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业区域规划和区域开发研究时期1986—1992年
从1986年起,自治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把工作的重点逐步转向农业区域规划和区域开发研究。各地先后开展了水果资源区划研究、粮食产需问题研究、18个县蔗糖基地开发规划、岩溶地区农村经济开发规模研究、沿海滩涂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桂中南、桂东北农业区域开发规划研究、10个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研究等。据不完全统计,至1989年底,各级农业区划部门提交的农业区域规划和区域开发研究成果报告2 468份。此外,从1988年5月开始,先在桂林地区的灵川、兴安、平乐、永福4个县以地面公里网点直接抽样的办法进行农业资源动态监测试点。至1992年,已有28个县推广运用这个办法进行农业资源和农村经济动态监测,这些县(市)运用此办法监测土地资源的消长变化、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壤肥力状况等农业自然资源动态变化,还进行种植业结构、农民生产意向、农作物播种面积和收获产量、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某些自然灾害的程度和涉及的范围,以及其他社会调查等。
广西农业区划工作40多年来,经历几起几落,基本上摸清了广西农业自然资源的家底,掌握了农业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为各级编制经济、社会、科技、生态协调发展蓝图提供基础资料,对各级领导重新认识区情、县情,为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布局,建设和发展商品生产基地,以及促进领导决策向科学化方向转变,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