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党员标准,发展新党员
各级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只要基本政治素质好,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就积极培养,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同时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在团员中开展推优工作。各地还把发展党员工作同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1995年,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占63.4%,比上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4.2%,比上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一线党员占57.1%,妇女党员占21.5%,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1和3.3个百分点,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