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1935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935年 1935年3月叶紫的短篇小说集《丰收》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 4月老舍发表中篇小说《月牙儿》(《国闻周报》12卷12至14期连载)。 5月郑振铎主编的《世界文库》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 6月著名文学家瞿秋白于18日在福建长汀被国民政府杀害,终年36岁。 7月萧三从莫斯科写来《给左联的信》,要求“左联”解散,另组团体。 8月萧军的长篇小说《八月的乡村》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 9月《宇宙风》半月刊在上海创刊,由林语堂主编。 10月赵家璧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第一辑(1917—1927)由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陆续出版。 11月郁达夫发表中篇小说《出奔》(《文学》6卷5号)。 12月周立波发表《关于“国防文学”》(21日《时事新报》“每周文学”副刊),正式提出“国防文学”的口号。 ☚ 1934年 1935年 ☛ 1935年 1935年吴广川、白萩、石灵等在新加坡创办《新野》刊物。 ☚ 1935年 1936年 ☛ 1935年 1935年1月《先发部队》改名为《第一线》,并推出“台湾民间故事特辑”,黄得时写卷首语《民间文学的认识》。 2月张深切发表《对台湾新文学路线的一提案》(《台湾文艺》第2卷第2号)。 3月杨华发表短篇小说《薄命》(《台湾文艺》第2卷第3号)。 5月张深切发表《〈台湾文艺〉的使命》(《台湾文艺》第2卷第5号)。 12月杨逵、叶陶夫妇在台中创办《台湾新文学》月刊。 ☚ 1934年 1935年 ☛ 1935年 1935年杨炽昌、林永修等于秋季在台南成立“风车诗社”。该社是台湾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 ☚ 1935年 1936年 ☛ 诗人的馈赠/招魂/秋云/毋忘草/落月集/遗赠/血花/昨日之花/宇宙的统治/都市的夜/逃难人/都市的冬/菱塘岸/虹飞诗集/宇宙之歌/雷雨/忘忧草——绍华诗初集/生之战争——绍华诗二集/平澜诗集/海洋/烟/秋天集/知行诗歌续集/维梓诗选/沉醉着的栖霞/陆㱅诗稿/浪流者自歌/饥饿/路工之歌/未明集/给我们自己/六月流火/鱼目集/停云集/黄昏江上/行过之生命/水磨集/张凤活体诗/知行诗歌别集(一名:清风明月集)/王独清诗歌代表作/晚安/铁汼诗草/高粱叶/无题之秋 ☚ 还乡集 诗人的馈赠 ☛ 为法小品集/偷闲小品/大学生素描/幽默小品文选读/笔端/山胡桃集/平绥沿线旅行记/北平夜话/夜航集/五六境/现代十六家小品/中华现代文学选/现代创作散文选/欧游随笔/漂泊杂记/点滴/火线内/异乡与故国/欧游漫忆/现代创作游记选/少女日记/当代女作家随笔/当代女作家日记/当代女作家散文/当代女作家小品/青年游记/婴儿日记/集外集/半农杂文二集/我的旅行记/都市的风光/中国十大名城游记/憧憬/没字的书/波罗蜜/打杂集/懋庸小品文选/逸梅丛谈/车厢社会/我的母亲/春风/达夫日记集/越想越糊涂/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秋罗集/海外杂笔/鲁迅文集/伟大的工作/给年少者/东京小品/广西旅行记/台游追纪/劳人草/火焰/速写集/江之歌/三种船/幽默的叫卖声/小品文选/现代文选/南游杂忆/苦茶随笔/西南东北/海行杂记/詹詹集/残梦集/洛阳游记/当代尺牍选注/速写与随笔/平屋杂文/未厌居习作/黄昏之献/从东北到庶联/湖南的风/人间小品/人间小品/人间特写/人间随笔/梦外集/现代中国散文选/郭沫若文集/二十今人志 ☚ 记丁玲 为法小品集 ☛ 1935年数学霍勒维奇[波兰]在拓扑学中引入同伦群,成为代数拓扑和微分拓扑的重要工具。 物理学詹姆斯·查德威克[英]因发现中子并测出其质量,被授予诺贝尔物理学奖。 化学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法]同伊伦·约里奥·居里[法]因研究并合成新的放射性元素,同被授予诺贝尔化学奖。 天文学菲森可夫[苏联]提出测量暗星云光吸收的方法,并发现与星云物质有关的星链。 生物学汉斯·施佩曼[德]因发现胚胎发育中背唇的组织作用,被授予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医学多马克[德]首先合成化合物“百浪多息”(Prontosil)并确定它治疗葡萄菌和链球菌传染病的效力。 工程技术坦斯莱[英]正式使用生态系统一词。 1935年中华民国24年·乙亥数学7月,中国数学会在上海举行成立大会。 化学孙承谔与美国人艾林·兴诺维基合著发表 《关于三体碰撞反应3H→H2+H》的论文。该论文1976年被美国化学会列为《物理化学一百年》成就之一。 地学丁道衡发现白云鄂博大铁矿。 生物学1934年~1935年,沈霁春研究鸡胎后期的消化和呼吸运动特征,论文发表于《中国实验生物学杂志》。 农学卜凯等编成《全国七百五十万分之一土壤图说》,在英国牛津第三次国际土壤学会上发表。 医周启源从30年代中期开始,先后在蛋白质变性机制、雄性激素的生理作用以及免疫球蛋白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取得重要成果。 工程技术1935年~1936年,刘仙洲等发起成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1935年中华民国24年· 乙亥文化李达发表《社会学大纲》,较为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 政法1月15日~17日,中共中央在贵州遵义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集中全力批判和纠正“左”倾机会主义的军事和组织路线,肯定毛泽东关于红军作战的基本原则,推选毛泽东为政治局常委。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冒险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结束;毛泽东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确立。 经济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土地法施行办法》。 1935年文化德国雅斯贝尔斯的《理性与生存》出版。 政法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关于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公约。 经济日本钢铁工业垄断组织住友金属工业公司成立。 军事3月16日,德国恢复普通义务兵役制。 1935(民国二十四年)1月1日巴县人刘沛膏购买100千瓦直流发电机,安装在重庆太平门附近,1907年1月开始供电,当时照亮了40~50盏民用电灯。是为重庆使用电力之始。1908年,刘沛膏筹建重庆第一家电业公司——烛川电灯公司,正式兴起重庆的城市供电业。1933年,烛川公司被市政府收购,建成坐落于市区大溪沟的新发电厂。是日,正式组成官商合办的重庆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200万元。1937年,该公司从英国进口两台4 5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抗战开始后,一部分锅炉设备才运到香港,已不能经长江西运。只得改道越南,经滇越铁路运到云南,再辗转到达目的地,安装在大溪沟发电厂。此厂成为当时西南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厂,翌年投产发电。又建成玛瑙溪、沙坪坝、龙门浩、铜元局四个供电分电站。1937年,重庆电力公司发电量从3 000千瓦上升到12 000千瓦。(385,305-306页; 《重庆工商史料》 2辑,180-182页) 1月9日陕西省政府代表与宁夏天主教堂代表签订 《整理陕西三边天主教产协定》。“所有划分汉、蒙界线以南可耕之地,由天主教堂让卖与当地汉族农民,其非可耕地与可耕地无人承买者,均无价移交各县当地政府,作为官荒”。“汉、蒙界线以北地段……教堂情愿将所有权无偿移归蒙古居民。”“让卖完成后,天主堂所持契约之有效部分,只限于天主堂本身建筑及其慈善机构,连同一切附属,例如院落、花园等所占之地皮。”义和团运动时,“有法国天主教士为三边(指安边、定边、靖边) 人民所杀,翌年法与陕甘总督交涉,将三边土地一方割与法人建筑教堂,得寸进尺,围占民地,复自收租税,处理人民争讼,侵占民地益广,俨若其殖民地”。据1934年10月 《申报》 报道,“新近陕北三边农民,因不堪神父压迫,派代表赴西安,请求收回教区土地”。(103,995页; 112,463页) 1月9日的协定与此次请愿应该有一定关系。但法国天主教徒们不可能因为一次请愿就做出如此大的退让,其间一定有过极其尖锐、复杂的斗争。 1月为偿还财政部结欠中央银行的13 000余万元垫款,财政部发行12 000万元俄国退还庚款余额凭证,以俄退庚款为担保,利率为按月6厘。(124,242页;181,152-157页) 1月—1938年汉白公路起自汉中,经城固、西乡、石泉、汉阴、安康、平利、竹溪,终于白河。1935年1月开始修筑汉中至安康段,1936年10月修通,1938年3月,全段工程草率完成。1937年安康至白河段开工,1938年11月完成通车。(393,215-216页;187,267、283页;207,471页) 2月国民政府决定外国银行发钞权收回办法,主要有: 甲、既(已经) 在发行的外国银行钞票,渐次收回; 乙、既(已经) 停止发行或关闭之银行,取消其许可; 丙、新请发钞之银行,一律不准发行。但外国银行以治外法权为护符,顽然不受我国统制。(周伯棣: 《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政策》,146页,上海,中华书局,1936) 2—3月汇丰银行因申新七厂无力付出1934年年底到期押款200万元,“藐视我工业、我法院、我政府、我舆论”,悍然以第一债权人身份于2月26日非法拍卖申新七厂。日本律师代表匿名委托人以最低价225万元拍得。尽管日本律师对买主信息讳莫如深,但媒体探知为丰田纱厂。在工人群众的全力斗争与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下,汇丰被迫取消拍卖,押款转期。日方也出来否认买主是日本人。(131,467-481页; 《历史研究》 2011年第6期,53-69页) 3月1921年,中日合办泰记煤矿公司(成立于1914年,全部资金由日华炭矿汽船会社供给,经营河北临榆县石门寨煤矿) 发现其矿区与1913年成立的华商柳江公司的矿区重复。至此利用日人在冀东之特殊势力,在关东军的协助下,封闭并接管柳江的矿场、铁路和秦皇岛的财产,将其存煤擅行售卖。(365,57、186页;352,71-72页;370,54页;396,395页) 4月1日1932年11月1日成立的国防设计委员会,至此易名为资源委员会,兵工署资源司同时撤销,原有人员、档案划归资委会。蒋介石以军委主席身份兼任资委会委员长,翁文灏、钱长照仍为正、副秘书长。资委会的职掌为: 一、关于人力资源及物的资源之调查、统计、研究事项。二、关于资源之计划及建设事项。三、关于资源动员之计划事项。四、关于其他有关资源之事项。(372,18-19页; 392,133-134页) 4月16日为防止白银外流,国民政府派宋子文去上海与外商银行订立君子协定。其第2条规定: 外商银行协助中国政府的健全通货政策,遇到银行顾客有运出白银时,加以劝阻。第3条规定: 外商银行及中国籍银行在出售外汇方面实行合作,使中国的银价能跟随国外的银价。4月16日,这一君子协定获得了上海外商银行公会(由英、美、日、法、意、荷、德籍银行组织) 通过。外商银行享有治外法权,君子协定对它们无约束力,因此在阻止白银外流方面起不了大作用。不过,到1934年12月,上海外资银行库存白银已减至0.547亿元,为应付日常营业上的支付需要,不可能把这些白银都装运出口,因此,也乐于给国民政府送个顺水人情。(109,154页; 周伯棣: 《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政策》,112页; 416,230、274-275页) 4月成立汉口证券交易所,资本30万元。交易标的多为中央债券、湖北省和汉口市的债券。同年11月即因亏损停业。(《近代中国的金融市场》,112-113、126、454页) 5月1日西(安) 兰(州) 公路原为陕甘驿道,早有大车道。1927年,国民军驻防西北,发动当地驻军和民工修筑桥梁,整修路线,西安至长武间可通行汽车。1928—1929年,陕甘大旱,华洋义赈会和两省合作,续修此路。1934年,华洋义赈会将此路移交国民政府经委会继续修建。1935年4月完成土路工程,是日通车,全长704公里,路况极差,人称 “稀烂公路”。铺筑路面工程延至1939年才大致完成。(393,210-212页; 129,上篇,5章,16页; 《范长江新闻文集》,上,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147-148页;207,518页; 371,359页) 5月4日中法签订 《关于订立甲乙两种附表之议定书》。中国政府声明: 将来不采取任何办法,禁止越南产米输入云南、广西、广东三省; 越南的白煤入口税率,不能高于每吨0.89金单位(103,1012-1016页)。越南白煤进口税率原为每吨2.87金单位,减至0.89金单位后,以前在上海售价13.5元的越南白煤仅售10元,于是国产白煤的销售 “不堪言状矣”。(145,211页) 5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 《中央银行法》。(182,482-488页) 5—6月国民政府唆使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积聚中国实业(1919年成立)、四明(1908年成立)、中国通商三家银行的钞票,一次持向三行兑现,造成挤兑危机。三行措手不及,不得不接受官僚资本的苛刻条件,接受官款,进行改组。5月30日,国民政府向中国实业银行拨官款500万元(公债预约券),撤换了领导人。6月1日改组四明银行,撤换了领导人。8月,对四明银行拨款500万元(公债预约券)。6月7日改组中国通商银行,撤换了总经理。8月由政府出资500万元(公债预约券。据 《中国第一家银行》 45页,为300万元)(周伯棣: 《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政策》,144-145页)。1937年年初,以 “各行原有股本早经亏蚀净尽”为由,将三行原有股本按一成半折算。中国通商银行原有实收股本350万元,中国实业银行350.74万元,四明银行225万元,按一成半折算,中国通商银行尚存52.5万元,中国实业银行尚存52.611万元,四明银行尚存33.75万元,然后分别加入347.5万元、347.389万元、366.25万元,都凑足400万元,官股占了绝大比重,三行都成了官商合办银行。派杜月笙为中国通商银行董事长,傅汝霖为中国实业银行董事长,吴启鼎为四明银行董事长。(182,605-607页) 从此,这三家银行加上1929年成立,早已在孔、宋控制之下的中国国货银行合称 “小四行”,以与中央、中国、交通、农民 “大四行”相对称。(416,88-92页) 6月5日长江航运六公司三北(包括鸿安)、招商局、太古、怡和、日清、宁绍签订水脚合约。列入公摊同盟者有江轮65艘、铁驳88艘。统一运价。“其营业范围,一为汉口上海线,二为汉口宜昌线。凡在上列二线内之各种营业,无论为上下水,或转运沿海各口岸者,均在公摊范围之内。以各公司参加之轮船吨位为标准,平均分配水脚”。六公司之间 “根本泯除跌价等竞争,不得有破坏公摊合同之行为”。7月1日开始生效,定期六月。1936年1月底满期后,因颇收成效,决定延期一年,至12月底止。(323,141、216 -218页; 余定义: 《最近三年之交通建设(下)》,载 《中行月刊》 12卷3期。321页未谈及此事。疑1934年的6公司公摊货物运费与1935年的公摊是同一回事) 6月13日上海银钱两业开始实行票据集中汇划。参加集中汇划的会员银行有中国、交通等27家,钱庄有大德、存德等55家。(《银钱业集中汇划》,载 《银行周报》 19卷23期; 153,366页) 6月27日察哈尔代理主席秦德纯与日方代表土肥原签署协定(《察哈尔协定》),“为了将来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合法行动不受阻挠”,国民党政府全盘接受日方关于限期撤退中国部队、限期解散排日机构、援助日 “满”特务机关的活动、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等要求。日军据此实际控制了察省北部地区。(159,193-194页;376,上卷,315页) 6月吴羹梅等在上海创办的中国标准铅笔厂开始生产。“国内自制铅笔,以该厂为始创”。资本8万元。(115,588页; 《近代中国国货运动研究》,209页) 7月1日由大中华等8家江、浙两省的火柴厂组成的协定产销办事处成立,11日正式办公。办事处筹备会所订章程规定,各厂 “依照协定产额,将其制成火柴,交由本联办处发售”。(134,180-181页) 7月2日四行(中南、盐业、金城、大陆) 联合准备库收回既发之中南银行钞票,改发交通银行钞票。(周伯棣: 《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政策》,144页。但据154,302页,直至1935年12月四行准备库撤销前,发行的都是中南银行钞票) 7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 《邮政法》,自1936年11月1日起施行。“邮政为国营事业,由交通部掌管之。”(187,15页) 7月6日日本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次郎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第51军撤出河北省、国民党党部撤出河北省等,还规定上述条件 “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实行”等。7月6日,何复函,“所提各项均承诺之”,是为 《何梅协定》(159,151-152页; 103,1019-1020页)。此协定使日本攫取了河北省和平、津两市的大部分主权。(376,上卷,321页) 7月26日刘鸿生屈从日方要求,由中华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与在华日本磷寸同业联合会签订中日火柴制造同业协商火柴统制问题之同意书,规定中国厂家的生产数量照税务署记录为准,日商则于税务署记录(即自统税开办日起,至1934年6月底止之平均数)外,特予总加101 714箱,作为换取日商加入联营和停止走私的条件。日商火柴厂都在北方。日方多得,华厂就减少了。此举损害了北方中国厂商的利益。(134,203-204、226页) 7月27日国产火柴制造同业联合办事处与 “美内团”签订合组火柴产销管理委员会合同,规定在苏、浙、闽、皖、赣、豫、鄂、湘八省,大中华火柴公司之产销额为54.87%,大中国团(包括上海大华、上海中国、汉口楚胜等9家火柴厂) 为29.31%,美内团为15.82%。(134,187页) 7月29日国民政府发行整理四川金融库券3 000万元,月息5厘,以中央所收四川统税及印花税、酒税为还本付息基金。这笔公债是用来收回四川所发地(方) 钞(票),以实现发行统一的。孔祥熙在致四川省主席刘湘的电报中说,中央已将四川的统税、印花税、烟酒税收入指定为发行库券基金,四川应即日停止对卷烟、棉纱、火柴、麦粉、水泥等统税货品征收税捐。(124,247页; 181,186-189页) 8月北京市政府开办公共汽车。1942年12月10日,伪北京特别市将公共汽车转让给电车公司,电车公司支付了全部财产及营业权款160万元,于12月20日开始营业。(北京市档案馆等编: 《北京电车公司档案史料(1921—1949年) ·旧北京的有轨电车事业简况》,北京,燕山出版社,1988,8页) 9月15日四川币制十分紊乱。四川实行防区制度。各军师在防区内自由造币或发行钞票,“基本金既无一定之款,发行额亦无明确之限制”。货币在防区之间不能互相流通。在重庆,就有七家银行发行钞票,“川康殖业银行、重庆银行、四川建设银行及重庆平民银行均未据呈请核准,竟敢藐视法令,私自印发,妨害币政”。6月7日,蒋介石致电叶楚伧、汪精卫等称,川币必须统一,一年之内,必须办到。(181,174-175页) 7月29日国民政府发行的整理四川金融库券3 000万元在统一发行方面的作用似乎不大。9月10日,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名义发出布告,自9月15日起,所有四川省内一切公私交易,均以代表国币之中央本钞为本位,地钞即停止行使。当地钞票10元掉换中央钞8元,限于11月20日掉换完毕,逾期不换者作废。所有以中央本钞换回之地钞,悉由中央银行截角公开销毁。(182,618、275、281-282页; 124,246-247页) 尽管遭到严重抵制,最终法币得以在四川流通,币制得以统一。(385,157页) 9月21日英国政府首席经济顾问李滋·罗斯(Sir Frederick Leith Ross) 绕道加拿大、日本,于是日抵达上海。李氏是在 “美国既实行白银政策于前,日本又盛倡经济提携于后,于英国在华之固有势力,不无日见穷蹙之感”的情况下来华的。他自称是来华 “作实际调查” 的,但显然有 “夺取吾国货币权入手”的目的。10月2日,孔祥熙、宋子文曾把一个月以后实施的币制改革 “方案的全部内容告知李滋·罗斯”。(109,170 -178页;371,256页) 9月汉宁公路起自汉中,经褒城、沔县(今勉县)、宁羌(今宁强) 至川陕交界之棋盘关止,与西汉公路及汉白公路连接,是沟通西北、西南和华中的交通干线。1935年9月分三段开工,至 1936年6月,除有两大桥暂用渡船代替外,其余均告完竣,与川省公路衔接通车。(393,216-218页; 187,264-265、283页; 129,上篇,5章,21-22页) 10月1日1934年,国民政府下令中央银行设立中央信托局于上海,是日正式开业,资本1 000万元。孔祥熙以中央银行总裁身份兼任理事长,张嘉璈任局长,后改叶琢堂。业务范围为: 信托、储蓄、投资与放款、购料(该局刚成立时,只承办国民政府交办之向国外采购物资事宜,以后逐渐扩及国家机关委托之事。1941年国民政府有集中采购之令,于是国家机构之一切采购均委诸该局。采购的物资有武器、兵工器材、油料、交通器材、通讯器材、航空器材等)、易货(最先为中德易货、中苏易货业务)、保险、印制(各项钞券、税票之印刷、纸张原料之制造)。全面抗战开始后,东南沦陷,国民政府西迁重庆,中央信托局却搬到了香港,孔祥熙派他的儿子孔令侃任常务理事代行理事长职务。直到香港沦陷,中央信托局才迁到重庆。(寿充一编: 《孔祥熙其人其事》,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89、109页) 中央信托局的主要业务之一是军火贸易,不仅赚取了不少手续费,而且每一笔买卖还有回扣可得。(182,776页; 《中央信托局开业》,载 《银行周报》19卷39期; 刘鼎铭: 《中央信托局概略》,载 《民国档案》1999年第2期; 416,85页) 10月宁夏省银行和省商会投资10万元,在宁夏(今银川) 建起宁夏电灯公司。日发电量1 200多度,主要供马鸿逵公馆及省会军政官员用电。(《民国档案》1999年第4期,92页) 11月1日国民政府发行水灾工赈公债2 000万元,年息6厘,在国库拨存救灾准备金项下拨充应付本息基金。(124,250; 181,192页) 11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施行法币的布告。“我国以银为币,白银价格剧烈变动以来,遂致大受影响。国内通货紧缩之现象,至为显著。因之工商凋敝,百业不振,而又资金源源外流,国际收支大蒙不利,国民经济日就萎败,种种不良情况,纷然并起”。上年10月15日征收银出口税兼课平衡税,虽有一定成效,但 “究非根本挽救办法”。为 “保存国家命脉所系之通货准备金”,决定: “自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1936年规定中国农民银行虽不作为法币发行银行,但其钞票可与法币同样使用,所发钞票以1亿元为限。”该行钞票不能购买外汇。见356,312页; 《中国农民银行》,188页)。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使用现金。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注),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额以截至11月3日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委员会保管。实行白银国有,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及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法币1元等于1先令2便士半(14.50便士)。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按1先令2便士半基价上下1/8便士之差无限制买卖外汇。(182,314-315页; 109,171页) 11月4日英国驻华公使贾德干(A.Cadogan) 发布了名为 《1935年禁付现银规则》的英国国王敕令。“为推行……中国政府颁布之命令起见……凡个人或与其他英国人民,共同以现银偿还全部或一部之债务者,应以违法论,得处以三个月以内之监禁,或连带苦工,或处以五十镑以下之罚金或处以监禁及罚金”。“使中国政府之纸币,成为公私义务之法币”。“英商银行,因此皆有权不付出任何白银。”(周伯棣: 《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政策》,184-185页; 371,265-266页) 法币发行后,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率先将相当数额的白银交兑给了中央银行,占在沪外国银行售银总数2 600万元的大部分。(416,292页) 11月6日为对抗法币的发行,广东省政府财政厅颁布管理通货令: 自11月7日起,以广东省银行的洋毫券及广州市立银行凭票为法币; 银毫大洋由政府收回; 凡属银类如银条、银砖等,应交省行按值收买(周伯棣: 《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政策》,160页)。广东省银行和广州市银行滥发纸币,“港沪汇价奇涨,金融市面不安,工商各业均受其害。华侨汇款,亦为之减少甚多”(109,227页)。省府被迫派人到南京政府商请救济。直到1937年6月20日宋子文以财政部的名义发布命令,规定自6月21日起按1元法币等于144毫券的比率,以法币将毫券陆续兑换销毁,并规定自1938年1月1日起,广东所有公私款项及一切买卖交易之收付,与各项契约之订立,均应以法币为本位,禁止使用毫券(市隐: 《中央改革粤币》,载 《东方杂志》 34卷14号),法币才在广东取得了合法地位。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准许毫券在1937年以后仍按法定比率与法币一道在省内继续流通。1940年8月7日调整法币与毫券比价,改定省毫券折合法币7角行使。(356,474 -475页) 11月8日、9日日本驻华使馆武官矶谷廉介发表声明,反对中国的币制改革,反对日商交出存银,反对华北存银南运。11月9日,日军中央部发表声明,支持矶谷的声明。同日,日外务省发表声明,对中国政府事先未与 “日方充分协议,要求日方之协力”表示遗憾; 对传说中的英国对华借款1 000万镑作为财政整顿和实行新币制的准备金 “始终执反对之态度。”(159,304-310页) 11月12日为对抗法币的发行,广西公布 《管理货币办法》 8条,规定 “省内不论公私款项、债权、债务,交收行使,总限用广西省银行金库所发行之钞券,照旧十足行使”。“一切硬币、生金银,概行严禁在市面交易买卖”。“如商民存有一切硬币及生金银,应限定由银行以行钞、库券收买之”(109,228页),拒不承认南京政府法币的地位。11月15日,广西省政府通电: “每中央法币一元,作值广西银行行钞一元三角伸算”,这才承认了法币的合法地位。此后广西地方当局用强制手段把广西省银行的兑换券推广到了穷乡僻壤。新桂系穷兵黩武,军费开支急增,同时关系广西财政收入极大的禁烟罚金显著减少。自1935年6月底至1937年年底止,广西省银行的兑换券发行增加了3倍多。1937年11月,南京政府下达 《整理桂钞办法》 6条,规定自1937年12月1日起,以桂钞1元合法币5角为法定比率,照常流通。同时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于广西设立分会,广西省银行应将桂钞原有现金与保证准备,连同已发收回及已印未发封存之新旧各券等移交分会接管。(郑家度: 《广西近百年货币史》,115、116-118、120页) 11月13日币制改革时,中国外汇储备仅3 000万美元,远不足以维持法币汇价的稳定。是日,中美达成美国从中国购银5 000万盎司的协定,但中国须将购银所得3 250万美元存于纽约大通银行,由美方监督使用。这5 000万盎司由大通银行和花旗银行各认购一半。(109,237-248页; 371,269页; 《历史研究》1988年第6期,188页;416,234页) 11月25日在日本侵略势力的操纵和策划下,以殷汝耕为首的 “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12月15日,改名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以冀东停战区内22县为辖境,脱离南京中央政府,实行所谓 “自治”。这是日军在关内扶植的第一个傀儡政权。(159,334-340页) 11月大生二厂自1907年开车之初,其营运资金即全部靠调汇借贷,债息负担甚重。到1935年,负债额已达201万元,占二厂资本额的88.9%。至此乃以200万元最低价招标拍卖,到期无人投标; 减至160万元再招标,仍无人问津; 再减至130万元招标,仍无人投标。最后由债权人中国、交通两银行以45万元将机器售与大隆铁厂作试验之用。曾经红极一时的大生二厂就这样悲惨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301,350页;350,248-249页说,大生二厂是拍卖给了扬子公司) 11月—1936年1月法币发行在陕西受阻。法币发行后,“市面币制转呈紊乱现象,现金照常行使,法币已有折扣……省府已颁发布告,明定省钞作为法币,与中央、中国、交通银行法币同样行使。省银行现金已由省府封存”。几经周折,到1936年1月,将省银行已印未发之钞票、已发收回之钞票及现金100万元,由发行准备委员会西安分会封存。“至由职行(中央、中国、交通三行) 等接收一节,一时仍难办到。个中情形,复杂错综,笔难罄述,阻碍多端,实难解决。”(109,221、223页) 12月18日以宋哲元为首的冀察政务委员会在北平成立。(159,459页) 12月20日作为满铁子公司的兴中公司成立。总社设在大连,东京有支部,天津、大阪、上海、济南有事务所,资本1 000万日元,实收四分之一; 共20万股,满铁拥有199 200股。这个公司 “以推行日本国策为主旨”(116,534页)。它是 “对华经济工作的统一机构”,“负有统制和推行对华经济工作的使命”。它的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农业、金融、贸易,几乎无所不包,是日本军政当局在华北进行经济侵略的先驱机构。(370,42页) 12月1935年11月3日,关于施行法币布告所附办法的第二条规定,除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额以截至11月3日止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酌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票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保管委员会保管。周作民对于取消四行发行权深为不满,但慑于政府压力,不得不将四行未发行的钞票及发行钞票的准备金,悉依法令如数缴出,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接收,四行准备库撤销。(182,314-315页; 154,303页;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13辑,118页) 12月底中德双方达成原则协议,商定德国输华物资以军械为主,另加中国建设国防工业所需的器材设备。中国输德货物则以德国所需的钨砂、锡、棉、麻、大豆等农矿产品为主。由于双方货物价值相差悬殊,中方代表翁文灏建议由德国向中国提供信用贷款,以便在中国输德货物价值少于德国输华货物时垫支,使换货工作能顺利进行。(372,29页; 李学通著 《翁文灏年谱》 在1935年12月未记此事) 1935年陕西开始兴建渭惠渠。在眉县筑坝引渭水灌溉渭河北岸农田,1937年完成,受益面积17万多亩。(《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140页) 3月14日伪满政府公布 《北满铁路公债法》。为支付收买苏联北满铁路的价款,决定以北满铁路一切财产及收入为担保,分期发行日币公债18 000万元。(158,174页) 3月21日伪满民政部颁布 《外国劳工取缔规则》,规定对入 “国”的 “外国”劳工进行监督、管理的办法。“外国”劳工入境时必须取得身份证明书。“身份不确实的人、身体不强健的人、没有就业希望的人”不能发给身份证明书。(171,64-66页) 3月23日苏联政府将中东铁路(1933年改称 “北满铁路”) 及附属财产以1.4亿日元的价格卖给伪满洲国政府。同日伪满政府与满铁缔结契约,将北满铁路委托满铁经营(122,720-721页;155,1306-1307页)。日寇将该路改名为 “北满洲铁路”,并于本年8月、1936年8月、1937年7月先后将长春至哈尔滨、哈尔滨至满洲里、哈尔滨至绥芬河三段铁路由宽轨改为标准轨距。(318,59页) 3月日寇开工修建四(平) 西(安,今辽源) 铁路(82.5公里),1936年8月完工。(318,59页) 4月受美国白银政策的影响,银价暴涨,日元剧跌,伪 “国币”与日元的兑价变化莫测,难以控制。伪满政府决定使伪满币脱离银本位,采取管理通货制度。8月26日,又宣布伪币与日元等价。11月4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稳定伪 “国币”,保持日元与伪 “国币”等价,它要求日伪双方都要加强外汇管理,准备停止发行正金、朝鲜银行的银行券——钞票和金票。当天,日伪又同时发表声明,强调要以伪 “国币”统一伪满的货币( “关东州”除外)。伪满币已完全沦为日元的附庸,受日元所左右。统一伪满货币的,实际上是日元而非伪 “国币”。(157,18页) 6月—1937年10月为掠夺阜新煤矿资源,1935年6月日寇开工修筑新(立屯,在北宁铁路大通支线上) 义(县) 铁路(131.5公里),1936年12月铺轨完工,1937年10月正式营业,在义县与锦古铁路接轨。(318,60页) 7月15日1935年6月,撤销关东军特务部。7月15日,决定设立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咨询机构。关东军司令官对伪满经济的控制,主要通过重新恢复的关东军参谋部第三课(后改为第四课) 来实现。关东军特务部的主要职能由伪满洲国总务厅承担。总务厅长官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伪满洲国的总代表。第一任总务厅长官是驹井德三。(157,75-76页;379,11、9页) 8月1日伪满洲国公布 《矿业法》,规定23种重要矿物,除满洲矿业开发会社之外,任何人或团体均不得领有矿业权。(366,224页; 403,152页) 8月24日满铁参与设立了投资500万日元的满洲矿业开发公司,独占了 “国防重要矿产资源”的矿业权。(苏崇民: 《满铁史概述》,15页;157,90页) 8月30日“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夺取了本溪湖煤铁公司原属中方的权利。中日合办已名存实亡。是日,伪满产业部大臣与大仓组代表签订契约,把本溪湖煤铁公司列为“满洲国法人”,资本1 000万元,其中伪满出资400万元,大仓组出资600万元。本溪湖煤铁公司被列为伪满的准特殊会社。(366,221-222页) 11月30日伪满财政部根据伪满政府公布的 《汇兑管理法》 发表了 《汇兑管理之命令》 和 《汇兑管理法的施行手续》,加强了汇兑管理,禁止或限制外国通货或外汇之取得,生金、合金、外国银币及生银之输出或输送。(158,441页) 1935年日伪设立满洲制糖株式会社,资本1 000万日元,后增至2 000万日元,实收1 500万日元。它与伪满当局合作,在奉天、铁岭设立制糖厂,又接办原为中国官营的呼兰糖厂。“七七”事变后又设立新京工场和吉林工场。先是从台湾和爪哇输入生产原料。又从波兰买进甜菜种子,由当地农民培养试种,以后逐渐以甜菜原料替代甘蔗原料。(403,250页) 1935年 1935年1月1日汪兆铭发表 《救国图存之方针》 一文,宣称要抵御日本侵略,“必须同心并力先去肃清匪患”,消灭红军。 同日国民政府公布 《中华民国刑法》 与 《刑事诉讼法》。 8日蒋介石兼任陆军大学校长。 10日蒋介石发布追堵中央红军纲要电令。 18日国民政府明令以孔子嫡系裔孙为奉祀官,以特任官待遇;颜子、曾子、孟子、子思之奉祀官以简任官待遇。 19日蒋介石表示日军进攻察东系“地方事件”,应 “就地解决”。 24日国民党中常会确定新闻检查原则: 不得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 2月1日蒋介石对日本记者谈话时表示: 中国对日外交方针及态度,以绝对保持主权及行政完整为基准;中日须以平等原则,开诚相见。在就“中日亲善”答中央社记者问时又声称要“制裁一时冲动及反日行为,以示信谊”。 2日蒋介石重订 “追剿军” 战斗序列。 4日国民政府派徐源年为鄂、湘、川边区 “剿匪” 总司令。 16日蒋介石南昌行营撤销,在武昌设行营。 24日受国民党控制的中国劳动协会在上海成立。 27日汪兆铭、蒋介石联名向全国各机关、团体发布严禁排日运动命令。同日,国民党中政会通告各报纸、通讯社禁止刊载排日和抵制日货消息。 同日国民党中政会通过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案》。 3月1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武昌行营成立,张学良为主任。 6日以蒋介石、汪兆铭等18人为委员的审查年度预算计划委员会成立。 同日国民党中政会通过《中央地方划分权责纲领》。 7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议案,同意设立国立戏剧音乐院。 8日立法院通过 《土地法施行法》。 12日汪兆铭在孙中山逝世十周年纪念会上称,“救亡图存的工作,治标莫急于 ‘剿除共匪’,治本莫急于生产建设”。 15日立法院通过 《刑法施行法》 与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同日国民政府特任黄慕松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 20日国民党中政会通过发行金融公债1亿元案。 23日蒋介石由重庆飞抵贵阳,指挥 “围剿”中央红军。 27日国民党中政会决议任命蒋介石为特级上将,阎锡山等八人为一级上将,陈调元等二十人为二级上将。 28日国民政府任命孔祥熙为中央银行总裁。 4月1日蒋介石在贵阳发起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6日蒋介石乘调大军入黔追堵红军之机,压迫贵州省政府主席兼二十五军军长王家烈交出军政大权。 12日立法院通过 《学校授予法》。 16日行政院任命吴忠信为贵州省政府主席。 13日蒋介石陆续往陕南调集30多个团,对鄂豫陕红军发动第二次 “围剿”。 5月4日国民政府任命陈立夫为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局长,翁文灏为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秘书长。 10日蒋介石由贵阳飞抵昆明 “督战”。 15日国民党军下达总攻川北徐向前所属红军令。 17日中、日两国公使互相升格为大使。 26日蒋介石由重庆飞往成都,“督剿” 红军。 29日国民党中政会决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任禁烟总监。 30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本年10月举行全国童子军总检阅。 6月2日蒋介石在成都发表 《告川省绅耆书》,促“协剿” 红军。 6日国民政府派于学忠为川、陕、甘边区 “剿匪” 总司令。 10日国民政府发布 《睦邻敦交令》。 11日国民党河北省党与北平、天津二市党部,奉令办理结束。 15日何应钦自北平抵南京,向国民党中央报告处理河北事件经过。 18日国民政府任命王克敏代理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 23日秦德纯与土肥原为张北事件在北平举行谈判。27日,双方签订 《秦土协定》。 28日张群、黄绍竑等在南京与汪兆铭晤商对日外交及政局,并推黄入川报告蒋介石。 7月1日三级三审法院组织法公布实施。 11日蒋介石在成都召集薛岳、吴奇伟部等连以上军官训话,声称“根绝赤祸,切勿功于一篑,致贻隐患”。 12日立法院修正通过 “出版法”,规定一切出版物须先经地方主管官署核准后始能出版。 17日国民党中政会决议任焦易棠为最高法院院长。 31日中央救灾准备金保管委员会正式成立,国民政府指定许世英为委员长。 8月5日蒋介石限令福建国民党军队三个月内肃清边区 “残匪”。 7日驻日大使蒋作宾自成都携蒋介石对日交涉提案到南京。 8日汪兆铭请辞行政院长及外交部长职。9至13日,侨务委员长陈树人、实业部长陈公博、铁道部长顾孟余、教育部长王世杰、外交次长唐有壬、行政院秘书长褚民谊等亦先后请辞,与汪 “同进退”。 13日蒋介石委任卫立煌为闽赣浙皖边区清剿总指挥。 14日蒋介石由成都飞抵庐山,电汪兆铭往晤,汪迟迟未应。17日,蒋派张群携亲笔函飞青岛,慰留汪兆铭,汪允即返。 15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 《严惩共党反复案》。 21日蒋介石与汪兆铭在南京晤谈,汪同意复职。22日国民党召开中常会。23日汪兆铭通电复职,陈公博、陈绍宽、王世杰、何应钦、陈树人、黄慕松等亦均打消辞意。蒋介石以汪兆铭等已复职,飞返成都。 28日国民政府任命宋哲元为平津卫戍司令,秦德纯为察哈尔省政府主席。 9月7日国民政府公布 《县长考试条例》。 16日两广国民党中委萧佛成、陈济棠、李宗仁、邹鲁、林云陔等联电国民党中央,要求将去年9月8日西南执行部所提整饬政治风纪、严惩扰乱社会危害党国等四案列入国民党五全大会议题。 17日国民政府指定陈公博为全国经委会合作事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9日蒋介石电邀退居泰山之冯玉祥赴南京参加四届六中全会,冯复蒋电提出抗日主张。 23日蒋介石电令国民党川康边区部队阻止红军北进。 26日阎锡山在山西推行 “土地村有”,设 “实施办法讨论会”。 10月1日中央信托局开业,孔祥熙任理事长。 2日国民政府特派蒋介石兼西北 “剿匪” 总司令,张学良兼副司令,设司令部于西安。 8日蒋介石至西安,召见邵力子、杨虎城。 10日蒋介石为消灭湘鄂川黔边区红军,在宜昌设行辕,以陈诚为参谋长,代行蒋职务。 13日蒋介石抵太原,与阎锡山会商“剿共”军事及土地实施办法等。 14日蒋介石发表 《国民经济建设运动纲要》。 15日蒋介石与汪兆铭晤谈最近政情。 25日立法院通过 《宪法草案修正案》。 11月1日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在南京召开。 同日行政任命于学忠为甘肃省政府主席。 3日财政部颁发紧急法令: 自4日起全国施行新货币制度。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民行之钞票为法币,白银收归国有。 4日戴传贤离南京飞广州,敦促留粤各中委出席国民党五全大会,“共商国是”。 12日国民党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6日蒋介石鉴于华北局势紧张,调兵备战。是日,京沪路沿线已屯集重兵达11个师。 22日蒋介石会见日驻大使有吉,提议以取消华北自治运动为条件,全面承认广田对华三原则,并称近期将派人赴日推诚交换意见。 26日国民政府明令:殷汝耕宣布冀东“独立”,背叛国家,甘为汉奸,即撤职拿办;下令取消北平军分会。28日,与日方商洽设冀察政务委员会,宋哲元为委员长,日本推出王揖唐为委员。 28日外交部就日军人策动华北自治运动及日军强占丰台车站两事,向日使提严重抗议。 12月1日汪兆铭辞去行政院长及外交部长职。 2日国民党召开五届一中全会。 9日北平爆发 “一·二九” 抗日爱国运动。 12日国民党中政会举行会议,通过行政院各部部长名单。 18日冀察政务委员会在北平正式成立。宋哲元任委员长,秦德纯、刘哲、王揖唐为常委。 同日国民政府任命阎锡山、冯玉祥为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免去蒋介石参谋总长兼职,由程潜继任。 26日国民政府宣布南京、武汉、淞沪三区戒严。 31日国民政府特任李宗仁、白崇禧为湘桂黔边区 “剿匪” 正副总司令。 ☚ 1934年 193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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