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問:‘至誠之道,可以前知’,似有兩般意:一則謂至誠之理必前見也,一則謂至誠之人能前知也。且章句以子貢之論執玉高卑釋前知,子貢果得至誠之道乎?
誨曰:以理言之,則無所往而不先見,然惟至誠之人為能前知,理若不先見,亦何以能前知?以此言之,謂有兩般意,亦無不可。至引執玉高卑事,章句之意特以明理之先見在動乎四體者有如是耳,非以子貢為得至誠之道也。
按:至誠前知,如是看無妨。然更細推之,則至誠之道專以理言,故‘禎祥、妖孽’、‘蓍龜、四體’,皆指理之先見;自善不善必先知至‘至誠如神’,方是説至誠之人能前知也。如神,如曰其知如神。
按:先儒以至誠如神四字謂與十六章鬼神言誠意實相承云云,然十六章鬼神指鬼神之實理,而鬼神即誠也;此則以聖人之至誠,譬鬼神神明之知也,故特下如之一字。兩章所言鬼神與誠,恐不必强為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