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农产品市场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党的经济政策进一步调整,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发展的历史阶段。河北省农产品市场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作用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1)农产品贸易赖以存在的物资来源起了变化。过去河北省的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农产品贸易基本上是建立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全面推行各种联产承包责任制,涌现出很多专门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重点户、专业户和乡镇企业。农村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比较充裕的物资源泉。
(2)交换的对象和交换的方式起了变化。过去农产品市场是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场所。农民上市交换的目的是 “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交换的方式主要是产销直接见面,零星买卖。80年代中期以后,参加农产品交易的人员不只是农民,还有大批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农副产品贩运的经营者。上市交换农产品的目的,主要是为卖而买,获得货币。交换的方式,也不仅仅是直接交易,零星买卖,而逐步发展为批量成交。
(3)交易的范围和作用起了巨大变化。过去河北省农产品贸易的范围很小,一般为区域性的小市场,在农民和城市居民的生活中起很小的补充作用。80年代中期以后,不少农产品集市,由原来几天一集,发展为天天集,有的还逐渐发展为四通八达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成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物资交流和农产品交换的一条重要的补充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