,而結之曰‘修身為本’,曰‘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及釋三綱之傳,而以此為‘知本’一節結之,蓋謂明德既明,畏服民志也,即本末、先後之義也;及釋八條之傳至‘平天下’,而結之曰‘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曰‘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因明德、新民推以至於財用,即亦本未、先後之義也。
章句‘壹是,一切也’,按語類引漢書平帝記顔師古注云:‘猶以刀切物,取其齊整。’蓋於本注删去‘權時’、‘苟取’、‘不顧長短縱横’等語,傅會於此,定非朱子之説也。或者朱子自論序文中‘一切’,而記者誤録於此歟?漢書所謂‘一切’,即苟且之義;章句所謂‘一切’,猶云大凡也。上兩節既明修身之為本,而猶未及于自天子至於庶人莫不同然之意,故於此復云‘大凡人皆以是為本也’,非謂各自用功,如刀切物。蓋佛家多用‘一切’字,如‘一切衆生’之類是也,但佛家‘切’音‘砌’,然此自是佛之語音,未必依此讀。‘一切’自是有兩義,訓以‘苟且’,則序文所謂‘一切以就功名’是也;訓以‘大凡’,則此章章句是也。或以佛語為嫌,然佛書本以中國之文釋梵語者,彼天竺國安有此文?又況中庸章句‘活潑潑’獨非佛語,而程朱子取之耶?互見上。
雲峯胡氏曰:‘前節於工夫中拈出修身,正結;後節於功效中拈出身與家,反結。’蓋前節直曰修身,與即‘先修其身’文勢相帖,故曰‘正結’;後節則‘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者,與‘身修而後家齊’相反,‘其所厚者薄,而所薄者厚,未之有也’者,與‘家齊而後國治,天下平’相反,故曰‘反結’。傳文云‘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又云‘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可以參互。蓋既教之又戒之也,所以為丁寧。
言者,孔子句句字字詳説此經文也;述者,傳舊而已,如‘述而不作’之述,曾子謹以述夫子之言,不敢贊一辭也;意者,非其言也,曾子既述經文如此,復為門人曉釋備至,故門人之得其宗旨者,亦能發揮其意而為此傳文也。知其然者,以傳中有‘曾子曰’字,則彼實直引其言者,他餘即其意而已。門人,謂子思也。朱子曰‘或引曾子之言,而〔又〕多與中庸、孟子〔者〕合’,‘子思以授孟子無疑’,當以此為定論也。記者,識之也。子思既聞曾子曉釋經文之言,因深悟其意,以為如此猶不可以喻後學,故謹遵曾子之意,而復添許多説以識之也。
程子所定者,即第六章之移在下也,詳見上。
凡傳文,比類論著,上下關鎖。大而言,則自‘明明德’至‘止至善’,自‘誠意’至‘平天下’;細而言,則自康誥至帝典,自湯銘至文王詩之類。其間元無空隙,是謂‘文理接續’也;惟其一個‘明明德’,該盡千五百四十六字,是謂‘血脈貫通’也。如人四肢百體,腠理相接,而血氣交運,無乎不在也。脈者,氣之路也。
經言本末、始終,此言淺深,何也?蓋‘克明德’為淺,‘克明峻德’為深。‘德’與‘峻德’非有本末之異,只須道淺深也。
熟讀而不詳味,則昏而無得;詳味而不熟讀,則殆而不安。
愚按:朱子以經文謂非聖人不及,而無他左驗,意其或出於古昔先民之言,故疑而不質言。至於傳文,則與中庸之‘明善、誠身’,孟子之‘知性、盡心’等語無不吻合,故以為子思之授孟子無疑,信乎其疑也。然其中庸、孟子之吻合者,奚特傳也?本與經文合,則經文之為曾子述者無疑。而非孔子言之,曾子又何從以述之?程子曰‘孔氏之遺書’,蓋有由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