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离土离乡
一部分农民趁着城镇经济建设发展的机会,脱离农业生产劳动,进入城市或市郊的建筑、工矿、短途运输、饮食服务等行业,充当合同工、轮换工、临时工、季节工和从事一些为城市服务的行当。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较明显的地域性。第二、第三产业发达的城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总量比重要大一些。约在40%—60%左右; 靠近城镇、交通方便,第二、第三产业有了一定发展的乡村,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约在20%—30%左右; 第二、第三产业没有发展起来,又远离城镇的乡村,只能靠开展小规模的多种经营转移剩余劳动力,其吸纳的程度是有限的。
总之,经过80年代的实践探索,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上,开始走出了一条以提高就业效益为目标,以农村内部分流为起点,以发展精细农业、开发农业为根基、以乡镇企业和市镇经济为主要载体,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功能,积极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内部消化、城镇分流和外部输出相结合。农民自发转移与有组织转移并举的相对集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