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仲尼祖述堯舜’,章句曰:‘皆兼内外該本末而言。’
按:胡氏謂祖述憲章、上律下襲,皆兼内外該本末。蓋道為本為内,法為末為外,而道上有法,法中有道,則祖述憲章之亦兼内外本末可知。且章句一皆字,其非通釋四句者耶?
大山曰:‘道與法皆以理言,别無内外本末之可言。如天時、水土,則分明有本末,分明有内外,所以章句於下二句言之。’又曰:‘道固是理,法亦是循此理而為制度憲章。法文王,亦是法文王之道,不必對堯舜之道而分内外精粗也。道與法固有分,亦可以内外精粗言,然中庸之旨只以文武之典章法度盡義理之極而法之耳,曷嘗有外底粗底意耶?’
按:大山説固是,然竊念子思之意,未嘗判道法為二物,而特以堯舜遠而無憲章可徵,故主言道;文武近而有憲章極備,故主言法。則雖非道外有法,法外有道,而所主而言煞有分殊,所主之中自有兼該之意。若以法是道底法,而不可分内外,則子思何不合而言之,而必分言乎?章句又何以遠宗近守,各主道與法而言也?
按:律天時,似應‘祖述堯舜’;襲水土,似應‘憲章文武’。言道而自該法,言法而自該道。則言天時之應遠宗之道,而襲水土在其中;言水土之應近守之法,而律天時在其中,非離法而言道,外道而言法也。遠宗是以時言,而道可言於時分;近守是以地言,而法可言於地頭。章句所謂‘自然之運’,是以時言,而地在其中;‘一定之理’,是以地言,而時在其中。
南塘曰:‘已上諸章言道既詳矣,而至此變作小德、大德者,以其將末復合為一理也,故還向裏面説來。’
按:自二十六章文王之德、二十七章至德、德性之德,皆稍稍向裏説,而與末章‘維德、明德’相為終始。
按:敦厚其化四字尋常可疑。‘化’指原頭造化之理而言,則謂之敦厚其造化者,似涉人為。若曰‘敦厚之化’云爾,則是指原頭之敦,而文理與川流同其順釋矣。然章句云‘敦厚其化’,此非敦之已就功用上説耶?抑以天道言之,雖曰敦厚其化,而自然也,非用力意耶?
章句:‘出無窮。’
按:此出字如首章章句‘天下之理皆由此出’、三十二章章句‘千變萬化皆由此出’之出,皆言其所以出之理,非若下章‘而時出’之出。出字,下恐當下者字意看。
按:始以仲尼之言,終以仲尼之行者,是明孔子、子思傳授心法也。‘費隱’章言舜、文、武、周公,而二十章結之以孔子之言;‘自誠明’以下言文王之德、聖人之道,而結之以‘祖述憲章者’,是明堯、舜、孔子傳授心法也。二十六章言文王之德,而以天地之道合之;此章言夫子之德,而以天地之德明之,可見傳授心法即一天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