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敦化、扶余、梨树县农民专科学校
17. 敦化、扶余、梨树县农民专科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五七大学座谈会纪要》精神和国务院1979年2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局在1980年6月5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出整顿县办五七大学的决定。经过整顿,1980年12月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延吉县黎明五七大学为县办农民大学;敦化县、扶余县、梨树县五七大学改办为农民技术专科学校。
1982年11月省教育厅对各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4所学校已初步具备农民专科学校办学条件,并于1983年4月7日将情况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同年8月25日,省高教局决定将敦化、扶余、梨树3所农民技术专科学校改名为农民专科学校。1984年4月26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备案。至此,延吉县黎明农民大学(专科)、敦化县农民专科学校、扶余县农民专科学校、梨树县农民专科学校正式为国家承认,各项工作步入正轨。
这4所农民大学,是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唯一承认的农民专科学校,为此,省政府十分重视,对学校办学有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定。
管理体制:各校由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在业务上统一由高教局领导。
培养目标:为本县培养具有专科水平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热爱劳动,决心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刻苦学习,并具有高中毕业实际文化程度的乡社管理干部、农民技术员、从事农民教育的教师、参加一年以上生产实践的农村青年。经全省统一考试后,择优录取。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学生毕业后国家承认学历,不包分配,乡来乡去,户来户去,场来场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学习费用自理。学校以勤工俭学办法改善学生生活,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学制:除延吉县黎明农民大学学制三年外,其余三所学校学制二年。
办学规模和编制:各校发展规模均为400人,教职工与学生比例按1∶5配备。
专业设置:各校均设农学专业,根据需要有的设稻作、畜牧兽医,有的设林学。
经费:
❶国家补贴,每年每个学生补助400元;
❷县财政自筹;
❸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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