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1.收购价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收购价

1.收购价

1950—1952年省人民政府为改变粮价偏低的状况,连续提高收购价。西宁、湟中、化隆、门源、共和、乌兰、都兰等15个市场的小麦、青稞、豌豆、蚕豆4个品种平均每50千克(下同)收购价1950年为4.58元;1951年为10.20元;1952年为12.71元。1953年全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缩小各类粮食差价,价格平稳。1955年全省粮食平均收购价格为12.38元。1956—1960年,粮食统购价连续回落。1956年为11.98元,1958年为9.43元,1959年为9.26元,1960年为9.19元。
196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为鼓励农民提供更多的商品粮,粮食收购实行加价奖励政策,即以生产队为单位,每人向国家提供公粮和商品粮超过标准的部分,在统购价基础上加价10%。196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考虑到农业连年歉收,农民生活困难,在加价奖励政策继续实行的同时,决定提高统购价,全省平均每50千克粮食收购价提高为11.01元,较1960年提高19.8%。1962年国家规定,在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后,允许剩余粮食上市出售,取消了加价奖售。1965—1966年粮食年度,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以农业生产队为单位,每人平均全年向国家提供公粮和商品粮超过50千克的部分加价12%。1966年7月国务院发出“适当提高粮食统购价的通知”,青海省粮食平均购价提为12.05元,比上年提高11.57%;同时在全国取消超购加价的情况下,青海继续实行超购加价办法,除增加物资奖售外,在提高统购价的基础上提高加价幅度,小麦、黄豆和符合出口标准的蚕豆加价40%;青稞、豌豆、普通蚕豆等杂粮加价30%(统购价见表7-3-1)。1970年,将小麦、豌豆、出口蚕豆的加价幅度降为30%,其他杂粮降为20%。
1979年5月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粮价长期未动,价格偏低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决定大幅度提高粮食统购价。青海省平均购价提高为15.17元,较1966年提高25.89%,同时将粮食超购加价的幅度,不分品种一律由20%~30%扩大到50%,粮食超购价达到22.8元(见表7-3-2)。

表7-3-1 1966年粮食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50千克

品 种等级规格调前价调后价备 注
小 麦
青 稞
豌 豆
蚕 豆
玉 米
中等
中等
中等
中等
中等
11.83
9.18
10.66
10.29
9.18
13.66
10.56
11.96
11.76
10.08
等级差:
上等加4%, 下
等减4%。

表7-3-2 1979年粮食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50千克

品种
价格
形式
小麦青稞豌豆蚕豆玉米备 注
调前价16.5013. 7017.8217.8011.601.等级规
格为中等粮
调后价24.7520.5526.7326.7017.402.1978年
6月1日试
行等级差率
均为3%

1983年4月,省政府对蚕豆收购价作了调整(见表7-3-3)。同年将议购粮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县。

表7-3-3 1983年蚕豆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50千克

等 级调前价调后价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四 等
五 等
21.20
20.60
20.00
19.40
18.80
31.80
30.90
30.00
29.10
28.20

1984年,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决定,从1984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按“倒四六”❶比例价收粮,取消按统购价和超购价分别计价的办法。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的粮食,允许多渠道经营,粮食市场全年开放。1984年9月商业部、财政部通知,将青海原定“倒四六”比例价改为“倒三七”,每50千克比例购价由年初的21.92元提为24.50元,提高11.8%。其中:小麦统购价为16.50元,超购价为24.75元,比例价为22.30元;青稞统购价为15.50元,超购价为23.25元,比例价为20.9元;豌豆统购价为18.00元,超购价为27.00元,比例价为24.30元;蚕豆统购价为20.00元,超购价为30.00元,比例价为27.00元; 玉米统购价为11.60元, 超购价为17.40元, 比例价为15.66元。
1985年全国统一改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 收购价相应改为定购价即比例价, 具体价格仍按 “倒三七” 比例不变。 同时, 省人民政府为保障民族地区需要,将地方管理的青稞收购价提到与小麦持平, 50千克青稞比例价由20.90元提为22.30元; 中等蚕豆不分价区改为优惠价50千克28元; 豌豆放开经营,价格随行就市。 1986年省政府又将豌豆列入合同定购计划, 一等购价为22元, 二等21元, 三等20元,合同定购外实行议购议销。
1987年, 省政府决定省产玉米可以顶抵合同定购和议转平收购任务, 中等玉米统购价为12.37元,合同定购价 (比例价) 为16.70元, 议转平收购价22.10元。
1988年对小麦、 青稞收购价格进行了调整, 统购价由16.50元调整为17.60元, 比例价由22.30元调整为23.80元。 1989年又进行了相应调整, 小麦、 青稞统购价调整为18.74元, 比例价调整为25.30元;玉米统购价由 12.40元调整为13.11元, 比例价由16.70元调整为17.70元; 豌豆统购价由19.10元调整为20.22元, 比例价由25.80元调整为27.30元。 同年省政府决定将 “议转平”粮食收购计划改为地方计划, 全省不分价区, 收购价格确定为中等小麦、 青稞为45元, 豌豆48.50元, 玉米为31.50元。
1990年起全省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 确定小麦50千克为40元, 青稞为37元。
1991年为调节青稞产销, 将青稞计划收购价由45元下调为38元, 青稞议购价下调5元按32元掌握。
1992年省政府确定粮食国家定购品种为小麦、青稞。 统购价小麦每50千克由18.74元调整为23.19元, 青稞由18.74元调整为20.96元; 定购价小麦由25.30元调整为31.30元, 青稞由25.30元调整为28.30元。 同时规定定购粮挂钩奖售物资的政策标准不变, 每50千克奖售平价化肥15千克, 平价柴油3千克。
1993年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并与全国大市场接轨, 从4月1日起, 全省统一放开粮食经营和价格。 在粮食收购上改进定购粮 “三挂钩”兑现办法, 不再实行奖售实物, 全省统一执行每50千克小麦、青稞在收购价之外加价4.20元, 并对当年定购粮和专项储备粮实行保护价, 中等小麦为32.50元(加上价外加价4.20元为36.70元), 青稞为29元(加上价外加价4.20元为33.20元)。 1994年定购中等小麦每50千克由36.70元 (含价外加价) 调整为49.00元, 青稞由33.20元 (含价外加价) 调整为45元, 玉米收购价为41元。 1995年根据市场供求实际,对青稞实行与小麦同价收购政策, 中等青稞定购价为49元。
1996年国务院决定粮食定购价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青海确定收购价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5元并上浮10%, 定购价为71元, 提高22元, 提价幅度44.9%; 对议购小麦、青稞实行同价收购, 具体收购价格由粮食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求与价格水平, 在82~87元间自行确定。 中等玉米定购价确定为58元,计划议购价为62.50元, 计划外玉米收购价随行就市。
1997年按国家计委要求, 经省政府决定, 定购小麦、 青稞收购价每50千克为71元, 玉米为58元; 议购小麦、青稞实行保护价, 每50千克为64元, 玉米为52元。 并继续实行定购粮和计划收购良种与供应优质化肥挂钩的办法, 每交售50千克定购粮和计划良种供应优质化肥7.5千克。
☚ (一)粮食价格   2.各种差价 ☛

1.收购价

1.收购价

1950—1953年油菜籽实行市场收购价。 由于1952年粮食购价调整幅度大于油菜籽, 影响油料种植, 1953年全省油菜籽总产比上年减少43%, 影响省内供应, 1954年省政府决定对油菜籽收购实行统购价, 并相应提高收购价, 提价后油料产量迅速增加, 不仅满足了当时市场需求, 而且达到省内食用油自给有余。
1956—1958年由于指导思想上受“高指标”、“高估产”的影响,对油料购价大幅度下调,50千克平均购价由1955年的16.31元降为14.15元,下降13.24%。1961年因油料生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全国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因而一再采取提价措施。1961年平均购价提到20.53元,提高45.1%;1971年在粮价未动情况下,油价提高29%;1972年为鼓励农民超计划交售油料、油品,实行超购奖励政策,即在统购价基础上加价30%,1979年扩大到50%。
1979年,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油料平均购价由26.50元提为36元,提价幅度为35.9%。1981年由于实际购价较1979年提高67.5%,促进了油菜籽生产,粮食部门库存倍增,调出困难,国家财政补贴越来越多。从1982年起取消了按统购、超购分别计价办法,改为比例购价:油菜籽按60%超购、40%统购的比例价,比例购价为46.8元,实行比例价收购办法至1991年未变。1992年放开油料购价。
1994年起政府为调控市场需求,下达一定数量油菜籽收购调省计划,并实行指导价管理,1994—1997年指导价每50千克为120元,根据市场供求与价格变化实际,允许经营企业实行价格浮动,1995年浮动幅度为10%以内,1996年为5%以内,1997年不浮动。


表7-3-4 1966—1997年主要年份油菜籽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50千克

年份1966197119791982198819891990199219941997
价格
管理
统购
统购
统购
超购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市场
指导
指导
价格
形式
22.028.036.054.046.850.453.870.4130.0120.0120.0
☚ (二)油菜籽价格   2.等级差价 ☛

1.收购价

1.收购价

1950年全省主要药材价格偏低,市场需求量增加,国家有计划地逐年进行价格调整。至1961年主要药材购价均有较大幅度提高。1963年对一些购大于求的药品价格进行了下调,主要品种为羌活、虫草、赤芍、麻黄、升麻、马砍茸等。“文化大革命”期间,除枸杞、蓁艽少数品种价格有所回升外,其他基本未动。1979年药材供求趋紧,与邻省价格出现不衔接,再度提价,至1985年价格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1985—1997年除个别药材品种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外,其余大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1986年以前,实行国家定价的主要品种有麝香、甘草、杜仲、厚朴等四个品种;由中国药材总公司组织产区协调价格的主要有黄连、贝母、当归、川芎、生地、白术、白芍、茯苓、麦冬、黄芪、银花、菊花、牛夕、元胡、桔梗、连壳、芋肉、三七、人参(含野山参)等20个品种。在麝香与甘草的管理上,受全国各地市场供求影响,实际价格均高于规定价,如麝香,国家指导价1986年起确定为每千克净仁为10 000元,但实际价逐年上升,1986年市场价达50000元,1997年末价格已达70 000多元;甘草国家定价每50千克110元,实际1997年末达250元(省产主要药材历年收购价格见表7-3-7)。

表7-3-7省产主要药材品种历年收购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虫草混等 (千克)麝香 (净仁、 千克)甘草 (二等、 50千克)鹿茸 (马砍二等、 千克)贝母 (青贝二等、 千克)
年 份价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1950—
1953
22.00国家
定价
1950440.00国家
定价
19506.20国家
定价
195025.06国家
定价
195620.70国家
定价
195425.52国家
定价
1951480.00国家
定价
1951—
1953
6.18国家
定价
195141.86国家
定价
196220.70国家
定价
1955—
1956
20.02国家
定价
1952560.00国家
定价
195412.59国家
定价
195261.66国家
定价
1963—
1965
22.20国家
定价
1957—
1959
20.00国家
定价
1953760.00国家
定价
195512.65国家
定价
195378.64国家
定价
1966—
1979
22.40国家
定价
196024.00国家
定价
1954—
1955
1040.00国家
定价
1956—
1958
13.60国家
定价
1954127.80国家
定价
1980—
1983
30.00国家
定价
1961—
1962
32.00国家
定价
1956—
1965
840.00国家
定价
1959—
1960
18.00国家
定价
1955159.64国家
定价
1984—
1985
32.00国家
定价
1963—
1976
21.20国家
定价
1966—
1978
672.00国家
定价
1961—
1963
27.00国家
定价
1956—
1957
155.20国家
定价
198675.00中国


(续)

虫草混等 (千克)麝香 (净仁、千克)甘草 (二等、 50千克)鹿茸 (马砍二等、千克)贝母 (青贝二等、千克)
年 份价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年 份价 格价管
形式
1977—
1978
28.00国家
定价
19791344.00国家
定价
1964—
1965
30.00国家
定价
1958—
1959
186.20国家
定价
198787.00药材
197940.00国家
定价
1980—
1985
2600.00国家
定价
1966—
1977
32.00国家
定价
1960—
1961
192.00国家
定价
1988350.00公司
1980—
1983
60.00国家
定价
198610000.00国家
指导价
1978—
1983
40.00国家
定价
1962—
1971
240.00国家
定价
1989290.00调价
198420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84—
1985
50.00国家
定价
1972—
1973
300.00国家
定价
1990120.00调价
198540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86—
1990
70.00国家
定价
1974—
1982
400.00国家
定价
199185.00调价
198650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91110.00国家
定价
1983—
1985
380.00国家
定价
199285.00市场价
198760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86400.00市场价1993—
1994
120.00市场价
1988120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87440.00市场价1995160.00市场价
198996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88—
1989
720.00市场价1996—
1997
200.00市场价
1990—
1991
700.00国家
定价
 10000.00    1990—
1991
1900.00市场价   
19921500.00市场价199210000.00国家
指导价
1992110.00国家
定价
      
19976000.00市场价9770000.00市场价 250.00市场价1993—
1997
2000.00市场价   
☚ (四)中药材   2.各项差率 ☛
00026623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