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王府庄田的性质
10. 王府庄田的性质
对于王府庄田的性质认识,有三种意见。
一为“官田说”。认为官田的主要部分是军屯,而民屯、商屯、公田和包括皇庄庄田、王府庄田、贵戚庄田在内的庄田则构成官田的次要部分。
另一为“两重性说”。认为庄田是通过赏赐、乞请和投献、购买两条渠道得到的土地,就其土地所有制形态而论具有两重性,即封建国家所有制和封建地主所有制。
三为“私田说”。他们认为,明代各级封建主,由于等级的差别从而占有多少不等的庄田,无论采取哪种租佃制,庄主都通过经济外强制手段榨取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劳动,庄田占有者的王公府第本身就是实现地租的暴力机构。因此,这种庄田制乃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基础上出现的中国式领主制,是土地私有制的一种形式。
☚ 9. 明代皇庄始于何时 11. 明代的商屯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