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 下】
‘孟子將朝王’章
不得已止宿焉。趙注曰:‘孟子迫於仲子之言不得已,而心不欲至朝,因之其所知齊大夫景丑之家,而具以語景丑耳。’愚按:此説近是。蓋既不欲至朝,亦不容竟無皂白,故須之景丑氏而語之耳。李霈霖謂:‘不得已是孟子託疾不應召之意,無以達之於王,為孟仲子之權詞所晦,故之景丑氏以明告其意。’此説太深,不如趙説之拙而近實。
‘陳臻問’章
若於齊止貨取乎?趙注曰:‘義無所處而餽之,是以貨財取我,欲使我懷惠也。安有君子而可以貨財見取之乎?’
‘孟子之平陸’章
王之為都。集注:為都,治邑也。邑有先君之廟曰都。異同條辨顧麟士曰‘為都,治邑’,恐亦是大概語。‘邑有先君之廟曰都’,雖‘都’字一解,然不應執定以證此處也。不然,何得齊君廟遂有五處?語類云‘恐亦是“都鄙”之都’,最得。
‘孟子自齊葬於魯’章
棺七寸,椁稱之。趙注曰:‘椁薄於棺,厚薄相稱相得也。’今按:喪大記‘棺,君、大夫、士各有等差,士止六寸’,而鄭注云‘庶人四寸’;檀弓‘柏椁’,孔疏云‘椁厚於棺一寸’。此未知孟子考禮不詳,抑戴記難信歟?惟‘椁稱之’文義固似與棺同其厚薄,而檀弓疏亦略可證也。趙説未然。
‘燕人畔’章
條辨曰:玩朱子云‘莫到恁地較好’,又曰‘周公當初也大段疏脱,他也看兄弟不透’,觀此,則周公當日若看得管叔透,不使監殷,乃為不疏脱,乃能更全兄弟之倫,無後來破斧缺斨事。大舜識透了象,乃為仁之至,義之盡;周公卻闕少了義之盡,後來連仁也不至了,此其所以為過。生於天理人倫,故曰宜耳。觀語類之説,則游氏注猶有未盡。愚按:此説緣朱子語,而推之大過,卻有害公大體。蓋管叔之所為,自是常情之外,而又不少著見於其前。使周公逆探隱變而看得透,則雖免疏脱之過,而過有大於此者矣。此聖人之無可奈何處。朱子雖曰‘疏脱看不透’,而固無疑於義之不盡也。故語類雖論如此,而集注用游説者此也。若如條辨説,則周公為仁不至,義不盡矣。集注不如語類之為定論矣,豈可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