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劄疑
【題 解】
大學劄疑作者李焕模,生於一六七五年,卒年不詳,號斗室,本貫德水。事迹無考,從其文集斗室寤言的内容可推知他没有做過官,只是專心研究經學,屬於主張人物性異論的湖論體系。本書是斗室在甲戌(一六九四年)和乙亥(一六九五年)兩年間編寫的文章,提出了大學序及章句中的疑點,闡述了著者自己的見解。(洪順錫)
序‘(即)〔皆〕入小學’、‘(即)〔皆〕入大學’。
大,當讀作太,與上文‘古之大學’之‘大’同,即學校之名也。
規模之大。
朱子既以三綱領為規模,許氏只以‘平天下’當之,寒泉只以‘至善’當之,皆得其一而遺其二也。寒泉則以為朱子本旨而見語類云爾。
補其闕略。
小注曰:指補亡章。南塘云:‘采輯放失、補其闕略,自當分為兩項。采輯,指補亡章;補闕,如“正心”章敬字之類也。’愚意二説皆恐未然。蓋‘致知’章本不是無底,而只是中經放失,不可謂闕略也。且‘采輯放失’説補亡意已足矣,其下‘補闕’之云,幾何其不為架疊之歸耶?以此知小注之説未安也。‘正心’章章下
出一敬字,雖若補傳之闕,然蓋傳文引而不發者,朱子推廣之而已。以此知南塘之説猶有未盡也。以愚管見,則‘格致’章放失,故采輯程子之意以補之,而程子之説猶有所闕略,故朱子以己意添之。如補亡章‘蓋人心之靈’以下,於程子説無之,而朱子補程子闕略之意也。
經‘大學之道’。
‘新民’云者,即使民自新也。故章句、或問以傳文‘作新’之義釋之。自來讀者看作新民之德,誤矣。
章句‘所得乎天’。
天字兼理氣,非若中庸‘天命’之天單言理也。若曰只指理而不及氣,則其下‘虚靈’無來歷。蓋此一句説‘明德’意已足,下文云云,推衍此一句而就人身上説。○須看一‘以’字。其下具理、應事皆虚靈之所為也。
小注‘虚靈不昧止德也’。
南塘以為分析太甚成病云,而以‘“虚靈不昧”四字説“明德”意已足’為駁正之證。蓋此已足之説非朱子正論,而乃陳北溪有病之説也。何謂有病?若虚靈説‘明德’意已足,則其所謂德者實杳茫空蕩,無可下工夫處,其不為釋氏靈覺之歸者幾希矣。朱子之論決不如此,故明儒以為此乃陳北溪説,繫之朱子,誤也。黄氏之説雖似分析,然不害為‘心統性情’之意,不必為。南塘以陳氏有病之論反攻黄氏無病之説,何哉?
黄氏曰‘應萬事’,‘品節不差’。
‘應萬事’,情也;‘品節不差’,和也。情與和雖無二致,合有分别。情者,不知不覺自然動於中,而不由自家底時節也,此則復之所以‘見天地之心’也;和者,其動之情隨物隨節各當其理,而無過不及之差也,此則艮之所以‘不獲其身,不見其人’。情是性之端,和是心性之用。情就性上説,和就事物上説。蓋情可以為和,可以為非和,若以‘應萬事’認以為‘品節不差’,則不惟有違於章句之本意,情與和之名亦且汩亂矣。何則?中庸曰:‘和也者,天下之達道。’朱子曰:‘情亦所以為天下之達道。’‘亦所以’三字可以見情、和之有分别矣。黄氏以‘品節不差’訓‘應萬事’,非也。
但為氣稟所拘。
今人多以為氣稟、虚靈非一氣,其意蓋恐為明德之累,故分以為二,殊可笑也。天地間只有陰陽二氣而已,此外惡有所謂虚靈之氣耶?人之生,稟陰陽之氣以為魂魄五臟百骸之身,即所謂氣質;氣質中精英者為心,即所謂虚靈也。其體雖虚靈洞澈,無有聖凡之異,其質之清濁有萬不同,故清者聖而無蔽,濁者昏而失其全。南塘鏡鐵之譬分白正當,足以為萬世不易之論,而反為當世之所仇。噫!
虚靈不昧。
或曰:氣之本體也。曰:非理不能虚靈不昧也。譬如燈火,得膏油然後有許多光明也。
本體之明。
是指明德也。胡雲峯專以性云云,恐未可矣。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
格致一事,故上節既曰‘致知在格物’,則此云‘物格而后知至’者,固矣。若誠正以下,各自有工夫,非若格致之為一事也。而乃曰此能而后彼能者,上節逆推其工夫,此節順推其功效,而分而二之,各言其節次相因,以明先後之序。其曰云云者,蓋謂此能而后彼方可能爾,非謂纔能此即便能彼,如格致也。故章句特加‘可得以’三字以發經文言外之旨矣。○言其工夫則曰明明於天下,而言功效則曰‘天下平’者,何也?上節承篇首以明平天下之道不在他而在此,此節取帝典‘平章百姓’之平字以替‘明明德’三字,繁簡雖殊,其義一也。
推己及人。
此句已提起‘平天下’章‘絜矩之道’。
知止能得。
即‘止至善’之節度,故傳者釋‘止至善’,終始以‘知止’、‘能得’言之。
事有終始。
先言終者,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凡事始為輕,終為重,故古人言始終,必先言‘終’。伊尹之告太甲曰‘終始惟一’。且重終之義,於下文八條先言‘平天下’可見。
有定,能静、安、慮、得。
定,有用力持守之意,故曰‘有’;静、安、慮、得,有自然馴致之勢,故曰‘能’。定謂真知所當止之地,則此心一定而不易。静謂無所疑惑而心地寧静,安謂隨事隨處而静暇安閒。
(即)〔則〕近道矣。
此道字即上文‘大學之道’之道字,何必輕重看也。上道字既訓以方,故於‘近道’字卻自窒礙,求其説而不得,故寒泉遂分别兩道字,以為‘近道’字説道之全體云爾。
聽訟,使無訟。
‘聽訟’,屬之新民;‘使無訟’,屬之明德便不可。蓋傳者將引‘使無訟’之訓釋知本之義,其上‘聽訟,吾猶人’一句即其帶説,不消解,只‘使無訟’三字自兼本末之義。蓋使之者,明德也,本也;無訟者,新民也,末也。‘必也’二字,先本之意也歟?
章句‘緝,繼續也。熙,光明也’。
文王,生知之聖也,不暇修為而明德自明,何必接續而光明之然後方明也,即所謂‘純亦’之工也。○聖人既是生知之資,則其於大學之工‘誠意’以下事不可不加工,至於格致之目,不必用力耳。
誠其意者,毋自欺也。
好善惡惡,情也;緣好惡之情而計較者,意也。‘計較’二字涵善惡在中,然惡不是大段不善,只有些不實便是。蓋不自欺是善也,自欺是惡也,故傳以‘毋自欺’解‘誠其意’。若本無自欺之萌,則‘毋自欺’三字實是黄門之戒色。而且經文章句亦嘗有‘壹於善’三字,意之兼惡善明矣。南塘以為意是好底字,若兼惡,則善固可實,惡亦可實乎?竊恐未然。夫所謂‘誠意’者,謂實其為善去惡之意也,非謂徒實其善之意也。只看章句‘審其幾’之訓,幾字與周子‘幾善惡’之‘幾’雖有情意之别,其為善惡之間則均矣。
曾子曰‘其嚴乎’云。
此節似是承上文專言惡。蓋閒居為惡之可惡,果如曾子所云,而若為善者有何可嚴之事乎?而南塘卻疑章句‘善惡不可掩’之善字,以為兼善惡説,恐未然。章句‘善惡’字即承上文章句欲掩其惡、欲詐其善之善惡字而言。寒泉所謂‘言惡兼言善’之説,亦非章句之本旨。
‘正心’章‘有所’。
‘正其’之其,指學者;‘其正’之其,指忿懥等四者。‘正其’之正,‘平正’之正,即存養之工;‘其正’之正,‘正當’之正,即應之之宜。所字有繫字意,有字有繫着不遷之意。
帶説‘修身’於‘正心’之上者,承經文‘欲修身先正心’之義也。經是倒推,而傳則順推,故變‘先’言‘在’,然其義一也。下章放此。
以‘修身’在‘正心’起頭,而不言正心所以修身之由,乃反只言心不正之害以身為不修之端者,蓋當此之時知至、意誠,心固八九分已正,惟是所不能無之,用時或滯礙於虚静之中而有妨於修身之工矣。若知其如此而自去照管,祛其滯礙,則心得其正而身可修矣。傳者之意,其以是夫。
‘不得其正’云者,非云身體失其正,正謂忿懥等四者之用失其正也,故章句以用之所行不得其正解之。蓋傳文‘心有所’三字即心體不得其正之謂也,四個‘不得其正’乃言心‘有所’之害也,下文三‘不’字又甚言‘有所’之害必至於此也。重言其害者,所以明心體之不可不正也。傳者之意可謂深切著明。蓋經傳‘正心’之心,即指心體,故章句、或問未嘗不以體解之。前後讀者既不察此,而或以為用,或以為兼體用,或以為傳文專以用言,衆言淆亂而本指愈晦。噫!○‘一’猶‘或’也。‘一有之’,謂四者之來一或有之,非謂纔有其來每輒有之。下文或字,其義亦同。
‘正修’章不言治病之方。見上答或人書。
‘四有’章句‘或(有)〔不〕’之或字,‘五辟’章句‘必陷’之必字。
寒泉云云,似涉鶻突。愚則以為或字有眚災意,必字有怙縱意。
‘齊治’章獨不依諸章之例,而乃曰‘治國必先齊家’者。
蓋治國别無工夫之可言,而固不外乎齊家之道,非若他章之工夫相連,而徒有先後之序而已。故承經文‘先修其家’之訓而加一必字於其上,以示丁寧之意。必字,丁寧之詞也。○凡四節:首壹節言治國之道不外乎齊家,第二節言以齊家之道治國,第三節言家齊而國治,第四節引堯舜桀紂之事,承上章‘僨事’、‘定國’之意,以證從化之由己,末言君子推己之道,以起下章‘絜矩’之意,而以明治國之必先齊家也。
‘絜矩’二字。
天下至廣,實難博施均平。而傳者拈出‘絜矩’二字,為均平之要道。此蓋獨運於方寸之中,絜之於舟車所通、人力所至而有餘矣。章句所謂‘所操者約,而所及者廣’者,信矣。不有得於聖賢相傳之心法者,安能道出此語?
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人)〔民〕法之。
此有三説:有以為我之父子兄弟取法於己,又有以為我之為父為子為兄為弟之道足為人之法也,又有以為我之父子兄弟皆足為法於人。三説皆通,未詳孰是,然第二説恐得傳者之意。何者?上所引二詩皆言我之刑寡妻、宜兄弟,則此亦承上文而言之也。○尤翁之意,似指己足法於父子兄弟,即如第一説,蓋‘家齊而后國治’之序也。當更詳之。
或問: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後為仁義之性[1]。
言無是理則無仁義之性,而必得是理然後方有此性云,非謂人物俱有此仁義也。若曰人物同得,則下文論一原處,不曰‘以其性’,而乃曰‘以其理’者,何耶?
注新安陳氏曰:志有定向止其意方備。
章句所謂‘志有定向’,已包定理在其中,何必合或問之義而後方備?或問所謂‘皆有定理’上有‘方寸’字,則方寸之間非志而何?與章句之義也只一般,有何不同耶?
盧玉溪曰‘近道,就知上説’云云。
或問曰:‘知先其本始,後其末終,則其進為有序而至於道也不遠[2]。’道近云者,猶言庶不差於君子進為之道云爾。玉溪所謂‘就知上説’者,恐未察經文、或問之旨也。
陳氏曰:先且就聖賢書止有序矣。
非無此理。程子三‘或’字言千蹊萬逕皆可適國,非謂有序也。
‘誠意’章,注盧氏曰:由致和止半塗廢。
‘序不可亂’,言不可亂其格致誠正之先後次序;‘功不可闕’,言不可躐等而進。盧氏以‘半塗廢’釋‘闕功’,恐有失於朱子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