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11_462盡心 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1_462盡心 下

【盡心 下】

【第一章】
孟子曰‘不仁’云云。○按:以所愛而及所不愛,則是和所不愛底皆愛也;以所不愛而及所愛,則是和所愛底皆不愛也。仁不仁如霄壤之判。
‘言仁人’云云,小注南軒張氏曰‘仁者’云云。○按:仁者之恩,自親而及人,自人而及物;不仁者之禍,因物而及人,因人而及親,所謂土地亦便是物也。南軒只言親與人而不及於物,恐未備。‘仁不仁之分,其端甚微’云云,亦於此章義不襯。
【第二章】
春秋每書’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春秋’云云。○按:春秋之戰皆是擅興,雖召陵之師亦不免於此,故以‘無義戰’蔽之。然召陵之師,猶知尊王,故又就‘無義戰’中謂之‘彼善於此’。説本意似如此而甚不分曉。
‘征者上伐’云云。○按精義張子云:‘孟子謂“征者上伐下、敵國不相征”,然十一征非賜鈇鉞,則征伐之名至始定。’此説恐未細考。武成曰:‘恭天成命,肆予東征。’武王之以下伐上亦謂之征,則何謂征伐之名至始定耶?蓋征者所以正人,而正人之權在於天子,故上之伐下謂之征,此乃征之定名也。至於天吏之伐罪,亦是正人者,故通謂之征,之十一征、武王之東征是也,此則只取正人之義也。且奉王命而正人者既謂之征,則奉天命而正人者,何可不謂之征耶?恐不必賜鈇鉞而後始謂之征也。此與此章‘征’字初不相礙矣。
【第三章】
‘仁人無敵’云云。○按:此説之義當以記疑之論為正。蓋若信武成,則‘血流漂杵’雖是人之相殺,而其實武王殺之也。何也?蓋戰場相殺皆由於彼此之各較勝負也。當武王之際,人不棄甲曳兵、望風投降,如赤子之歸父母,而猶為欲較勝負,前徒後徒相與死戰,至於血流漂杵,則是天命人心猶未去,而武王强戰而勝之矣。是則雖曰人之相殺,而亦便是武王之所殺也。烏在其為‘以至仁伐不仁’也哉?故必直黜武成此説而置之不可信之域,然後武王之師方為仁者之無敵,而奉天行討之事卓然無可疑矣。孟子之意特據理而直言之,非不知人之相殺,而誤認以武王之殺之也,又非專出於懼後世長不仁之意而故設是言也。兩先生之説,似有略信武成兼護孟子之意。竊恐有欠於直截,而少失本旨矣。此當更商。
武成’云云,小注‘問血流’云云。○按:荀子之説蓋出於信武成而亦為武王分疏之意,然‘血流漂杵’若真有是事,則雖歸之人之相殺,而在武王不免為歉德也,已論在上。‘朱子亦不忍言’云云,記疑已論之。唐子西之斥前世儒臣訓經之失,則當矣,而其自為説亦未分曉。‘孟子深慮戰國之藉口’云云,蓋本於程子而似非孟子本意。
【第四章】
武王之伐’云云。○按:革車三百、虎賁三千,言其兵之不多,以見仁者之無敵也。
‘民為暴君’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觀此’云云。○按:‘必不用我善為戰之人’云云,恐非文義。
【第五章】
孟子曰‘梓匠’云云。○按:巧是術者之能,兼知行言也。
【第六章】
‘言聖人’云云,小注南軒張氏曰‘若將’云云。○按:不言所性分定,而但曰‘無一毫之虧、無一毫之加’,語恐未瑩。
慶源輔氏曰‘所性’云云。○按:此云‘天所予我之性’,似本於上篇集注‘所得於天’之語而意有未瑩。蓋‘所得於天’一語雖若與汎説性之本體者無異,然既承‘君子’字言,則可見其兼氣稟獨得於天者。而‘得’之一字,又有自全於己之意,所謂性之也。今輔氏不舉聖人字而只曰‘天所予我之性’云爾,則固未見其為聖人所獨得者,而予字又與得字不同,未足以明‘性之’之意也。此乃不深味乎集注之過也。其下分‘隨遇而安、無預於己’,而一謂之‘不以物動己’,一謂之‘不以己隨物’者,亦涉破碎,而卻没意味。
【第七章】
言‘吾今’云云。○按:‘我往彼來,間一人’,非謂彼我相對而又間一人也,蓋以我與父兄相對,而以彼間之也。此於文義甚切而頗涉於巧,未知孟子本意果如此也。或曰:‘此間字,當作平聲,如“未達一間”之“一間”,言其至近也。’此説反或為長耶?記疑之論亦類此。
【第八章】
‘征税出入’。○按:文王之政,‘關市譏而不征’。楊龜山嘗言文王不征而周公征之,蓋想制後來亦有征關之法,但其所以征之者,出於嚴其出入之意,而所征之税亦必薄略耳,非如後世之利其税而厚征之也。
范氏曰‘古之’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關則’云云。○按:‘事實’之云,非設辭之意。其餘記疑已卞之。
【第九章】
孟子曰‘身不’云云。○按:‘身不行道’,道字大;‘使人不以道’,道字零星。上下文皆言‘不行於妻子’,而上文乃身修化行之事,下文又只就使人處説。
【第十一章】
‘好名之人’云云,小注‘常把此’云云。○按:‘小處遮掩得過’云云,恐未然。不受嘑蹴之食是乃真情,非遮掩得也。蓋此一段與‘鄉為身’一段事情有不同者。若汎以此則能於大而不能於小,彼則能於小而不能於大作對看,則可耳。
【第十二章】
尹氏曰‘三者’云云。○按:禮義即是道,而今謂處之以道者,蓋以節文之禮、名分之義而言之,非指禮義之體也。經文‘禮義’字意亦如此。
【第十三章】
言‘不仁’云云。○按:不仁而騁其私智者,亦或能盜天下,鄒氏已言之矣。此外如漢祖唐宗未必是仁者,而皆能得天下,享至累百餘年,是蓋雖未為仁者,然猶假仁以服衆,而世又無真個仁人之得丘民之心者故也。要之,事勢之或然者,聖賢之所不言,而其所言者,乃為定理也。所以集注朱子所云‘盜千乘之國,而不〔可以〕得丘民之心’及鄒氏所云‘必如三代而後可’者,皆為卓然不易之論矣。
【第十四章】
‘諸侯危’云云。○按:‘危社稷則變置’,非獨諸侯為然,雖天子亦然,如霍光之事是已,然則孟子此言,蓋舉諸侯以該天子耳。
【第十五章】
‘興起,感動’云云,小注汪氏曰‘聖人’云云。○按:‘所可言者,風而已’云云,語恐未安。當曰:‘迹著,易感動人,故正好言風。伊尹比數子稍周全,故異於是也。’
雲峯胡氏曰‘四時’云云。○按:胡氏此説,蓋本於萬章篇集注‘三子猶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時,孔子猶太和元氣之流行於四時’之語。然彼以三子、孔子之偏全而言,非論其有迹無迹也,今以為春風、秋風有迹,而元氣無迹,則語意不倫。
【第十六章】
孟子曰‘仁也者’云云。○按:此云‘仁也者,人也’,恐與中庸‘仁者,人也’意無不同。蓋仁是一個生理,人得此生理以生,故曰‘仁者,人也’。子思既誦孔子之言而載之中庸,而孟子又言之如此,則三聖傳授之旨概可見矣。但中庸對‘義者,宜也’言,則為偏言之仁;此章云‘合而言之,則道也’,則為專言之仁。偏言、專言雖各有主,而其以為生理之意則一也,集注之釋,雖以此意看亦通。而其不言‘生’字者,似謂仁是人之所以做人底道理,此卻以人之道而言也。孟子之意若如此,則此一句已説人道足矣,何必更言‘合而言之,道也’乎?蓋‘仁也者,人也’一句,公共説一個生人之理;‘合而言之,道也’一句,又説以此理合人身而言,則人之人倫日用莫非所謂道者也。如是釋之,然後上下句各有所指而無架疊之病矣,當更商。○‘合而言之’一辭,就體上看,則乃所謂性也,而此云道也者,蓋以用言耳。大抵孟子論五常,多就用處説以著其本體而已,未嘗直指其本體。蓋以體隱而難見,用著而易言故也。
程子曰‘中庸’云云,小注‘如中庸’云云。○按:上二段皆以人之道解‘仁也者,人也’一句,而此段又言與中庸不同,甚是可疑。已論在上。
或曰‘外國’云云。○按:以本文看,則仁與人合而言之者,道也。以此説看,則仁義禮智信合而言之者,道也。蓋五德之用各是一道,而合而言之則又都是一個道耳。○又按:以此説看,則‘仁也者,人也’一句,是偏言之仁,而與中庸之旨尤無不同者矣。
【第十八章】
孟子曰‘君子’云云。○按:‘無上下之交’,蓋傷聖人之不得於時,且以見聖人之於人無所苟合也。
【第十九章】
孟子曰‘無傷’云云。○按:此蓋言人欲為士之道,則益多衆訕也,趙氏説亦此意。
趙氏曰‘為士’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為士’云云。○按:陳氏解‘憎’字略有意義,然不如‘从土’之為正。
【第二十章】
‘昭昭,明也’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以己’云云。○按:‘以其昭昭使人昭昭’,言修己以治人也;‘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言不自治而徒責人也。説未備。
【第二十一章】
‘徑,小路也’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學問’云云。○按:人常存理義之心而無少間斷,則心地開明。高子不然,故云茅塞子心。而集注‘理義之心,不可〔少有〕間斷’者,亦此意也。今陳氏以為理義日開,理義日窒,恐不詞。
【第二十三章】
‘手執曰’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人’云云。○按:‘所望於孟子者,利也’之云,語極無當。其餘記疑已卞之。
【第二十四章】
程子曰‘五者’云云,小注‘性之’云云。○按:此即‘食色性也’之性,而與告子之論有異。蓋告子不知性之為理,而直以‘食色為性’,是乃認氣為性,而所以見斥於孟子也。吾儒之學,知性之為理而以食色之欲亦此性之所發,故謂之性。且告子之所言性,舉物而遺則,此所言性,兼物、則而言,是其有多少不同者也。如‘生之謂性’一語,告子則直以生為性,程子則謂生而後有性之意,各有主也。
‘然有分’云云,小注‘願即欲也’云云。○按:此云‘命則天理之則〔也〕,不可踰越其分限’者,與程子之專以氣之分限言者不同。然理之有分限處,氣亦隨以有分限,其意實相通矣。
‘不可謂我性’云云。○按精義楊龜山云:‘口之於味等,性中本來有這個。〔若〕不是性中有,怎生發得出來’云云。而或問非之曰:‘蓋推其所自而本於性則可,以為本有而直謂之性則不可,此當深察也。’集注乃亦以為性之所有似若矛盾,而此正推其所自而本於性之意,非謂性中真有此聲色臭味五者也。然龜山之意實亦不過如此,或問之斥恐是失情之論矣。
‘愚按不能’云云。○按:此云品節限制則是亦‘有命’。蓋言品節限制是則也,而既有品節限制則命之分亦隨以定焉。一‘則’字可見其意,如富貴之人一日可食萬錢,而今限以千錢,則其所限者雖是則也,而命之分亦限於千錢也。朱子之意蓋恐如此,非以品節限制之則直謂之命也。若以品節限制之則直謂之命,則是乃專以理言之命,而非氣分之命也。專以理言之命,即所謂‘天命之謂性’也,則孟子又何云‘君子不謂性也’乎?故知此‘有命’字亦言氣分之命,而一‘則’字不可草草看也。記疑以為‘理有其則,則氣限於是’者,正得此意。
小注朱子曰‘此性’云云。○按:‘此命字合理氣言’,此説當細商。蓋貧賤之不能如願,固是氣之分,而理亦不能越焉;富貴之品節限制,固是理之則,而氣亦隨以限焉,此所謂合理氣也。然此注説少欠詳盡,不如集注一‘則’字之煞有分别,此當以意會之,不可徒拘其説也。記疑已詳論之。
新安陳氏曰‘此命’云云。○按:説不達集注‘則’字之意與小注‘合理氣言’之本旨,而言貧賤處專以氣看,言富貴處專以理看,恐欠詳備。記疑為之推廣其意。
程子曰‘仁義’云云,小注朱子曰‘横渠’云云。○按:集注程子説即所稟之命也,張子説即所值之命也,朱子既兩取之,而此注則又就張子説中分所稟、所值之命而言,可謂該備矣。
‘愚按所稟’云云。○按:集注既並取之説,而其自為説則但從程子,蓋所稟之命乃此章正義,而若所值之命則又自為一義故耳。觀於或問論或説以為‘於義亦可通’者,可見其微意矣。○‘聖人之於天道’一句,於‘薄而濁,則反是’處卻説不通。然此當活看,只云‘人之於天道’云云可也。且如伊尹亦稱聖人,而其於天道便不能‘脗合而純亦不已焉’,則以是言之亦粗通矣。
小注朱子曰‘命也’云云。○按:此‘命’字亦不必與上‘命’字異看。蓋語其大分則上‘命’字亦專以氣言,此‘命’字亦專以氣言;語其細分則上‘命’字亦可兼理氣看,此‘命’字亦可兼理氣看。記疑已詳之。
雲峯胡氏曰‘此命’云云。○按:‘此命字專指氣’云云,已卞在上。‘高下厚薄’嫌近於所稟之命,當改以貧富貴賤。
張子所謂’云云,小注朱子曰‘口之’云云。○按:在理有不易之則,則氣亦隨以有不易之分。朱子雖不及此而意已躍如於其中矣。
潛室陳氏曰‘世人’云云。○按:‘見血氣’以下語意錯亂,當曰:世人於上五者但以為道理而不知有氣數,於下五者一委之氣數而不見有道理也。
此章‘性、命’字各有段落、各有所重,切不可以相亂。蓋性有氣質之性、本然之性,而上五者之性即氣質之性也,下五者之性即本然之性也。命有所稟之命、所值之命,而上五者之命即所值之命也,下五者之命即所稟之命也。此乃孟子之正意也。又就其中細推之,則亦有可以互言者:上五者之性雖是氣質之性,而若單指其品節固有之則,則亦本然之性也;下五者之性,雖是本然之性,而若又兼命字看,則亦氣質之性也。上五者之命雖是所值之命,而耳目口鼻之稟有清濁之異,而於聲色臭味之間有能不能之别,如離婁師曠易牙之與凡人是也,此便是所稟之命也;下五者之命,雖是所稟之命,而張子説及或問中或説又皆以所值之命言之矣。要之,有氣質則有本然,初非有兩性,只是單指、兼指之不同也;有所稟則有所值,初非有兩命,只是横説、竪説之不同也。性也、命也,無論單指、兼指、横説、竪説,又都是一個流行、一個稟受,則亦不是兩物,但有自天言、自人言之異耳。既知其正意之所在,而又必縱横推看,方見得會通融活,無所窒碍矣。
【第二十五章】
‘天下之理’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先儒’云云。○按:‘人之欲有善惡之不同’云云,極未安。蓋雖以己之欲言之,既曰‘可欲’,則只是善而已,惡者豈可謂之可欲耶?集注之以别人可欲言之者,非嫌於此也。此章‘信、美、大、聖、神’等皆以别人所見而言,善字獨不可異例故耳。
‘力行其善’云云。○按:‘充實’以前則雖曰‘善’、‘有諸己’,而猶就事事上着力去做,是若有待於外也。至於充實則清和淳懿,萬善俱足,於我無一毫之欠闕,日用酬接都從這裏面流出,更無所待於外者矣。
‘則德業’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大則’云云。○按:形見於外故謂之大也。今云‘大則形見於外’,語勢恐倒矣。
‘大而能化’云云。○按:‘使其大者泯然無復可見之迹’云云,非謂到聖人後都不見其光輝也,但光輝上微有有迹、無迹之别耳。如光輝猶是人為底光輝,聖人光輝直是天地日月之光輝。
程子曰‘聖不可’云云,小注朱子曰‘至於’云云。○按:上集注言‘不可加矣’,而此又言‘不可以有加矣’者,何也?蓋以德業之大體而言,則雖聖人光輝亦不過内而‘施於四體’,外而‘天下文明’,但其有迹、無迹微有不同耳,故曰‘德業至盛,不可加矣’。以功力之分限而言,則大之上復有聖境界,到此境界然後方更無去處矣,故曰‘造道入德之功不可以有加矣’。言各有攸當也。其下非耳目所盡、心思所測,亦以别人所見而言。
‘蓋在善信’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意者’云云。○按:樂正子只是志仁無惡底人,未必有明善之工夫也。
張子曰‘顔淵’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樂正子’云云。○按:樂正子資質未必略似顔子張子之言,蓋以下文將説學不學之得失,故於此汎説好仁之大同而為之張本而已,非正論其資稟也,其必引顔子者,從古力學無如顔子故耳。此等文義不可泥看,如言初來亦學仁義,則豈可遂謂之學仁義與吾儒無異耶?
樂正子志仁’云云。○按:志仁無惡而不致於學,則亦不得為信人也,此是據孟子所稱而大綱説耳。○‘合仁與智’。本文言‘學不厭,智也;教不倦,仁也’,而今以‘好學、不倦’兼言之,蓋仁智只是一事而互為體用,故中庸又曰‘成己仁也,成物智也’。合兩説而觀之,則為己與為人各自兼仁智兩事,豈不可謂‘好學、不倦’合仁與智乎?
【第二十六章】
孟子曰‘逃’云云。○按:孟子此言蓋謂世之人始悦於墨氏之兼愛而學之者,厭其‘務外不情’而思所以反之,則必見楊氏之簡實而歸之矣。及歸楊氏,又厭其狭隘私勝而思所以反之,則必見吾儒之大中至正而遂歸之矣。大抵之道俱是異端,然道尤易惑而易綻。易惑故失道者先入,易綻故必求其相反者而矯其弊。及其經歷既久,觸處窒碍,則不得不終反乎正道,此人情事勢之易然者耳。孟子之意蓋恐如此。若錯而言之,亦有自而直歸於儒者,如夷之是也。亦有自而直歸於儒者,亦有自、自而不歸於儒者,此不可以一概説也。
墨氏務外’云云,小注南軒張氏曰‘兼愛’云云。○按:‘猶愈於兼愛〔之汎也〕[1],汎者尤難反’云云,皆失孟子之意。
【第二十八章】
孟子曰‘諸侯’云云。○按:無土地無以守宗廟、典籍,無野人莫養君子,無政事則財用不足,故三者為諸侯之寶。若其守此寶之道,則又在乎德。大學所謂‘有德,此有土、有人、有財’是也。然孟子姑以三者之寶對珠玉之寶,而論其得失而已,未遽及於他意耳。小注陳新安説未甚端的。
【第二十九章】
盆成括,名也’云云,小注南軒張氏曰‘不聞’云云。○按:於道真有所聞,則才之小者將進而為大矣,奚但有所不敢恃哉?‘人之有才本不足以為人害’云云,意甚未瑩。
慶源輔氏曰‘才出’云云。○按:才有大有小,如周公之才是大才,如斗筲之才是小才,今謂之才本自小則過矣。
【第三十章】
‘或問之者’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先儒’云云。○按:‘當時織屨者’云云,恐是誤勘經文。‘夫子設科’以下,乃或者之説,而非織屨者之語也。蓋織屨者即館人,而以集注觀之,則館人初無所言;以或問所云或者與館人問答之辭者觀之,則惟‘子以是為竊屨來與’一句,是館人之語耳。
【第三十一章】
‘人能充無欲’云云。○按:上言‘有所不忍、有所不為’,以事而言。此言‘無欲害人、無穿踰’,以心而言。以事言,故著‘達’者;以心言,故著充字。○‘無欲害人’,即‘所不忍’也;‘無穿踰’,即‘所不為’也。然‘所不忍、所不為’所指汎闊,自愛赤子至愛一物,自不受簞豆至讓千乘之國,皆無不包。蓋人有能於此而不能於彼者,但當推己之所能而達之於所不能也。至於‘無欲害人、無穿踰’,又就‘所不忍、所不為’之中特指其至重而易見者言耳,自至重而易見者推以至於至輕而難見者,則心無不充矣。上下節互相發明。
‘充,滿也’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達如’云云。○按:導水之喻恐不瑩。蓋達字就事上而言,充字就心上而言。若汎以達字譬水之達川達海,以充字譬之水之充滿可也。今曰水自川達海而海面充滿,則恐譬意未甚貼。
‘人能充無受’云云。○按:實者,心之實也。觀於隱忍甘受之非實,則可知‘無受爾汝’之為實也。充之之工在於養恥,而所謂養恥者,又不可徒然耳,凡可恥之事一切不為者是也。
‘此申説’云云,小注‘看來實字’云云。○按:此説即下段陳新安所謂引用注之説,而記疑以為不如集注之平順。
‘士未可以’云云。○按:此章四節皆極有条理。首節‘所不忍、所不為’是大綱説,第二節‘無欲害人、無穿踰’是舉其最重者而言,第三節及此節又專言義一事。而‘無受爾汝’比‘無穿踰’極輕,‘言、不言之餂’比‘受爾汝’又極輕也,上文達字、充字之義至此盡矣。且‘無受爾汝’以上是通衆人而汎説,‘言、不言之餂’又專為為士者而言。
‘皆有義’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孟子’云云。○按:達者,推之始;充者,推之終,此不必如此説。自其達之極而言,則亦推之終也;自其充之初而言,則亦推之始也。何可執一論耶?蓋達(而)〔以〕事之推而言[2],充以心之推而言。經文大意恐只如此。
【第三十三章】
‘性者,得全’云云。○按:‘性之、反之,古未有此語’,則是孟子自見得也。孟子何以見得如此也?如武王至於極,此固不是性者之事;而之數又卻平順,則無以見其迹。然仲虺以改過不吝,而則初無可改之過,此便是與性者不同處。大抵事迹不必於他處見得,只放伐一事可知其然。蓋放伐一事固是應天順人之舉,而若使易地,則恐未必自做了。觀於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而孔子稱至德者可見矣。然若謂真有心於取天下則大不可,但當之,則聖德光輝自然覆被天下,過化存神,綏來動和,如此之久,則之民相率而歸,如赤子之歸父母,不待興兵問罪而自為獨夫矣。之德雖非不足,而比則不能無間,所以不得不行‘戎衣’之舉。以此而論,‘性之、反之’之微有差殊,則庶乎其近之矣。○又按:論語’章集注以‘性之、反之’與‘揖遜、征誅’兼言之。蓋因此而各求其實,則揖遜處可見其性之之氣象,征誅處可見其反之之氣象,之差等蓋恐如此。
‘動容周旋’云云。○按:哭死為生、經德干禄、信言正行,皆是有所為而為,乃求名循利者之事也。雖行法之君子亦不可為,豈但聖人為然哉?而此節所言專作聖人之事,何也?曰:‘此當於三“非”字見其微有分别。蓋行法之君子,雖未嘗‘為生、干禄、正行’,而猶有不為生、不干禄、不正行底意思,不能如聖人之自然無所着力也。三“非”字便有自然無所着力之意,最宜味看。’○‘正行’字與上二者義例不均。蓋以言與行合言,則信言即正行之事;以言與行對言,則君子言行自當相顧,又何謂信言非以正行乎?若以為聖人當言即言,當行即行,初不待思勉,故如此云爾,則其意略通。然但恐學者無所依據用力而以為企及之地也。精義吕侍講論此以為‘非以正行為名’者,似最得之。如以費辭為嫌,則又有一説:‘正’字當讀如‘必有事焉勿正’之正,‘行’字當從平聲而讀如‘子張問行’之行。蓋謂信言語非所以期必於行世也,如是看方與上二者為一例,未知如何也,當更商。
‘細微曲折’云云。○按:‘非有意而為之’云云,非謂非有意於‘為生、干禄、正行’也,蓋言其不為生、干禄、正行者,非出於有意也。若謂非有意於‘為生、干禄、正行’,則奚但聖人為然?雖行法之君子亦然矣。此處正當着眼。
小注‘問信言’云云。○按:信言語以正行,(為)〔謂〕[3]之有意則可,謂之有為則過矣。蓋有為者為名為利,不出於實心之謂也;有意者思得勉中,不能無著意之謂也,本不可混説。信言、正行,自是君子當為底事,豈可謂之有為而然耶?此愚所以竊獨有疑於‘正行’二字,而欲以他説解之也。已論在上。
吕氏曰‘法由’云云。○按:命本自天而出,雖聖人固不能以制之。但聖人事事皆天理,而命隨以行焉,此所謂與天為一者也,故曰‘命由此出。’
‘行法以俟’云云,小注‘行法以俟’云云。○按:此乃或問之説,而‘俟命之意’之下有曰‘外此則亦寂寥而無聞矣,斯道之傳不傳,考之於此亦可見矣’。蓋此三説非朱子之大賢,又孰知其然而表章之如此哉?自此,斯道之傳無窮,而後學永有賴焉。嗚呼至矣!
【第三十四章】
趙氏曰‘大人’云云,小注朱子曰‘説大人’云云。○按:此云見大人藐之,謂藐其人也,蓋其人則當敬而其勢則當藐耳。
慶源輔氏曰‘若不’云云。○按:‘剛强者〔或〕有懷不敢盡’云云,恐未安,‘有懷不敢盡’豈必剛强者為然耶?
楊氏曰‘孟子’云云。○按:楊氏此説,精義全本兼‘説大人,則藐之’一句言之,而集注去之。蓋‘藐之’之云,指其勢而非指其人,則初無害於聖人氣象,故只取以己長方人短之説耳。
小注慶源輔氏曰‘孟子’云云。○按:‘泰山巖巖’是孟子平日氣象,而楊氏所謂‘此等氣象,蓋言其以己長方人短’,卻不免有些欠底耳。輔氏直以‘以己長方人短’為‘泰山巖巖’之氣象,恐未精。
【第三十五章】
孟子曰‘養心’云云。○按:欲字不可與慾字混看。蓋欲者,人之所不能無也;慾者,人之所不當有也。但欲雖所不能無者,而亦不宜多,纔多則流而為所不當有者,乃所謂慾也。此章欲字汎指所不能無者,而只‘多、寡’字便見有得失之别。若是所不當有者則當一刀割斷,不容有一個半個,奚但曰寡之而已哉?集注之意正得本意。若小注周子説,乃直指慾字而言,與此章少異。○或曰:‘此欲字果是所不能無者,則寡欲便是無慾,孟子何不曰無不存者,而但曰“不存焉者寡”耶?’曰:‘寡欲汎以節制人心者而言,無慾直就私欲已盡處而言,所指自有不同,顧方論節制人心之事,而安得遽許以無不存者耶?孟子之意概曰人能節制耳目口鼻之欲,則天理之不存者寡矣云爾。此蓋平説之也,若論無不存者,則必人心道心無不中節,如顔子之無纖毫私意,然後方可許之也。
‘欲,如口鼻’云云。○按:程子所説兩‘欲’字,亦以所不能無者而言。蓋沈溺者,欲之流於慾者也。今曰‘不必沈溺,只有所向,便是欲’,則是乃指所不能無者。程子之意正欲學者密察乎‘人心惟危’之幾而節制之也。記疑論此以為與孟子意差異,此當更商。○又按:程子荀子‘養心莫善於誠’之説曰‘欲寡則心自誠’,於此亦可見其以所不能無者説欲字也。若直指慾字,則慾之寡處安得便謂之‘心自誠’乎?
小注朱子曰‘孟子’云云。○按:此段又以欲字專作慾字説,與集注不同,可疑。且以或問改‘欲’為‘慾’者觀之,無乃朱子初年之見如此,而集注則是晩來定論歟?
南軒張氏曰‘寡欲’云云。○按:南軒此説及下勉齋慶源雲峯説,皆專作慾字看,與集注不同。
雲峯胡氏曰‘孟子’云云。○按:三‘養’字各有所指。蓋養性以存心為對,則專言其順理而不害也。養心之心以包性者而言,養字又兼存字意,則養心即是存心養性之事也。至於養氣,則又當别説。氣者,體之充也,而其養之之方則在於集義,凡寡欲存養皆包其中。説多未精,記疑亦言之。
【第三十七章】
‘盍,何不也’云云。○按:志大固是好底,只緣他略於事,使見其為徒大之志耳。然則狂简之病不在乎志大,而實在乎略於事也。小注諸儒説以志大為狂、略於事為简者,謬矣。記疑悉卞之。
‘嘐嘐志大’云云。○按:‘平考其行’,言平等而比較言行也。
程子曰‘曾皙’云云。○按:‘古之人,古之人’是平日發願,至於‘浴、風雩’是自家胸次如此,而後來程子以為萬物各得其所底意思。與聖人同,故謂之‘氣象’,非曾皙要學得而為此大言耳。小注輔氏似不達此意,記疑已論之。
‘此因上文’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以不善’云云。○按:此説卻涉費辭,恐未必然。蓋‘不屑、不潔’,大體是一意,而屑字又兼切切之意,似無架疊之嫌矣。
孔子曰‘過我門’云云。○按:過門不入,‘我不憾焉’,只是深惡鄉原之意,非鄉原之外過門不入者,聖人真以為憾也。精義吕侍講以為‘人道以往來為禮,過門不入,雖聖賢不能無恨’者,恐不免以辭害意。
萬章又引’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先儒’云云。○按:鄉原之不善,不在‘愿’字,而只‘鄉’字可見。論語集注曰:‘鄉者,鄙俗之稱。’鄙俗之人謂之原人,則其非真愿可知矣,此集注言‘非有識者’則已見其意。其引荀子説,不過訓‘愿’字之義,初非證鄉原之不善也。説云云,未知何謂,且以‘原’字為淺狹,亦謬矣。
曰‘何以是’云云。○按:‘善斯可’,善字只言善底,恐不必訓作‘人以為善’也,但其善非為己而善,乃為斯世而善,則是特鄉人之所謂善,而非吾儒所謂善也。集注之訓本吕侍講之論,而似頗費辭,當更商。
‘閹,如奄人’云云。○按:閹字引奄人為訓者,蓋奄人陽氣閉藏,有消沮之色,故正好喻厭然媚世者氣象耳。
曰‘非之無舉’云云。○按:‘居之’之居字,猶‘居仁’之居,蓋以身之所處而言。
孟子又引’云云。○按:佞之似義非義,恐未可專以言看。蓋才智之人能為矯飾,故其行亦似義而非義也。若專以言看,則與利口者無别矣。且利口之訓亦當訓以似實而不實,利口者,向人言説,亦似乎近理耳。大抵孔子六言皆以近似者而言之,訓義亦視此為例,方卻齊整。
小注慶源輔氏曰‘佞者’云云。○按:‘徒尚口而初無誠實,故以為害信’云云,恐不切。蓋孔子所謂亂信者,以其似信而實非信故耳。其下‘不可與入之道,故有似乎中道而實非’云云,亦未安。鄉原之不狂不獧,人皆以為善,乃有似乎中道而實非處。
尹氏曰‘曰君子’云云,小注‘問反經’云云。○按:大學先指此五者,如傳三章‘仁、敬、孝、慈、信’及九章‘宜其家人、宜兄、宜弟’等語是也。
‘經正則庶民’云云。○按:上一段言學者反經之道,此一段言在上者反經之道。蓋經文‘君子’實通上下而言故耳。
慶源輔氏曰‘集注’云云。○按:‘大權’之權字未安,當改以‘道’字。
【第三十八章】
趙氏曰‘萊朱’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萊朱’云云。○按:伊尹仲虺,皆同時之人,‘德日新’之義皆自知之,非仲虺首唱,然後伊尹因以述之也。若如説,則仲虺反高於,其可乎?且‘咸有一德’固在虺誥之後,而至於盤銘虺誥,則又熟知其先後耶?然則‘首唱、因述’之云,有未知其必然也,更商。
‘由孔子’云云。○按:之世亦有伯益之世亦有傅説文王之時亦有武王孔子之時亦有子思,而此皆不舉者,似可疑,然煞有曲折。蓋,德不及,既稱顯者,則餘可略也。傅説在見聞之間,既以文王對言,則又不必更舉傅説也。武王只是丕承文王之謨、之聖,又與文王同德,非見而知者,既言文王則皆包在其中也。子思雖是‘亞聖’,而事業不甚著顯,故不言之也。大概歷敍道統之法,或以德或以事業,只舉其大體而已,不必一一枚數然後始足也。○兩言‘無有乎爾’,‘乎爾’字寬緩有餘味,其自任道統與以俟後世之意略綽可見。
‘然學者’云云。○按:‘斯人之為功’説得淺了,所以知所向者亦足知之也;‘斯名之稱情’,説得深了,所以知所至然後方能知之也。
小注慶源輔氏曰‘集注’云云。○按:集注‘愚按’以下云云,蓋獨識得孟子之微意而言之也,輔氏直以為孟子之説,恐未安。下陳新安説亦同。

☚ 11_461盡心 上   12孟子卷三 ☛
00002742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