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 下篇】
御製條問曰:孟仲子‘趨造’之言,固不誠矣,而孟子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則是成其不誠也。若使景丑氏執此而譏孟子,則孟子將何以答之耶?
臣瀅修對曰:臣謹按明儒林希元之論此章曰:‘孟子之辭疾出弔,欲使齊王知其非疾。而孟仲子乃權辭以對,又使人要請造朝,則是孟子辭疾之意畢竟不得達於齊王,故不得已之景丑氏宿焉者,欲使齊王知其非疾也。’執此觀之,孟子之出宿景丑,乃是責難陳善之意,而正所以辨仲子之不誠矣。
御製條問曰:孟子,賓師也,其無官守則固然,而陳善閉邪,賓師之任,則獨不可謂言責耶?畢竟去齊由其言之不用,則又豈不是不得其言而去耶?考其終,則進退似與蚳鼃無異,而其答公都子如此者,何歟?
臣瀅修對曰:臣謹按宋儒司馬光疑孟論,亦以為孟子居齊齊王師之。師者,導人以善而救其惡也,豈得謂之無官守言責乎?朱子辨之曰:‘官守言責,一職之守耳,其進退去就,決於一事之得失,〔一言之從違者也〕。若為師則異於是〔矣〕。然〔亦〕豈不問其道之行否而食其禄耶?觀孟子卒致為臣而(去)〔歸,齊王以萬鍾留之而不可得〕,則可見其出處〔之〕大概矣。[1]’今以朱子此説推之,‘一事之得失,一言之從違’,固不足為賓師之去就,而大道不行,素志莫售,然後行止斯可決矣,故齊王留之以萬鍾而不可得焉,豈非進退久速各當其可者耶?
御製條問曰:‘魯繆公無人乎子思之側,則不能安子思’,尊賢之道固當然矣。而至於‘泄柳、申詳無人乎繆公之側,則不能安其身’,誠有可疑。賢者以道事君,不合則去,豈可藉他人而為維持調護之計耶?後之憸人要結人君之左右以固其位者,得不藉口於是乎?
臣瀅修對曰:此節上言繆公待子思之事,下言二子所自處之事,以見賢者去就之際有此二等。蓋子思則人之尊禮當如此,二子則其所自處又當如此。彼二子之‘無人乎繆公之側,則不能安其身’者,豈欲要結左右以固其位哉?惟以非有賢者在於其側維持調護,則繆公好善之心易惰,待賢之志稍懈,不可得以行其道也,是以朱子曰:‘非謂二子之心(倚其君側之人)〔為然〕也,(但)語其勢則然(也)〔耳〕。若二子之心如此,則與世之垢面汙行(媚事)〔而事君側〕便嬖者何以異乎?[2]’臣敢以是對揚聖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