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五项制度
❶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度。1990年,省委组织部总结推广了南通、徐州、连云港等地“县(市)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经验;1991年,省委又推广了“淮安市委任期内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的经验,明确县(市)委任期内党建工作规划实施途径,并将任务分解到责任人(或单位)。这项制度的建立,克服了一些县(市)委管党工作责任不清、目标不明、措施不力、力量不强的现象;
❷常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每个常委通过分片定点、目标管理等形式,落实管党责任。每人建立2—3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上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分管片或条线上的党建工作;
❸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县(市)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常委会,此外,定期召开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例会,部署党建工作,协调党建工作的重大活动;
❹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工作,组织力量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度。各县(市)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