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章句 下】
凡十四章。自第二章以下,記孟子出處上聲。行去聲。實為詳。此篇如論語之有述而、鄉黨二篇,故特著篇題。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天時,謂時日支干、孤虚、王相並去聲。之屬也。蔡氏曰:四時日辰。○慶源輔氏曰:十二時,十日,十二支,十干。○時日支干之孤虚、王相。○蔡氏曰:甲子旬戌亥為孤,辰巳為虚,後五甲放此。王相,如東方木旺相於卯之類。○南塘曰:兵法云背孤擊虚則勝,如甲子旬中,則背戌亥方而擊辰巳方是也。乘旺擊衰則勝,如春戰則乘木氣,背東擊西是也。○雙峯饒氏曰:春屬木,甲乙木生丙丁火,是木旺而火相。金到這裏衰,所以孤。水為母,木為子,子實則母虚,水到此所以虚。○蓋謂其善者,下節注可考。地利,險阻、天險。城池人險。之固也。人和,得民心之和也。大全曰:立两句為柱,下文分解之。○此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詳言之。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夫,音扶。
三里、七里,城郭之小者。郭,外城。城周三里,則郭當周七里。環,圍也。言四面攻圍,曠日持久,相持之久。必有值天時之善者。攻之者善,則見攻者惡,周紂之甲子是也。○詳言一。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革,甲也。趙氏曰:古甲以革為之。○兵利甲堅。粟,穀也。留皮曰粟,去皮曰米。因城池而並及兵革、米粟。委,棄也。委字上亦有‘然而’二字義,蓋本文蒙上而省之耳。言不得民心,民不為去聲。守也。雙峯饒氏曰:在天地者難,必在我者可恃。○詳言二。○人和,此章之綱領,故下两節專言人和。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谿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
故曰,猶云‘我故曰’也。或曰:古語也。更詳之。域,句。界限也。南軒張氏曰:得道者順乎理而已。○雙峯饒氏曰:緊要在‘得道’二字。○按:得道,是人和之所由也。○此節只照地利,不復照天時。
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
言不戰則已,止也。戰則必勝。○尹氏曰:‘言得天下者,凡猶皆也。以得民心而已。’新安陳氏曰:用兵亦不廢天時地利之末,孟子見當時惟以天時地利為務,故發此論。○按:地利固兵家之所不廢,若時日之拘忌,則他事猶不可,況攻戰之事乎?
○孟子將朝王,王使人來曰:‘寡人如就見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風。朝將視朝,不識可使寡人得見乎?’對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章内朝,並音潮,惟‘朝將’之朝,如字。造,七到反,下同。
王,齊王也。以下文齊人而可知也。孟子本將朝王,王不知而託疾以召孟子,來,使者來也。如者,且然而未必之辭。寒疾,傷寒之疾。惡寒,故不可以風造就也。故孟子亦以疾辭也。朱子曰:孟子於齊未嘗受禄,非王所得臣也。未論託疾,只是不合召。召既失禮,托疾又不誠,若何而可往哉?此以在其國言。答陳代不待招而往,以在他國而言。諸侯無越境之(理)〔禮〕[1],只以幣聘,則往見之。○新安陳氏曰:孟子欲其稱也,與孔子問陽貨之亡同意。○南軒張氏曰:將朝,禮也。聞王託疾而不往,義也。
明日出弔於東郭氏。公孫丑曰:‘昔者辭以病,今日弔,或者不可乎?’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弔?’
病,一作疾。東郭氏齊大夫家也。昔者,昨日也。或者,疑辭。辭疾而出弔,與孔子不見孺悲取瑟而歌見論語陽貨。同意。慶源輔氏曰:使之知其非疾者,所以警教也。此皆聖賢至誠應物而得時中之義。
王使人問疾,醫來。孟仲子對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趨造於朝,我不識能至否乎?’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歸,而造於朝。’要,平聲。
新安陳氏曰:問疾,醫來,虚文美觀,意亦非誠。○疑王已知孟子之託疾,而故遣醫來耳。孟仲子趙氏以為孟子之從去聲。昆弟,學於孟子者也。采薪之憂,言病不能采薪,以不能采薪也,而名之為采薪,此必當時方言也。蓋疾之小者。謙辭也。采薪,鄙事也。雖對君命為師而作謙辭恐未當。盍亦曰:‘不幸而有疾乎!’仲子權辭以對,又使人要猶邀也。孟子令平聲。勿歸而造朝,以實己言。仲子之處事,與後世趨時附勢者之爛套同,其學力之所造有可見矣。盍直曰‘出弔’乎?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景子曰:‘内則父子,外則君臣,人之大倫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見王之敬子也,未見所以敬王也。’曰:‘惡!是何言也!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豈以仁義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與言仁義也”云爾,則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惡,平聲,下同。
不得已而成之為實者,是兄弟相隱之道也。景丑氏齊大夫家也。蓋自東郭歸時已暮,故又一宿,乃見王。景子景丑也。景,姓。丑,名。與東郭異。○‘未見所以敬王’一句,蒙上子字而不敢顯斥,蓋謙之也。下節‘固將朝’句放此。惡,歎辭也。此非不敢當之美事,故不取驚義。○‘曰是’之是,指王。景丑所言,敬之小者也;孟子所言,敬之大者也。慶源輔氏曰:敬以貌,故小。敬以心,故大。○按:齊人,是汎指,而丑其尤也。○猶未説出召字,待丑自言而後洞闢之。
景子曰:‘否,非此之謂也。禮曰:“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固將朝也,聞王命而遂不果,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夫,音扶,下同。
‘否,非此之謂也’與‘惡!是何言也’語勢略相類。禮並見玉藻。曰:‘父命呼,唯上聲。而不諾。’又曰:‘君命召,在官大全曰:謂朝内。不俟屨,在外不俟車。’照上節亦先言父子。○無字不取勿義,而不字乃作勿義。諺釋恐合,更商。言孟子本固。欲將。朝王,而聞命中止,似宜。與此夫。禮之意不同也。雙峯饒氏曰:是人臣事君之常。
曰:‘豈謂是與?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朝廷莫如爵,鄉黨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與,平聲。慊,口簟反。長,上聲。
慊音當與‘浩然’章及大學音參看。慊,恨也,少也。自少也。或作嗛,句。字書説文之類。以為口銜物也。嗛之訓也。然則慊亦但為心有所銜之義,从口者,為口銜;則从心者,自當為心銜。其為快、為足、‘浩然’章及大學。為恨、為少,則因其事而所銜有不同耳。恨少與快足義雖相反,其各為所銜則均也。孟子言,我之意非如景子之所言者。‘豈謂是與’,所以駁‘非此之謂’也。因引曾子之言,所以敵丑之引禮也。而云夫此豈是不義,而曾子肯以為言,是或别有一種上聲。道理也。不欲傷禮之常,故謹而言之。達,通也。蓋通天下之所尊,有此三者。朱子曰:不相值,則各伸其尊而無所屈。相值,則視其重之所在而致隆焉。爵齒有偶得者,是以其施不相及,惟德得於心,充於身,刑於家,推於鄉黨朝廷。○按:朝廷序爵,鄉黨序齒,而僎與老更不常有也。德則通世而序之,故孔子賢於堯舜孟子姑舍數子。○輔世長民,謂輔此世而長於民也。曾子之説,仁義。蓋以德言之也。‘如德’以上,所以解‘是或一道’,故注於此復言曾子而歸重於德。今齊王本文不言王者,蓋亦丑之‘未見所以敬王’及‘固將朝’之語意,而注皆補説。但有爵一。耳,安得以此慢於齒德二。乎?齒則帶説,亦以德為歸重。○雙峯饒氏曰:是人君尊賢之道。○朱子曰:曾子曰‘我以吾仁’,子思曰‘豈曰友之云乎’,孟子曰‘惡得慢其二’。師弟子之間,意見之拍合如此。
故將大有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樂,音洛。
大有為之君,大有作為,非常之君也。如湯桓。○雙峯饒氏曰:不如是,指‘謀焉,則就之’。程子當考。曰:‘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盡禮見盡心下。而後往者,非欲自為尊大也,為去聲。是指‘不足與有為’。故耳。’不召之臣,此章之題目。
故湯之於伊尹,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王;桓公之於管仲,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霸。
先從受學,師之也。後以為臣,任之也。雙峯饒氏曰:學,師之;臣,相之也。 觀尹之辭無所遜於湯桓之於管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可見師之之意。○按:此取學而臣之之一事,故王霸並言而不暇攻霸耳。
今天下地醜德齊,莫能相尚。無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好,去聲。
醜,類也。相類。尚,過也。無他,猶言非他故也。所教,謂聽從於己,可役使者也。即所謂‘舍汝從我’者也。所受教,謂己之所從學者也。如伊管。
湯之於伊尹桓公之於管仲,則不敢召。管仲且猶不可召,而況不為管仲者乎?’
主湯桓而言‘不敢’,主仲而言‘不可’。不為管仲孟子自謂也。慶源輔氏曰:到此不得已而直言之。○按:尊師之事則同,故湯桓常概言之。伊管所學之道則異,故於此只言‘不為管仲’,而不欲傷伊云。范氏曰:‘孟子之於齊,處上聲。賓師之位,朱子曰:當時客卿,尊禮之而不居職任事。非當仕有官職者,見萬章下。故其言如此。’微伸丑所引言之常禮。○此章見音現。○見字義貫至末。賓師不以趨走承順為恭,而以責難陳善為敬;此句見離婁上。○新安陳氏曰:恭見於外貌者,故於“趨走承順”言之。敬存於中心者,故於“責難陳善”言之。人君不以崇高富貴為重,而以貴德尊士四字見上篇。為賢,則上下交新安陳氏曰:上下之交,惟不苟合,然後可合耳。而德業成矣。慶源輔氏曰:天地交,而後萬物遂;上下交,而後德業成,此自然之理。○南軒張氏曰:於公孫、仲子,告之不詳,二子學者也,欲其深省而自識。於景子陳義著明,景子,大夫也,庶幾其啓悟王心。
○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餽七十鎰而受;於薛,餽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陳臻孟子弟子。兼金,好金也,其價兼倍於常者。猶言兼山兼人。一百,百鎰音逸。也。蓋下蒙於鎰字。○雖以‘居一’為問,其微意則在乎辭好多而受劣少,如後篇‘千乘’、‘豆羹’之云耳。
孟子曰:‘皆是也。
皆適於義也。先提之,下乃詳言之。○慶源輔氏曰:臻則就事迹校量,孟子則以義理斷制。○是字,此章之題目。
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餽贐。”予何為不受?贐,徐刃反。
贐,送行者之禮也。餽贐,餽以贐也。蓋亦君餽也。
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餽之,予何為不受?‘為兵’之為,去聲。
時人有欲害孟子者,必是鄰國之惡人見惡於孟子,而欲肆毒耳。孟子設兵軍也。以戒備之。不避而設備,是千萬人吾往之意也。薛君以金餽孟子,為兵備。不以兵而以金者,國小弱故也。辭曰‘聞子之有戒心也’。倒釋以便文。○大全曰:有其辭則義可受。
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餽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焉,於虔反。
無遠行、戒心之事,承上文。是未有所處上聲。也。朱子曰:處物為義之處。○大全曰:無辭而義不可受。取,猶致也。朱子曰:是羅致之意,輕受之便是被他以貨籠絡了。○尹氏曰:‘言君子之辭受取予,音與。○慶源輔氏曰:並言予。(唯)〔惟〕當去聲。於理而已。’
○孟子之平陸。謂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乎?’曰:‘不待三。’去,上聲。○三,去聲。
平陸齊下邑也。疑儲子幣交時。大夫,邑宰也。戟,有枝雙枝。兵也。士,戰士也。伍,行音杭。列也。去之,殺之也。此與‘士師不能治士’語意略同。
‘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饑歲,子之民,老羸轉於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幾,上聲。
子之失伍,言其失職,猶士之失伍也。取譬事而因作本事,七篇中多有此法。距心,大夫名。對言此乃王之失一作大。政使然,添此句以作‘寡人之罪’張本。非我所得專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死與?’曰:‘此則距心之罪也。’為,去聲。‘死與’之與,平聲。
牧之,養之也。牧,牧地也。郊外之謂牧。蓋以牧地而得者。○上下牧字義異,故各訓之。芻,草也。孟子言若不得自專,何不致其事而去。如下章蚳鼃。○釋譬事而只舉本事,七篇注中亦多有此法。
他日,見於王曰:‘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為王誦之。’王曰:‘此則寡人之罪也。’見,音現。‘為王’之為,去聲。
為都,治邑也。邑有先君之廟曰都。出左莊二十八年。○朱子曰:如太王廟在岐文王廟在豐。孔,大夫姓也。大夫而曰距心距心而曰孔,此用先略後詳法。為王誦其語,所一作欲。以風去聲。曉王也。王不復顧言他而自任其罪者,蓋為孟子誦言之所驅耳。○陳氏大全曰:名暘,字晉臣三山人。曰:‘孟子一言而齊之君臣舉猶皆也。知其罪,雲峯胡氏曰:天理之乍明也。○知其罪,此章之題目。固足以興邦矣。一言興邦,出論語子路。然而齊卒不得為善國者,為善國,見滕文公上。豈非説悦同。而不繹,從而不改故耶?見論語子罕。○雲峯胡氏曰:人欲錮之也。
○孟子謂蚳鼃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蚳,音遲。鼃,烏花反。為,去聲。與,平聲。
蚳鼃齊大夫也。靈丘齊下邑。似也,言所為近似有理。可以言,謂士師近王,視下邑為近王。得以諫刑罰之不中去聲。者。是亦言責之一。
蚳鼃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
致,猶還也。其所為臣,即士師之官也。○去字,此章之題目。○慶源輔氏曰:距心有官守,鼃有言責。距心雖知罪而不能去,鼃賢於距心矣。
齊人曰:‘所以為蚳鼃,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為,去聲。○齊人,豈亦尹士歟?
譏孟子道不行而不能去也。吾不知,是譏辭。
公都子以告。
公都子孟子弟子也。蓋亦齊人。
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官守,以官為守者。言責,以言為責者。不得,謂不得行其志。綽綽,寬貌。裕,寬意也。孟子居賓師之位,未嘗受禄。故其進退之際,寬裕如此。南軒張氏曰:從容不迫。尹氏曰:‘進退久速,當去聲。於理而已。’雲峯胡氏曰:前引‘辭受取予’,此又引‘進退久速’。
○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蓋,古盍反。見,音現。
卿,客卿。滕定公薨時,孟子在鄒,此必定公父薨時也。蓋,諺音誤。齊下邑也。陳代所嘗食采。王驩,王嬖臣也。使為孟子副,是寵而異之,如趙簡子使嬖奚與王良乘耳。輔行,副使去聲,下同。也。反,往而還也。行事,使事也。使者,謂之行人。○慶源輔氏曰:事,謂弔祭之禮,邦交之儀,凡禮文制數。○未與言,此章之題目。
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何也?’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夫,音扶。
王驩蓋如字。攝卿以行,以大夫而假卿之名,今世使行亦有此例。故曰齊卿。位重而路遠,且朝暮見,執副使之禮惟謹,似宜容答而不外耳。夫既或治之,言有司已治之矣。南軒張氏曰:有司之事,驩則行之。○新安陳氏曰:朱子以為有司,南軒以為驩。○按:或,未定之辭。驩或有司,必有治之者,何待上行下職乎?此亦‘行辟人可也’之意,而與‘昔疾,今愈’之語勢同。孟子之待小人,不惡如字。而嚴四字出易遯大象。如此。新安陳氏曰:不欲與言,於弔公行子亦可見。今答丑所以不與言之意未始及,蓋欲使丑自悟耳。
○孟子自齊葬於魯,反於齊,止於嬴。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
孟子仕於齊,喪母,歸葬於魯。嬴齊南邑。充虞孟子弟子,蓋亦路問也。嘗董治敦。作棺之事者也。嚴,急也。怱遽。木,棺木也。以、已通。以美,太美也。所謂‘踰前喪’者也。
曰:‘古者棺椁無度,中古棺七寸,椁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稱,去聲。
度,厚薄尺寸也。慶源輔氏曰:古者想只是過於厚。中古,周公制禮時也。椁稱之,與棺相稱也。慶源輔氏曰:椁亦七寸。○雙峯饒氏曰:周七寸,只如今四寸許。○按:棺椁之制,與齊疏、飦粥之制同其達。欲其堅厚久遠,慶源輔氏曰:如此,然後於人心為盡。○盡於人心,此章之綱領。盡,即下篇自盡之盡也。非特大全曰:直,但也。為如字。人觀視之美而已。倒釋以便文。
不得,不可以為悦;無財,不可以為悦。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
不得,謂法制所不當得。慶源輔氏曰:如重累之數,牆翣之飾,非獨指棺椁。得之為有財,言得之法制當得。而又為有財也。添‘而又’字。或曰:為,當作而。作又恐亦通。○用之,謂用美棺。
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比,必二反。恔,音效。
比,猶為去聲,下同。也。已見‘一灑’章。化者,死者也。恔,快也。言為死者不使土親近其肌膚,棺厚,則雖朽土不至親膚。於人子之心,添‘子’字。豈不快然無所恨乎?盡則必悦,悦則必快,快則自無恨,此則快之餘事也。
吾聞之(也),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送終猶死也。之禮,所當得為而不自盡,並承上文。是為去聲。○朱子曰:以,猶為也。天下愛惜此物,朱子曰:棺椁之費。○添此四字。而薄於吾視其字為尤切。親也。此章當與‘臧倉’、‘然友’、‘送死’三章參看。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仕於此而子悦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伐與’之與,平聲,下‘伐與’、‘殺與’同。夫,音扶。
沈同齊臣。以私問,非王命也。子噲、不云王而云子,不成之為君也。子之,姓名。事見音現。前篇。指注。諸侯土地人民,受之天子,傳之先君。二‘不得’之本。私以與人,與人燕,言與人以燕。則與者受者皆有罪也。二‘不得’之故。仕,為官也。仕已屢見,而至此一訓以該之。士,即從仕之人也。慶源輔氏曰:同問‘燕可伐’,固不問以齊伐燕如何也。若以王命來問,必詳告之,不但曰‘可’而已。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然,謂然之。
天吏,解見音現。上篇。言齊無道,與燕無異,如以燕伐燕也。其語勢猶云‘以暴易暴’。史記亦謂孟子勸齊伐燕,按燕世家:孟軻謂齊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蓋傳聞此説之誤。作史者聞之。○此章勸齊之説。○二節譬事明白易知,故不復解釋之。○楊氏曰:‘燕固可伐矣,燕可伐,此章之題目。故孟子曰可。句。使齊王能誅其君,弔其民,照前篇。何不可之有?乃殺其父兄,虜其子弟,照前篇。而後燕人畔之。乃以是歸咎孟子之言,則誤矣。’朱子曰:孟子不曾教齊不伐,亦不曾教齊必伐,但曰‘惟天吏,則可以伐之’。
○燕人畔。王曰:‘吾甚慚於孟子。’
齊破燕後二年,燕人其立太子平為王。大全曰:即昭王。○按:以‘甚慚’語觀之,孟子之不勸齊伐審矣,而以不能用及止之謀為慚耳。
陳賈曰:‘王無患焉。王自以為與周公孰仁且智?’王曰:‘惡!是何言也?’曰:‘周公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盡也,而況於王乎?賈請見而解之。’惡、監,皆平聲。
陳賈齊大夫也。管叔,名鮮武王弟,周公兄也。武王勝商殺紂,立紂子武庚,以奉殷後。而使管叔與弟蔡叔、名度。霍叔名處。監其國。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攝政。管叔與武庚畔,與上節畔字相照。周公討而誅之。添此句。○解,解其慚也。
見孟子,問曰:‘周公何人也?’曰:‘古聖人也。’曰:‘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諸?’曰:‘然。’曰:‘周公知其將畔而使之與?’曰:‘不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與,平聲。
然則聖人且有過與?賈問也。過,指不知之過。蓋周公誠信其兄,固不知其將畔。若齊王之於燕,素是敵讎也。且孟子‘動天下兵’云云,不翅申申,而猶不慮其將畔,是則知而故過也。○賈之此問,與子貢之問夷齊語勢略同,蓋亦能言者。但其發問之意,有善惡之殊耳。言周公乃管叔之弟,管叔乃周公之兄,然則周公不知管叔之將畔而使之,其過有所不免矣。慶源輔氏曰:不説周公無過。○汪氏曰:己富貴而兄弟無位,仁者不為也。兄弟惡未萌而以惡逆之,智者不為也。由君子觀之,周公實仁且智者也。或曰:‘周公之處上聲,下同。管叔,不如舜之處象何也?’游氏曰:‘象之惡已著,而其志不過富貴而已,殺舜而自有之。故舜得以是富貴。而全之。封之。若管叔之惡則未著,而其志其才皆非象比也,程子曰:未嘗有惡。周公詎忍逆探其兄之惡而棄之耶?雲峯胡氏曰:此一句最見得周公之用心。周公愛兄,宜無不盡者。愛之,故任之。管叔之事,聖人之不幸也。汪氏曰:所遭之不幸。舜誠信而喜象,見萬章上。周公誠信而任管叔,此天理人倫之至,其用心一也。’朱子曰:象得罪於舜管蔡得罪於天下,周公豈得以私之哉?
且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而)為之辭。’更,平聲。
汪氏曰:及其畔,不以私恩害公義,誅之以安宗社,是於過為能改矣,其不得已而行權也。○按:今之君子,因上君子而亦目之為君子,猶言‘何代無賢’云。‘更也’下似宜有云‘如日月之蘇’,蓋省文也。順,猶遂成之。也。更,改也。辭,辯分疏。也。更之則無損於明,故民仰之。更主過言,仰主日月言,是互言也。○本出論語子張。順而為之辭,則其過愈深矣。為之辭,此章之題目。責賈不能勉其君以遷善改過,四字出易益大象。而教之以遂非文去聲。飾也。過也。遂非文過,襯辭字。○新安陳氏曰:窺賈為君文過之心,於不言之表而責之。○林氏曰:‘齊王慚於孟子,蓋羞惡去聲。之心,見上篇。有不能自已者。使其臣有能因是心而將順之,將順,出孝經。則義不可勝平聲。用矣。見盡心下。而陳賈鄙夫,二字出論語陽貨。方且為去聲。之曲為辯説,而沮上聲。其遷善改過之心,長上聲。其飾非拒諫之惡,如紂之惡。故孟子深責之。然此非反辭。此書記事,散出而無先後之次,故其説必參考而後通。統言七篇之事。若以第二篇梁惠王下。十章、十一章,置(之)〔於〕前章之後,此章之前。則孟子之意,不勸之意。不待論説而自明矣。’事之序亦甚明。
○孟子致為臣而歸。
孟子久於齊見後章。而道不行,故去也。所以為蚳鼃者,竟為自為,但寬徐不迫耳。○此為一章之題目。
王就見孟子,曰:‘前日願見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棄寡人而歸,不識可以繼此而得見乎?’對曰:‘不敢請耳,固所願也。’朝,音潮。
集注無文。○新安陳氏曰:謙言得侍賢者,同朝者皆甚喜。○按:或云‘得侍而同朝,我心甚喜’。蓋賓師而不臣之,故卑牧如此,更詳之。
他日,王謂時子曰:‘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為,去聲。
時子齊臣也。中國,當國之中也。中於國。萬鍾,穀禄之數也。鐘,量去聲。名,受六斛四斗。矜,敬也。式,法也。盍,何不也。所謂‘繼此得見’者,豈亦為是歟?
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陳子以時子之言告孟子。
陳子,即陳臻也。蒙前章而稱子,故不以代當之,而必以臻當之。○因而使告者,重其事也。
孟子曰:‘然。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夫,音扶。惡,平聲。
孟子既以道不行而去,承上注。則其義不可以復去聲。留,而時子不知,實齊王不知也。則又有難顯言者。慶源輔氏曰:顯言,則訐揚王之失。○謂不用賢也。故但言設使我欲富,則我前日為卿,添此句。嘗辭十萬之禄,十萬鍾。○見後章。今乃受此萬鍾之饋。所謂‘於我何加’者也。是我雖欲富,亦不為此也。添此句。○大全曰:況本非欲富乎!
季孫曰:“異哉子叔疑!使己為政,不用,則亦已矣,又使其子弟為卿。人亦孰不欲富貴?而獨於富貴之中有私龍斷焉。”龍,音壟。
此孟子引季孫之語也。古注作季孫、子叔對孟子言,則文勢有不然,故特先明之。季孫、子叔疑,不知何時人。蓋皆魯人。龍斷,岡壟之斷而高也,義見音現。下文。下節專誦龍斷之説。蓋子叔疑者嘗不用,而使其子弟子與弟。為卿。倒釋以便事。季孫譏其既不得於此,己。而又欲求得於彼,子。○添求字。如下文賤丈夫斥為不知之辭。登龍斷者之所為也。異,怪也。私龍斷,猶言小貉也。以上就本文釋子叔本事,此下又就孟子事申釋其意,此則本文言外之正意也。孟子引此以明道既不行,復去聲。受其禄,則無以異此矣。二此字皆指子叔疑。○慶源輔氏曰:辭禄而受饋,畢竟是既不得於此,而又求得於彼也。○按:龍斷事,是再轉之譬也。
古之為市(者)〔也〕,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賤丈夫焉,必求龍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為賤,故從而征之。征商,自此賤丈夫始矣。’
孟子釋龍斷之説如此。先略提之,而復詳言之,只説譬事而本事自明。此二法七篇中多有之。治之,謂治其争訟。有司者,即市官。左左望者,欲得此而又取彼也。雙峯饒氏曰:是欲全得之,萬一不得於此,亦可得於彼。罔,謂罔羅取之也。此則不取欺義。從而征之,謂人惡去聲。其專利,故就從。征其税,後世緣此此人。遂征商人也。如葬禮之起於掩梩。○慶源輔氏曰:關市不征,三代之初皆如此。○新安陳氏曰:孟子有引喻以終之,而不復説上正意者,此章之類是也。○程子叔子。曰:‘齊王所以處上聲。孟子者,未為不可,孟子亦非不肯為國人矜式者。此與論孔子、季、孟之間者,語意略同。但齊王實非欲尊孟子,乃欲以利誘之,故孟子拒而不受。’新安陳氏曰:齊王不得待孟子之道,尤為不知孟子之心。○按:自此以下正章,皆一時事。
○孟子去齊,宿於晝。晝,如字。或曰:‘當作畫,音獲。’下同。
晝齊西南近邑也。王畿之邑。○鄒,在齊西南。
有欲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應,隱几而卧。為,去聲,下同。隱,於靳反。
隱,憑也。客坐而言,豈亦時子之所使歟?孟子不應而卧也。為王留行,此章之題目。
客不悦曰:‘弟子齊宿而後敢言,夫子卧而不聽,請勿復敢見矣。’曰:‘坐,我明語子。昔者魯繆公無人乎子思之側,則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詳,無人乎繆公之側,則不能安其身。齊,側皆反。復,扶又反。語,去聲。
稱弟子者,自附之辭。齊宿,齊戒越宿也。過一宿。○齊宿者謹其事,如接神明也。繆音穆。公尊禮子思,常使人其臣。候伺音笥。道去聲。達誠意於其側,乃能安而留之也。當與‘鼎肉’章參看。泄柳魯人。申詳子張之子也。繆公尊之不如子思,然二子義不苟容,慶源輔氏曰:柳嘗閉門以避繆公,不苟合可見。詳事見禮記。與柳並稱,其賢可知。非有賢者本文二人字,上輕而下重。在其君之左右維持調護之,則亦不能安其身矣。朱子曰:非謂二子之心倚君側之人也。○新安倪氏曰:齊王既不能如繆公之待子思,固無以安孟子,群臣又無賢者為調護,孟子亦豈得安其身哉?柳詳事,今姑引以言齊之無賢臣耳。
子為長者慮,而不及子思,子絶長者乎?長者絶子乎?’長,上聲。
長者,孟子自稱也。因其稱弟子,而亦稱長者。言齊王不使子來,而子自欲為去聲,下同。王留我。慶源輔氏曰:雖有愛賢之意,而不知待賢之禮。是所以為我謀慮。者,不及繆公留子思之事,添‘繆公留’三字,然後‘不及子思’四字始不為貶子思之辭。而先絶我也。我之卧而不應,照上節。豈為如字。先絶子乎?絶字從上節‘勿復見’而來。
○孟子去齊。尹士語人曰:‘不識王之不可以為湯武,則是不明也;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干澤也。千里而見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後出晝,是何濡滯也?士則兹不悦。’語,去聲。
三,去聲。尹士齊人也。干,求也。澤,恩澤也。濡滯,遲留也。士所譏之説,與後世輕薄子之詆侮儒賢同一套習,可謂自畫出小人之情狀。而下文‘小丈夫’之名,渠有不能辭矣。
高子以告。
高子,亦齊人,孟子弟子也。
曰:‘夫尹士惡知予哉?千里而見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豈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夫,音扶,下同。惡,平聲。
與前章‘惡知’同意。見王,欲以行道也。添行道字。今道不行,不遇。故不得已而去,非本欲如此也。倒釋以便文。
予三宿而出晝,於予心猶以為速。王庶幾改之。王如改諸,則必反予。
所改必指一事而言,然今不可考矣。其事不改,則雖授室而留行,決不反矣。○改字,此章之綱領。
夫出晝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後浩然有歸志。予雖然,豈舍王哉?王由足用為善。王如用予,則豈徒齊民安,天下之民舉安。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舍,上聲。由,猶同。
予追,言追予也。浩然,如水之流不可止也。各就本文而取義,故與前章訓不同。楊氏曰:‘齊王天資樸實,如好去聲,下並同。勇、好貨、好色、好世俗之樂,並見前篇。皆以直告而不隱於孟子,故足以用。為善。新安陳氏曰:於此終不遇合,則孟子之道知其不行矣。若乃其心不然,而謬為大言以欺人,是人此等人。終不可與入堯舜之道矣,見盡心下。何善之能為?’
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諫於其君而不受,則怒,悻悻然見於其面.去則窮日之力而後宿哉?’悻,形頂反。見,音現。
是指尹士之輩。悻悻,怒意也。窮,盡也。南軒張氏曰:無忠厚之氣。
尹士聞之,曰:‘士誠小人也。’
本節無訓釋,故不圈。此章見音現。○一作言。聖賢行道濟時汲汲之本心,愛君澤民惓惓音權。之餘意。慶源輔氏曰:千里見王,天下民安,此其本心。三宿庶改,此其餘意。○按:此章辭意悽惋紆餘,非復平日嚴嚴之氣象,是發於不忘世之真情故然耳。士之自服,豈無以哉?李氏曰:‘於此見君子憂則違之之情,憂則違之,出易乾文言。而荷去聲。蕢者所以為果也。’見論語憲問。○雲峯胡氏曰:孟子憂則違之若與荷蕢同,而其情與荷蕢之恝然忘情者大不同也。
○孟子去齊。充虞路問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聞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
路問,於路中問也。豫,諺音誤。悦也。尤,過也。此二句實孔子之言,見論語憲問。蓋孟子嘗稱之以教人耳。君子,蓋指孔子。○不豫,此章之題目。
曰:‘彼一時,此一時也。
彼,前日。此,今日。新安陳氏曰:前日,言不怨尤之時,與今所遇之時不同。○按:謂今日所遇,不得無不豫耳。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
自堯舜至湯,自湯至文武,皆五百餘年而聖人出。名世,謂其人德業聞去聲。望,可名於一世者,為之猶其也。輔佐。若皋陶、音遥。稷、契、音薛。○堯舜之臣。伊尹、萊朱、湯臣。太公望、散素亶反。宜生文武之臣。之屬。詳見末篇末章。
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歲矣。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
周,謂文武之間。數,謂五百年之期。時,謂亂極思治去聲。可以有為之日。添有為字。於是而不得一有所為,此孟子所以不能無不豫也。‘於是’以下補本文言外之意,上應‘此一時’意,下含‘未欲平治’意,而成之為‘不豫’。
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吾何為不豫哉?’夫,音扶。舍,上聲。
言當此之時,而使我不遇於齊,先補文上意。是天未欲平治天下也。雙峯饒氏曰:孟子到此亦末如之何,所以只得歸之天。○按:‘天未欲平治天下’,故不豫,此以上所以終‘此一時’之語。下文逆反之,而意尤切矣。然添然字。天意未可知,釋‘如欲’句。而其具新安陳氏曰:平治之道。又在我,釋‘當今’句。我何為不豫哉?然則孟子雖若有不豫然者,而實未嘗不豫也。‘然則’以下承上注而申釋之。○‘實未嘗不豫’者,尤見其不得無不豫之意。蓋聖賢一作人。憂世之志,慶源輔氏曰:不能無不豫。樂音洛。天之誠,樂天,出易繫辭。○慶源輔氏曰:實未嘗不豫。有並行而不悖者,見中庸。於此見矣。此又申論上意。
○孟子去齊,居休。公孫丑問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乎?’
休,地名。是鄒地歟?以下章推之,或宋地歟?○仕不受禄,此章之題目。
曰:‘非也。於崇,吾得見王。退而有去志,不欲變,故不受也。
崇,亦地名。蓋齊地也。孟子始見齊王,必有所不合,添此句。○南軒張氏曰:察王之情,必有不能受者。○新安陳氏曰:道不行於齊,其幾已先見乎此。故有去志。變,謂變其去志。
繼而有師命,不可以請。久於齊,非我志也。’
師命,師旅之命也。新安陳氏曰:恐只是因師旅之事而戒嚴耳。國既被兵,難請去也。當與後篇‘越寇’章參看。○孔氏曰:‘仕而受禄,禮也;不受齊禄,義也。義之所在,禮有時而變,公孫丑欲以一端裁決也。之,不亦誤乎?’新安陳氏曰:不受卿禄,戰國之世,高節如許,孟子一人而已。庶幾焉者,其魯仲連乎?○南軒張氏曰:此篇載孟子於齊,始終、去就、久速之義甚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