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心 上】
‘萬物皆備於我’章
反身而誠。按:集注‘如惡惡臭、好好色之實然’云者,是主好惡説,故於大學為誠意矣。今以為誠身解,則未知如何耳。若語類‘反身而實有此理,為父而實有慈,為子而實有孝’云者,恐較親切。
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按:上言‘反身而誠’,則此宜言求誠之方,而乃卻以求仁之方為言者,集注‘其有未誠,則是猶有私意之隔,而理未純’云者,盡之矣。然理固如此,而抑有一義焉。此章本以萬物言,如或問所謂‘一物之中有萬物之理’者,故萬物備之下,須承以身身之,推而為恕,則須説恕。是則‘萬物皆備’一語,乃合物我之一大義諦,而誠為其驗,仁為其方也。但集注卻欠指出,今不敢質言云。
‘霸者之民’章
所過者化,所存者神。按:此義集注分解自明。蓋過存皆以己言,化與神皆以動物處言也。程子之並神説在己者,恐不似朱子之精析。而陳新安卻緣程説推衍得愈廣,則或可誤人也,宜詳之。
‘桃應’章
按:此章專以心言,未説到事之通變處也。或疑皋陶既執瞽瞍舜安得竊負而逃?南軒辨之,以為皋既執瞽於前,使舜伸義於後。竊謂如此,則非但皋陶之獄如或問所謂‘棘門、霸上之軍’也,且其所以屈法故縱聽舜伸義者,徒為舜也。為舜者,所以為天下也,而乃舜‘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則是並舜而失之矣,其如天下何益哉!無益於天下而徒亂其法,皋陶豈為是哉?若必欲推究其事,變而言之,則皋陶纔執得瞽瞍舜便生竊負之心,而奔走伺候於縲紲中,天下於是乎已失舜矣。夫然後皋陶不得不為天下而權瞽瞍之罪耳,豈待其真至於竊負而後潛聽與之哉!故其言‘竊負’者,亦姑言舜之設心而已,未及乎皋陶處變之道也。
‘齊宣王欲短喪’章
王子有其母死者。集注:‘厭於嫡母。’按:喪服記‘公子為其母’,傳云‘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鄭注亦云‘厭於父’。蓋公子之不得終喪,為父尊故也。禮原無嫡母厭庶子之文,則陳氏此説是,未考乎禮,而集注豈偶失勘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