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年调整时期,甘肃省的畜牧业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3.三年调整时期,甘肃省的畜牧业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在经受严重困难后,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为了尽快恢复生产,解决人民群众吃饱饭的问题,1961年坚决地清算了“共产风”,停办了公共食堂,1962年调小了公社规模,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相应放宽了小自由,允许社员分户包养牲畜,经公社批准,允许生产队将牛、驴卖给社员私养,允许一定限度地开荒和增划3%—5%的饲料地等,1962年全省农区80%的耕畜采取了选户包养的方式,社员私养牲畜的比例,根据典型调查,农区猪占91.2%,羊占12.2%,大牲畜占4.6%;牧区羊占14.5%,大牲畜占10.3%。同时,省委、省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帮助群众解决耕畜严重不足的困难。1963年全省筹措支农资金物资共1.6亿元,包括从蒙古人民共和国购役马1万匹。1964年省上投资1 0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穷队购买牲畜。在上述政策措施推动下,1962年全省大牲畜和羊停止了下降,猪有了大幅度地恢复。此后三年各类牲畜全面得以快速恢复和发展,1965年比1962年大牲畜增加了69.12万头,增长了29.43%,总数达到304万头,羊增加了300.8万只,增长了48.06%,总数达到924.5万只,猪增加了110.9万头,增长了97.8%,总数达到224.3万头。见表4-5-1。 ☚ 2.高级社牲畜、羊只折价入社,将甘肃的畜牧业生产推入了低谷 4.“文化大革命”十年,使甘肃畜牧业长期徘徊不前,发展缓慢 ☛ 00019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