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唯天下至誠。
按:先言至聖之德,次言至誠之道者,蓋以德有五性之目,而合於川流;道是大本之謂,而合於敦化,先小德而後大德,故先至聖,後至誠。或以至德凝至道之序言之,然至德凝道,人道也,恐不可與此參看。
南塘曰:‘經綸大經乃達道之有五,則似難以大德敦化言。然大經雖有五品之殊,而其所以經綸之則在於一心,即邵子所謂“人於心上起經綸”者也。一心而經綸天下之道,豈非大德之敦化乎?’
按:章句既以‘五品’釋‘大經’,小注曰‘經綸是用’也,或問曰經綸是‘致和’,曰‘用’曰‘致和’,皆小德也。將言大德而首小德一句,蓋以示合小德為大德之意,如上章方言小德而言‘溥博淵泉’一句,以示小德本大德之意。南塘説恐非章句本意。
知天地之化育。
按:二十二章之贊化育是以行言,而行是著乎外者,與天有間,故下句‘與天地參’是對待説。此章之知化育是以知言,而知是存乎内者,與天無間,故下句‘浩浩其天’是合一説。
按:三者之序有兩義。經綸、立本,仁也;知化,知也,則聖人之德先仁後知,一義也。此章為一篇之終,而自下而説上去,由淺而以至深,又一義也。且此節既以知終焉,下節聰明聖知又以知終焉,以知為終條理者,其亦猶天道之終於貞而為復元之妙也。
章句曰:‘其於所性之全體。’
按:立本即或問所謂‘致中’,則立字不可以工夫言,只使不偏不倚而已。而不偏不倚亦只在無一毫人欲之僞以雜之,故章句之釋如此。
‘非但聞見之知而已。’問:‘知化育是聖人與天默契之妙而已,而章句云云者,其語勢有若聞見之知亦與其中者,何也?’陶庵答曰‘聞見之知,知之淺者也;默契之知,知之深者也。若人之神交,聞見不須論’云云。
按:但字屬非字看,則聞見之知反為主也;屬‘聞見’字看,則聞見之知不與焉,蓋言非若但以聞見之為知也。若以‘非但’為句,則是不但聞見與其中而已,聞見反為主也,恐非經文本意。
至誠止功用。
按:功用二字必言於驗於外者,故二十六章言至誠之功用。至於此章,則經綸、化育便該驗於外者,故曰功用。
夫豈有止於物。
按:小注朱子以‘自經、自立’言之,而結之以‘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之意’,末又結之以黄直卿‘不用心力’之語。從自然二字説來,則‘不用心力’之説似尤精。而章句物之一字似專以事物言,抑物字兼事物心力而言耶?
肫肫其仁。
按:經綸大經雖是小德,而統之以仁之一字,則便是大德。
南塘曰:‘止前章以其著於外者言之,此章以其存於内者言之。自其外而觀之,則聖人與天,其事殊矣,故但曰如之而已;自其内而觀之,則聖人與天,其道一也,故直曰“其淵、其天”。’
按:南塘説甚精。但上章之‘溥博淵泉’亦其存乎内,故章句曰五者充積于中;此章經綸、化育又兼驗於外者,故章句謂之至誠之功用,恐不可偏屬内外。‘如、其’之别,則章句所謂‘非特如之而已’者,非謂‘如’之上又有‘其’之一等也,特明立言之有淺深也。其意蓋言曰其曰其云者,尤切於曰如曰如云耳。
‘苟不固聰明聖知’,嘗聞花山學者有紛競之端。甲曰:‘固字當屬上文看。雖與苟字意疊,然言苟又言固,所以深明實有此而後能知此之意。若屬下讀,則聰明聖知,聖人也,聖人之聰明何嘗有固不固哉?’乙曰:‘聰明聖知何嘗有實不實,而贊美之辭,下實字無妨。如誠無至不至,而猶曰至誠;極無太不太,而猶曰太極。則謂之實聰明、實聖知,而不害為聖人之德。章句之釋,豈無意乎?’
按:以經旨言之,則甲説似得;以文法言之,則乙説似是。然若以‘豈不誠大丈夫’之誠字看之,則屬上為句亦可,屬下為句亦可。
達天德。
按:此篇開端一天字,又將結以一天字,故自三十章已言孔子之如天。上章言小德而曰‘如天、配天’,此章言大德而曰‘知天、其天’,至於言德亦曰‘天德’者,皆從‘天命’之天而歸於‘上天’之天。
章句曰:‘惟聖人止聖人。’
按:章下注曰‘至誠之道,非至聖不能知’,則此‘孰能知’之知亦當以知至誠之道言之。而以‘知聖人’言之,蓋‘達天德’已是知至誠,則不可以‘孰能知’復謂知至誠也。且上節‘其淵、其天’已是聖人,則亦當以‘孰能知’謂知聖人也。且三十章極言孔子之德,其下‘小德’、‘大德’二章皆明孔子之道,而結之以‘孰能知’者,恐是子思自謙之中含自處之意。
小注新安陳氏曰:‘止變睿言聖,直指其為聖人。’
按:此‘聰明聖知’、‘達天德’,皆從知一邊説,則聖字亦當如大學之‘彦聖’,釋之以通明可也。作者之意,豈以聖人之聖置之於聰明之下,達天德之上哉?陳氏説恐未然。
按:自二十二章至二十七章,間一章而言天道人道;二十七章至三十二章,間三章而言天道人道。明儒曰:間一章而言之者,應上知、仁、勇之間一章也;間三章而言之者,應費隱大小之間三章也。蓋二十二章之盡性,仁也;二十四章之前知,知也,與上三達德似相應。二十七章以下三章,人道也,而似費之小;三十章以下三章,天道也,而似費之大。相應之説似妙合,然子思本意恐不在是矣。承二十章天道人道,二十一章誠明明誠以為序,則不得不間一章而分天人也,非為應上三達德之序也。若應乎上,則二十四章言知,而二十五章何不言知乎?二十六章言勇,而二十七章何不言勇乎?自二十七章方欲先言人道,後言天道,以明由下達上之意,而欲明居上居下、小德大德,故不得不間三章而分天人也,非為應上之費隱大小也明矣。若曰應上,則何不置一章於中間以包上下,如‘鬼神’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