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不是社会主义客观的、特有的经济 19. 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不是社会主义客观的、特有的经济规律 斯大林在1952年出版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国民经济有计划 (按比例) 发展规律”,我国学术界结合我国的实践,对这个规律进行了长期的讨论。讨论的重点是,我国在过渡时期存在多种经济成份的条件下,这一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与程度: 规律的客观性质、内容、要求及表述; 有计划与按比例的关系; 经济发展速度与按比例的关系; 有计划发展规律与价值规律的关系等问题。 对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不是社会主义客观的、特有的经济规律主要有四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是客观的,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规律。理由是: (1) 这个规律赖以产生和发生作用的经济条件有两个,一是生产的社会化,二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了。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又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提供了特定的可能性。(2)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存在同一的按比例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只能是生产关系的规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身要求实现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同时,由于它的存在,才使“按比例”的客观要求通过“有计划”的形式得以实现。(3) 按比例发展规律是人类共有的客观规律。但并不排斥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社会主义条件下,按比例发展规律这个一般规律的作用包含在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特有规律之中。有计划和按比例的发展,都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是同一客观必然性的两个最重要的内容。(4) 按比例发展规律是各社会形态共有的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表现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者结成一体,有直接的社会联系。他们开始有可能“按照最后已被认识的近代生产力的本性去处置它”。这就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可能性。同时,社会主义生产是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必须在社会 (国家) 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这就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必要性。(5) 有计划发展不只是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作用的特有形式,而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作用的特有形式。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人们认识和驾驭经济规律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就使经济规律体系的作用具有自觉的计划形式。 另一种观点认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不是客观经济规律。理由是: (1) 经济规律就是价值规律,我国的计划经济就是“拍板”,是违反经济规律的。(2) 有计划是主观的东西,是人的主观意志,而按比例则是客观要求,两者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3)国民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指导原则,是人们利用经济规律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生产起调节作用的是不平衡规律。如果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那就是说,不管主观上有无计划而经济本身就会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事实证明,计划若未能反映客观经济规律,仍会产生无政府状态,产生比例失调,甚至会发生危机,这就说明它不是一个客观经济规律。(4)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也就是再生产规律,不必另搞一个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 第三种观点认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特有的,而是高度社会化生产的规律。理由是: 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干预的加强,现代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运用这个规律,而且效果也相当显著。只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限制,仍然摆脱不了市场的影响。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社会主义能自觉地运用有计划按比例规律来指导经济的发展。 第四种观点认为,不能笼统地说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客观规律。对此有两种论述:(1) 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至近代较流行的看法: 甲、“有计划发展”、“按比例发展”是两个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是社会主义社会所特有的,而“按比例”则是各个社会形态共有的或一般的规律。乙、按比例发展规律是与生产的社会分工相联系的,与公有制没有什么联系。有计划发展规律则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消灭了生产无政府状态才产生和发生作用的。丙、社会主义条件下,按比例发展规律是通过有计划发展规律来实现,有计划发展规律则是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作用形式。“有计划发展规律”在含义上较“按比例发展规律”要广泛,按比例规律不一定是有计划规律的组成部分,也不一定与它相联系。有计划规律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客观规律。(2)近几年来的新提法: 甲、资本主义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各个生产者都是互相分割的,不存在有计划发展规律; 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不存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比例发展的唯一形式就是有计划发展,二者结合成一个规律。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按比例发展规律有二种实现形式: 一种是价值规律,另一种是有计划发展规律。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发展规律如同价值规律一样是一个调节社会生产比例的独立的经济规律。乙、社会主义社会客观上存在着“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这两个规律的内容、性质以及产生的经济条件都不相同。如把两条规律概括为一条规律,就混淆了两个规律之间的区别,是不科学的。把国民经济按比例规律作为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是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 ☚ 18. 什么是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 20. 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与价值规律的关系 ☛ 000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