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务管理
(1)全省统管阶段 (1963—1974年)。此时良种经营资金由省统一掌握,统一调拨,盈利上缴,亏损弥补,一年一清。
(2)地方分管阶段 (1975—1996年)。各级种子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省对地、县实行财务包干。包干办法有三种: 经营条件一般的县实行自负盈亏; 经营条件较好的县实行包干上缴; 经营条件较差的县实行定额补贴。
1963—1996年的34个经营年度中,有26年盈利31 224万元,8年亏损3 279万元,盈亏相抵纯盈利27 945万元,平均每年盈利812.9万元。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 (1967—1972年),由于管理混乱,连续6年亏损。1973—1995年,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经营数量逐年增多,加之80年代后实行财务包干,良种经营形势越来越好,除1985年亏损外,其余年份都盈利。但1996年形势急转直下,全年亏损3 108万元,占全省8年亏损总额的94.8%,是开展经营以来亏损单位最多、亏损数额最大的一年。造成亏损的原因:
❶玉米种子产大于销,全年积压玉米种子近1亿千克,占压经营资金,加大贷款利息;
❷部分县市遭受洪涝灾害,种子霉坏变质,经营设施损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