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关于国营商业地位提法中的“主导”和“领导”的涵义有何区别 19. 关于国营商业地位提法中的“主导”和“领导”的涵义有何区别1962年《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中指出: “国营商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商业的主体和领导力量”。1981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指出: “国营经济在各种经济形式中起主导作用,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还必须同时发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这里的“领导”与“主导”的涵义有何区别呢? 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是,“主导”和“领导”有相同的一面,但也有不同的一面。“领导”是上下级关系,而“主导”则不是上下级关系,是主次关系,主辅关系。“领导”主要是用行政手段;“主导”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辅之必要的行政手段。 另一种观点是,“主导”包含有“领导”的涵义在内,不但是“领导”,还有指导、疏导的含义。例如,通过商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方针、政策、计划和措施,领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这是发挥国营商业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 18. “三多一少”的提法是否科学 20. 发挥国营商业主导作用的客观依据 ☛ 00000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