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篇】
出入無時。止。〇主宰一身,統會方寸者,心也。其體也,寂然而不動;其理也,湛然而安定。原其本,則夫豈有出入之異哉?然為物生活而動静無端,為用不滯而寂感相因,故涵而養之,則主一於中;放而無檢,則必逐於物矣。或為觸感所動,攻取所奪,則走作而騖外;或因操存之力,收斂之至,反復而入内。是以不存則便亡,不亡則便存,而其存、其亡恍惚無常,故夫子所以嘆其易亡而戒勿失者也。
仁,人心也;義,人路也。〇仁也者,人也,根於天理之公而具於性分之内,為德於心而該括乎萬善,全體乎身而通貫乎内外,為吾身親切之物,而作酬酢應變之主,則仁為人心也。義也者,宜也,裁庶物之理而合中正之道,權衡乎事而不使之差謬,割斷於心而無或其失,宜為日用當行之道,而有平平蕩蕩之實,則義為人路也。
天賦是性而具此四德,則仁義禮智孰非人心之所有也。惟所主不同,而為德各異,故仁具生理而為心之德,義主制宜而為人之道。觀其分而視其異,則宜若有不同也;察其本而究其體,則固未嘗有二也。黄勉齋曰:‘存之於虚静純一之中,而推之於動作應酬之際,則仁義之道盡矣。’此言仁包義用,而得事物之宜也。程子曰:‘仁體義用,知義之為用而不外焉,則可以語道矣。’此言義本心内,而非在外也。心為萬化之本,道為一心之推。體立而用無不行,則仁者,所以行義之道也;由本而推其外,則行義,所以盡心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