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少计划收购品种,扩大议购议销范围
1983年2月1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提出纳入国家计划的农副产品品种“应当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而逐步减少,扩大议购议销范围”。“完成国家计划后的农副产品(不包括棉花),允许国营、集体、个体商业通过各种流通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经营”。1984年7月1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进一步做出减少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品种的决定。
据此精神,省里决定除绵羊毛、牛皮实行派购外,其他品种一律放开。到1985年,由省里管理的品种,由1979年的50种,减少到7种。这对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