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北” 防护林体系建设
1. “三北” 防护林体系建设
1978年,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 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体系。 同年12月, 青海省成立 “三北” 防护林建设领导小组。 1980年3月,省政府将西宁、 大通、 民和、 乐都、 互助、 湟中、湟源、化隆、 循化、 共和、 贵南、 贵德、 都兰、乌兰、格尔木、 海晏、 尖扎等17个县市列入建设范围。 1981年2月, 国家林业部 “三北防护林”建设局与青海省农林厅签订了协议书, 扩大建设范围为18个县市 (平安县原已包括在湟中县范围, 1979年建县, 后规划单列)。 1994年7月, 在 《青海省 “三北防护” 体系三期工程规划方案》 中, 新增同仁、 祁连、 门源、 刚察、天峻、 大柴旦、冷湖、 茫崖等8县镇 (德令哈原已包括在乌兰县范围, 1988年建市, 三期工程规划单列出来)。 青海省 “三北” 防护林体系建设区共3市21县3镇, 总面积36.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0.4%。建设区跨青藏高原、 黄土高原两个地貌单元, 生态环境条件严酷, 是青海省沙漠戈壁、高寒山地和水土流失的主要分布区。 1978—1985年为一期工程, 共完成141 259公顷, 其中人工造林86 153公顷, 封山育林53 440公顷, 飞播1 666公顷; 四旁植树7 384万株。 1986—1995年二期工程完成457 273公顷, 其中人工造林274 152公顷, 封山育林183 121公顷。 截止1997年, “三北” 工程共完成林网8 648万株, 投入资金21 550.6万元, 群众投劳4 500万工日。 “三北”地区森林覆盖率 (含灌木林) 由1978年的2.3%增加到3.0%, 活立木蓄积量由1 398.1万立方米增加到1 962.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