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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7_070衛靈公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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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07_070衛靈公 下

【衛靈公 下*

子曰:‘無為而治者,其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曰:言任官得其人,故無為而治。○曰:案舜典,命宅百揆,后稷作司徒,皋陶作士,共工作朕虞,伯夷作秩宗,典樂,教胄子,作納言,並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皆得其人,故無為而治也。○補曰:恭己,猶敬身,謂篤恭而端坐也。洪範:貌曰恭。正南面,謂居其位而不動也。曰:‘嚮明而治。’○補曰:雖得人,未嘗無為。此云無為者,極言得人而逸,贊歎揄揚也。
曰:帝王之道,貴在無為清静,而民化之,然後之王者,〔以〕罕能及。○朱子曰:聖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為也。或問:‘朝覲巡守、封山、濬川、舉元凱、誅四凶,非無事也。’朱子曰:‘之治迹,皆在攝政二十八載之間。及踐天子之位,不過命九官十二牧而已。’○案:清静無為者,老氏之説也。自以前,書傳無此説。漢氏初壹天下,君臣皆椎鹵無文,不知所以治之,第欲順民之心,創為此説,以與之休息。所謂之治,有名於三代之後者也。然以此之故,禮樂文物不復興於斯世,而釀成七國之亂,幾覆祚。則其為亂亡之術,亦已驗矣。攝政之年,奮發事功,具載典册。其自命官以後,書無所言者,治成制定,按法而行之,故不復記載,豈遂無為而然哉?三載一考,三考一黜,五載一巡,羣后四朝,詢事考言,敷奏試功,年年歲歲,按法而行,不既紛紛然多事乎?羣臣百工莫不奔走率職,顧獨無為乎?考績必親,見余尚書説。巡守必親,刑獄必聞,教訓必先,何得無為乎?況今之所謂舜典者,堯典之下半也。古之舜典,今既亡逸,不知其中又有幾件施措,役役勞勞,何得以一篇文字,遽證其無為乎?孔子言無為者,甚言得人之效可以寧謐,贊歎揄揚,意氣洋溢。此聖人辭旨激昂處,正不必以辭害意也。今人論治道者,率皆導人主端拱玄默,無所猷為,百度頽墮而莫之整理,萬機叢脞而莫之搜撥,不十年而天下腐矣。禍難相承,凋弊不振,而卒莫之開悟,皆無為之説有以誤之也。
〈引證〉 劉向新序曰:王者勞於求人,佚於得賢。舉衆賢在位,垂衣裳,恭己無為,而天下治。()〔[1]成王,而刑措不用,兵偃而不動,用衆賢也。桓公管仲則小也,故致於霸而不能以王。雜事篇。
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夫然後行。’子張書諸紳。行,皆平聲,惟‘行篤敬’去聲。
補曰:行,謂教令得施行。○補曰:忠信,信由中也;左傳云:信不由中,質無益也。篤敬,敬以實也。○補曰:南方曰蠻,東北曰貊。肅慎夫餘即貊也。○朱子曰:二千五百家為州。○補曰:二十五家為里。云:五家為鄰,五鄰為里。○曰:行乎哉,言不可行。○補曰:參於前者,軛也;倚於衡者,輈也。輈,轅也。參、驂通。驂乘亦謂之參乘。驂者,駕馬也。説文云。衡者,衆軛上横木也。義見下。駕馬必以軛,以曲木厄馬領者。施軛必以輈。義見下。立於車,古者車立乘。則見軛之駕於車前也;坐於輿,御者坐。則見輈之倚於衡上也,夫然後車行。駕軛低陷,故立則見之;輈衡之形,坐亦見之。○補曰:車與馬本是二物,不相連接,必以輈軛聯結於二者之間,然後車乃得行。我與人本是二身,不相連接,必以信敬聯結於二者之間,然後我之教令乃得施行。○朱子曰:紳,大帶之垂者。書之,欲其不忘。
〈質疑〉 集注曰:,北狄。周禮‘職方氏’:八蠻、七閩、九貊、六狄。鄭司農注:‘南方曰,北方曰。’○案:者,古之玁狁匈奴突厥蒙古是也。者,古之鳥夷夫餘鄚頡東丹是也。中國之北,在我邦之北。鄭司農通言北方可也,若以,則種類本殊也。
曰:萬二千五百家為州。○曰:‘大司徒’云,‘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是二千五百家為州也。今云‘萬二千五百家為州’,誤也。
曰:衡,軛也。言思念忠信,立則常想見,參然在目前,在輿則若倚車軛。○駁曰:非也。忠信非有形之物,非有靈之物,何得常目如是然?且衡、軛二物之名,訓‘衡’為‘軛’,亦指鹿而賣鼠矣。總之,孔子之言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為政篇。此云‘言不忠信,州里行乎哉’,正是一板搨出之話,彼義此義不得相殊,通則俱通,塞則俱塞,無再言也。余考駕車之法,其自車前雙條長出,至于馬領之上者,曰輈。考工記‘輈人’注云:輈,車轅也。雙輈之耑,聯以曲木,以厄馬領者,曰軛。即所云衡耑曲木。四馬則四軛矣。考工記疏云:一馬一軛。未至軛,而横一長木以聯兩輈之間者,曰衡。考工記注云:衡任者,兩軛之間也。於是馬駕於軛,軛連於輈,輈聯於衡,三者備而車得行矣。古者兩服在中,而接武銜尾;一馬在前而一馬從之。兩驂在旁,而左右雁行,差退於在前之馬。故四馬而六轡。中二馬只有二轡。先儒謂兩服兩驂平為一行,誤矣。馬雖四匹,只是三行,故駕馬曰驂。驂者,三也,謂三馬成列乃成駕也。立則見其參於前者,轅耑駕軛處低陷在下,故立乃見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者,衆軛連衡處光顯在上,故坐亦見也。參於前者,軛也;軛所以駕者。倚於衡者,輈也。輈軛二者居於車馬之間,使車馬連為一體,乃得流行;信敬二者居於人我之間,使人我連為一體,乃得流行。其理翕然相符,故夫子前既言之,小車、大車喻。今又再言。
曰:參,古驂字。衡,横木,式也。子張問行,故仲尼喻以車乘。立者,如御驂在目前,言人自忠信篤敬,坐立不忘於乘車之間。○朱子曰:參讀如‘毋往參焉’之參,曲禮云:離坐離立,毋往參焉。言與我相參也。○曰:君子忠信篤敬之至,雖無人,猶有人也,故立則見諸前,在輿則見諸衡。見者,如見其人也。此二句猶云‘坐則見於牆,食則睹於羹’。後漢李固傳。○案:筆解、集注皆與包咸之義相近,未敢從也。若如説,是又恍忽見鬼之疾,與忠信篤敬何所當乎?
周萊峯云:忠信篤敬,不得如儒分作四字看。信必曰忠信,敬必曰篤敬。可見,‘信不由中’,雖信亦妄;敬不篤至,雖敬亦矯。○案:此説好。
曰:紳,大帶。○曰:以帶束腰,垂其餘以為飾,謂之紳。子游曰:‘參分帶下,紳居二焉。’玉藻文。○案:説是也。
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
曰:大夫史鰌朱子云:史,官名。○補曰:字伯魚。○曰:有道無道,行直如矢,言不曲。○補曰:卷,曲斂也。○朱子曰:懷,藏也。○補曰:方其仕時不張大,故值無道之時可卷而懷之也,美在仕時。
曰:卷而懷,謂不與時政,柔順不忤於人。○曰:有道,則肆其聰明而在仕也;無道,則韜光晦迹不與政。○駁曰:非也。‘可’一字最有精神。注忘之矣。若其方仕之時肆其聰明,專權使氣,則猝遇無道之世,雖欲即時斂藏,其可得乎?方其仕時剛强自用,則此時雖欲柔順不忤,其可得乎?可卷而懷之者,謂有道之時也。孔子之美伯玉,在其方仕之時。若夫無道之日,因其前功,不見形迹也。
〈事實〉 家語曰:蘧伯玉賢,而靈公不用;彌子瑕不肖,反任之。史魚驟諫而不從。史魚病,將卒,命其子曰:‘吾在朝,不能進蘧伯玉,退彌子瑕,是吾為臣不能正其君也。生而不能正其君,則死無以成禮。我死,汝置屍牖下,於我畢矣。’禮:飯於牖下,小斂於户内,大斂於阼,殯於客位。其子從之。靈公弔焉,怪而問焉。其子以其父言告公。公愕然失容,曰:‘是寡人之過也。’於是命之殯於客位,進蘧伯玉而用之,退彌子瑕而遠之。孔子聞之,曰:‘古之烈諫者,死則已矣,未有若史魚死而屍諫,忠感其君者也,可不謂直乎?’困誓篇。○朱子曰:既死,猶以屍諫,故夫子稱其直。
〈事實〉 左傳十四年,孫文子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姦之?雖姦之,庸知愈乎?’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蟜子(餉)〔伯〕[2]子皮孫子盟于丘宫孫子皆殺之。四月,公出奔人立公孫剽孫林父甯殖相之。二十年,甯惠子卒。二十六年,衛獻公求復,謂甯喜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惟主宗廟祭祀。甯喜蘧伯玉伯玉曰:‘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五月,甯喜孫氏,克之,殺子叔曰:弑其君。甲午,衛侯復歸于。○案:朱子以此謂卷而懷之。然只此一事,不可以知其人矣。王應麟云:集注甯殖當為甯喜
樂木亭云:想伯玉此時尚未卷懷,即‘可’之一字,乃夫子諷伯玉意。○駁曰:非也。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補曰:可與言,謂可與言吾道,引而進之。○補曰:美質不入道,則失人;忠告不見用,則失言。
曰:若中人以上,可以語上,是可與言,而不與言,是失於彼人也。若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而己與之言,則失於己言也。惟知者明於事,二者俱不失。○案:此説精。
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人)〔仁〕。’
補曰:志士,志道之士;仁人,仁心之人。云:志士,利仁者也;仁人,安仁者也。○補曰:仁者,人倫之至也,不以小體傷大體,故無害仁,有殺身。
曰:無求生以害仁,死而後成仁,則志士仁人不愛其身也。
子貢問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
補曰:為仁,謂安民使被其澤。○補曰:工,匠也。器,如木工之斧鋸是也。○朱子曰:賢以事言,仁以德言。云:大夫尊,故言事;士卑,故言友。○補曰:大夫少,故苟賢則取之;士多,故必仁乃取之。○補曰:將安民,必先有所資,如百工執利器以治事。故中庸曰:‘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曰:言工以利器為用,人以賢友為助。
朱子曰:子貢悦不若己者,故以是告之。引家語。○王草堂曰:子貢悦不若己者,雖出自家語説苑,然此處並無此意。○案:説謬。
曰:大夫言賢,士言仁,互文也。○駁曰:非也。
顔淵問為邦。子曰:‘行之時,乘之輅,服之冕,樂則韶舞。放聲,遠佞人。聲淫,佞人殆。’
補曰:為邦,猶言治國。顔子蓋問王國。云:邦畿千里。○朱子曰:時,〔謂〕以斗柄初昏建寅之月為歲首。○補曰:路、輅通,天子、諸侯大車之名,人之所創也。禮五輅,即其遺也。○朱子曰:‘冕有五,祭服之冠也。冠上有覆,前後有旒。’補曰:古者服以冠名。如爵弁服、皮弁服。服之冕,則衣在其中,曰衮、曰鷩、曰毳、曰絺、曰玄,見春官‘司服’。皆所用也。○曰:樂也,盡善盡美,故取之。○補曰:正朔、車服取於三代,樂則所取超於三代之上,故别言‘樂則韶舞’。○補曰:放,猶屏也。云:放驩兜聲,人之俗樂也,其聲姦濫,繼之以侏儒雜戲。見樂記。○朱子曰:佞人,卑諂辨給之人。殆,危也。○案:此言為邦之道,凡禮樂文物,皆當通執四代,取其所長,姑舉四事以語之。非四者之外更無他事。
朱子曰:顔子,王佐之才,故問治天下之道。曰為邦者,謙辭。○曰:至是五百餘歲,若有王者起,何以經綸?然此事當為時王諱,不宜正言,故以為邦為問也。○案:古者天子亦只一國,故曰‘邦畿千里,惟民所止’。則為邦通大小也。然顔淵但問為邦,而夫子告之以王道,蓋許顔子以王佐也。
曰:據見萬物之生,以為四時之始,取其易知。○案:正以分至為四時之始,正以啓閉為四時之始,而分至居其中焉,皆有所據。而正兩無所當,故先儒疑之。原夫三正之説昉於甘誓馬融云:建子、建丑、建寅,即三正也。○見陸氏釋文。而甘誓所言三正,必非子丑寅之説。見書説魏了翁正朔考專斥三正之説,謂時未嘗廢正,然左傳十七年,魯梓慎之言曰:‘火出,謂心星昏見。於為三月,於為四月,於為五月。’則不但正有徵,亦正有據矣。梅氏尚書不足憑。總之,日晷消長,以冬至為始終。正亦好,然萬物之生以啓閉為節,此其所以取正也。
〈質疑〉 集注曰: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寅,故以寅為人正,以丑為地正,以子為天正也。永樂大全邵子皇極經世書。○案:天地人三正之説,必非以前所得有者,何則?苟惟三正為法,則以亥月為歲首,有是理乎?原夫改正之法起於,誠以五帝禪受,故典禮相因;革命,故法令欲新。‘改正朔,易服色’,以之新天下之耳目而已。天地人、子丑寅豈夢想之所到哉?子丑甲乙本以紀日,自漢武帝太初曆以後以之紀年而已。至劉向劉歆作三統之説,始以子丑紀月。班固取之以為律曆志,其言曰:‘黄鍾子為天正,林鍾丑為地正,太蔟寅為人正。’遂以三正配之於天地人三才,為東漢讖緯邪説之淵藪。其在先古文,絶無證據。不惟無據,反以正為天正,故春秋傳梓慎之説歷言三正,而明云:‘數得天。’杜預亦注之曰‘天正’。十七。不惟是也,董仲舒春秋繁露有黑統、白統、赤統之説,此亦三統。而黑統建寅,謂之天統,則西京以上無以正為天正者矣。漢書谷永傳雖有三統三正之説,不配三才。史記曆書亦但云三王之正,循環反本而已。其説之起於劉向,不既明乎?邵子謂‘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寅’,其説原以律曆志為本。然周濂溪太極圖,陰陽相半,明太極者,天地之胚胎也。太極一變,輕清者上而為天,重濁者下而為地,則上蒼下黄,一時俱成,安得穹然獨存一萬八百年,隤然者乃形乎?造物者就太極之中,既取其輕清者以為天,而地闢之期猶隔一萬八百年,即一萬八百年之間其重濁渣滓將置之何處,其將别貯青天之外,以待丑會之初而納之天中乎?此等事理少一推究,可悟其誕。而朱子特以先輩之故,不棄其説。然其渺茫與增劫、減劫之説相去未遠,非後學之所宜言也。
〈引證〉 孔叢子云,縣子問子思曰:‘顔回問為邦,夫子曰“行之時”。若是異正為非乎?’子思曰:‘數得天,之所同也。之王征伐革命以應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時之改耳,故不相因也。夫受禪於人者,則襲其統;受命於天者,則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之變然也。三統之義,得其正,是以夫子云。’雜訓篇。○案:孔叢子,僞書,然其所言則極是。
曰:車曰大輅。左傳曰:‘大輅,越席昭其儉也。’二年。○曰:車曰大輅,謂木輅也。取其儉素,故〔使〕乘之。○又曰:明堂位曰,‘大輅,輅也。’注云:‘大輅,木輅也。祭天,乘之路。今謂之桑根車者是也。’路,大也。君之所在,以大為號。門曰路門,寢曰路寢,車曰路車。○朱子曰:輅,木輅也。輅者,大車之名。古者以木為車而已,至而有輅之名,蓋始異其制也。人飾以金玉,則過侈而易敗,不若輅之樸素渾堅而等威已辨,為質而得其中也。○案:冕有五,而孔子盡用之,獨於輅,但用其一,有是理乎?原夫車服為物,所以賞功進秩,虞書云:車服以庸。以别尊卑,以表貴賤,故雖在之時,不得不多其等級。若但一車,則‘車服以庸’只可一施,無以再命而三命矣。天子之服,其章十二,而九七五三下至一章,各有層級,為禮五冕服之本,則車亦然矣。人雖質,豈得以一輛之車通用於上下百神、中外羣后乎?有五輅,見‘巾車’。而木輅最卑,以供田獵,以封蕃國。孔子欲以此輅上祭皇天,下封同姓,而公侯子男、大夫卿士同乘此輅,渾雜無别,亦難乎其為邦矣。左傳曰:‘大輅越席。’結蒲以為席。禮器曰:‘大路繁纓一就。’郊特牲亦云。顧命曰:‘大輅在賓階。’綴輅在阼階,先輅在左塾,次輅在右塾。大輅者,祭天之車也。巾車五輅之外,别有此輅,如‘弁師’五冕之外,别有裘冕。此車此服,以之祭天,其制質樸儉素,如大羹之不致,故左傳禮器所言如此。而杜元凱左傳之注、梅仲真顧命之注,今所謂注。皆以大輅為玉輅;服虔左傳之注、二年。鄭玄明堂位之注,皆以大輅為木輅。其後沈氏劉氏各宗二家,紛然聚訟,誓不相降。其實四家之説皆非也。杜氏梅氏謂祭天宜用尊車,故謂之玉輅;服氏鄭氏謂祭天宜用質車,故謂之木輅。然周禮‘巾車’明云:‘玉路繁纓,十有再就。’則玉輅非大輅也。大輅則一就。又云:‘木路以田,以封蕃國。’則木輅非大輅也。大輅則祭天。玉輅、木輅之外,别有大輅,不既明乎?明堂位雖以大路為路,大輅又是五輅之總名,故春秋傳二十八年,王賜晉文公以大路之服。四年,祝鮀言先王分以大路。二注皆以為金輅,蓋以禮以金輅封同姓故也。十九年,王賜子蟜以大路。二十四年,王賜叔孫豹以大路。二注皆云:大輅,天子所賜車之總名。所謂大路,明非祭天之車。祭天之車,不可賜侯國。則明堂位之‘大路’,亦安知非金輅之類耶?總之,五路者,一曰玉路,二曰金路,三曰象路,四曰革路,五曰木路。‘巾車’文。孔子既欲乘之輅,則周公胡獨棄之?禮五路,恐是輅,所謂‘因於禮’也。孰謂周禮所載皆周公之所新創乎?若云孔子所取皆周公之所棄,則周禮六樂何有韶舞?○又按:明堂位曰,‘鸞車,有虞氏之路也;鉤車,夏后氏之路也。’之時本無輅名,人見其形制似輅,故記之如此耳。輅者,人創制,人創名也。人雖儉,單作木輅一輛,以祭上帝,以祭宗廟,以封同姓,以封蕃國,必無是理。單一木輅,又何以辨等威乎?周公非好奢惡儉之人,而先儒病而慕,有若渾融淳樸之氣為周公所斲雕渝敗者然,恐不可也。商頌烈祖之詩曰:‘約軧錯衡,八鸞鶬鶬。’純木其鶬鶬乎?月令云:‘春乘鸞路,夏乘朱路,秋乘戎路,冬乘玄路,中央乘大路。’此惟以五色象四時,非所以辨等威。
曰:冕,禮冠。之禮文而備,取其黈纊塞耳,不任視聽。云:黈纊,黄綿也。○曰:冕,俛也,以其後高前下,有俛俯之形,故因名焉。蓋以在上位者失於驕矜,欲令位彌高而志彌下,故制此服,令貴者下賤也。案:今禮圖,衮冕以下皆有充耳,天子以黈纊,諸侯以青纊,以其冕旒垂目,黈纊塞耳,欲使無為清静以化其民,故不任視聽也。○朱子曰:黄帝以來,蓋已有之,而制度儀等,至始備。云:世本云‘黄帝作冕’。○案:士冠禮曰‘弁,冔,收’。大雅云:常服黼冔。郊特牲曰:‘弁,冔,收。’三王共皮弁。王制曰:‘有虞氏皇而祭,夏后氏收而祭,人冔而祭,人冕而祭。’明弁冕之制創於人,非古制也。世本稱‘黄帝作旃冕’,韓詩外傳稱‘黄帝服黄衣,戴黄冕,致齋於宫,鳳乃蔽日而至’,皆荒唐矣。梅賾太甲,忽忘經禮諸文,稱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故先儒遂謂冕制自古有之,謬甚矣。漢官儀曰‘冕與古冕略等,加垂旒,天子前後垂真白珠十二’,亦不覈之言也。冕之所以為冕者,以有旒也。旒既人創之,則古無冕矣。郊特牲云:‘委貌,道也;章甫,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士冠既三代不同,則王公之冠亦然矣。且所謂清静無為,何家之説也?○又按:疏備記冕制,雜引阮諶三禮圖董巴輿服志應劭漢官儀司馬彪漢書輿服志[3]鄭玄‘弁師’注,其説甚長,今姑略之。
高中玄云:,象之功德而作。今若用之,又何象焉?必思夫致治何以如,而後思作樂何以如乃為得耳。○案:孔子韶舞,先儒不知所用,故疑之如此。然季札而見孔子而聞,明先代之樂,後代不廢也。周禮:大司樂以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説遠人,以作動物。乃舞雲門,以祀天神;舞咸池,以祭地示;舞大磬,以祀四望;舞大夏,以祭山川;舞大濩,以享先妣;舞大武,以享先祖。又冬至奏雲門之舞於圜丘,夏至奏咸池之舞於方丘,奏九韶之舞於宗廟。先王用樂之法,斯可知矣。若使孔子周公之地,亦必於時王新樂之外,備用先代之舞。而今乃曰‘樂則韶舞’者,周禮‘六舞’蓋有未盡叶於聖衷者,欲於其中選其最善者而存之,取其未盡善者而去之。然若當其時,亦未必獨存韶舞。今言之如是者,以為第一也。
曰:聲、佞人,亦俱能惑人心,與雅樂、賢人同,而使人淫亂危殆,故當放遠之。○案:意謂聲導人主,使之荒淫;佞人亂人國,使之危殆,恐不然也。愚謂聲自淫,佞人自殆也。巧言佞色鮮矣仁,不亦殆乎?
〈質疑〉 朱子曰:詩三十九,淫奔之詩纔四之一;詩四十一,淫奔之詩已不啻七之五。猶男悦女之詞,皆女惑男之語。猶多譏刺懲創之意,幾蕩然無復羞愧悔悟之萌。聲之淫,甚於矣,夫子獨以聲為戒而不及,舉重而言也。○案:有刺淫之詩,恐非淫詩。聲者,之俗樂。當時原有雅樂、俗樂,分為二部,故梁惠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確分二種,不相混稱。鄭風聲乎?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惟恐卧;聽之音,則不知倦。’子夏之音曰:‘今夫新樂,文侯之音謂之新樂。進俯退俯,姦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侏儒,獶雜子女,不知父子。’已上樂記文。夫所謂之音,文侯子夏一問一答,明白詳悉,録為禮經,猶以鄭風聲,有是理乎?樂記又曰:‘〔之音〕,亂世之音也’;‘桑間上,亡國之音也。’桑間若是桑中,則又豈與音有亂亡之别乎?三百篇,皆賢聖所作,無淫詩也。○又按:周禮‘大司樂’云,‘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凶聲、慢聲。’建國,謂諸侯始封。放聲者,王者之事也。
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補曰:遠者,未來之永久也;近者,已到之迫急也。云:慮不及千百年之遠,則患在旦夕之近。○曰:君子當思患而豫防之。云:此周易既濟象辭。
曰:人之所履者,容足之外,皆為無用之地,而不可廢也。故慮不在千里之外,則患在几席之下矣。○案:張氏蔡氏饒氏馮氏之説,並以時言,可見以來,無一人從義也。若以地言,君子所計,恒在乎近,而不在乎遠,故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曰‘邇可遠’,云‘刑于寡妻’,‘以御于家邦’,下篇曰‘吾恐季氏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内’。故曰:近者悦而後遠者懷也。崇遠慮而忽近憂,則秦皇漢武已矣。
鐵鼎石云:庶人為一身之計,貪朝榮,必至夕瘁;侯王為天下之主,玩俄頃,必至顛危。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朱子曰:已矣乎,歎其終不得而見之也。○補曰:德者,道心之所好也;色者,人心之所好也。道心恒弱,故難誠;人心恒熾,故無僞。已見子罕篇。
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朱子曰:竊位,言不稱其位而有愧於心,如盜得而陰據之也。○曰:柳下惠展禽也。云:是其人,氏,名,字柳下是其所食之邑名,謚曰列女傳:‘柳下惠死,門人將謚之,妻曰:“夫子之謚,宜為乎?”門人從以為謚。莊子云‘柳下季’者,是五十字,是二十字。○朱子曰:與立,謂與之並立於朝。
〈事實〉 魯語曰:齊孝公來伐,臧文仲欲以辭告,欲謝。問於展禽。對曰:‘聞之,處大教小,處小事大,所以禦亂也,不聞以辭。’展禽使乙喜犒師,曰:‘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文公先君大公曰:“女股肱室,以夾輔先王,世世子孫無相害也。”’齊侯乃還。○又曰:海鳥曰‘爰居’,止於東門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孫之為政也!夫祀,國之大節也;而節,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為國典。今無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今(者)〔兹〕海其有災乎?夫廣川之鳥獸,恒知而避其災也。’是歲也,海多大風,冬暖,文仲柳下季之言,曰:‘信吾過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書以為三策。○又曰:夏父弗忌為宗,為宗伯。躋僖公展禽曰:‘夏父弗忌必有殃。夫宗有司之言順矣,又未有明焉。犯順不祥,以逆訓民亦不祥,易神之班亦不祥,不明而躋之亦不祥,犯鬼道二,犯人道二,能無殃乎?’此所謂臧文仲縱逆祀。○案:此諸文,臧文仲柳下惠之賢矣。
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補曰:責己厚,則我不怨人;責人薄,則人不怨我。○補曰:遠怨,謂遠於怨。曰:‘責己厚,責人薄,所以遠怨咎。’○曰:責己厚,則身益修而無可怨;責人薄,則人易從而不招怨。見蒙引。○案:説是也。
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補曰:如之何如之何者,憂傷之辭。曰:‘云如之何?’哀公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學者不自憂自創,曰‘如之何如之何’,則聖師於此人亦末如之何也矣。
曰:不曰如之何者,猶言不曰奈是何。云:此章戒人預防禍難也。禍難已成,吾亦無如之何。○案:説若無誤,然非本旨也。向善之人,憂學業之不進,悲歲月之不與,夙夜憂歎,自傷自創,曰‘如之何如之何’也。渠之憤悱自振不如是者,聖人亦末如之何也。陸游筆乘云:人之於道也,以憤悱而通。如之何如之何者,憤悱之象也。不如此,即啓發如聖人,無如之何。
〈質疑〉 如之何如之何者,熟思而審處之辭。○案:慮患處事,皆他人之事,與孔子無涉,宜從學者進德修業上看。
子曰:‘羣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本‘慧’作‘惠’。
曰:小慧,謂小小之才智。○朱子曰:言不及義,則放辟邪侈之心滋;好行小慧,則行險僥倖之機熟。○曰:難矣哉,言終無成。
曰:小小才知,以陵誇於人。○案:不如朱子説。
〈考異〉 皇氏本‘慧’作‘惠’。○陸氏釋文云:讀作‘惠’。○文選陳孔璋檄吴將校部曲文云:‘懷寶小惠。’李善注引論語曰:‘好行小惠。’○曰:小慧,諸本皆誤,而鄭玄以下注家皆未之深考也。余惟恩惠言行可,智慧言行不可。好行小惠者,有意乎悦人者也。魯莊公曰:‘衣食所安,不敢專也,必以分人。’曹劌曰:‘小惠未徧,民不從也。’十年。韓子曰:‘行小惠而取百姓。’八姦篇。○案:本、本各有長短,但當舍短而取長,不必執一以廢一也。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之,小惠也。遇舊館人之喪,脱驂以予之,小惠也。小惠猶勝於鄙吝,人安得輒行大惠?古人以小惠為小,欲其大之,未嘗以小惠為不義也。子産乘輿濟人,君子小之者,以其在位也。今羣居終日者,明是學人,安得以小惠為小?當從邢氏本。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程子曰:義以為質,如質幹然。朱子云:義者制事之本。禮行此,遜出此,信成此。○補曰:出之者,出言語也。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禮以行之者,危行也;孫以出之者,言孫也;信者,言行之總括也。義與信作頭作尾,言行其兩翼也。
曰:義以為質,謂操行也;孫以出之,謂言語也。○曰:義,宜也;質,本也。人識性不同,各以其所宜為本。○曰:操行不獨義也,禮與信皆操行也。吾謂君子體質,先須存義,義然後禮,禮然後遜,遜然後信,有次序焉。○案:義以上二句為行,下二句為言,非本旨也。韓子以下三句為次序,亦非也。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補曰:無能,謂無藝能也。我有藝,人必知之。
曰:君子之人但病無聖人之道。○曰:説太重,不可從也。
子曰:‘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稱焉。’
曰:疾,猶病也。云:疾比病字意較重,疾與嫉通,有惡義。○補曰:没,讀之如‘没階’之没。没,盡也。没世,猶言畢世也。盡其世。稱,揚也。
曰:病之者,病我也;疾之者,疾人也。○曰:非也。疾亦自疾也。君子立志,愧與犬馬同死。是以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若身死而名亦亡滅,豈不可疾乎?然君子亦惟自於其身疾之耳,人而如是,何關吾事?曰:没,滅没也。没世,謂死也。大學云:‘此以没世不忘。’或以没訓終,非也。○駁曰:非也。没階者,盡其階也;没齒者,盡其年也;没世不忘者,終身不忘也。人而終身不成一名,君子之所疾也。終身無名,則死亦無名。然四十、五十而無聞,君子惡之,不必身後之名是求也。疏亦以没為終。云:病其終世而善名不稱。
曰:言没世者,蓋棺事乃定。生前或可干名,没後卻粧點不得。没後有名可稱,則真有善可知。○駁曰:非也。古者聖道未亡,賢哲代作,故論人善惡,咸得其實。所論春秋人物,各有定評。後世人不知道,亦不知人,身地既卑,眼力未到,故論人皆不得其實,謬得大名以冠百世者甚多,安得謂之真有善乎?一得大名,凡議是者有咎,雖眼力得到,亦莫之敢言也。以没世為死,亦謬。
王陽明曰:名不稱,‘稱’字作去聲讀。聲聞過情,君子恥之。實不稱名,生猶可補,没則無及,故君子所疾。傳習録。○駁曰:非也。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得而稱焉,此所謂終身而名不稱者也。君子恥名之浮於行,别是一義,非此經之旨也。
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曰:君子責己,小人責人。○補曰:求,謂求仁。
曰:君子雖疾没世而名不稱,然所以求者,亦反諸己而已。小人求諸人,故違道干譽。○案:此連上章説,其義恐非也。顔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繼之曰‘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正是求諸己而不求諸人也。為人子者,謂父母不善,故無以為孝子,將如虞舜何?為人臣者,謂君上無良,故不得為忠臣,將如比干何?友兄弟,與朋友,皆如此。
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羣而不黨。’
補曰:莊重自持曰矜,敬也,又持也。高亢相競曰争,與人争其高。和輯同心曰羣,比暱助力曰黨。
曰:矜,矜莊也。○曰:黨,助也。君子雖衆,不相私助,義之與比。○案:義之與比,從來誤解。已見前。
江熙曰:羣居所以切磋成德,非於私也。見疏。○駁曰:非也。朱子説最明切。
子曰:‘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曰:有言者不必有德,故不可以言舉人。○曰:不可以無德而廢善言。○曰:此章主意在下句。
曰:孔子宰予晝寢,而聽言必觀行。孟子不没陽貨為富不仁之言。○駁曰:非也。宰我身居十哲,非可棄之人;陽貨志在為富,非正取之言。今當曰:易言之人,君子不取;如趙括馬謖。狂夫之言,聖人有擇。大雅云:詢于芻蕘。
黄會稽云:兩句作一個人看,謂君子固不以其人之言而舉其人,亦豈以人之不可舉而並廢言也。○駁曰:非也。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本無‘之’字。
補曰:一言,謂一字。○補曰:人道不外乎求仁,求仁不外乎人倫。‘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以至天下萬事萬物,皆自人倫起。義見前。恕者,所以處人倫。即絜矩之道。一以貫之,故一字而可終身行之。
陸務觀曰: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此聖門一字銘也。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此聖門三字銘也。○案:古人或以一字為一言,或以一句為一言。
曰:夫子答子貢,只此一句。其恕乎。其下二句,傳論語者書前篇夫子之言。○案:夫子自言自解,亦未為不可。
子曰:‘吾之於人也,誰毁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補曰:時夫子譽某人,如蘧瑗史鰌之類。人有疑其阿好者,夫子自明之。○補曰:試,猶驗也。凡我之所譽者,皆曾有所驗,不苟譽也。○曰:三代。○補曰:直道,謂善善而惡惡也。朱子云。三代聖王於斯民,常以直道而行。○朱子曰:我今亦不得而枉其是非之實也。
曰:所譽者,必[4]試以事,不虚譽而已。○朱子曰:或有所譽,則必嘗有以試之。○案:集解謂先譽而後試也,集注謂先試而後譽也。當從集注。
曰:用民如此,無所阿私,所以云直道而行。○曰:三代所以直道不回、行之至今者,正以舉賢無阿私也。馬融曰:用人如此。後漢永平間詔下公卿大夫議郡國貢舉,有云:‘夫人才少能相兼,故孟公綽優為老,而不任為大夫。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鍊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之故也。’磨,即試也。劉昭韋彪傳曰:‘引直道而行者,言古之用賢皆磨勵選鍊,然後用之,謂必試而後用也。後漢谷永薦薛宣疏,以為御史中丞,舉措皆當,如有所譽,其有所試,亦皆引此作用人解。自後儒不識用人,空言毁譽,遂致三代直道皆無著落。’○駁曰:非也。注言用民,不言用人,惟注乃試用之説,儒相承致誤,不足據也。
祝石林云:夫子作春秋,雖褒貶毫不放過,然原是揭斯民是非之公心。昔以直道行賞罰,夫子以直道行是非,正是夫子志欲行三代之道于斯民矣。○海剛峯云:上之行賞罰以權,下之行是非以筆。權行而直道伸于天下,筆行而直道存于天下。夫子之作春秋,蓋筆以代權也,三代以待季世也。○案:石林剛峯春秋為説,恐是此章之本旨。若因小小毁譽而發,則三代直道之説太重太大,須作春秋説,方得相稱。下節言譽而不言毁者,為時諱也。
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
曰: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知者。○補曰:借人乘,謂車馬與朋友共之。○曰:孔子自謂及見其人如此,至今無有矣。○補曰:史闕文,謹也;馬借人,厚也,世降而謹厚之風衰。
曰:有馬不能調良,則借人乘習之。言此者,以俗多穿鑿。○曰:上句言己所不知必闕之,不可假他人之言筆削也。譬如有馬不能自乘,而借他人乘之,非己所學耳。見筆解。○曰:此章義疑,不可强解。○曰:二事大小精粗實不相並。○案:之説拗曲不通,故之説如此。但作謹厚意看,無可疑也。
曰:‘闕文’二字,本傳者所書,而後誤入正文。○駁曰:非也。此説雖巧,史之闕文本有經證,春秋有‘夏五’之文,十四。左傳有‘夏有’之文,二年。注皆以為闕文,謹之至也。
〈引證〉 漢書藝文志曰: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蓋傷其寖不正。
陶石簣云:史闕文,不忍盡書也。必欲詳書,史職雖盡,而仁恕遠矣。○駁曰:非也。史家以直書為貴也。
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
補曰:物之完全者,又有物自外來而壞亂之曰亂。○補曰:巧言變幻是非,故能讒毁賢德。云:德,謂有德之人。小不忍,則宣泄機密,故必敗壞大謀。
曰:巧言利口,則亂德義。○曰:山藪藏疾,國君含垢,故小事不忍則亂大謀。○案:所謂德義,不知何物?
〈質疑〉 朱子曰:巧言,變亂是非,聽之使人喪其所守。薛方山云:巧言似是而非,所謂彌近理而大亂真,能移人趨向而喪其所守。○案:云‘巧言如簧’。云:‘何畏乎巧言(佞)〔令〕[5]色孔壬?’巧言本是敗亂賢德之物。巧言亂德,猶言貪人敗類也。若有人平生修德,一聽巧言,遽喪其所守,則其所謂德本是僭稱,烏足云亂德乎?薛方山之説又以巧言為佛語,失之遠矣。
〈質疑〉 小不忍,如婦人之仁、匹夫之勇皆是。云:柔而不忍則為婦人之仁,剛而不忍則為匹夫之勇。○案:婦人之仁,如項羽不殺沛公是也。范增云:君王為人不忍。婦人之不忍,是‘殘忍’之忍;孟子所謂‘不忍人之心’。匹夫之不忍,是‘含忍’之忍。此經所戒,乃‘含忍’之忍,豈可作婦人説乎?若以項羽事為小不忍而亂大謀,則是聖人勸人殘酷,使之見利忘義,虐殺無辜,豈可為訓哉?項羽之不殺沛公苻堅之不殺慕容垂,是其平生長處,其敗亡非以是也。疏亦作含忍説。朱子謂婦人不忍其愛,匹夫不忍其忿。然項羽之於沛公,不可曰不忍其愛。
薛方山云:小不忍有二義,或不能容忍,而以輕試敗;或不能堅忍,而以任意淆,故曰亂大謀。○案:上所言忍,怒也;下所言忍,苦也。豈惟是也?凡忍哀、忍恥、忍痛、忍鬱,皆有大謀者所宜忍。惟項羽之不忍殺,非所引也。
子曰:‘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
曰:或衆阿黨比周,云:左傳云‘頑嚚不友,是與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羣。云:儒行曰‘其特立有如此者’。○曰:設有一人為衆所惡,不可即〔從〕雷同而惡之;設有一人為衆所好,亦不可即從衆而好之。○補曰:衆惡之,或是孤忠;衆好之,或是鄉愿。王弱生云:‘察之而衆論果非也,則表一賢良于積毁之中可也,斥一姦邪于積譽之中可也;察之而衆論果當也,則隨羣稱以揚善可也,隨羣口以抵惡亦可也。’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補曰:弘,引而廣之也。義見下。○補曰:道之大本出於天,董子云。莫大者道,然引而廣之在乎人,如。非道引人以廣之。故聖人作則,廣道於天下;聖人不作則,道隨以亡,而不能引以廣之,使人修道。
曰:才大者,道隨大;才小者,道隨小,故不能弘人。○曰:弘,大也。道者,通物之名,虚無妙用,不可須臾離。但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是人才大者,道隨之大也,故曰人能弘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人才小者,道亦隨小,而道不能大其人也,故曰非道弘人。○駁曰:非也。不知道為何物。
朱子曰:弘,廓而大之也。云:廓,一作擴。○案:弘之為字,从弓而厷聲。厷者,肱也,古肱字。象人以肱引弓,廓而廣之也。曰:‘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卦文。周書曰:‘弘朕恭。’左傳:叔弓聘于晉侯使郊勞。辭曰:‘弊邑弘矣。’弘,廣也。又子産曰:‘良霄,弊邑之卿,從政三世,其用物弘矣。’弘,廣也。左思吴都賦曰:‘兹都〔之〕函弘。’弘者,廣也。
〈質疑〉 張子曰: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朱子曰:人心有覺,而道體無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案:道體至大,其大無外,人不能縮而小之,亦不能擴而大之,豈可曰人能大其道乎?人苟學道,則德心恢廣,日臻光大,豈可曰道不能大其人乎?且心屬人,性屬道,古經無此驗也。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上過平聲,下過去聲。
補曰:過者,不得中之名。過而失中者,改而得中,則不謂之過。若仍其過而不改,則斯謂之罪過矣。
曰:兩過字略有浮實之别。見蒙引。○案:中庸者,擇善之名。如衡安錘,不得其中則前傾後瀉,移其錘而安於中,則如改其過而得其中。傾瀉而不知改,則於是乎為過矣。然則上過字謂過中也,平聲讀。下過字謂罪過也。去聲讀。説極是。
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補曰:思,謂研之於自心;推究之。學,謂徵之於載籍。已見為政篇。○朱子曰:此為思而不學者言之。○案:思而不學,學而不思,其敝惟均,而夫子於此重學而輕思,故知有為而發。
〈引證〉 大戴禮孔子曰:吾嘗終日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勸學篇。
子曰:‘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禄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
補曰:道者,大體之所遵;食者,小體之所享,故君子所謀在大而不在小也。○補曰:足食者,必不肯躬耕,方其耕時,餒在其中矣;不足,故急於謀食。乏食者,必不遑就學,方其學時,禄在其中矣。有餘,故暇於謀道。不待既穫而後計其糧而知餒,既仕而後受其餼而知禄也。○補曰:謀食者似智,而餒已先顯;謀道者似迂,而禄已先及,故君子憂道不憂貧。
曰:餒,餓也。言人雖念耕而不學,故飢餓;學則得禄,雖不耕而不餒。此勸人學。○曰:道高則禄來,〔故〕不暇謀於食。又云:歲有凶荒,故飢餓。然耕也未必皆餓,學也未必皆得禄,大判而言,〔故云〕耳。○駁曰:非也。
〈質疑〉 耕者雖有時而餒,亦有時而不餒;學者雖有時而禄,亦有時而不禄,何得曰‘耕也,餒在其中;學也,禄在其中’乎?又若以禄在其中,劬心為學,則仍是謀食,非謀道也。前篇曰‘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下篇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凡言‘在其中’者,皆當下即存,非以來效而言之也。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以)莊(而)〔以〕涖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涖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補曰:及,逮也。知及之,謂睿知足以居大位,無不逮也。○補曰:仁者,牧民之愛也。親九族,章百姓,以及黎民,則仁可以守此位也。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補曰:得之失之,以位言。○補曰:莊,端嚴也;涖,臨也。莊以涖之,謂威儀無懈怠,政令無戲慢也。○朱子曰:動之,動民也,猶曰鼓舞而作興之。○補曰:動之以禮,猶言齊之以禮。
曰:知能及治其官,而仁不能守,雖得之,必失之。云:雖得禄位,必將失之。○李充曰:夫知及以得,其失也蕩;仁守以静,其失也寬;莊涖以威,其失也猛。故必須禮,然後和之。以禮制知,則精而不蕩;以禮輔仁,則温而不寬;以禮御莊,則威而不猛,故安上治民莫善於禮。見疏。○顔特進曰:知以通其變,仁以安其性,莊以安其慢,禮以安其情。化民之善,必備此四者。○案:得之失之,明以天子諸侯之位而言,説小矣。○又按:二家之説荒矣,謬矣。
曰:動必以禮,然後善。○駁曰:非也。經文明有‘之’字,‘動之’字。則動之者君,而其動者民也。當如朱子之説。意蓋謂祭祀、朝覲、征伐、蒐狩,人主一動,不可以不合於禮。
〈質疑〉 曰:‘何以守位?曰仁。’仁能守之者,守位之謂也。且禮樂刑政、典章法度,皆睿知之所宜及,須實辨其條例。若但知此理,則施之於用,或恐虚曠而無實矣。仁者,人也。愛親敬長,忠君慈衆,所謂仁也。求仁者必强恕,强恕者必克己。朱子以絶私欲為仁,良以是也。然克己是求仁之方,非即為仁也,學者宜審焉。○盧東元曰:此為有天下國家者言。曰‘何以守位?曰仁’,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皆此意也。下文‘涖之不莊,動之不以禮’,皆有位者之事。文理接貫,不可移易。若曰言理,則理乃貴賤所同有也,而臨民、動民,豈賤者所有事哉?
〈引證〉 漢書食貨志曰:守位以仁。○蔡邕釋誨曰:故以仁守位,以財聚人。○曰:朱子易本義,引陸德明釋文晁以道僞古易説‘何以守位?曰仁’,仁字改作人字,致夫子易傳論語兩下反覆,諄諄有位之意皆滅矣。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補曰:小知,謂與知小事;掌小職。大受,謂全受大任。總大職。大才小用,則知有所不周,而不善其職;小器大用,則力有所不勝,而必敗乃事。
曰:君子之道深遠,不可小了知而可大受;云:君子之道深遠,‘仰之彌高,鑽之彌堅’,故不可小了知也,使人饜飫而已。小人之道淺近,可小了知而不可大受也。○駁曰:非也。不知何説?
曰:德〔能〕深潤物,物受之深,故云‘而可大受也’。○張憑曰:謂之君子,必有大成之量,不必能為小善也。故宜推誠闇信,虚以〔將〕受之,不可求備,責以細行也。見疏。○駁曰:非也。
〈質疑〉 朱子曰:此言觀人之法。知,我知之也;受,彼所受也。○案:知與受恐不當分屬兩邊。受既彼受,則知亦彼知,彼受我知,豈不齟齬乎?知者,與知也。春秋傳公孫揮曰:‘子産其將知政矣!’廿六。魏了翁讀書雜抄謂‘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又二十五年,司馬鬷戾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國。’然其在周禮,凡職事所掌,本以知稱,如大司徒知土宜之利害,小司徒知人民之數,職方氏知四夷八蠻之利害,司土知都家縣鄙之數,夏官屬。小行人以五書知天下之故,秋官屬。司稼知穜稑之名,廩人知穀用之足否,誦訓知地俗,地官屬。司書知入出百物,知器械之數,知六畜之數,知山林川澤之數,天官屬。皆以掌為知。不但公孫揮一言為可證也,後世之知制誥、知貢舉、知州、知縣,我邦之知經筵、知春秋、知義禁、知訓鍊之等,其源皆出周禮,非無據也。不可小知者,謂有司之職,典一器,司一事,非君子之所宜也。不可大受者,謂天子諸侯之職,及輔相師保之任,非小人之所宜也。可大受者,如之天下,管仲桓公子産鄭國之政是也。可小知者,謂一藝一能,皆可以量材而授職也。
〈引證〉 淮南子主術訓曰:有大略者,不可責以捷巧;有小智者,不可任以大功。節。譬猶貍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捕鼠也。節。是猶以斧劗毛,以刀抵木也。
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
王弼曰:民之遠於仁,甚於水火。見有蹈水火者,未嘗見蹈仁者也。云:雖與義不同,亦得為一義。○曰:今世民之於仁也,甚於畏水火。節。水火,吾見有人肯赴蹈而死,未見有肯赴蹈乎仁而死者。葛屺瞻。○補曰:孔子歎曰,‘民之違仁,甚於水火矣。彼有蹈而死者,此無蹈而死者。’首二句嗟嘆之詞,下二句明其然。
曰:水火及仁,皆民所仰而生者,仁最為甚。蹈水火,或時殺人;蹈仁,未嘗殺人。○曰:蹈,猶履也。履行仁道,未嘗殺人也。○案:義有必不可從者。若如説,則子曰‘仁之於民也,甚於水火’可也,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可乎?仁字在上,則與水火作對;民字在上,則民字為主。況仁者,人倫之成德,非所以養心,與水火之養身,其情不類,豈可引之為喻乎?且水火以烹飪養人,以焚溺殺人,將論其惡,先言其德,語脈折作二段,豈所以曉人乎?況殺身成仁,本是恒例。苟有人歷數古來忠臣義士,如龍逄比干之等,以駁孔子之説,則孔子將何辭以答之也?王弼之義不可易。
葛屺瞻一説曰:今世民之於仁也,甚於畏水火。殊不知水火蹈之而死者有之,從未見人有蹈仁而死者也。○駁曰:非也。蹈仁而死者,自古及今,項背相望。適其時之未見,則可也;論其理而曰無,則不可也。賈人冒涉風濤,戰士衝犯膏火,而終莫肯以蹈仁之故,自就死地。此孔子之所嗟也。
陳潛室曰:若到殺身成仁處,是時不管利害。○王觀濤曰:未見蹈仁死,據常理言。若殺身成仁,雖死猶生,又當别論。○駁曰:非也。殺身成仁乃是常理。常理之所必然,直謂之我未見,人誰有信之者乎?
子曰:‘當仁不讓於師。’
曰:當行仁之事,不復讓於師,言行仁急。○補曰:師者,先生長者之最尊者也,於禮無所不讓。當食,讓先食;當行,讓先行;當階,讓先升;當席,讓先即。惟當行仁之事,則不讓之使先。
〈質疑〉 朱子曰:仁者,人所自有而自為之,非有争也,何遜之有?○程子曰:為仁在己,無所與遜。若善名在外,則不可不遜。○案:仁之不明久矣。可仁之理在於本心,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是也;行仁之根在於本心,孟子云‘惻隱之心,仁之端’是也。若仁之名,必待行事而成焉。底豫瞽瞍,然後乃成其孝;比干苦諫殷紂,然後乃成其忠;文王賙恤四窮,然後乃成其慈。凡人與人之間,盡其本分,然後名之曰仁。徒以‘虚靈不昧’之中,‘沖漠無眹’之理,指之為仁,非古經之例也。以仁為理,則四書及,凡仁字皆難讀,不但‘當仁不讓’為難解也。況善名在外,非我之所能予奪,何者?有仁心,行仁政,而得仁聲,布仁聞,此之謂‘善名在外’也。人方誦我,而勸使之誦吾師,理所不通;擎虚名以獻先生,情所不安,將何以遜之?所未敢曉也。○河右講録曰:‘當仁’有二解,一是相值,謂適相遇也;一是相承,謂擔當也。未有人心而適相值者,且未有人心而可擔當者。此當者,事也。孔安國曰:‘當行仁之事也。’遇行仁之事,或擔當其事,則雖師不讓,以其急也。
曰:仁者,周窮濟急之事[6]也。○案:此説有憑,可以按行。然不惟是也,諫君之闕失以成其忠,扞國之患難以成其義,皆行仁之事,而師與我所共值也,何必賑恤為仁?
尹任卿曰:此仁在事勢危疑上論,此當在擔承發用處看。幾在呼吸一時之委,便墮千古之義也。故須直任,不可一毫退辭。
子曰:‘君子貞而不諒。’
朱子曰:貞,正而固也。○補曰:諒,信而堅也。朱子云:諒,則不擇是非而必於信。○補曰:貞與諒極相似,惟貞揆諸義而合,諒揆諸義而乖。
曰:貞,正;諒,信也。君子之人,正其道耳,言不必小信。○案:貞有堅固之意,諒有堅强之義。曰正曰信,有未備也。諒,與倞通。郊特牲。倞,與競通。大雅云:無競維人。倞者,强也。鯨或作。勍字从京,義相通也。君子當頽波瀄汩之時,屹然若中流砥柱,毅然有不可奪之節。其堅固有似乎匹夫之諒,然君子揆諸義理,徵諸禮法,必其所秉執,有可以建天地而質鬼神,考三王而俟百世,無可疑惑,然後乃守其堅固,所謂貞也。若匹夫匹婦之自經於溝瀆之間者,或其褊心曲腸,感憤激烈,以守其咫尺之義,所謂諒也。二者極相似,最難分别,故孔子辨之。云:貞而不諒,和而不同,皆就相似中分别其不同處。
曰:歷萬變而不失其正者,貞也。諒則固守而不知變者也。○駁曰:非也。意以變通為貞,有若後世所謂反經合道之權,大謬也。貞是堅固之德,諒亦堅强之行,其執守之堅極相似,故夫子辨之,不可獨以諒為固守也。
曰:貞有不變之意。如云貞女、貞臣,皆謂不改其節。‘元亨利貞’之貞亦然。諒與亮通。求信於人曰諒,俗間書辭有諒察,乃此義也。○駁曰:非也。貞義近之,諒則不然。貞者如箕子之明夷,微子之罔僕是也;諒如尾生之抱柱,伯姬之坐堂是也。
〈引證〉 七年左傳云:‘子産豐施歸州田於韓宣子。’注云:‘子産貞而不諒。’○曰:邑,卒而歸之,是正也。知宣子欲之,而言畏懼後禍,是不信。故杜氏引此文為注也。○案:注誤引。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補曰:敬其事,職當盡忠也;後其食,志不在飽也。反是者,後義而先利。
曰:先盡力而後食禄。○曰:必有勳績,而後食禄也。○案:食者,事之報也。然以此為心,亦歸於謀食。敬其事,非為禄也。
子曰:‘有教無類。’
補曰:修道之謂教。○補曰:類有二,一曰族類,百官萬民以貴賤别也;一曰種類,九州四夷以遐邇别也。有教,則皆可以歸於大道,是無類也。
曰:言人所在見教,無有種類。云:無有貴賤種類。○案:疏但以貴賤言,其義偏也。昔者八元八愷謂之十六族,有三有七穆,皆貴族也。然苟其不教,則終於憂昧。黔首黎民,游於庠學,則謂之國俊。見王制。豈有類乎?斯民也,三代之民也。以降,民無善俗。九夷八蠻,五戎六狄,苟其教之,皆可以襲冠帶而知禮義,豈有類乎?天之降衷,無有貴賤,無有遠邇。有教則皆同,是無類也。
〈質疑〉 貴賤確分為二類,華夷確分為二類,斯則可名為類。至於善惡,或一室之内,相雜;或一人之身,佞直頓變,豈可别之為二類乎?若論人性,雖無教訓,亦非異類。善惡之判,恒在教與不教之後,恐不可先别其類也。
〈引證〉 荀子曰:於、夷、之子,生而同聲,長而異俗,教使之然也。勸學篇。○案:有教則無異俗,斯無類矣。
曰:朱子以為人性皆善,此祖述孟軻而叛仲尼。○案:不信孟子,非異端乎?孔子言下愚不移者,謂其識見愚迷,不知徙義也。豈謂本性有善有惡乎?太宰之學,不知心性為何物,激於儒,並斥孟子,謬妄甚矣。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補曰:望而由之曰道。禮記云:望道而行。有由先王之道者,有由雜霸者,有由隱怪者,其所趨向不同,則不可與謀事。
朱子曰:不同,如善惡邪正之類。云:善惡,謂君子、小人;邪正,謂吾道、異端。○案:季氏陳氏,不可與謀也;接輿長沮桀溺,亦不可與謀也。
子曰:‘辭達而已矣。’
補曰:辭,使臣專對之辭。○朱子曰:辭取達意而止。
〈引證〉 聘禮記曰:辭無常,孫而説。云:大夫使,受命不受辭,辭必順且説。辭多則史,少則不達。太史、内史掌策書。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辭曰:‘非禮也。敢對?’曰:‘非禮也。敢〔辭〕[7]。’○案:大夫聘於鄰國,其國書謂之命。前篇所謂‘裨諶草創之,子産潤色之’者是也。其到彼專對之語,謂之辭,若聘禮所言者是也。然辭、命有時乎通稱,弔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災’,而史家謂之公子御説之辭是也。十一。
曰:凡事莫過於實,辭達則足矣,不煩文豔之辭。朱子云:不以富麗為工。○案:辭之為何物,先儒未有明説。考之經典,有祈祝之辭。周禮:大祝掌六祝之辭,而金縢禱于三王,史乃册,祝曰‘惟爾元孫某’以下是也。二曰盟詛之辭。周禮詛祝‘作盟詛之載辭’,而左傳所載會盟之辭,及東坡詩集所載鳳翔詛文是也。三曰卜筮之辭。左傳所載令龜之辭,若王令龜云‘余尚得天下’類。及儀禮所載命筮之辭是也。見少牢特牲。四曰婚姻之辭。若士昏(記)〔禮〕[8]所載納采問名之辭、納吉納徵請期之辭、醴辭、醮辭,無非辭也。此所謂辭無不腆。五曰獄訟之辭。周禮‘小司寇’謂之‘辭聽’,而吕刑所云‘明清于單辭、兩辭’是也。大學所云:無情者不得盡其辭。辭之為用,不可殫指。要之,辭之為體,宜達意而止,若繁縟辯博,則有傷於誠實。此章所謂辭達者,有若通指諸辭而言之者。然孔子曰‘我於辭命則不能’,孔子曰‘為命:裨諶草創之’,皆以聘禮辭命而言之。則此所云‘辭達’,亦大夫專對之辭,非他辭也。近儒論此經,皆以文章家詞句工拙而言之,失之遠矣。王弇州袁中郎諸説見徐氏講録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朱子曰:師,樂師,瞽者。,名。云:禮,樂師皆以師名。磬、鍾、笙、鎛、韎、籥,皆曰師。○曰:見,謂來見孔子。○曰:皆坐者,孔子見瞽者必起,弟子亦起。既登席而坐,孔子及弟子亦皆坐。○朱子曰:再言某在斯,歷舉在坐之人以詔之。云:歷告以坐中人姓字、所在處。○補曰:子張問、夫子答,猶稱師者,哀有疾,不斥言其瞽也。○曰:‘相,導也。’朱子曰:‘古者瞽必有相。’周禮‘眡瞭’:‘凡樂事,相瞽。’云:‘相謂扶工。’
朱子曰:相,助也。○案:禮器曰‘樂有相步’,注亦以為扶工。或曰:相者,杖也。相之為字,从木从目,象瞽人無目,以杖為目也。於是導瞽之人謂之相步,於是導賓之人謂之儐相,於是輔政之臣謂之相臣,謂人主深居九重,明有所不達,專賴相臣輔導,以扶其顛,故謂之相也。
曰:‘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官以師名者多,惟樂師專師名,以其教國子也。孔子敬師,故起而迎也。○駁曰:非也。據鄉黨篇,夫子本來敬瞽,非以學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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