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12_118第十七 下八 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2_118第十七 下八 章 【第十七 下八 章】竊意:若使齊而能為天吏,則其伐之也即天吏伐之耳,雖齊而非齊也。故孟子不曰‘以齊伐燕’,而必曰‘以燕伐燕’,言但不當以亂伐亂耳。不曾棄齊王於天吏之外矣,而齊自不能爾。然則‘未也’二字,不是説不勸之伐燕,而但是説不勸之以燕也。孟子之勸與不勸,只在以天吏與以燕之分,正齊王得失之幾也,亦吾道行廢之關也。須當深察得發明精界。 ☚ 12_117第十六 下七 章 12_119第十八 下九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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